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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浅析

发布日期:2010-08-22 16:19 来源:白沙街道人大工委 访问次数:

  白沙街道近年来一直对如何做好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而进行不断的探索与思考,现谈些粗浅看法,以引起从事人大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同志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一、街道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的现状

  江北区从2004年开始在各街道设置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经历了由党工委书记兼任人大工委主任,到2007年配备专职人大工委主任或副主任,并配备1名联络员兼任街道党政办副主任的过程。工作上从以组织代表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为主,到定期召开工委会议、听取办事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工作监督的拓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1、人大干部的配备实现了专职化。全区七个街道的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都实现了专职化。其中有4名干部是从党委领导岗位上转任的,有3名干部从政府领导岗位上转任的,他们既有丰富的领导经验,又熟知政府工作规律,转任人大职务后,更能切入各街道的实际履行工作职责,有利于开展人大的监督工作。同时,七个街道的人大工委均配备了专职的人大联络员,并落实了兼任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2、人大的工作制度健全。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置、主要工作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街道人大工作有章可循。各街道人大也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以白沙街道为例,该街道人大工委制定的制度主要包括: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代表建议意见处理办法等。这些制度保障了人大代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街道人大的监督工作。

  (二)人大监督形式不断丰富

  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各街道人大工委都积累了许多监督工作经验,创新了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

  1、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形式。各街道人大都把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每年能够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结合视察进行走访座谈、约见政府部门领导、开展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通过视察达到了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目的,强化了人大的监督工作。如今年上半年慈城镇和洪塘街道联合组织两地人大代表视察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一期提升工作和二期工程建设情况。

  2、听取办事处专项工作报告形式。各街道人大注重对办事处专项工作的监督,就有关农业、水利、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招商引资和政府其他重大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委会议听取办事处的专项工作报告,了解工作情况,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如白沙街道近几年来每年召开专项会议听取街道办事处拆迁和重点工作情况汇报。代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理解了政府的难处,同时也看到了希望,使代表们在联系选民过程中能够进行正确的疏导,既监督了政府工作,又为政府推进工作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3、实施对“一府两院”派驻街道庭所的工作监督。各街道人大认识到开展代表对“一府两院”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的工作监督是代表行使监督职权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从而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了一些与人民群众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让代表听取部门工作情况,走访选民征求对部门工作的意见,采取代表讨论、大会分组评议、书面测评等方法,对部门工作作出客观评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推动政府及部门工作。如去年白沙街道人大组织代表对城管执法中队和派出所进行了工作评议,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代表作用发挥不断巩固

  1、发挥好代表的议政作用。在人代会期间,街道人大工委负责组织好代表团的审议讨论,组织代表参加专题审议,加强对政府工作的审议,同时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政府办理。在闭会期间,街道人大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代表视察、接待约见选民、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审议政府半年度工作等活动,使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

  2、发挥好代表反映民意的作用。各街道人大建立健全了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通过组织代表深入各选区和确定一批选民联络员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如白沙街道成立的政情联络员队伍由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组成,他们活跃在社区中,听民情,问民意,每天定时开启“民情信箱”,把这些社情民意及时反映到街道人大工委,使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同时加大了对街道社区工作的监督力度。

  3、发挥好代表参与地方建设的作用。各街道人大积极发挥代表的职业特长,立足岗位,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以代表的表率作用来带动和影响群众。如白沙街道人大工委要求企业界的代表立足行业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做贡献;社区代表围绕街道区域社区建设、社会稳定、劳动就业、居民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建言献策,为社区居民办好事实事;党政机关的代表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等工作中作出实绩,在优化发展软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解决民生诉求等工作中求得实效,为促进和谐市中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的来看,街道人大工委监督形式的运用,基本上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调查、视察活动,对计划和预算等提出建议意见、实施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的不敢碰硬,多停留在提出批评建议上,造成发现的问题多,纠正并得到解决的相对较少,以致影响了监督的实效性。

  导致街道人大监督效果不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观念上的原因,更有机制和人员等方面的客观原因。

  (一)意识形态上的原因

  1、监督者意识不到位。部分从事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对街道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还存在“党委不点头,不能监督;政府不高兴,不敢监督;遇到疑难问题,不会监督”的苦恼;有的抱着做“老好人”的态度,担心认真监督搞僵了关系,怕得罪人;有的怕越权、怕麻烦,往往从支持配合方面考虑多,从监督制约方面考虑少,使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2、被监督者观念不清。一些被监督者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在行为上还有时规避人大监督。有的认为人大的监督是例行公事,对人大开展的监督活动不屑一顾;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是挑刺,是对其工作的否定,因此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听之任之。

  (二)机制上的原因

  现阶段正处于改革时期,部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致使人大的监督工作与现行体制有些不太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职能的发挥。

  1、街道人大与党工委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监督工作是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而实施的监督行为,同时又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但是现实中,由于党政职能尚未真正分开,党工委和办事处联合发文或者通过党政会议作出决定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对这种党委行为和政府行为共为一体的做法,街道人大难以监督。

  2、街道人大与办事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监督的办事处不仅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还要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这种现存的纵向领导和监督体制,给人大监督带来一定的难题。另外,街道人大工委与办事处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办事处主任也不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从而影响了监督的实效。

  3、街道人大与政府一些职能部门的关系。经过机构改革,规划、国土、环保、工商、税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实行了垂直领导,从行政关系上脱离了地方政府。但这些部门的工作仍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人大还能否进行监督,如果可以监督,该如何监督,也需要在体制上进行探讨。

  (三)人员上的原因

  1、代表产生过程有待改进。街道人大监督的对象是办事处及“一府两院”派驻街道的庭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加快,人大的监督任务也必然越来越繁重。但是在地方人大的选举中,往往考虑政治素质、代表阶层因素多,而忽视其参政议政能力,造成了少数代表履职意识不强,能力不高。

  2、代表监督存在角色冲突。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是有单位的,受雇于单位,当好代表只是兼职职务,且没有报酬,因此,他首先是单位人,然后才是人大代表。在这种情况下,当本单位利益与部分选民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单位人的人大代表将面临两难的选择,很难发挥监督作用。同时,有的代表是单位一把手,本职工作较忙,顾及代表工作显得有所欠缺。

  三、提高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几点建议

  提高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要做的工作很多,但笔者以为,着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最为紧要。

  (一)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1、要胸怀全局,精选议题。要紧紧围绕当地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着抓重点、议大事、突难点的精神,选好切入点,确定审议议题。换句话说,就是群众的迫切需要是什么、党工委的重大决策是什么、人代会和常委会上的决议是什么,街道人大工委就应有重点地选择监督什么。这样,使监督工作与群众同心、与党工委同向、与人代会和常委会同步、与大局合拍。

  2、要贯穿主线,以“法”为重。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要首先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要针对某个时期、某个方面的工作或法律的实施,有所侧重地开展法律监督,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两院”公正司法。

  3、要深入调研,知政知情。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必须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要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深入到被监督部门及其相关单位去,围绕审议议题,通过座谈视察、明察暗访、调档阅卷等方法,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进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得出相应结论。

  (二)加强人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

  1、明确监督职权。街道人大的监督工作,应当年初确定计划报区人大常委会同意,监督的过程、结果也应该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街道人大工委要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2、提高工作效率。人大监督应该有效果、有收益,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受益。为此,人大代表要按照各自分工,注意了解自己联系的监督对象,要把监督体现在会前调研、会上审议和会后跟踪的全过程。对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或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街道人大工委要及时告知人大代表,代表要注重跟踪监督;对有些重点问题,街道人大工委还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跟踪调查、视察,或者要求有关机关就落实情况作口头或书面报告。这样,既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又增强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升代表素质

  1、提高代表素质。要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特别要提高法律水平,这样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得心应手。

  2、纠正认识偏差。开展活动时坚持内容全局化,把代表活动与本地工作融为一体,既关心民生,又服务全局;再者要坚持形式多样化,综合运用学习、走访、视察、调查、座谈、听取汇报、研究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代表活动。使代表提升履职意识,同时也使地方百姓充分了解人大,纠正群众对人大的认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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