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街道人大工委 何林辉
根据区人大关于对新《选举法》学习的有关要求,本人对新《选举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对相关问题进行的深入思考,下面就新《选举法》谈谈学习体会:
首先,谈谈对新《选举法》实施意义的认识
今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正,这是我国的选举制度逐步完善、向前发展的历史性时刻,也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前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街道人大工委及时组织中马中心组人大代表进行了学习,并通过街道人大工委的《代表交流》简刊对新《选举法》主要修改内容进行了刊登。我也认真学习了,认为新《选举法》着重体现了五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取消城乡差别、实现“同票同权”,体现了平等原则。此次修改选举法,规定实行城乡按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从1953年的8比1,到1995年的4比1,再到这次的1比1,实现了选举法的平等性原则,符合城乡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第二个亮点是增强候选“透明度”,保障选民知情权,体现了透明原则。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将原来的“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修改为“应当”,则进一步明确了选民的权利,选民要求见面,选举委员会就必须安排,使选民与候选人的见面形式具有一定实效性,也增加了对这一规定的刚性约束。
第三个亮点是确保适量基层代表,解决“官民比例”失衡,体现了广泛原则。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这一修改从制度上保证一线的的工人、农民的代表比例,进一步强调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
第四个亮点是完善投票“细节”,保护选民意愿,体现了规范原则。以往我国许多地方选举人大代表时,有的地方设立了秘密写票处,有的地方没有设秘密写票处,不够规范统一,而这次新修改选举法明确规定:“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设立秘密写票处不再是可设可不设,而是应当设立。这也是对选民自由表达意愿的一个重要保障。
第五个亮点是实行监票计票回避,保证代表履职效果,体现了公正原则。新修改的选举法增加规定:“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对选举工作中的监票人、计票人实行回避制度,有利于保障选举结果的公正可信。
综上所述,这次新修改的《选举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跨越,其影响广泛、意义深远。
第二个方面,关于新《选举法》实施后,中马街道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新《选举法》实施后,在区十届人大换届选举中可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我感觉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及问题:
一是选举代表人口比例如何计算的问题。目前,江北区九届人大代表共有179名,其中4个城区街道(中马、白沙、孔浦、文教)共有代表87名,而户籍人口数为101472人,平均每1166人产生1名代表;3个涉农街道(甬江、庄桥、洪塘)和慈城镇共有代表92名,而户籍人口数为135219人,平均每1469人产生1名代表,城区街道人口比例比涉农街道和镇少303人。下一届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根据新《选举法》规定的“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原则,取消城乡差别,实行城乡按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如果继续按目前江北区九届人大代表179名总数不变进行计算,城区街道代表将减少11名,只有76名,涉农街道和镇将增加11名。如果按照城区街道人口比例1166比1计算,城区街道代表数不变,而涉农街道和慈城镇将增加24名。需要强调一点的是,中马目前有22名代表(不含今年新增选1名)分布在11个选区,平均每个选区2名代表,处于比较合理的水平,如果减少代表名额,势必会影响代表的代表性及代表作用的发挥,建议在下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代表名额分配上,既要考虑在“三个平等”原则基础上,取消城乡差别,也要考虑城区街道选区的实际情况,在选举代表人口比例计算方面,尽量以城区街道人口比例为基数。
二是关于代表结构调整的问题。前面讲过,新《选举法》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要确保适量基层一线代表数,解决“官民比例”失衡。目前区九届人大中马中心组代表结构情况是:代表22名(以刚选举产生代表时计算),妇女代表7名,占代表总数的31.8%,中共党员代表14名,民主党派代表2名,无党派代表6名。从这些数据看,基本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代表结构比较合理。但是根据代表的工作和职务再细分一下,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22名代表中在区、街道机关工作的代表11人,级别全部为科级以上;社区代表2人,职务为社区书记和主任;教育系统代表3人,2名校长和1名中层干部;企业代表6人,全部为企业总经理或负责人。通过这些详实数据看出,大多数代表都是中层以上或领导干部,我们的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代表名额实在是欠缺。值得一提的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监督“一府二院”工作,如果“一府二院”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作为人大代表,这对于人大代表的监督效果是不是要打折扣。因此,建议在下一届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候选人推荐环节,切实把握好遴选关,确保适量的基层代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