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3月25日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副主任王伯宁、毛鸣鹤、陈炳祥、应瞧曙及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和副主任毛鸣鹤主持,区政府副区长陈军、区法院院长周兴宥、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沈丁永、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俞爱民所作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江北中心组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提出的关于提请戴亚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戴亚华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方竹平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田兆余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人民法庭副庭长,邹娟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周琴娜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郭文婷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杜丽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黄书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房伟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建贞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媛媛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妮娜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柯亦武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戴亚华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郑勇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方竹平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田兆余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缺席:俞 雷、孙金奎、邵国振、郑道昌、徐兰福、楼国强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江北中心组
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俞爱民
主任、副主任、委员:
受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江北中心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代表履职情况。
2010年,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履职登记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市人大江北中心组全体代表进行了年度履职情况登记、汇总和分析,从掌握的情况看,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总体良好,代表履职热情较高,为民代言能力较强,为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代表履职总体良好
2010年,江北中心组全体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积极为宁波市、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热切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一)围绕发展,高起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大会期间,高质量、高起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代表在大会期间参政议政、履行职责的重要活动。会前,中心组根据上级人大的工作要求,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需要市级层面予以解决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围绕发展这一主线,确定了《关于将“两江战略”列入宁波“十二五”发展战略》作为大会审议议题,多次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江北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中,代表们围绕大会审议议题结合加快推进慈城镇卫星城镇建设、加快研究轻轨4号线建设、将西洪大桥、邵家渡大桥、中兴桥及连接线列入“十二五”规划等有关江北发展及民生等问题进行了高质量地审议发言,为加快“两江北岸”开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会后,区委、区政府积极争取,强化跟踪,经过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大成效,其中“两江北岸”开发建设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启动,慈城镇卫星城镇建设已全面展开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中心组42名人大代表全部出席了大会,到会率达100%。有35名代表在江北代表团、代表小组审议时踊跃发言,占出席代表总数的83.3%。
(二)为民代言,代表议案、建议量质齐升。关注民生、反映民情,积极为选区选民代好言,是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一年中,不少代表坚持深入选区、深入选民,热切关注老百姓需要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选民的意见通过调查研究、筛选提炼成代表建议,积极为民代言,受到上级人大和群众的认可。如吴宗良代表针对当前出租车管理不规范、建筑渣土随意倾倒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走访了市交通局、城管局和鄞州滨海工业园区等单位进行调研、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成效甚好。王泰琅代表长期坚持与选民保持联系,走街访户,听取群众呼声,积极为民代言,2010年其本人共向大会提交建议35件,被誉为代表建议大户。一年来,代表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议案2件、建议114件(其中4件为闭会期间建议),人均达2.8件,占全市728件的20%。有23名代表撰写了议案建议,占代表总数的55%。
(三)代表活动内容丰富、成效明显。2010年,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重点,精心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和调研等活动,据统计,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培训5次,中心组、小组视察活动11次,3人以上代表视察活动6次,个人持证视察5次,专题工作调研18次,代表参与达230多人次。
一是调研视察活动突出“实”字。代表中心组在调研视察过程中,始终强调“实”字,注重调研视察成果的转化。首先,做到选题准确。2010年,围绕中心,确定城市发展和建设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视察活动。先后对市轨道交通及安置房建设、市“五路四桥”等重点工程建设和“两江北岸”开发进行了调研视察。其次,注重成果转化。通过实地视察,代表们就着眼长远,统筹考虑,上下联动等方面围绕轨道交通、安置房和“五路四桥”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拆迁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就“两江北岸”开发建设中的管理体制、土地利用、运河定位等方面共形成了6条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
二是小组活动突出“活”字。2010年,按照市人大《关于加强和规范宁波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各代表小组中开展了“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即“六个有”建设活动,各代表小组先后制订和完善市人大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学习培训和代表联系基层点等制度,确保了闭会期间小组活动正常有序,形式多样。如第一代表小组紧扣江北社会文化发展,组织代表视察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第二代表小组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采用学习、视察和建议交流多方面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小组活动;第三代表小组针对市政府实事工程的完成情况,组织代表视察了“五路四桥”建设情况。经统计,全年各代表小组组织各类代表活动9次。
三是代表履职突出“广”字。作为人大代表要处理好履职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参加社会各项活动。从代表履职登记情况看,市人大代表都能正确处理好这一关系,能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立法调研、重要情况通报会、座谈会、代表在线与网民对话、走进社区、听证等各类活动,从活动中了解民情、知晓民意,更好地参政议政。年内,分别对《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宁波市出租车管理条例》、《文明公交出行》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积极参加宁波网——代表在线与网民对话,认真参与市政府建议办理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据统计,代表年内平均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调研视察1-2次,参加全市重要情况通报会2次,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委活动66人次,全年总计参加各类活动达230多人次。同时,各代表小组每年都组织代表深入选区,深入选民,开展“代表与群众零距离倾听民声”活动,如沈国强、王泰琅、应建华、王静、陶莲香、鲁连洁、吴宗良等代表深入到中马、文教、孔浦、庄桥等街道及社区了解民情,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为民代言。一年来,代表们共联系群众200多人(次),在十三届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14件建议中,反映民生热点问题的建议占到80.2%。
(四)服务代表,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中心组和代表小组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服务和联络工作,做到及早策划、精心组织、认真总结,确保了代表活动保障到位、落实到位。一是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中心组、代表小组结合会前视察调研活动,组织代表专题学习《新选举法》、《新代表法》以及上级人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同时坚持集中培训与走出去考察相结合的学习模式,组织代表学习考察黄山市屯溪区市人大代表中心组的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视野,提高履职能力。平时,代表们还十分注重个人自学,主动了解各项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水平。二是抓好代表小组建设。中心组每年召开2-3次小组组长会议,传达上级人大精神,部署小组工作,交流小组工作经验,为代表履职打好基础。三是关心代表,为代表联系基层搭好平台。目前7个街道、慈城镇都有2-3名人大代表进行联系结对,同时,对困难、患病代表进行走访慰问。四是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布置的各项工作。2010年,完成了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画册——代表风采照片拍摄的试点等工作。
二、代表履职中存在的不足
从2010年江北中心组代表履职登记的情况来看,总体较好,但对照代表法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代表活动存在不平衡性。表现为各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体之间的履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骨干代表与个别代表在履职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等方面差距较大。
(二)代表活动形式创新不够。表现为代表活动形式相对传统单一,学习培训多以灌输式为主,互动式学习交流少;调研和视察以区域式集体开展为主,全局性和代表个性化、针对性调研和视察较少。
(三)代表激励、监督机制尚需完善。表现为代表激励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对代表激励和监督缺乏统一标准,无细化和量化指标,一定程度上使激励和监督不够科学有据。
三、下步履职方向
今年,是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也是人大代表换届之年,为此,中心组计划在做好本届届末代表履职工作的基础上,注重积累、完善一系列制度、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2011年准备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积极搭建知政知情的平台,有效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或代表中心组约见“一府两院”有关领导,了解政府及两院工作情况,同时反映民众诉求,组织代表有针对性的以视察、调查、检查等形式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一些重大活动。二是探索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代表活动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关注民生”,选准主题、定好形式,继续坚持“三个结合”即与代表培训学习相结合、与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相结合、与本地全局工作相结合,积极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尝试组织代表或代表小组约见“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努力在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上下功夫。三是强化服务和管理,增强代表履职意识。进一步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及时走访和了解各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年度履职情况,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引导代表经常走访选区、选民,积极为民代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畅通代表和选民之间的信息渠道,便于选民能及时向代表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便于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1年3月25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戴亚华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方竹平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田兆余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邹娟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琴娜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郭文婷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杜丽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书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房伟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建贞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媛媛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妮娜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柯亦武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戴亚华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郑勇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方竹平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田兆余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共16名)
谷 裕 王伯宁 毛鸣鹤 陈炳祥
应瞧曙 贝静民 卢新勇 冯亚萍
杨瑞仕 严一名 陈子良 范国春
周曼婷 俞爱民 章海军 蒋宏生
缺席(共6名)
俞 雷 孙金奎 邵国振 郑道昌
徐兰福 楼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