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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呼吁民主”与“背弃民主”看村级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政治现象

发布日期:2008-09-28 09:01 访问次数: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高,农村文化教育事业迅速普及,农民的参政议政和主人翁意识得到极大增强,但是当前选民中存在着不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而又渴望民主的实际情况,主要表现为:对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更加了解和渴望,他们呼吁民主,希望通过自己来选举出能够代表和维护他们利益、并能带动村级经济发展的能人,但是,也有部分农民认识不到选举对实现自身行使民主权利的重大意义,以各种形式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

一、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特别是从当前村级换届选举的实际来看,绝大多数群众的民主意识大大增强,懂得了“民选官、官为民”的道理,非常看重手中的民主权利,如果某一项工作不到位,就会引起上访告状。选举中,农村干部群众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主要存在四种心态:一是负责型,希望通过这次换届选举,选出自己心目中的能人,来为自己服务,带领群众改变村庄的面貌。二是无关型,认为选与不选无所谓,选好选坏一个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三是宗派型,唯恐天下不乱,组织和参与一些拉帮结派、宗族派系、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或选关系密切的“亲人”,或选贿赂自己的“恩人”。四是不得已型,自己本来不愿当干部,但群众把他推选为干部,不得已履行岗位职责,勉强维持村级组织运转。五是矛盾型,一些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农村能人想干却怕干不好、能干却怕招麻烦,再加上家庭成员的不理解不支持,参与竞选的意识比较矛盾。

二、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1、民主意识不强,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难推进。

   一是村民的民主意识不强。不少村民不懂也不善于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的往往被一些小恩小惠所收买,更有甚者为一支烟送掉自己的选票,放弃自己的权利。二是部分村民的思想认识不高。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换届就是要换人、选对自身利益有利的等思想。三是宗族势力的影响。以考虑选“自家人”、“本房人”为主。四是地域因素对选举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为对多数的选民来说,他们考虑更多的是自身的利益。如果村主任是他们组,可能在修路、建学校等公共设施方面向他们组倾斜,全组的人都会受益,这就使选举会做出有利于本自然组的决定。

2、法制观念不深,使村民的正当权力不能正确行使。

村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强、操作严密、敏感度高的工作。选举环节多、过程复杂,对选民民主意识、文化素质和独立判断能力都提出了较高要求。由于目前还有一些村民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民主锻炼和熏陶的机会少,从众的心理较为严重,容易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法制观念淡薄乱选;二是对村干部缺乏信心弃选;三是有抵触情绪故意错选。

3、法律制度不健全,使基层组织建设和选举工作难规范。

一是体制不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乡镇政府同村委会的关系过于笼统,没有明确的示范性引导。二是工作不规范。对重大事项缺乏具体规范的决策程序,存在“一言堂”、自行其事等现象。四是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特别是非党成员,除非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否则缺乏组织上的制约措施。五是惩戒力度不够,警示作用不强。现行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对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行为,没有规定明确的惩戒机关和惩戒措施。而村委会换届又不属于《刑法》中“破坏选举罪”的调整范围,别有用心者影响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的行为即便败露,最坏的结局也就是选举结果无效,个人人身、财产利益没有损失或损失很小;对于选民不正确行使选举权,更是缺乏具体的惩戒措施。惩戒措施缺位、惩戒力度小、违法代价小,成为影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重要原因。

三、推进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当前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村民强烈呼吁民主和放弃民主、渴望民主和抵触民主的矛盾,建议今后在村委会选举中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积极为换届选举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大换届工作的宣传,做好正确引导:一是要加大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村组干部的职责意识,稳定好干部的思想,确保干部能安心工作,在任期内尽职尽责站好最后一班岗;二是要加大村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强化群众的自治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能力与参与热情;三是要加大干事创业精神的宣传引导,调动致富能人和群众中有威信的同志关心村组事务的热情,争取把他们纳入村委会拟任对象在群众中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些引导工作;四是要加强外出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去向不明这部分村民群体的查找,通过致公开信、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他们宣传选举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争取他们对选举工作的支部,在选举日期能返乡参与选举;五是要加强换届前的群众举报及查证工作,通过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对诸如拉选票、突击花钱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工作环境;六是要加大换届工作业务工作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为换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坚持程序,注重实效,确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程序是质量的保证,在今后的换届选举中要严把“五关”,即宣传发动关、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关、选民登记关、外出选民委托关、投票选举关。确保该履行的程序一个不少,确保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由形式和程序上的民主转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执行程序的过程当中,由于各村情况千差万别,必须根据村情民愿,在法律规定的程序框架范围内适度调整,灵活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一是对选举程序中的一些环节进行适当调整和增减。比如:对选举办法的制定和候选人资格的确定,可由各村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以方便群众掌握和实际操作;在选举日的确定上,对重点村、难点村、问题较大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以集中力量攻关,对选举工作进行有力指导。二是对具体环节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规范和完善。为了便于组织群众,可以在主会场之外增设投票站确保参选率;为了解决候选人乱许愿、搞非法承诺的问题,可由乡镇党委对候选人的竞职讲稿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候选人做出切合实际并能兑现的承诺,取信于民;在投票选举过程中,为了保证选民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委托票只能采用电话和书面委托的方式,经选举委员会认定后,方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不识字的选民只能由乡村干部代写,并尽可能地把委托票数降至最低,以体现直接民主选举的基本精神;镇纪委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镇情制定出防止非组织行为的具体实施细则,保证换届选举有序竞争。

  3、强化意识,完善法规,有效防范换届选举中的非组织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管理的有效机制,坚持民主管理,落实好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质询制度等,充分调动农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真正通过制度办事,做到还权于民,让群众有序参与管理。要加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群众自觉的政治参与意识,在引导群众对村委会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提高群众出谋划策的意识与能力。另一方面,要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村委会班子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和农村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选举工作开始前,要做好村级业务骨干培训、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等准备工作,并组织指导组驻村进行具体指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关部门要完善现有的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办法等,尽快出台和增加查处贿选的可操作性的具体法规,避免和减少违法选举的现象,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4、强化惩戒,政策扶持,妥善解决换届工作的遗留问题。加大惩戒力度,使不正确行使选举权和施加不正当影响的代价大于所得利益,才能有效减少不正确行使选举权现象的发生。在现有法律难以及时修订、不能纳入刑法调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民事赔偿、道德谴责等措施予以惩戒。可在先期试点的村,探索实行“契约式选举”,在选民登记时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正确行使选举权,否则自愿等额或数倍赔偿选举无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追偿权由新一届村委会行使。对选民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调查属实后取消本人和指使者的选民资格;是现任村干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对其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犯罪线索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设立曝光台,对因接受宴请、财物而影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调查属实后在全乡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也要妥善解决落选干部的后顾之忧,对因工作年龄、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退出村委会班子的人员,秉着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工作年限长、年龄偏大,工作成绩较突出的落选干部,要给予适当补助,让他们安心退职、安心养老。对于比较年轻,因种种原因不适合工作的,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其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维护了农村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协调各有关部门,优先为其提供致富项目,使其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致富能人,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岗位变化,克服消极情绪,顾全大局,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和维护新班子开展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矛盾现象是当前我们国家基层民主进程中的一个缩影,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影响深远。要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全面发展,我们就必须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让村民在选举中正确行使选举权,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村干部,才能实行村民高度自治,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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