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中心组的学习安排,经过对四个学习材料的学习和集中讨论,现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稳步推进和谐江北新农村建设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如有不当,请指正。
一、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不是一个新概念,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以前的文献中也曾多次出现过。这是当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如果不及时调整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农村更快发展、农民收入更多增长,就必然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实现,中央审时度势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再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我区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高效生态农业有了新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91%;农村新社区建设快速推进,全区已完成村庄整治规划81个;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齐全和美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辨证认识,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动
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一项历史性的任务,在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中必须辨证地分析矛盾,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
我们需要认识到,新农村建设必然面临“几多”现象。一是农村的多样化。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区农村的现状、特点、面临的问题等等有较大的差异,即便是同一个街道各村的情况也大不相同。二是农村经济的多元化问题。同样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加之各地农村选择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农村经济已呈现多元化特点。这其中,既有仍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以分散农业生产为特点的“小农”经济,也有早期乡镇企业发展较好的、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工业化”经济,还有以经济作物、旅游观光等产业为主的“特色”经济,以及以外资、民营企业为特点的农村。三是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多重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其总体目标。这20个字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这就要求生产发展的同时,还要推动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还要移风易俗,还要加强基层民主与法治的建设,多重任务缺一不可。
面对上述的“三多”现象,我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把握好以下四点认识: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引导一线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深刻理解建设新农村是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始终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不动摇;把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放在为农民群众谋利益、促进农民群众共同富裕上;坚持求真务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出实招、不搞形式主义,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真心实意地为农民谋利益,善于带领农民群众共创美好生活。
(二)以统筹和规划为前提。在新农村规划布局上要有重点地向前推进。新农村建设涵盖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应按照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要求统筹规划。统筹方能成“一盘棋”,克服以偏概全,顾此失彼的现象;科学规划方能成“方圆”,克服盲目性,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统筹的重点和着力点,是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包括农村道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社会安全体系建设。规划应立足当前、把握长远、通盘安排,广泛听取基层、农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按照方便农民、提升农村、发展农业的要求,规划农民居住区、产业发展区以及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尤其要充分展现农村的文化特色和村容村貌特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风民俗、文化历史、地理特点等,把土地整理、产业布局、水系布达、清洁能源、集中居住区规划好,将年度建设规划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好,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三)以增强素质与民主为保障。新农村建设,重要的是有好的带头人。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基层领导骨干。另一方面,应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致富能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先锋,让他们带着政策、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引领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此外,要加强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应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尊重农民意愿,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不断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任务。要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把建设新农村的热情与积极性集中到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来。农民增收困难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原因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农民剩余劳动时间多,农业内部增收低。因此,既要扩充农业内部的用人量,又要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空间,还要广辟外出务工经商的转移;既要鼓励部分农民走出去,又要引导一些农民留下来,还要支持出去的农民回乡创业。当前,培植新优势产业的范畴经过探索会不断扩大,尤其要在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优势农产品出口、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等方面下功夫。
三、结合实际,江北新农村建设应从四方面着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各级组织对于新农村建设都十分重视,社会各界人士对此都非常关注,大家群策群力,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很高。我们区的人大代表也纷纷建言献策,据统计,在区九届一次人代会上,代表对新农村建设方面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达46件,占总数的22%,其内容大都涉及到改善基础设施、要求政策扶持、落实土地指标和加快撤村建居等方面。针对这些实际工作,我认为江北新农村建设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抓,仅供参考。
(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就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综观我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现状,最近几年,村级集体资产总量整体增长,村级可用资金收入逐步递增,用一组数据来说明,2006年全区村级集体资产总额19.37亿元比2000年的5.01亿元净增14.36亿元;集体所有者权益8.9亿元,比2000年的4.1亿元,增加4.8亿元;村级可用资金收入14356.74万元,比2000年的5200.71万元,增加9156.03万元。这些村级经济收入的增加为稳定农村、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可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但从江北的实际分析,目前在发展、壮大村级经济中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不少村存在着货币资产存量过大,缺少发展空间。2006年村级集体的货币资产达8.13亿元,比2000年的0.64亿元,增长12.7倍,这些货币资产主要是靠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积累起来的,按照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可按批准征用土地面积的10%作为安置人员留用地,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培植稳定的收入来源规定,我区目前绝大多数土地被征用的村,其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尚未得到有效的落实,形成了货币资产存量过大的局面。刚刚结束的区九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对此问题提出了不少议案和建议,希望政府能及早予以解决。第二,规划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对于村级集体来说,土地是财富之源,是发展的主要空间。由于我区地处近郊,在纳入宁波市规划控制之后,有些村的集体经济多年得不到发展,处于冻结冬眠状态,不仅使集体经济徘徊不前,而且出现倒退。第三,发展定位尚未明确。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我区一些城镇周边的村、沿路的村、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村,由于今后发展方向定位尚不明确,到底是保留、过渡,还是整体拆迁,村干部心中无数,怕刚建成的标准厂房等资产被拆除,导致这些村把货币资金转化为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力度大大减少,延缓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此,江北新农村建设中,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必须实行分类指导、层级推进。
第一层:对“城中村”以及集体土地绝大部分被征用、原有村落已被整体拆除的村要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革,为下步撤村建居,农民转为市民奠定基础。实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在发展上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业制度,使其真正发展成为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股份公司。第二层:对已有规划,但在近期(若干年)内还没有实施征地拆迁的过渡村,要主动接受城镇的辐射,重点在“调整、巩固”的基础上,稳步提高集体经济,同时要以创新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第三层:对目前还没有规划,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以农业(林业)为主的村,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的途径,加快农业产业进程,坚定不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目前五星村的生态游、三勤村度假区,还有组建白茶、年糕等服务性的专业合作经营实体等等,为农户提供一条增加收入的途径。
(二)加快实行村庄改造的步伐。农村村庄改造(村庄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区的村庄改造以推进农村城市化为契机,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不同的基础和条件,基本确立了四种改造模式:一是整体搬迁,二是逐步搬迁,三是保留整治,四是集聚发展,并且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切入口,全面启动了小康示范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面貌发生了新变化。但从调查情况看,我区的村庄改造、整治工作还缺乏城乡统筹一体化的规划;还缺少实施规划的协调机制;如九届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护半浦古村宅的建议》中,提到半浦村是我区唯一的宁波市历史文化古村,在规划实施中,一是村庄的文物保护主体是谁?目前该村已挂牌的区级历史文化古宅达24处,这些古宅的保护是该宅现居住的村民,还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还是政府有关部门。二是该村在实施古村保护规划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谁来组织调解。三是古宅的修缮维护经费如何落实等,都需要有一个协调机制。第三村落分散造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我区110个行政村共有554个自然村,其中有7个自然村以上的有56个,小的自然村仅6户人家,有些农户,户其宅基地多达3-4处。由于村庄过于分散,不仅导致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产品等方面的提供、建设、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而且也导致土地利用程度低的问题。从江北实际来分析,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中,要紧紧围绕“是不是科学,有没有特色,群众是否满意”为三个重点进行,准确把握和确定各村的村庄发展的定位、格局和方向,不搞千村一面。如江北110个村,甬江、庄桥、洪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重点从城乡统筹方面来规划,通过加快城镇城市化,把城市现代化要素向城镇扩散和辐射,并规划成小城市。慈城要以古县城建设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农村。如区代表忻苹把也提出关于建立“慈城三位一体的创意园”的建议,即一个以自己动手为主题的休闲产业区、一个为传统工业配套的创意产业区、一个有全国知名度的特色旅游区。通过这“三位一体”辐射周边农村,这样的立意,对于新农村的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另外,要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建设。要因地制宜推进村庄整治建设,针对农村区域广阔,基础与条件各不相同的现状,在工作安排上,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带动面上工作的全面铺开;在整治模式上,要分类实施,对重点区域内需要整体拆迁的村,集中建设农民安置小区,更多的村要借鉴土地整理的经验,大力开展村庄整理和宅基地置换,通过自然村拆并、就地拆旧建新,加快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走土地资源节约型的村庄整治建设路子。村庄整理节余出来的土地,如用于商业性开发,土地收益可归农民集体所有,用于新社区建设。
(三)做好二个转变,让农民享受城市文明。1、做好农民向市民转变工作,随着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并伴着宁波城市规划的调整,城郊周边地区的一些行政村,农户纷纷已被拆迁的一些行政村以及受市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的一些行政村,已经或即将面临着撤村建居工作。因此,从江北实际看,做好撤村建居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基本条件具备、制约因素突破,而且步伐可以加快。第一,村级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启动;第二,村民的社员身份分类已基本确定;第三,农民的生活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第四,干部群众有撤村建居的要求和愿望,加快撤村建居的步伐,让农民尽快转变为市民,江北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剩余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从而能加速新农村建设的步伐。2、做好原始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新农村建设固然要从改变农村面貌着手,但更重要的是提高农民素质,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新农民是指农民有新理念、新思想、新知识、新文化、新精神、新素质、新能力。从原始农民向现代化农民转变中,第一,转变观念,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执行“订单“、定向、联合培训等模式,把原始农民培养为有文化、守法律、懂技术的新型农民。第二,应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创新培养机制,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社会品德教育和普法教育,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大力开展各种有益于农民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引导农民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提升农村基层管理水平。按照“强班子、强制度、强管理”要求,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基础 。一是创新基层管理职能。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强化政府为农村服务的职能。二是创新基层管理机制。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深入实施“先锋工程”,巩固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探索建立党员保先进、争先锋、做模范的长效机制。三是创新农村管理队伍。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和奖勤罚懒机制,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重视从农村各类优秀人才中培养农村干部,注重从农村干部中培养农村基层组织主要领导,坚持把一批公道正派、年富力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具有“双带”能力的同志吸纳到村干部队伍中来。四是创新工作方法,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权利,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大力推行村级事务听证制,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三会决策”机制和民情恳谈制,以推进“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完善并推广甬江街道外漕村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不断推进农村管理民主进程。
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是稳步推进和谐江北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结合我们江北农村的实际,受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制约,各村的现状、特点、面临的问题有极大差异。如甬江、庄桥、洪塘三个街道的下属行政村,由于城市化推进速度比较快,部分村的土地已经被全部征用,所面临的就不是村庄的规划、整治等问题,而是如何妥善处理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向社区转变的问题。与此相反的是慈城西部的部分行政村村级经济比较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村庄环境急需改善。所以,我认为,要稳步推进和谐江北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制订规划,投入要素等方面都要有所侧重。另外,还要突出各村的特色,如慈城是我市比较有名的古县城,文化历史底蕴都比较深厚,其新农村的建设就可以突出这一特色,把重点放在古城的基础、文化建设,以及传统轻工、工艺产业的扶持上。区代表忻苹把握住慈城古县城的特色提出关于建立“慈城三位一体的创意园”的建议,即一个以自己动手为主题的休闲产业区、一个为传统工业配套的创意产业区、一个有全国知名度的特色旅游区。这样的立意,对于新农村的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根据江北区近年来的发展状况,目前,我区正处于大开放、大建设、大发展、大调整的黄金时期,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和机遇,如农村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村级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实现了从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向整体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转变,农村社会保障实现从农民自发参保向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转变等等。基于对区情和形势的科学判断,我认为应把推进城市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主导方式,以“待遇市民化、居住社区化、就业非农化、保障社会化、受益多元化”为基本方向,以建设城郊型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战略思路。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是稳步推进和谐江北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此,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是稳步推进和谐江北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结合江北实际,我认为可以侧重以下三个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首先面临的是土地问题,目前。各村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村级10%发展留用地兑现的问题。如洪塘街道自2001年以来,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涉及24个行政村,占街道行政村总数的88%,共征用土地10930亩,征用率达25%,其中工业用地8820亩,商业用地和房地产用地2110亩。按照10%村级留用地政策,需要落实882亩工业用地和211亩商业用地,但目前除了465亩工业用地兑现外,其余土地指标都没有落实,对于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有序发展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的问题会造成很大影响。所以,我认为要用科学的态度、合理的方法突破土地问题对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对于留用地的运作可以采取三种模式:一是变现的模式,村发展留用地及指标变现。二是委托模式。村发展留用地委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经营、其租赁收益(园区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后)全额返还村集体。三是自营模式。由村集体自我建设、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四是置换模式。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将历史上已作处理的村级标准厂房给予补办手续后置换为各村村级发展留用地,这样既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又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集体资产又得到了保值增值。
其次,受规划控制地块农民的建房问题。如庄桥费市片由于规划控制,从2003年开始已停止审批农民建房,近3年多来,基本上农民建房没有能够得到审批。以费市村为例,目前该村有1793 人,805户。已结婚无房或还没有建足的有80多户,到达结婚年龄的有40多人。2006年有近60多户已多次提出建房要求,3年来累计下来约有110多户,至今都没有得到审批,足见农民建房之艰难。与之就引发了违章滥搭乱建现象、党群干群关系矛盾和社会安定隐患多等问题。所以,在稳步推进和谐江北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实事求是地制定规划和落实规划,认真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实施起来才能有效地避免各类矛盾的冲突,把规划落实到位,最大程度地降低规划的局限性,减少重复修改的频率。同时,必须尽快研究制定解决农民建房具有较强针对性、适用性的政策和实施意见,分批适量地解决住房困难户的建房问题,体现政府亲民思想、抚民情怀和对农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行既堵又疏、堵中有疏,比堵而不疏要好。我认为关于受规划控制地块的农民建房问题可以采取两模式三配套。“两模式”,区政府划出一块地来,一种是农民自建,由街道、村统一搞好规划和设计后,由农户自行建造;一种是村里筹建,村作为实施主体,建房的具体标准、式样、公建配套都由村里负责,建造完后向需要的村民出售;“三配套”,一是环境配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给水、排污、电力、电讯、绿化等实现配套;二是公建配套,配备医疗站、文化中心、超市等;三是发展集体经济配套,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拓宽村级集体收入渠道,做好盘活文章,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力争自求平衡,略有盈余,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2、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我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现状具有集体资产总量整体增长;可用资金收入逐年递增;民主管理进一步增强等特点,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应收款居高不下,管理费用开支偏大;集体债务过多,收不抵支;货币资产存量过大,缺少发展空间;发展不平衡等,从原因上来说,主要有四点:一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观念弱化,氛围不浓。二是规划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三是发展定位尚未明确。四是缺乏有力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为此,我认为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推进农村城市化为契机,努力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着力营造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的新机制,积极培植村级集体经济来源的新途径,促进集体经济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要实行分类指导、层级推进:
3、撤村建居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传统农村向城市社区或新型农村社区转变,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和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股份经济合作等制度的实施和城市化的拓展,集体资产迅速增长,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村的居住、交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条件均有较大改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有些还相当尖锐、紧迫,如征地拆迁、就业安置、社会保障、股份制改造等。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区110个行政村,土地全部被征用,整个村落拆除的有8个行政村;目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村约31个,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28.1%;有许多村是先被征用土地后拆迁村落,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没了,尽管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农民也得到了补偿,但今后的发展还有许多困惑;有的土地和村落都被征用拆迁了,但不是整体安置,农民居住分散、原有的行政村格局被打破,有些行政村土地征用了一部分,尚有一部分,为准备拆迁而制定的一些政策,造成农民建房、户口迁入等困难;土地征用后,土地由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集体资产迅速增加,农民对集体资产如何处置、利益如何分配十分关注;股份制的实施为明晰产权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但与企业不同的是其股权是无偿配置的,持续发展村级经济是关键问题。目前出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多,村落外来人口集聚,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虽然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但不及时解决,有可能成为农村发展的阻碍因素。所以,我认为在稳步推进和谐江北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快土地被征用和股份制改造完毕的行政村撤村建居的速度,构建新型农村社区。所谓新型农村社区就是指打破以地域和姓氏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村庄格局和原有行政区划,以村庄社区为单位整合各类资源,以股份经济合作制为基础,以农业产业化、乡村工业化、村落集镇化或社区化、农民生活方式市民化为主要特征,实行民主自治,形成富裕、文明和谐、环境美化、设施完备的生产、生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