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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10-08-18 19:30 来源:办公室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全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切实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方面

  我区将以惠民、利民为原则,把繁荣公益性群众文化作为文化事业的重要部分来谋划、作为政府工作的实事工程来推进。牢固树立文化为民、文化惠民的理念,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抓发展必须抓文化、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观念,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管理服务、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文化工作新格局。

    二、关于改进方式、整合资源,逐步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服务质量方面

  在培训方式上,今后将采用集中和分散、上来和下去、点面相结合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抓好文艺培训。区文广局将坚持每年集中举办一期全区文化干部培训班,邀请市有关部门领导、专家进行授课。坚持对基层的文化辅导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对文化馆、图书馆进行考核,作为对“两馆”业务老师的要求。要求区文化馆以下基层培训村(社区)文化骨干为常年的重点工作,向农村文艺骨干和农村文艺爱好者做好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菜单式地开设培训班,开出一系列适合当地农民群众口味的文艺培训专业,由群众自主选择,规定业务骨干必须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和社区(村),每人辅导的课时不低于60课时/年,每人辅导的团队不少于2支。我们还将积极加强与在甬文艺院校的合作与交流,探索文艺专业学生实习与江北文化馆、基层街道(镇)挂钩的方式,让院校推荐优秀文艺学生到江北基层进行挂职锻炼,使在甬院校的文艺人才为我作用,从而实现区文化馆辐射全区、街道文化干部帮带社区(村)文艺骨干,文艺骨干带动群众的培训模式。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整合区域资源,实现资源互补”方面。今年,区文化中心将开工建设,建成后的区文化中心,将集文化馆、图书馆、展示中心、剧院、大型会议室为一体的标志性综合文化设施。我们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运作模式,实现文化中心的共建共享,使其成为全区各部门、各街道(镇)、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培训、会议的主场所,从而进一步提高区文化中心的利用率,降低全区行政成本。我们将鼓励村(社区)采取共建共享的形式建设文化中心或文化宫,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宫的使用率。深入开展城乡文化结对活动,实现城乡优势文化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为全区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信息资源服务。

    三、关于加大投入、探索机制,着力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方面

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年度预算逐年增加。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向基层、农村的倾斜力度,促进城乡和区域文化统筹协调发展。对基层文化单位,根据群众文化需求和活动量多少,给予经济补助。深入实施“三个一”财政扶助计划,即每年用100万元扶助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每年用100万元扶助文化精品创作;每年用100万元培育文艺人才、建立文艺团队和扶助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并加大对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的补助。区政府将在新建小区住房项目的扩初会审中建立联席制度,将文广、规划、建设、国土等相关单位作为联席成员,区文广局把好项目的文化活动用房配置、位置和体量,确保在项目建设中按照文化活动的要求配套活动用房。同时,区文广部门将加强对现有小区、社区、村落的文化设施用房的管理,提高现有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杜绝文化设施被占用、或被挪用的现象。关于区文化中心建设问题,区政府已将该项目列入实事工程,作为文化大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速度推进的原则,力争在近期动工,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建筑工程的建设。新建的区文化中心,以共建共享,综合服务为宗旨,根据江北的文化特征,建成古色古香的明清建筑群,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性标志性文化设施,成为全区文化设施的龙头。我们将进一步总结洪塘文体协会、中华慈孝节活动的运作模式,深入探索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共的投入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入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拓宽资金渠道,改变单一政府财政投入的局面,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研究处理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北区人大常办〔2010〕21号)我局已收悉。我局认为,区人大常委会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既全面、又中肯,充分体现了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怀和期望,经认真研究,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发挥服务职能,助动经济发展

  (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引导规范经营。制定出台《新设企业(个体户)培训教育方案》,联合街道(镇、工业区),每季一次对当季新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政策法规、企业维权知识、企业信用建设、分类监管、企业数字证书等方面的培训。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根据企业需要和辖区特点确定9个重点行政指导项目,内容包括企业维权打假辅导、热点消费行业行政约谈等,有针对性地对经营者进行培训指导。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食品安全法一周年”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

  (二)加强地方联动,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工商与街道(镇、园区)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定期地邀请分管主任、经发科负责人、招商引资人员等参加工作交流会,通报登记、执法、年检等热点信息,介绍各类注册新政。创建品牌工作指导站,主动走访街道、镇及工业园区,对辖区内企业商标注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建立注册商标台帐和数据库。加强与街道、镇、工业园区的工作互动,指导、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商标,营造良好的创牌氛围。加强对创牌企业及其商标运作情况的跟踪管理,对拟发展为名商标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今年已有2家企业申报市知名商标,3家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宁波汤圆”、“慈城年糕”等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三)按需提供服务,助推企业发展。结合责任区监管,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了解企业需求,今年已走访企业千余家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30余起。利用工商信用监管资源,与金融机构合作,面向全区1.3万余家经营主体和“守重”涉农主体,在全市首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和涉农信用贷款业务,破解中小企业和涉农主体的融资难题。与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合作,开展全区网络经济发展状况调研,力求摸清现状,形成发展规划。积极培育新网商,根据成立网上粮油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着手培育华康名家私广场、庄桥石材城等专业性较强的市场实现网上交易,带动区内其他市场积极拓展网上市场。

  (四)提高窗口效能,培育市场主体。按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要求对窗口的软硬件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做到查漏补缺。邀请人大代表、民个协会理事、党员代表等轮流驻守注册窗口,零距离监督窗口工作作风,帮助改进、提升窗口工作。建立注册线干部与各街道(镇、园区)“一对一帮扶”制度,协助做好创意1956、白沙海鲜餐饮城等重点招商项目的注册登记工作,促进招商引资。积极宣传落实市工商局《关于支持自主经营鼓励创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零首付”、“住宅商用”、“大学生创业”等方面准入限制,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力求服务更贴近投资者、创业者的实际需求。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

  (一)加强经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力度,通过广泛获取案源线索、收集外围证据、全面检查现场、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等手段打开案件突破口,查处了医疗器械商业贿赂串案等一批大要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上半年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起,查处冒用世博标志案件3起,没收、销毁侵权商品6771件。利用年检对特殊行业进行重点监管,对涉嫌抽逃资本、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已立案查处6起。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共检查户外广告103个,立案9起,另有28起违法广告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加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整合系统行政资源,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对企业的市场准入、存续、退出全过程实施信用监管,建立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梯队,提升企业和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确定江北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二期工程技术方案,推进信用江北建设。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推荐评选活动,今年已有6家企业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4家企业申报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促使诚信企业做大做强。依托农资信用监管系统,实时监管农资批发企业的商品质量把关情况。联合区农水局对区内46家农资经销店进行检查,召开通气会提出整改意见。着手将全区小农资经营店也列入信用评价范围,开展农资经销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指导机制。本着多规范、多教育、少处罚,执法和服务相结合的精神,在慈城工商所和企业科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采取行政辅导、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多种手段,引入“说、劝、引、帮”等柔性措施,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实现监管与发展的共赢。制定出台《行政指导项目实施办法》,实行行政指导的项目管理模式。今年已行政约谈15次,发放行政提示书30份,行政告诫书120份,并对8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行政回访,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继续关注民生热点,促进社会和谐

  (一)强化责任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区监管制度体系,制定责任区监管年度计划、阶段计划和各责任人具体实施计划。实施责任区监管能手考评,进一步夯实责任区监管工作基础。继续加大对责任区监管工作推进的督查力度,实行“一季一考”,要求做到书式档案、电子台帐与实地检查结果的三统一。同时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即按级制定计划到位,按人实施巡查到位,按时录入信息到位,按周资料汇总到位,按月考核公示到位,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5月份以来,在责任区监管工作中,已累计上门走访各类经营主体1323余名,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35份。

  (二)开展无证无照整治行动。结合市区两级人大审议、系统行风评议、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等活动,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省工商局联合文件要求,加强与环保、城管、卫生、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加大背街小巷无证无照经营和“十小”行业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了人民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住宅小区无证无照餐饮、城乡结合部的黑网吧以及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的无照食品加工经营户等。5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74人次,查获无证无照经营户135家,疏导登记128家,取缔7家,抄告相关部门123家,向房东发送《房东告知书》87份。

  (三)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启用电子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5月初,在白沙、路林等市场投入运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用信息化技术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改进菜市场经营户信用监管软件功能,完善市场经营户的信用评价,确保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到位。规范大型市场“一票通”工作。6月初,在路林综合市场召开7场座谈会,就“一票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与197户经营户进行约谈。在慈城华联市场启用协管员聘用制度,解决市场“白肉”问题。目前,该市场的猪肉索票率由过去的每月平均不到400头上升至5月的683头,基本杜绝了私宰生猪入场销售现象。增强快速定性检测工作的反应力,更新检测仪器,使检测车的检测项目增加到13个。5月至今,共对8家农贸市场快检13789批次,不合格29批次,下架销毁不合格食品305.5公斤,立案14起,合格率99.78%。推进小食杂店专项整治。动员和引导小食杂店参加配送,目前全区已有400多家小食杂店参加配送。发放进货台帐记录告知书等小食杂店整治资料1000余份,小食杂店整治率达到100%。

  (四)健全体系维护消费者权益。注重事前调控工作,继续在汽车销售、旅游餐饮等热点行业推行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开展老年人保健品消费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倡导理性消费。组织20余名消费者走进宁波牛奶集团进行消费体验,增强消费信心。上半年,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446件,处理投诉涉及金额8.7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接到举报电话205个,罚没款2万元,成功调解了枫丹白露、汇力健身等群体性预付式消费纠纷。

  四、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模式,开设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培训项目——“1+1半月讲堂”,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外聘师资同时主讲,目前已举办五期,有效地提升了队伍综合素质。出台业务能手考评办法,激励干部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加大干部引进力度,努力克服分局人员紧张、任务繁重的困难,今年从外单位调入公职律师两名,新招公务员一名。接纳黔东南工商局4名干部到我局挂职锻炼,加大两地交流。

  (二)抓好基层保障工作。为配合在慈城卫星城镇设立分局的要求,对慈城工商所重新选址装修,并将继续充实监管力量,适应监管需要。在完成网络改造的基础上,于6月份启动计算机机房达标工作,强化信息化整合运用,抓好数据库建设。健全考核办法,对基层工商所从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特色工作等方面来考核,突出区域特点,鼓励因地制宜进行创新。对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和重设洪塘工商所的审议意见进行调研论证,分局将根据机构设置、辖区划分、监管执法、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与上级工商部门和区政府沟通汇报,促进基层执法工作扎实有效。

  (三)抓好监督监察工作。分局特别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注重在增加工作深度、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人大建议、议案的面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100%。目前,已顺利办结今年两会期间的人大建议答复工作。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基层述职述廉和“工商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听取各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调整充实分局纪委委员,设立工商所兼职纪检监察员,扩大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依托计算机上网监察软件和分局大楼电子监控,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上下班情况进行督察,并在内网上发布督察通报。深入推进电子监察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进行电子监控和风险防范,着力打造阳光工商。

二○一○年七月二日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8月3日下午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副主任毛鸣鹤、陈炳祥、应瞧曙及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和副主任应瞧曙主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明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善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徐培荣、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有关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周兴宥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周兴宥同志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并代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内容另刊)

  二、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人事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0年8月3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兴宥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周兴宥副院长代理宁波市江北区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0年8月3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主任会议提议,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周兴宥副院长代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共18名)

  谷  裕    毛鸣鹤    陈炳祥   应瞧曙

  贝静民    冯亚萍    孙金奎   严一名

  陈子良    邵国振    范国春   周曼婷

  郑道昌    柳多祖    俞爱民   章海军

  蒋宏生    楼国强

缺席(共3名)

  俞  雷    王伯宁    徐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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