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政治领域的成就是中国不断地在往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和现代政党的方向发展,三者归结到一点,就是现代政治制度的建立。政治制度的中心内容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1978年以前,权力过分集中,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来说,是权力集中到国家;从政府与政党的关系来说,是权力集中到政党;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来说,是权力集中到中央;从领导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来说,是权力集中到个人。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8月18号《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正确地指出了权力过分集中是政治制度的总病根,随后,在中国共产党历次党代会上,不断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从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到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再到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等。从中可以看出,30年改革在政治领域的一大成就,是公共权力运行的理性化、制度化,中国走上了一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民主作为政治范畴,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同时也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包括国体和政体。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有下列四个方面:
就国体来说,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政体来说,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政党制度来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些制度是历史形成的,是我国广大人民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进行选择的结果。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①具有广泛的民主性或民主的广泛性;②更鲜明地表达了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两个方面的密切联系、不可分割,防止曲解和片面性;③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我国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创举和成功经验;④实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整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性质。
2、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①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也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立;②民主政治需要人民民主专政来组织领导;③国内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激化;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进一步完善人民民主专政。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不能照搬西方三权分立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是指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集体、派别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社会的稳定,但其弊端是使国家的力量难以完全集中,常常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缺乏效率。三权分立不适合我国国体的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全国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度,我国的立法、行政、司法同样存在明确的分工,但三者不是分立,其中立法居于首位,行政和司法从属于立法,这说明在中国人民权力居于最高地位。
4、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①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②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③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⑤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⑥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发扬民主,广开言路。 ⑦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享有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的权利。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符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历史证明,坚持这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各民族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
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坚持经济的市场化与政治的民主化统一发展
与苏联模式的经济与政治根本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是民主政治。因此,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包含着推进经济的市场化,也包含着推进政治的民主化。
事实上,这两个目标,这两种趋势,完全是逻辑地联系在一起而不可割裂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关系是以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为基础的平等的契约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民主,是经济活动的民主方式和民主秩序。如果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那么,这样的经济民主必然会要求政治民主,并且也一定会上升为政治民主。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现实基础。我们无法想象,在苏联模式那种高度集中的命令经济、统制经济即所谓计划经济的基础上,能够生长出民主政治;无法想象,当民众连他们个人的生活和未来都无权自主安排的时候,他们能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能在国家的政治事务中“当家作主”。所以,要发展民主政治,就必须充分发展市场经济。以自主、平等、竞争为基本特点的市场经济,是人民学习民主、培育民主素质和能力的学校。要使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具有比资本主义更充分、更真实的民主,就要使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成为更具有自主性、平等性和竞争性的市场经济。
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当注意防止两种倾向。
中国是一个非常缺乏民主历史与文化传统的国家,这就决定了在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发展民主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极其艰巨的任务,因此应当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因循守旧,忽视甚至否认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关系与结构日益多元、开放、复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与之相适应地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另一种倾向是缺乏对民主问题的深刻理解,只是笼统地高喊口号,空疏地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过急的要求,以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态度和情绪呼吁民主,这实际也是思想认识上的一种“左”的倾向。如不注意,这两种倾向就会共生并存,且相互刺激,彼此强化。必须看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现代化,但建设国家的民主政治是一件高度复杂的事情,需要有足够的基础和条件,民主又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也有各不相同的缺点和局限性。说中国不适合搞民主是完全错误的,但由于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传统,中国人搞民主要特别防止走上歧途,落入陷阱。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举凡政党、竞选、议会、责任内阁、地方自治等等民主形式无一不有,但那是一个怎样的乱局?文化大革命号称是大民主,那又是一场怎样的灾难?再看看今日之台湾,所谓民主政治被一小撮无耻之徒搞到如此丑恶不堪的下作的地步,那也能觍着脸叫什么民主进步?请一定不要一厢情愿地把这些当成是所谓民主发展尚不成熟的问题,不是的,那是从根本上走错了路的问题。对中国人搞民主而搞错了、搞坏了的这三大严重教训,一定要给予严重的注意。
五、建设民主政治,需要正确坚定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应当吸收、运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
这就是要以渐进方式推进改革。所谓渐进,当然包含不能过急过快的意思,但并不是指一切慢慢来。以渐进方式推进改革,具体地说,就是要采取由边缘逐渐向中心推进、由基层逐渐向上层推进、由局部逐渐向全局推进的方式。其意义在于:首先,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分散风险,减少震荡,降低成本,从而保证改革所必然包含的试错过程的平稳并取得可检验的成果,这种风险与成本的可控性,是改革能够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基本条件;其次,从基层与局部开始,可以使改革的全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条件比较对称,其收益与成本、权利与责任比较对称,从而能够形成激励,保证改革的动力,并使人们在切身利益的基础上切实地学习民主,逐步提高民主的素质和能力;再次,有助于在基层之间、地方之间、局部之间形成竞争的局面,从而有助于充分发挥实践的创新功能,这是因为,实践所具有的组织与制度创新功能,是通过自主活动及其竞争过程的选择功能来实现的。从这几个方面把握渐进改革的基本逻辑和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符合邓小平的改革思想,符合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