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6月26日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忠根,副主任王伯宁、毛鸣鹤、陈炳祥、应瞧曙及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常务副主任张忠根和副主任陈炳祥主持,区政府副区长丁培人、区人民法院院长马建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茅国振、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亦平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区财政决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江北区200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意见、决议内容另刊)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倪海雁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另刊)
三、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副区长丁培人受区长张南芬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张伟免职的议案。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免去张伟的宁波市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对江北区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6月26日,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0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2008年,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在预算计划执行中,指导思想明确,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面对不利形势,应对措施有力;全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民生等专项支出重点突出;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效益逐步提高。审计部门坚持依法审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在促进财政预算管理、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财政部门也存在部门综合预算推进力度不够、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金明细帐目差异较大等问题。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针对当前经济形势,要加强跟踪与分析,完善各项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的引导作用,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区块、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征收工作;要严格压缩不必要开支,集中有限财力保民生办大事,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部分收入要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保障对可用财力的统筹安排;要加强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力度;还未到位的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要尽快到位。同时,对政策性增支因素要提前考虑应对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抓紧整改;区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财政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对国土与财政部门土地出让金明细帐目一直存在的差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两部门加快清理、核对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融资管理。要进一步整合各融资平台,合理安排融资节奏,提高融资能力;要加强对信贷资金管理,提高暂时结存资金的增值能力,减轻还本付息压力;要加强债务管理,规范债务行为,完善债务偿还机制,确保我区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江北区200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9年6月26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区财政决算。
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08年财政
决算的报告
2009年6月26日在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江北区财政局局长 孙新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宁波市江北区2008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财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优化收支结构,加强宏观调控,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08年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08年,按照区委工作部署,全区积极推进“优二进三”工程,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区财政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2008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002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7.5%,净增收59600万元。在一般预算收入中,中央级财政收入1724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9.4%,净增收28045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278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6.1%,净增收31555万元。当年全区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实际发生77476万元。
根据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照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计算,2008年全区地方财政当年可用资金为180276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4366万元,合计收入194642万元。
——2008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08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38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10.7%,净增支17820万元。其中:涉农街道一般预算支出228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比上年增长33.8%,净增支5777万元。(甬江、庄桥、洪塘三个街道一般预算支出情况见附表)
2008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9%。其中引进人才经费773万元,涉农街道农村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800万元未下达。
(二)国防支出3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公共安全支出166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其中司法援助经费28万元未下达。
(四)教育支出253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五)科学技术支出79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6%。其中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经费119万元未下达,市拨专项补助10万元由于年度市与区财政结算滞后原因未下达。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其中市拨专项补助6万元由于年度市与区财政结算滞后原因未下达。
(八)医疗卫生支出99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3%。其中医疗卫生人才经费600万元未下达。
(九)环境保护支出6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8.9%,其中慈城镇预留水库水源保护经费300万元未下达。
(十)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5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其中涉农街道预留的城乡社区事务经费777万元未下达,市拨专项补助350万元由于年度市与区财政结算滞后原因未下达。
(十一)农林水事务支出109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其中市拨专项补助60万元由于年度市与区财政结算滞后原因未下达。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61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7%。其中慈城镇预留道路建设配套经费700万元未下达。
(十三)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232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2%。其中涉农街道、慈城镇预留企业扶持资金3500万元未下达,市拨专项补助217万元由于年度市与区财政结算滞后原因未下达。
(十四)其他支出4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地震灾害重建支出163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020万元)。
——2008年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决算情况
一般预算方面,2008年全区一般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0779万元,其中:镇财政结余4350万元(其中净结余50万元),涉农街道结余4256万元(其中净结余2479万元),本级结余为2173万元(其中市补结余643万元,预算指标未下达1520万元,单位结余10万元)。
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方面,2008年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12807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3113万元和上年结余19645万元,合计收入160831万元。当年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5965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92634万元(含社保基金79707万元),合计支出15228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854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结余1991万元)。
二、关于重点支出的执行情况
2008年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区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加大了对重点支出、民生工程的保障力度。继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投入,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科技创新、公共卫生、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相关工作,促进了全区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教育方面
2008年教育支出本级安排24137万元,镇(街道)安排372万元,市补专项856万元,合计253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8%。
2008年教育支出除继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和提高教师待遇外,支出的增长主要是根据《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北区政发[2008]1号)文件,增加学前教育投入1510万元和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江北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区政发[2008]28号)文件,新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
——文化方面
2008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本级安排1486万元,镇(街道)支出650万元,市补专项113元,合计22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7%。
2008年文化方面的支出增长迅速,同比增加的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26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200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级安排3984万元,镇(街道)安排1362万元,市补专项2239万元,合计758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9%,原因是2007年公墓整治一次性安排800万元。剔除此因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长4.5%。
需要说明的是,2008年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中列支619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人员政府补贴1099万元、农村养老保险220万元、社保风险基金上划1295万元、再就业援助补贴386万元、新型合作医疗经费786万元、低保及退休人员补助948万元等。因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年总计完成13775万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同比增加5.1%。
——医疗卫生方面
2008年医疗卫生支出本级安排7776万元,镇(街道)安排1304万元,加上市补专项898万元,合计997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8%。2008年我区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减少主要是根据公共卫生大楼和人民医院工程建设进度,预算安排同比减少2000万元,剔除该因素,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增长13.1%。2008年新增支出主要集中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医护人员住房改革等方面,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
——农业方面
200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本级安排5334万元,镇(街道)安排2158万元,市补专项3428万元,合计10920万元,剔除市补专项因素,区级农林水事务支出同比增加16.7%。
2008年涉农支出呈现新的特点,支出主要集中在新农村建设、水利设施、联网公路等方面,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容整治与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初见成效。
——科技方面
2008年科学技术支出本级安排5422万元,镇(街道)安排1509元,市补专项981万元,合计791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8%。
2008年科技支出主要用于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和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的投入。支出增加主要集中在研发投入补助、宁波大学科技产业园建设投入、全区信息化工作建设项目等。2008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实施创业创新产业倍增计划若干意见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08]98号),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及科技合作等进一步作了规范和明确,促进了我区“科教兴区”战略的深入实施,科技方面的投入有了较大的增幅。
三、上、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市财政对区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08年市财政对区补助总额为45182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11890万元,企业所得税基数返还8918万元,市专项拨款补助15720万元,市各项结算补助9533万元。2008年区财政上解市支出103501万元,其中:体制上解94230万元,其他上解927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年度市与区财政结算滞后和时间因素,市专项拨款补助中有643万元结转至2009年支出。
——区财政对镇(涉农街道)转移支付情况
2008年镇级和涉农街道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2223万元,比上年增长40.4%,占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5.5%,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115779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106444万元。
根据现行区对镇(涉农街道)分税制财政体制,2008年我区镇(涉农街道)分成资金总额为41195万元,其中:各镇(涉农街道)体制可得财力为39394万元;各镇(涉农街道)财政建设补助1801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尽管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减税轻费等因素给财政增收带来很大难度;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强,财政管理还不够科学精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着力加以研究解决。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发展困难最大的一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齐心协力,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关于2008年度宁波市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6日在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江北区审计局局长 倪海雁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9个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区慈善基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2008年度,区审计局共审计完成29个项目,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7267万元,核减工程款599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部分问题已得到了纠正和改进,有些正在积极整改中。
一、200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7年度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提出了要求整改的意见。各部门、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区财政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完善了土地出让金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江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出台了新一轮区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和办法,完善了《江北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完成了公务卡软件升级和调试工作,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公务用卡制度和网上银行试点,试点单位已推广扩展至19家;并且根据省纪委等6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对公务员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通过简化归并合理调控,实现各部门收入水平大体均衡。
二、200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2008年,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稳步提高,和谐社会建设有序推进。财政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002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7.5%,净增收59600万元。在一般预算收入中,中央级财政收入1724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9.4%,净增收28045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278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6.1%,净增收31555万元。当年全区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实际发生77476万元。
根据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照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计算,2008年全区地方财政当年可用资金为180276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4366万元,合计收入194642万元。
2008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38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10.7%,净增支17820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415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5%,比上年增长5.4%,净增支7303万元;涉农街道一般预算支出228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比上年增长33.8%,净增支5777万元;慈城镇一般预算支出194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1.9%,比上年增长32.1%,净增支4740万元。此外,区本级对慈城镇和涉农街道补助支出41195万元。
全区一般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0779万元,其中:本级结余2173万元(其中市补结余643万元,预算指标未下达1520万元,单位结余10万元),慈城镇结余4350万元(其中专款结余4300万元,净结余50万元),涉农街道结余4256万元(其中专款结余1777万元,净结余2479万元)。
2008年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12807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3113万元(含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014万元)和上年结余19645万元,合计收入160831万元。当年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5965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92634万元(含社保基金79707万元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014万元),合计支出14327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854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结余1991万元)。
(二)纳入预算外核算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收支情况
目前,我区纳入预算外核算的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金(已扣除纳入基金预算部分,主要是上年结余)、行政事业性收费、墙改资金、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退库资金和从土地出让金分割出来尚未及时缴入国库的耕地占用税、水利资金及其他有关各项资金。对各核算账户互相转账和最终支出合并抵消后,2008年度其他财政性资金总额为11576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85904万元,当年收入29857万元),当年支出5582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累计结余为59939万元。
(三)区本级政府性负债情况
截止2008年末:
1、区级政府性负债合计123500万元,均为向金融机构借款,资金主要投向:工业园区建设85550万元,区交通道路建设26870万元,区资产经营公司5000万元,土地开发资金6000万元。
2、区级有关部门为市及其他部门垫付形成的债务123500万元,其中区城市工业开发公司35500万元(江东“园中园”),区安置房建管中心30000万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39000万元,北高教园区19000万元。
上述各类债务合计247000万元(不包括因市委托实施的湾头开发、高速公路连接线等建设项目而形成的债务)。
(四)财政政策结算情况
2008年区财政核定2007年度财政政策结算总额30463.18万元,其中区本级负担20495.77万元,镇及涉农街道负担9967.41万元。在区本级负担中,2008年已经支付17495.77万元,尚未支付30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2008年,我区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为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区级全部政府性资金预算管理集中度有所改善,逐步实现“收入一个笼子”的公共财政管理思路。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
三、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08年预算编制未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及对下级补助支出列入本级预算。与《关于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补充通知》(财预[2006]457号)“各地从编报2007年预算起,将上级政府对本地区(包括本级和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补助,全额列入本级预算。同时,在本级预算中反映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补助”的规定不符。
(二)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并纳入预算管理。2008年末,区财政局尚有墙改资金1439.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8683万元、上交款1485.8万元和因征地而收取的耕地占用税2757.10万元、水利资金187.55万元等合计24555.49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另外,2008年末有65552万元土地出让金尚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核算。
(三)区本级各部门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据部门决算国资收益表反映:2008年我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房租收入245万元在各部门反映,未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与《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 )第二条第二款“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防止收入流失。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规定不符。
(四)对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未编制经营预算,对国有企业的收益管理未作出明确规定。 2008年度30户区国有企业汇总利润表反映:2008年留在国有企业净利润收入412万元。与《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 )第二条第三款“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及《关于印发加强江北区国有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北区财政国[2008]70号)中对国有公司实行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的规定不符。
(五)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与国土江北分局土地出让金明细仍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至2008年末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与国土江北分局土地出让金明细仍存在较大差异,财政和国土部门从2008年开始着手建立一套土地出让金管理系统,以实现双方信息共享,但对遗留问题没有进行清理。
四、专项审计调查及其他审计情况
本次“同级审”区审计局还对我区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受区人大的委托,对我区土地出让金历年来盈余使用及2003年以来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我区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审计调查情况。
1、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08年度我区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总额为454794万元,比上年减少66075万元,同比减少12.69%。其中:财政性可用资金总额327651万元、政府性净负债445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82614万元。当年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总额为353623万元,比上年减少27248万元,同比减少7.15%。至2008年末结余101171万元。调查表明,我区区级全部财政性可用资金的预算管理集中度有所改善,但也发现墙改资金、耕地占用税、水利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部分收入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同时未编制年度综合财政预算,以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
2、金融危机对政府负债影响审计调查情况。
本次同级审还对金融危机对政府负债影响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表明,区委、区政府采取积极的经济政策,在加速推进江北区重点项目建设,拉动内需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政府债务的构成和使用情况看,还存在资金效率不够高、国有投资公司融资能力参差不齐、融资平台不能共享、部分国有投资公司的主管部门对债务管理制度和偿债计划欠重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金融危机对土地出让变动影响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区土地收储数为69.29万平方米;2007年至2009年一季度,我区土地出让面积252.56万平方米,土地出让收入190466.6万元。调查发现,2008年与2007年相比,招拍挂及协议出让土地面积、收入下降较大,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全部政府性资金比重下降幅度较大,给财政运行带来一定的压力。同时,2008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地块因出让价格下降而延期出让,土地出让金欠缴款也影响了当期财政收入。
(二)我区土地出让金历年来盈余使用及2003年以来收支审计情况。
2003至2008年我区共出让(含划拨)的土地面积1944.42公顷,土地出让金总收入为693274.56万元,总支出614919.53万元,2008年末结余100921.92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余额为32166.68万元。审计发现,部分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部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使用与规定不符等问题。
2008年,区审计局还对区慈善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五、9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08年,区审计局对9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共查出各类管理不规范金额10758万元,审计提出建议意见共31条,均得到各被审计单位的接受和积极采纳。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一级预算单位的内控制度渐趋完善,核算基本合规。但各部门、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甬江街道办事处和洪塘街道办事处主要存在部分概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未按规定纳入市或区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等问题。
中马街道办事处和区外经贸局主要存在下属公司的关并资产未及时清理,资产挂账等问题。
国土江北分局主要存在部分延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预算外财政专户下拨的土地补偿资金1485万元作为征地管理费列支等问题。
区建设局、区旅游局、区统计局主要存在部分专项资金用于事业支出,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和对下属单位补助支出等问题。
区农水局主要存在对下属水产管理处职工未按规定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
审计还发现上述单位存在大额现金直接支付;部分印刷品未实行定点印刷;财务管理薄弱等现象。
对于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中注重实效,坚持揭示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及时提出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达到审计服务于被审计单位的目的。各部门、单位重视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如:国土江北分局已经将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村发展留用地费101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农水局安排了责任部门负责往来款的清理,补缴了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区旅游局就专项资金用于发放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问题与区人事局、区财政局进行了衔接,解决了专项资金占用问题。其他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正在逐个落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区审计局将按要求做好回访工作。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08年审结8个投资项目,其中送审总额17376万元,核减工程款599万元。同时对区人民医院、永红2号、3号地块安置房工程等10个重点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工程投资总额近40亿元,核减工程进度款6900万元。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提出了100余条审计建议和意见,节约了600余万元建设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不断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通过政府投资的合理增长,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投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在部分项目的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审计发现一些项目决策不够重视,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变更较大;有些项目未办理《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审计发现招投标制度未得到严格执行,有个别项目设计费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而直接发包给设计事务所设计。
(三)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审计发现有些项目延误工期较长、有些项目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准确。
(四)高估冒算多计工程款。从区审计局组织审计完成的8个项目中发现,有些建设单位审核不严,送审的工程款高估冒算多计599万元。目前这部分多计工程款已全部核减。
七、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财政综合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进一步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政府性资金,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要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以保证政府对可用财力的统筹安排,达到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的目的。
(二)加强对部门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范围和细化预算支出项目,确保部门资金按预算执行,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各部门、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制订和完善涉及财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
(三)完善土地出让金管理系统。区财政局与国土江北分局应加强沟通,实行土地出让金管理系统共享,对以前年度形成的收支明细差异,应尽快清理,以真实反映国土资金的成本收益情况。
(四)强化工程建设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实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更好地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审计机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审计法》和《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既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又要从制度上和体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维护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
一般预算收支完成绝对值及比例均按照财政决算报告数并将比例数保留一位小数。(原报告中反映全区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6.69%按年度预算172337万元计算,区财政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153098万元,第一次调整为181861万元,第二次调整为172337万元)
基金预算中的上级补助收入及上解支出均加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014万元”,其他不变。
全区一般预算支出183863万元。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415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5%,涉农街道228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2.8%,比上年增长33.8%,净增支5777万元,慈城一般预算支出194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1.9%,比上年增长32.1%,净增支4740万元。(区财政报告:年度预算数192113=完成额183863+预算结余额本级2173街道1777镇4300计8250万元)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共18名)
张忠根 王伯宁 毛鸣鹤 陈炳祥
应瞧曙王伟昌 贝静民 任国安
孙金奎 严一名 陈子良 周曼婷
郑道昌 柳多祖 俞爱民 章海军
蒋宏生 楼国强
缺席(共5名)
俞雷 冯亚萍 邵国振 范国春
徐兰福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
(2009年6月26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伟的宁波市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