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和社会热点,结合我区城建环保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不断加强工委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我们也深深感觉到,这个成绩离新时期对地方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同时,也充分认识到了加快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创新,全面提升我区城建环保工作水平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为此,借这次理论研讨会的机会,结合我们自身工作,对新时期如何做好人大城建环保工作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紧跟时代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在思想观念上紧跟时代发展需求,不断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把思想从传统的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从而,打开眼界,拓宽思路,推动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的各项工作。我们认为,必须树立以下三种理念。
一是要树立服从服务大局的理念。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行使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取决于形势的发展和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服从服务于大局的创新观念,围绕区委确定的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进行全方位、高层次的监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树立有所作为的理念。要坚决摒弃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和误区,纠正思维方式上的重过程轻实效、重形式轻实质等不正确认识,彻底打破无能为力、无所作为和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落后思想,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走出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思想怪圈。
三是要树立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理念。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工委的监督职责,克服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的畏难情绪,要注重研究监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监督的程序,规范监督的行为,理顺监督的关系。善于把握监督的主动权,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为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做好思想上的充分准备。
二、要在工作内容上围绕中心
当前,江北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时期,城市建设和改造的任务非常繁重,群众要求高,期望值高,反映问题也较多。我们在实施监督工作中不能事事都参与,事事都过问,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的、主要的、影响全局和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有重点地进行监督。
一是要围绕城建环保等方面主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进行重点监督。城建环保方面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法规较多,基本形成了多层次、覆盖面广的法律网络体系。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就要本着抓主要矛盾、抓重大事项、抓主要问题的原则,突出重点,对关系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政府部门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促成一些主要问题得以尽速解决,这种监督的好处是声势大、震动大、效果好。如近些年来,我们与市人大对口工委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生态市建设决定、河道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容环卫条例等事关江北发展大局和城市形象,且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二是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实施专项监督。城市建设与管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这就要求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善于解决关键问题。从对城市建设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入手,研究大事,监督大事,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安排年度工作时,都始终围绕一个时期的工作中心,抓住一、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实施监督,如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推进等,依法实施专项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如期完成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此外,对于一些影响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的工作,如姚江水环境治理、排污管网建设等,采取跟踪监督的方式,直到政府将该项工作做好为止。只有这样,专项监督才会取得实际效果,才能树立人大的权威,人民群众才会满意。
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实施问效监督。城建环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必须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否则就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甚至会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老小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河道整治等作为工委监督工作的重点,进行重点督办,跟踪问效,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
一般来讲,人大工作具有程序化、格式化、模式化的特点,而在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中,也往往适应了这种基本不变、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使人大常委会以及各个工委的工作缺乏了应有的活力。我们觉得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地方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
一是要科学选取议题。选准监督议题是行使好监督权的前提,人大常委会确定年度工作要点通常是先由各工委提出建议,汇总后由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但这并没有跳出“少数人选题”的局限,这就造成对有的热点问题不能及时做出反应,而且把握得也不很准,不能很好地体现以民为本的理念。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工委在提出监督建议时,要做到广开言路,把决定监督议题的权力交给人大代表、交给人民群众,由代表和选民说了算。可以通过在人大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征集,或是就某些专门的内容召开座谈会来征求监督议题,然后根据征集的议题,并结合江北工作的实际,提出正式的监督建议。
二是要精心组织调查研究。搞好调查研究是人大各项工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离开了有效的调查研究,就不能掌握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开展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工作就无从下手。目前,县区一级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的研究力量相对薄弱,仅靠一两个秘书搞研究难免事倍功半。所以,一定要坚持开门搞调研,加强与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大代表、社会各届的联系,根据议题的内容,邀请部分内行的人大代表、工委委员或是社会专业人士、热心人士参加调研工作,以壮大调研力量,拓展工作空间。通过设立民情热线、网络论坛、工委信箱等方式,收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在研究方法上,也要不断开拓,不断创新,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有关理论、方法以及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有选择地采用专题调研、典型调研、抽样调研、统计调研、专家调研等多种手段,使我们的调研工作更富科学性、实践性和时代性。
三是要善于采用刚性的监督手段。人大监督的传统工作方式,如召开座谈会、视察、听取报告等,其效果已大为有限,因此,监督工作在人大四项职能中还相对滞后,是条“短腿”,而敢于和善于运用刚性的监督手段是下步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的一个方向。我们认为,主要是要落实好四项制度:评议制。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近年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创新之举。要选准评议议题,精心制订评议方案,选准评议内容,严格评议程序。同时,要做好专项评议的“满意度”测评,形成的评议意见书,要求被评议单位限期整改,以确保评议的实效。公开制。公开是监督法规范的一项重要原则,目前要做好深化细化工作。要深化公开内容,强势推进监督工作公开、重大事项公开。要拓宽公开渠道,由公开监督结果向公开监督过程发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为人民谋利益。问责制。要树立问责意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权力,问责是人大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树立人大监督权威、增强监督实效的有力手段。具体操作中,要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于答复不满意,必要时还可以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直到作出相应处理。督查制。要突出督查重点,督查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重点代表建议办理的处理等情况。要灵活督查方式,可以结合听取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进行督查,并公开督查结果。对办理工作敷衍了事、落实不到位或者效果不理想的,要求重新办理,必要时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或予以通报批评,以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四是要加强各方面的工作联系。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委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离不开基层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的支持,也离不开被监督政府部门的配合。因此,在平时工作中,要把工作联系变被动联系为主动联系。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委开展各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重大活动时,都要有计划地邀请区人大代表参加,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加强与上级人大对口工委的联系,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活动中,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工委制订工作计划、开展有关调研视察活动,要与基层人大工委、主席团及时联系和工作衔接。日常工作中,经常性交流工作经验,共同促进工作的开展及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要注重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在开展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时,得到政府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改进。
四、要在工委自身建设上长抓不懈
加强工委自身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各项工作,提高工委整体实力与水平的坚实基础,应该长抓不懈。
一是抓思想建设。要按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工委委员参加各项理论学习活动。同时,要把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参与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如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三思三创”建设“三区三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抓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工委委员和联系秘书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特别是注重加强城市建设、生态环保、农村农业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同时,要加大向实践学习的力度,要善于借鉴兄弟人大工委的工作经验,并在运用中进一步改进、丰富和发展。
三是抓活动参与。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工委工作交流会,向委员通报工委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委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结合常委会会议和视察等有关活动的举行,做好工委委员列席和参与的工作。
四是抓调查研究。围绕常委会及工委年度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调查研究工作,针对在城市发展中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城建环保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并不断提高工委的工作水平。
如何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城建环保工作,我们也处在逐渐的摸索和实践当中,有些创新的想法还要通过今后的工作来检查和验证,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始终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动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