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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三防”举措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发布日期:2010-11-05 09:12 来源:区检察院 访问次数: 1

  一、预侦一体“案中防”。一是进行人员有机组合、统一调度。预防工作人员积极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经营、初查、立案、侦查等过程,通过适时适度参与办案,深入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手法和特点,保证案中预防“素材精准、措施得力”。二是建立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制度。自侦部门结合办案,将发案原因、作案手段、制度和管理漏洞等信息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使得隐患排查、犯罪手段分析、防范措施制定更加有据可依。通过这一机制,今年预防部门共收到自侦部门提供的有价值预防信息20余条。

  二、建议警示“案后防”。一是把检察建议作为主要载体。落实跟踪回访制度,提高检察建议的执行力,督促帮助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加强犯罪预警,对多发、易发领域犯罪,定期集中向相关部门提供危险源点种类和危害程度分析,并制定详细整改建议。2009年以来,共发出有关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近40份,涉及改进措施100余条。二是把庭审现场作为特殊课堂。根据案情性质和涉案人员特点,将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细分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利用职权损害群众或集体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等四大类,斟选案例,利用更为接近受教育群体的个案庭审现场,加强警示教育宣传。

  三、协作引导“综合防”。一是增强职能预防合力。注重与其他预防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针对具体工程和区块,牵头建制共促“保廉”制度体系。如与区发改、监察和审计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政府主导性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实施意见》,促进了重点工程的预防职务犯罪合力。二是凝聚社会预防推力。通过我院自创的“检察连线”网络服务平台,为辖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在线咨询和宣传,同时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我院“法律宣讲团”的品牌效应和“法制工作促进员”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预防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系列宣传活动,根据受众群体的要求和特点,推出“点单式”预防服务,增进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参与群体的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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