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0日在远洲大酒店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副主任毛鸣鹤、王伯宁、陈炳祥、应瞧曙、马福年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谷裕和应瞧曙主持,副区长戴瑜、区法院院长周兴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晓东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丁培荣、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工委委员。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人事任职名单另刊)。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人事任职名单另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德维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国春所作的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委员会委员周建强代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国春所作的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和筹备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召开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另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和列席人员名单(建议议程和各类名单另刊)。
七、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作总结讲话。
缺席:张真柱、赖兴祥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晓蕾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欧金铨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琴娜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陆剑峰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郭晓寅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文成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周进军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建贞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徐文涛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明敏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戴亚华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陆剑峰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庄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欧金铨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琴娜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晓寅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成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宋美菊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慧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丽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安保、罗瓒华、祝刚、俞林、钱建明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于2012年区政府实事工程
实施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2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2年,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五方面的民生实事,分别为推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开展城区环境美化工程、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和完善城市交通路网等五方面实事。
一、实施情况
(一)推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城庄九年一贯制学校、双东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洪塘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学校、江北区文化中心竣工投用,慈孝文化元素挖掘工作一期工程(慈孝文化公园)完工。试点农村学生校车接送工程。(责任单位:区公建中心、区教育局、慈城镇、区文广局)
实施情况:
1、城庄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庄桥街道李家村,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总用地面积54417㎡,总建筑面积44011㎡,最高5层,总投资38792万元。项目于2009年8月启动,2011年 6月28日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竣工,具备投用条件。
2、双东路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双东路东侧的永红3#地块内,占地面积18008平方米,建筑面积18264平方米,总投资13072万元。项目于2010年9月正式开工,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3、洪塘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学校:位于洪塘经济适用房区块,建设规模36班小学,占地面积252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53平方米,总投资9067万元。目前项目已竣工,具备投用条件。
4、江北区文化中心:位于丽江西路以南规划滨江绿化带内,总用地面积13060㎡,总建筑面积7563㎡,地上2层,总投资8232万元。项目于2010年12月27日开工,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5、慈孝文化元素挖掘工作一期工程(慈孝文化公园):位于慈城镇孔庙公园,由“大隐汲水”、“跪羊图”和“慈孝日倡议纪念碑”三件雕塑作品组成,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工。
6、试点农村学生校车接送工程:区政府一次性投入1228万元购置28辆校车试点农村学生校车接送,9月3日起已试运行。
(二)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宁波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一期主体结构完工。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治未病”中心。(责任单位:区公建中心、区卫生局)
实施情况:
1、宁波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一期):位于慈城新城,总用地面积56696㎡,总建筑面积64055㎡,地上12层,总投资45037万元。11月份已完成主体结构,目前已全面开始室内装修和室外附属工程的施工。
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治未病”中心:目前,全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建立中医“治未病”中心,其中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甬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试运行。
(三)开展城区环境美化工程。完成10万平方米老小区整治和4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实施情况:
1、老小区整治:涉及港房、太阳村、港监、双东路四个住宅小区,共21幢住宅及部分公共配套建筑,受益住户1004户,共计面积10万平方米,目前整治工程已完工。
2、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已完成新马路(新义路)、倪家堰路94号、清河路和正大路61弄、文教路等5条背街小巷整治。
(四)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5个安置房项目(面积25万平方米)竣工并交付使用。5个保障安置房项目(面积5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实施情况:
1、5个安置房项目:5个安置房项目(总计26.7万平方米)均已竣工。其中,城庄2#安置房(面积7.2万平方米)已于6月份交付;永红2#、3#地块旧村改造安置房(面积12.8万平方米)和西卫桥二期(面积1.27万平方米)正在交付;东邵村二期村民安置房(面积2.8万平方米)和东邵外居公寓(面积2.7万平方米)正在进行交付前的准备工作。
2、5个保障安置房项目:5个保障安置房项目(总计67.45万平方米)均已开工建设。其中,朱家安置房三期项目(面积7.5万平方米)6月份开工,正在进行地下室施工;城庄3#安置房项目(面积10万平方米)3月份开工,正在进行地下室施工;慈湖人家三期项目(面积28.1万平方米)和枫湾家园三期项目(面积16.2万平方米)3月份开工,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人才公寓(面积5.65万平方米)已于11月底开工。
(五)完善城市交通路网。天水家园以北Ⅰ—4a地块配套道路(城庄学校配套道路)完工。包家漕一路、包家漕二路2条“断头路”通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实施情况:
1、天水家园以北I-4a地块配套道路(城庄学校配套道路):包括东西向道路和南北向道路,东西向道路440米,含1座桥梁,南北向道路450米,规划路宽均为20米,为城市支路,总投资额2878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
2、包家漕一路、二路:包家漕一路南起湖景花园北侧配套路,东至日湖西路,全长540米,宽16米,目前道路已打通;包家漕二路南起包家漕一路,北至环城北路,全长200米,宽12米,道路将于年底通车。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谋划,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推进有序。区政府提前谋划,在年初就对本年度的实事工程进行调研,对跨年度的实事项目,统筹规划,落实年度实施任务。为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将各项实事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定项目、定标准、定时限、定专人,确保实事工程平稳有序推进。同时,今年在宏观形势偏紧的情况下,我区进一步加大对实事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实事工程提供资金保证。
(二)上下合力,克难攻坚,确保项目推进有力。实事工程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确保实事工程如期完成,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不仅每月了解进展情况,而且通过实地察看、专题听取汇报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实事工程进展及存在问题,并亲自协调解决其中的难点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同时,各责任单位加强与属地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化解项目实施中的各类难点难题,确保项目推进有力。
(三)强化监督,保证质量,确保项目结果有效。区政府对当年度完成的实事项目,细化方案,明确节点。在实事工程建设过程中,统筹安排,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安全推进。坚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健全项目管理,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和高效透明的监督机制。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实事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通报情况,努力化解矛盾,有力促进实事工程顺利开展。
主任、副主任、委员,实施完成今年度实事项目,是政府服务人民的庄重承诺,也是政府秉承执政为民、和谐发展理念的实质行动。为此,区政府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做好区政府实事工程的各项扫尾工作。同时,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对今年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并依据国家对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审计的规定,依法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
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前段时间,我们成立了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2012年区政府5项实事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了区府办和各个实施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有关实事工程的完成情况,并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对实事工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事工程完成情况
今年区政府实施的实事工程共有5项,主要涉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整治、住房保障、交通建设等方面。
(一)推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城庄九年一贯制学校、双东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洪塘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学校、江北区文化中心竣工投用,慈孝文化元素挖掘工作一期工程(慈孝文化公园)完工。试点农村学生校车接送工程。
该工程中的双东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江北区文化中心项目建设都已竣工并通过验收;城庄九年一贯制学校、洪塘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学校和慈孝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工程都已完工,正在进行或进入验收阶段;慈城片、洪塘片义务段公办中小学生校车接送已试运行。
(二)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宁波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一期主体结构完工。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治未病”中心。
宁波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已完成项目结构施工,综合楼顺利结顶;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中医“治未病”中心,其中7家已投入使用,甬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试运行。
(三)开展城区环境美化工程。完成10万平方米老小区整治和4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
老小区整治已竣工验收,目前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正进行整改;新马路、清河路、文教路及生宝路4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已完工验收。
(四)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5个安置房项目(面积25万平方米)竣工并交付使用。5个保障安置房项目(面积5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
城庄2#安置房已经竣工交付,永红2#、3#地块旧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经通过综合验收,准备交付,西卫桥二期、东邵村二期村民安置房、东邵外居公寓等三个农房两改项目正进行专项验收,5个安置房项目超额完成了既定建设面积;朱家安置房三期、城庄3#安置房、慈湖人家三期、枫湾家园三期和人才公寓5个保障安置房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完善城市交通路网。天水家园以北Ⅰ—4a地块配套道路(城庄学校配套道路)完工。包家漕一路、包家漕二路2条“断头路”通车。
天水家园以北Ⅰ—4a地块配套道路(城庄学校配套道路)已完成主体施工,先正进行附属设施安装;包家漕一路、包家漕二路2条“断头路”建设,已完成项目施工。
二、实事工程实施主要特点
从整体看,今年实事工程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各项工程基本按计划有序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领导重视。5项实事工程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政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围绕“江北区农村中小学接送车工程 ”、“安置(保障)房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协调和部署。二是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视察和调研,并亲自协调解决其中的难点问题。三是各责任单位也相应组建了实事项目领导班子,由一把手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今年实事工程的顺利完成起到了关键的保障作用。
(二)项目贴近民生。实事工程在项目安排上比较科学合理,与我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体现了区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这些工程的顺利实施,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贴近民生热点。5件实事工程涉及了教育卫生、住房保障、道路交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针对当前老龄化趋势下,社区居民慢性病患者增多的情况,全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中医“治未病”中心,开展了“冬病夏治、夏病夏防”等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受得到了群众的欢迎,门诊突破了15000多人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区政府及各责任部门把关系群众生命安全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常务会议专题讨论、确定了《农村中小学生接送车平安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机构,投入了专项资金,确保了校车接送平安工程的平稳运行。到目前为止,已开通运行涉及8所学校的29条线路,接送距学校2.5公里以外在校生2000多人,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工作措施得力。为保证各项实事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区政府及各责任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工作责任明确。区政府对各责任单位下达了目标任务分解,既有牵头部门,又有配合协同部门。各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专门科室、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实施推进。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在今年宏观经济形势偏紧的情况下,区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实事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有效保证了实事工程的顺利开展。三是通报督查及时。区府办加强与各责任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实事工程的实施情况,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建议意见向区领导汇报。同时,区府办对实事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多次专项督查,及时查找问题,协调解决矛盾。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今年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良好,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项目受到一定因素制约,未彻底完成。如“断头路”工程中的包家漕二路,受到公交停车站规划的制约,后续通车进度受阻,未彻底完工。二是部分项目扫尾工作还有待加强。如东邵村二期安置房因车库入口高度不达标,影响了专项验收,后期需要协调解决。三是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代表和群众对政府实事工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还不够高。
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对今年及今后政府实事工程的实施工作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注重加强对实事工程的宣传。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实事工程的宣传力度,善于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形式,宣传实事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知晓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实事工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使全社会形成实事工程“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的理念。
二、加大各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区政府在分解目标任务时,除明确牵头单位外,要周密考虑工程所涉及的配合单位,确保没有遗漏。除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责任外,各相关部门也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共同确保完成工程目标任务。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镇)之间,都要加强协调配合,互相支持,同心协力,为推进实事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如包家漕二路的通车问题,需要由交警、公交和街道相互协调,通力合作才能解决。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区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落实投入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监管网络,加强考核,逐步形成实事工程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后续扫尾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虽然今年五项实事工程都已完成规定任务,但部分工程还未完工和交付使用,有的正在验收审核,还需要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领导,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监管三到位,确保工程项目尽早交付使用,让群众得益。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
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2年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自江北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有2名代表(江燕萍、李裕华);因无法履行代表职务辞职的有1名代表(王良奎);以上3名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176名,余额4名。
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说明和筹备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国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区委同意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20日至1月22日举行,1月19日代表报到和举行预备会议。下面,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说明和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议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审议确定我区2013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振奋精神,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实施“两江战略”,大力构筑“三区三城”,力争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全面建成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把江北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区而努力奋斗。
二、关于会议的日程安排
根据会议任务,会议预定为4天(正式会期3天)。具体安排是:1月18日工作人员进点;19日上午召集人会议,中午代表报到,下午各代表团活动,召开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20日—21日,举行开幕式,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计划、财政报告,听取和审查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22日上午进行大会审议发言,下午通过各项决议和举行闭幕式。整个会议安排四次全体会议、三次主席团会议。大会开幕式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宁波大剧院小剧场举行,预备会议和第二、三、四次全体会议在花园宾馆举行,主席团会议根据情况分别安排在花园宾馆和远洲大酒店,大会其余的各项活动安排在远洲大酒店。
会议建议议程共有以下几项:
1.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区长丁晓芳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关于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5.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
工作的报告;
6.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关于江北区人民检
察院工作的报告;
7.其他事项。
三、关于会议的组织领导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集并主持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主席团成员建议由区委书记、副书记,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主席,组织部长,以及各代表团团长、部队代表、老同志代表等组成,经区委同意后按法定程序产生。
建议大会秘书长由应瞧曙同志担任,副秘书长由贺斌、范国春、谢德维、张亦平、周建强担任,经区委同意后按法定程序产生。
大会期间建立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临时党委,各代表团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成员名单请区委决定,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拟由各代表团党员团长、副团长担任。
会议建立中马、白沙、孔浦、文教、甬江、庄桥、洪塘、慈城等8个代表团。
四、关于会议的审议工作
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采取代表团审议和大会审议相结合的形式。为进一步保证代表的知政知情权,更好地审议政府工作,本次会议分别拟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以及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招商引资、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创业中心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经济转型升级、节能降耗、教育、卫生、科技、文化、食品安全监管、就业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管理、社会救助、城市管理、征地拆迁、重点项目推进、质监、城市规划等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供区政府序列各部门的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一并印发全体代表参阅。
在大会之前,区人大代表各中心组要组织一次代表视察活动,征求选民和代表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做好议案、建议、意见的征集和准备工作。
五、关于列席会议的人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拟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2.不是区十届人大代表的区级领导;
3.区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4.辖区市属有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5.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负责人;
6.部分市人大代表;
7.辖区金融单位主要负责人。
列席会议人员的具体名单已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出,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出席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同志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一并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
六、关于会议的筹备工作情况
会议筹备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到目前为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12月18日,区委批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请示》后,立即成立了由应瞧曙同志任主任,贺斌、范国春、谢德维、张亦平、周建强等同志任副主任的大会筹备处(筹备处下设秘书、组织、宣传、会务、议案、保卫6个组)。大会筹备处召开了有关会议,根据新出现的情况,研究确定了各组工作职责,安排部署了各项筹备工作。各工作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抽调了人员,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要求各中心组开展会前活动。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代表中心组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会前活动。目前各代表中心组正在部署会前代表学习、视察等活动,将就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选民意见和建议。
(三)起草大会各项工作报告。为起草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起草班子,在对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从11月下旬开始着手起草,12月上旬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各街道、镇人大以及人大机关各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起草班子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了送审稿送本次常委会会议讨论。整个报告分为今年工作回顾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两大部分,工作回顾部分由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工作形势、开展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五部分组成,基本客观反映了本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前一阶段,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也已基本起草完毕,将进入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单位意见阶段。同时,对计划、财政报告的起草工作也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初步审查,目前两个报告都已起草完毕。大会参阅材料以及其他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准备之中。所有的大会材料将在1月10日统一付印并集中装袋。
(四)积极准备会务和服务保障工作。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安排在宁波大剧院小剧场举行,其余全体会议在花园宾馆举行,大会秘书处设在远洲大酒店。会议的审议和会议的宣传、会场的安排以及代表的交通、就餐、安全、停车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已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抓紧落实。
主任会议最近要求大会筹备处所有工作人员,在大会开幕前要进一步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的检查与落实,以实际行
动迎接大会的胜利召开。
请把以上报告连同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 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月20日至1月22日召开,1月19日安排代表报到和召开预备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区长丁晓芳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关于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
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关于江北区人民检
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其他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程
(草案)
(2012年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提出)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区长丁晓芳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3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关于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
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关于江北区人民检
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其他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草案)
(2012年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提出)
主席团(40名,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丁晓芳(女) 干伯铨 马福年 王伯宁 尤武卫
毛鸣鹤 卢新勇 朱仰钢 刘秀君(女) 许会祥
孙金奎 杨云生 杨瑞仕 励成杰 吴益统
谷 裕 应瞧曙 沈 莉(女) 张 波(女) 张坚波
张利君(女) 张忠根 张真柱 陈国云 陈炳祥
范国春 林锦琪 罗战强 周建强 周曼婷(女)
郑进达 俞 雷 俞爱民(女) 费伟华 梅志成
盛 悠 楼国君 赖兴祥 褚 敏 潘 庆
秘书长:应瞧曙(兼)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
(2012年 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马代表团
张坚波 中马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欧丽雅 中马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白沙代表团
吴益统 白沙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波 白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孔浦代表团
尤武卫 孔浦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钟家雷 孔浦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文教代表团
励成杰 文教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秀君 文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甬江代表团
朱仰钢 甬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仰峰 甬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庄桥代表团
许会祥 庄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沈 莉 庄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洪塘代表团
盛 悠 洪塘街道党工委书记
楼卫星 洪塘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慈城代表团
费伟华 区委常委、慈城镇党委书记
孙金奎 慈城镇人大主席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共125名)
一、区级领导(12名)
陈 强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邹宇明 区委常委
孙旭东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陶 诚 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
戴 瑜 区政府副区长
贺昌元 区政府副区长
林大吉 区政府副区长
张飞宇 区政府副区长
高浩杰 区政府副区长
徐培荣 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
颜金芳 副区级
唐吉平 区长助理
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21名)
谢德维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祝宪丁 区教育局(体育局)局长
楼可可 区科技局局长
刘建平 区民宗局局长
余成国 区监察局局长
孔 宇 区民政局局长
屠浩征 区司法局局长
励可达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董惠忠 区住建局局长
张银康 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文龙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云 区农水局局长
张立伟 区商务局局长
黄强明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
马海国 区卫生局局长
林幼红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倪海雁 区审计局局长
蔡伟杰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吴 巍 区统计局局长
虞剑平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管幸康 区安监局局长
三、区委有关部门负责人(13名)
贺 斌 区委办公室主任
杨光辉 区委政研室主任
竺建定 区史志办主任
王仲凯 区信访局局长
张亦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雪峰 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项水平 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项世华 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丁月珍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国宝 区委维稳办主任
季方程 区综治办主任
徐建军 区委610办公室主任
陶根法 区关工委主任
四、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12名)
胡德法 区慈善总会会长
冯亚萍 区侨办主任
赵建民 区审管办(公管办)主任
虞祖平 区大活动办主任
陈华君 江北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范胜兵 区保国寺荪湖开发办副主任
周春辉 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卓珠甩 区征地拆迁办(房屋征收办)主任
郁明彪 区铁办主任
陈健群 区两江办主任
汪荣秋 区旧城办副主任
俞闻寰 区公建中心主任
五、区人大机关有关人员(10名)
王玉祥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国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佟和平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姚正胜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胡 滨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
赵迎峰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柳多祖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严一名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章海军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朱兆定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六、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负责人(8名)
施樱芬 慈城镇镇长(副区级)
余拥锋 中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翁 卫 白沙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 刚 孔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芳 文教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坚强 甬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 渊 庄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光明 洪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七、辖区内市直属单位负责人(16名)
陈国富 公安江北分局副局长
董顺宣 江北交警大队教导员
徐 晔 江北消防大队大队长
俞亚君 江北地税局局长
邬志明 江北区国税局局长
张承骏 工商江北分局局长
季贤昌 规划江北分局局长
冯国南 国土江北分局局长
韩 镇 质监江北分局局长
费良汉 环保江北分局局长
陆智勇 江北供水公司经理
竺铁军 电信江北分局局长
石 锦 移动通信江北分公司总经理
黄世安 中国联通江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彭建伟 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再天 宁波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八、在江北的市人大代表(8名)
王 静 区文联副主席、秘书长
王远扬 宁波海达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市第一汽车市场总经理
余建海 孔浦街道文竹社区党总支书记
罗文龙 庄桥街道袁陈村党支部书记
王泰琅 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副主任医师
高浩其 宁波工程学院院长
陈鸿海 浙江联合动力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品牌总监
金亚东 宁波长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九、辖区内金融单位负责人(25名)
陈建宏 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行长
周晓波 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朱逸文 工商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李志江 农业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郑 波 中国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张琐琐 建设银行宁波第二支行行长
胡建静 交通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胡微玮 宁波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毛建东 浦发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周建宏 兴业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张志成 招商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肖 剑 光大银行三江支行行长
俞一阳 中信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叶 红 广发银行城北支行行长
徐光伟 临商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周 波 民生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赵嘉乾 上海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汤激文 包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行长
张兴江 温州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张坚平 平安银行江北支行行长
朱倩宁 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行长
栗茂文 浙商财产保险宁波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崔明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江北支公司总经理
沈晓峰 中国人寿保险江北支公司总经理
翁理明 大众保险江北支公司总经理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2年12月2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3年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积极作为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江北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美丽品质新江北”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江北实现发展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1、围绕中心,继续深化人大监督。围绕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按照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思路,继续把支持和保障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三思三创”活动中部门承诺的事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组织重大工作巡查、开展视察检查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途径,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深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力促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2、突出重点,始终关注生态环境和社会事业。将水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重点跟踪监督的内容,充分运用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推动我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社会事业方面,将对实事工程、食品安全以及社会保障等工作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征集意见、中期督查、年度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的监督,着力推进民生改善。根据我区食品安全的形势和特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巩固执法检查成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个,分别是:水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区政府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报告,区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化推进情况的报告,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议题共8个,分别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全区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全区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的规定》。
4、强化计划和财政监督。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报告5个,分别是:2012年区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2年财政决算;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此外,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督,不断促进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化,着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促进财政职能有效发挥。重视预算资金管理,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推进全口径预算的落实,实现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监督。开展对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充分利用审计监督成果,促进人大预算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监督实效。
5、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监督。根据省、市人大的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安排对《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宁波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全年安排视察活动4次,分别是:全区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全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2013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接收、登记、审查、存档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信访的独特优势,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事项督办制度,提高信访办理的质量和成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7、发挥工委职能作用。对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完善涉农街道预算监督,督促慈城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有序推进,调研全区终身教育现状,听取农产品生产及深加工质量安全情况的汇报,视察全区餐饮业管理工作情况。
二、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8、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与区委及“一府两院”的沟通,按照重大事项决定的相关规定,科学界定重大事项,严格规范决定程序,对要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出台并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制度。
9、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和有关工作程序,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拓宽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任免干部的知情渠道,把行使任免权与行使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使任命的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10、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区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重点工作,着重加强对基层代表、代表小组组长、骨干代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根据全区人大代表的素质及结构,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科学设置学习内容,采取代表自学、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切实提高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
11、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完善《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建立健全建议预交办制度、承诺事项年度反馈制度和代表建议“回头看”等相关工作制度,对重点建议件、代表不满意件、历年重复提出件进行集中督办,开展代表建议跨年度滚动督办和满意度测评,努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
12、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根据代表的资源优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选题,精心组织视察、调研等代表活动,努力提高代表活动质量。积极探索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的新载体,开展人大代表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活动。完善代表联系选民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主任接待日”、“代表联情工作站”、信访接待等活动,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反映群众意愿。
13、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深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人大重要工作情况和重大活动,创新“一府两院”重要情况通报会的形式,加强有关部门负责人与代表的交流互动。按照代表专业特长和意愿,组成代表活动小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省、市、区三级代表定向联系制度,加强代表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制度,认真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将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视察调研、联系选民等作为履职的重要依据,开展代表评优、评议等活动。
四、强化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
14、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坚持把理论研究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围绕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常委会年度课题研究和专项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提高人大理论研究水平。注重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将研究成果及时交给党委、政府,最大限度地发挥研究成果对实际工作的推进作用。
15、做好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多种载体,不断拓展人大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国家、省、市、区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人大工作新动态、代表履职新风貌,提高人大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探索建立新形势下人大信息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息质量,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6、加强思想政治与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推进人大常委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各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人大联系群众的优势,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17、加强组织与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努力提高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对口联系,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协作配合、勤奋高效的工作局面。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完善审议意见形成和处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加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8、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基层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人大代表接待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跨区域视察、视察评估、挂牌履职等工作机制,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召开基层人大工作例会,认真总结交流基层人大工作经验,指导基层人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大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组织街道、镇人大负责人、联络员参加学习培训、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人大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19、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等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监督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工作联系制度,为机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快人大工作信息化步伐,培养人大信息化工作队伍,努力构建高效能的常委会机关。不断创新机关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机关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
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安排表
会次
|
月份
|
审议内容
|
第
八
次
会
议
|
三
月
份
|
1、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办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水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报告。
|
第
九
次
会
议
|
五
月
份
|
1、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
第
十
次
会
议
|
七
月
份
|
1、听取和审议江北区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12年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江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
九
月
份
|
1、听取和审议我区“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代表工委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
十
一
月
份
|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化推进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大代表江北中心组活动情况的报告。
|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
二
○
一
四
年
一
月
份
|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及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3、通过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召集人和列席人员名单;
4、讨论通过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5、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6、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共23名)
谷 裕 毛鸣鹤 王伯宁 陈炳祥
应瞧曙 马福年 卢新勇 刘秀君(女)
孙金奎 杨云生 杨瑞仕 沈 莉(女)
张 波(女) 张利君(女) 陈国云 范国春
罗战强 周建强 周曼婷(女) 俞爱民(女)
梅志成 楼国君 褚 敏
缺席(共2名)
张真柱赖兴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