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9月27日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副主任王伯宁、毛鸣鹤、陈炳祥、应瞧曙及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毛鸣鹤、陈炳祥主持,常务副区长徐文华、区法院院长周兴宥、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区长助理于在河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毛江舟、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对2010年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谢德维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杨瑞仕所作的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审议意见另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杨瑞仕所作的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审议意见另刊)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管幸康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办理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俞爱民所作的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另刊)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屠浩征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北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的报告,作出了《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另刊)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严一名所作的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报告。
七、会议审议决定了慈城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一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决定另刊)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区、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决定另刊)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街道选举办事处的决定。(决定另刊)
十一、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人事任职名单另刊)
十二、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作总结讲话。
缺席:俞雷、冯亚萍、邵国振、郑道昌、徐兰福
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关于江北区2010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区政府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非常重视,召集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审议意见逐一进行分析,按照轻重缓急,积极研究探索改进措施,对具备条件的,予以立即整改落实;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整改落实;对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作为重点工作予以研究落实。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部门房屋租赁收入管理问题,财政部门会同区监察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1年7月份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出租、闲置房地产情况进行了清查,明确规定各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填报《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及闲置房地产情况清查表》,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做好将出租收入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同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明确对各部门的房租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各部门将房租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2012年部门预算。
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在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会议上,财政部门一方面规范预算编制,要求预算单位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行政事业性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等类别编制部门预算,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在上报部门预算时,必须对相关经费需求进行细化,编制经费测算明细说明;另一方面强化预算编制、执行与决算的有效衔接,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本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各预算单位在9月底前将各部门的结余资金进行初步清理,报经审批后予以处理,并纳入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此外,在人代会批准当年财政预算草案后,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基金预算予以细化,经区政府审批后报人大财经工委备案。
关于部分收费收入等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1月1日,我区原预算外管理的资金(除教育收费和彩票公益金)已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关于部分资金支出不合规定问题。2011年1月1日全区135家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形式下达,全面规范了财政资金支出。支农资金结余项目,根据《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市江北区本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2009年底前的结余项目,经审批后调剂列入以后年度新增的支农惠农项目支出,同时强化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管理,逐步减少项目结余现象。
主任、副主任、委员,近年来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公务用卡等财政改革均处于全市领先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人大的支持和关心,但由于财政体制、制度设计、信息化建设等原因,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相对粗放等问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努力推进我区财政精细化科学化建设。
对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9月27日,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二五”规划纲要为指导,深入开展“三思三创”建设“三区三城”主题活动,拉高标杆,创新举措,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势头较好,服务业发展平稳,招商引资强劲,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也存在着制约经济增长因素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下滑、节能降耗任务艰巨等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要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与研究,准确把握好宏观经济走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局面;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类开展企业经营情况调研,当好政府参谋,积极化解不利因素,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一要继续重视工业经济发展。要继续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工业投资水平;加强企业梯队建设,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提高市场竞争力;要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发展的机遇,加大科研支持力度,加快引进、培育和发展新的优势产业。要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力争缓解资金、土地等要素制约,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二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商业楼宇布局和建设,注重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支持商贸、金融、物流、中介、创意、汽车销售以及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要加强对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要继续提升景区品质、加快项目建设,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三要积极谋划商圈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吸收、借鉴商业发达地区商圈建设经验,积极争取三江口“一小时步行圈”建设的有利方案,谋划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地面、地上空间,打通重点商业广场与周边商业、商务楼宇、轻轨站点的联系,实现无缝对接,有效提高商圈的空间利用率和辐射力,提升城市形象。
(三)加快建设和引进重点项目。要继续抓好征地拆迁工作,保障“两江北岸”开发战略顺利启动和实施;要着力解决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地块拆净率;要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理顺土地出让体制,加快出让速度,减轻融资压力,促进项目尽快落地,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要继续做好“搭平台、走出去、引进来”的文章,借助推介平台,加大区块整体包装力度,提高区域对各类资金的吸引力;要抓住长阳科技等企业落户我区的契机,加大招商力度,壮大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要充分发挥好慈城卫星城体制优势,加大税源性招商力度;同时要做好商业楼宇、城市综合体的二次招商工作。要积极探索重大项目“模拟审批”机制,加强服务和协调,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协助签约项目尽快转化、落地,推进汽车北站搬迁、建设和地块开发等重点项目和区块的建设进程。要进一步重视已引进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处理好“两江北岸”规划控制、征地拆迁与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的关系,防止优质企业流失。
(四)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有关部门要摸清情况、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协调,落实好激励机制,合力推进低产地改造,提高亩产产出率;要进一步增强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平台的集聚能力,鼓励有条件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拓展发展空间,促进转型升级。要继续推进盘活闲置资源,明确光明眼病医院有关处理政策,促进相关地块早日开发。要落实好创建国家级生态区规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注重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准入门槛,强化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监控,支持节能改造,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全面推进禁燃区建设,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和谐发展。要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落实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完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效率提高。要继续加快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农村股份制改革,探索推进村级留用地开发,增强村级经济活力;进一步加快中心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继续改善民生,加快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好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政府实事工程,不断扩大社会保险面,完善“充分就业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保障房、安置房建设力度,落实农村住房两改任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要进一步发挥体制优势,提高机构运行效率,推动慈城卫星城加快发展;要加快古县城保护开发,有效集聚人气;要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等要素要适度向卫星城倾斜,促进新城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加快建设。
江北区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谢德维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江北区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开局以来,面对宏观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局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对照目标找差距、全力以赴抓落实,深入实践“三思三创”主题活动,努力落实“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大力推动两江北岸开发,奋力建设“三区三城”,着力打造“四个江北”,实现了区域经济稳步增长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为完成开局之年发展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上半年,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实际利用外资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地区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合同利用外资、内资注册资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拆迁面积等指标均超额完成半年度任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自营进出口额、外贸自营出口额等指标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指标名称 | 单位 | 年度计划 | 上半年完成实绩 | 计划 完成率% |
绝对值 | 增幅% | 绝对值 | 增幅%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 | 8 | 104.2 | 8.5 | 50.46 |
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亿元 | -- | 8 | 33.73 | 27.0 | 65.47 |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135 | -- | 69.89 | 12.4 | 51.8 |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121.9 | 17 | 59.90 | 14.6 | 49.1 |
五、外贸自营进出口额 | 亿美元 | 28.8 | 12 | 14.18 | 13.1 | 49.24 |
其中:出口 | 亿美元 | 21.3 | 13 | 10.60 | 23.7 | 49.77 |
六、合同利用外资 | 万美元 | 20000 | -- | 19287 | 21.7 | 96.4 |
七、实际利用外资 | 万美元 | 15000 | -- | 16777 | 205.8 | 111.8 |
八、内资注册资金 | 亿元 | 25 | -- | 21.24 | 19.4 | 84.96 |
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 | 10 | 18592 | 14.0 | -- |
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 | 元 | -- | 11 | 11282 | 15.6 | -- |
十一、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 人 | 8000 | -- | 5179 | -- | 64.74 |
十二、拆迁面积 | 万平方 | 100 | -- | 50.2 | -- | 50.2 |
﹡该项半年度为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一)优结构、促升级,经济社会运行不断向好
区域经济运行保持稳定。上半年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8.5%,同比增长比一季度末高出0.3个百分点。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73亿元,同比增长27%,同比增长比一季度末高出4.2个百分点。工业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改善,前六月规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9.85亿元,同比增长32.28%,实现利税总额12.95亿元,同比增长31.33%。其中金田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9亿元,同比增长556%。三十强企业有一半产值增幅超过两位数,精达机电、永久磁业、广天构件等企业同比增长50%以上;13家成长型企业有9家企业产值增幅超过两位数。限上服务业发展保持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4.52%。企业亏损面进一步缩小,6月末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亏损数分别比年初减少32家和18家。11家企业成功入围首批宁波市优势总部企业名单。“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全面实施,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快提升生活品质六个专项2011年度任务已制定完成。
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沪甬电力与中科院材料所合作项目于上半年签约,交易总金额达2500万元,创下宁波近5年来院地合作单项技术交易费新高。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启动区块建设工作顺利推进,长阳科技项目已开工建设。工业投资呈现回升态势,1-6月累计实现5亿元,同比增长38%。宁波三星单相智能电表项目、圣莱达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爱柯迪精密汽车压铸件生产线项目等工业投资项目顺利启动。装备制造业实现快速发展,完成投资3.51亿元,同比增长119.7%,实现产值66.7亿元,同比增长16.3%。企业上市加快推进,精达机电、柯力电气、广天赛克斯等企业上市工作顺利推进。科技创新落实加快,浙大工研院江北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顺利推进,促成浙江大学与精达公司合作研发“高速电机冲床”项目。
服务业发展保持稳定。全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9.3亿元,同比增长4.8%。海运业发展保持稳定,全区新增运力20万吨,总运力达到14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2.03亿元,同比增长14.12%。旅游业经济效益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农家乐乡村旅游持续升温。1-6月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58.35万人次,同比增长12.69%。金融服务业异军突起,实现增加值6.3亿元,同比增长20.4%,临商银行、民生支行已于上半年入驻江北,引进共赢担保和温商担保两家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正德担保完成增资并顺利转变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房地产业调整回落,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回落幅度较大。
现代农业优化发展。上半年农业实现总产值2.98亿元,同比增长2.9%。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上半年完成早稻机插4400亩,同比增长25.7%。积极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已基本形成水稻、蔬菜、水果、花卉四大产业布局。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推进产业基地建设,慈城出口创汇盆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姚江东排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600万元,姜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完工。
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成果丰硕。“绿色江北”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上半年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全区GDP能耗下降率为2.6%,完成今年第一批12项节能改造项目的验收,2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3家企业开展合同能源模式应用,对区内6家不锈钢企业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节能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区绿色(节能)技术中心已入驻节能相关企业15家。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17家单位燃煤锅炉拆除或改造,3家民营加油站和5家中石化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大力推广,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创新江北”大力创建,1-6月,全区90家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45.02亿元,同比增长15%。全区专利授权量1017件,同比增长54.6%,专利授权总量同比增长率位居全市第一。
(二)提消费、拓外贸,开放经济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消费稳步增长。1-6月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9亿元,累计同比增幅14.6%,完成全年目标的49.1%。上半年我区消费市场呈现低开高走态势,江北万达、世纪联华等大型商业综合体不断带动社零指标提升。受购车优惠政策退出等因素影响,全区汽车零售额增幅放缓,上半年实现零售额31.67亿元,同比增长1%,与去年的高基数基本持平。住宿餐饮业表现较好,上半年实现零售额3.96亿元,同比增幅14.6%。9家亿元以上商品市场通过转型升级带动交易规模扩大,总体实现交易额同比增长34.8%,成为上半年我区商贸经济的亮点。
对外贸易运行平稳。1-6月份,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4.18亿美元,同比增长13.14%。出口订单好于去年,出口形势逐渐复苏,实现出口额10.60亿美元,同比增长23.71%。其中生产企业出口中,有色金属、服装、面料等行业出口额同比增幅形势较好。中策动力和沪甬电力等公司境外承包工程经营业绩良好,我区1-6月份完成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2758万美元,同比增长75.4%,指标完成率居全市第一。
招商引资形势喜人。1-6月份全区合同利用外资1.93亿美元,同比增长22%,实际利用外资1.68亿美元,同比增长205%。上半年共引进内资项目251家,注册资金实到额20.1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0%以上。上半年我区加大城市综合体招商力度,着重落实重点税源性企业招引和培育工作。重点产业招商取得新突破,长阳科技、成路集团等优质项目先后入驻我区。重点区块招商形势良好,前洋立交东地块娱乐商业综合性项目、慈城新城城市综合体项目、盛高湾头酒店项目等9个项目在浙洽会上签约,总投资额达到10.8亿美元。总投资8亿美元的三五集团项目创全市单体签约规模第一,拟建长三角最大休闲娱乐购物中心。
(三)扩投资、抓项目,品位城市建设不断加速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89亿元,同比增长12.4%。财政投资项目拉动作用明显,基础设施和安置房建设投资分别达13亿元和1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达到69.58%和33.23%。统计口径变化调整后,50个重点项目上半年共完成投资32.03亿元,占全年计划的36.4%;其中27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30.6亿,完成年度计划的52.7%。
区块开发和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市政府决策通过了两江北岸开发战略,并明确了开发建设体制。姚江新城和甬江新城建设加快推进,甬江北岸区块开发项目和宁波市陆港物流园区项目已列入第一批市级重大前期项目。上半年23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已有10个实现开工,其中,奔驰汽车4S店完成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中策创意商务广场完成施工图设计;中策大功率船用柴油机研发及制造项目通过环评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期相关手续。重大前期项目加快推进,其中,汽车北站临时场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加紧修改;三五集团项目设计方案正与规划部门商议;北门户区商务区开发项目规划方案报规划局待审;慈城新城城市综合体地块、高端汽车4S店项目地块已公布挂牌出让公告。
(四)推改革、深统筹,体制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可喜成果。12个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全面推进,3个项目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新经济组织管理服务模式项目“三方承诺机制”等经验得到了省、市现场会推广;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模式项目中的“法制促进员”、“片区经理人”、“互联社区”等工作经验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他九个重点项目也各有特色,有序开展。
城乡一体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住房“两改”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村建设加快推进。上半年已落实农房开工项目9个,建筑面积117.87万平方米。大力推进“百千工程”创建,国庆村和安山村创建市级全面小康村工作正有序推进中。积极启动中心村培育,确定培育庄桥街道东邵村为我区首个中心村。农村金融服务力度不断加大,上半年市区信用联社已向我区农户发放贷款1.3亿元,并推出房屋拆迁补偿权益质押贷款。上半年我区已有12个行政村开展农村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
卫星城建设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行政效率不断提高。规划编制全面收尾,慈城卫星城总体规划完成报批前公示。古城保护开发稳步推进,古建修缮及各类管线准备施工招标,布政房保护改造配置工程、清道观南侧及西侧历史街区保护改造项目实施动迁。探索新城管理模式,开展了综合执法局内部建设工作,完善部门协作、综合执法的联动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体制确定,管委会和开发公司组建完成。三星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智能电表、变压器项目开工建设。新城形象初步展现,中心排涝池和官山河以西景观工程加快建设,万科云鹭湾一期、维拉小镇二期顺利推进,盛高置地新城城市综合体项目完成土地出让。
(五)惠民生、享成果,社会文明和谐不断进步
教体卫事业加快推进。上半年我区对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逐年分解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达标计划。成功举办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全市中国象棋赛,认真组织参加第十六届市运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新建甬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庄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措施在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质性推开。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平稳开展绩效工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上半年全区上下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取得了显著成果。实施示范街巷“4+X”专项行动和市政春季整修行动,在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综合排名中连续四次进入前三名。《走遍中国》和《中华长歌行》两大栏目走进江北。第三届中华慈孝节和“星期六·相约老外滩”等节庆活动进展有序。区文化中心工程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0%。
民生保障不断深化。统筹推进城乡充分就业,上半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岗位5179个,帮扶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556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592元,同比增长1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突破11282元,同比增长15.6%。继续完善劳动关系调控和维权体系,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社保扩面成绩显著。有效落实各类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换衔接政策,大力引导农村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宜居江北”建设不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公共租赁房和人才公寓实施进程加快,应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竣工,二期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民生工程加快建设,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来福士广场、唐弢学校等实事工程项目推进顺利。打通“断头路”专项行动进展顺利,丽江西路、梅堰路均已开工建设。
主任、副主任、委员,上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但在取得的成绩面前,我们要戒骄戒躁,清醒地看到诸多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和因素: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土地、能源和资金等发展要素的制约日益突出;今年完成GDP能耗下降目标还存在相当的难度;工业经济土地亩产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依然薄弱;海运业、汽车销售业整体走出低谷尚需时日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沉着应对,努力出实招、干实事、见实效,进一步推进和巩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形势。
二、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意见
当前江北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阵痛期”和快速发展的“蓄势期”,2011年是江北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下半年我们始终要围绕“构筑三区三城新格局,打造宜居宜业新江北”总体目标,牢牢把握转型升级这条主线,加快实施两江北岸开发,不断推进“三区三城”建设,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全面完成开局之年全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此,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转型升级,全力以赴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做优先进装备制造业。继续推进以“510”工业企业培育工程为核心的企业梯队建设,推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等产业的改造提升。加速引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长阳科技、沪甬电力锂动力电动汽车电池材料、波乐电器多晶铸锭和多晶硅切片等项目。加快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加速江北投资创业中心转型提升,建设国内规模最大的水表、钢制传感器、空调热交换器高速翅片冲床和中速柴油机生产基地;加快推进门户区总部经济基地建设;做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报批工作,确保三星高新技术园顺利推进。持续提升工业投资。加强产业政策导向,推进对六大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推进金田、东力、中策、圣莱达企业等重点技改项目顺利竣工投产。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按照服务业“6650”提速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大力发展重点产业,培育重点服务业企业,着重策划形成一批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完善载体平台信息,逐步建立服务业集聚区统计体系。加大现代商贸、休闲旅游、总部商务等在建规划集聚基地的建设力度,突出项目调度管理和协调服务,保证重点集聚基地建设顺利推进,确保来福士广场、海德广场等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对接舟山群岛新区,大力发展海洋服务经济,加快海洋经济总部载体建设,积极发展港航服务业和海洋服务业总部企业。
加快农业经济转型。着力推进科技兴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开展新技术示范推广,探索新型农业种养殖模式。加强与浙大交流,充分利用以首席专家为核心的农业科技团队的力量,提高我区都市现代农业的科技含量。继续建设产业基地,努力把宁波牛奶集团第十八牧场奶牛精品园建成我区首个省级农业精品园,提升洪塘万亩水果产业基地。持续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扩大我区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
优化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平台,加强部门沟通,深化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共同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区情研究工作,加强预警预测分析,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开展以“政府搭建平台,企业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服务月活动,促进企业融资、项目推进、企业交流、企业上市、政策宣传、调整结构、资源盘活等七大平台建设。
推进“创新江北”和“绿色江北”创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出台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和考核办法。做好区软件园筹建工作,力争年底建成并引进4家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完善能耗管理考核办法,以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企业节能改造等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促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全面完成。严格准入管理,开展对新上项目做好能耗和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建立模式化的改造体系,提高清洁生产效率。继续抓好部分重点用能单位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使之成为全区循环经济典范。积极参与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空气行动。
(二)深化内筑外拓,全力以赴提升消费外贸实力
增强商贸发展后劲。推进重点商业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宁波水产品交易市场、宁波粮油交易市场等的开业步伐,及时推进宝马MINI4S店、奔驰4S店及庄桥马径汽车检测中心等汽车行业在建项目建设与开业,积极提升高端品牌汽车4S店集中度。加强商业网点培育工作,重点加强万达、世纪联华等商业综合体的商贸节庆活动。推动商业特色街建设,培育市级以上特色街,推动绿色商业企业创建工作。
以项目引领招商引资。加快签约项目转化进程。做好签约项目的跟踪督促,重点服务好美国三五集团大型休闲娱乐购物项目、盛高湾头的五星级酒店项目、晶海门户开发项目等,协助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加快重点项目招商进程。结合江北招商区块定位,全力做好小分队招商,加强重点项目包装和推介。提高来福士、贝家巷等综合体的二次招商服务效率,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综合体崛起。做好北门户商务区二、三期、谢家商住地块、包家漕商务项目、人民路地块的招商和项目储备工作。
优化提升外经外贸。以新的出口退税激励机制为契机,招引综合性外贸企业和总部型外贸公司。鼓励外贸优势企业牢牢把握渠道、品牌、技术三大核心环节,促进全区外贸经济在做大规模的基础上加快转型升级。注重新兴市场开拓政策和信保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升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境外重大项目建设进程,鼓励企业投资和开发境外资源。
(三)狠抓项目推进,全力以赴提升城市建设速度
大力实施“两江北岸”开发建设。不断提升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城市开发建设功能,加快姚江新城和甬江新城建设步伐。做好“两江北岸”一期开发区块内的拆迁、资产收储和土地征用的收尾工作,加快推进二期开发区块的拆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综合体的建设工作,启动跨江大桥、大庆北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姚江北岸,尽快启动奥体中心和区行政中心等功能性项目的前期工作。在甬江北岸,加快完成老外滩延伸段的改造提升和火车北站迁建。
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探索重大项目“模拟审批”新机制,加快项目区内审批速度。积极衔接省、市各级部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立健全区级基本建设项目办理审批、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更多的项目在年内开工建设。推进重点区块项目前期,围绕城庄区块、谢家区块、包家漕区块开发,加快机场路北延、丽江西路等项目建设进程。进一步强化服务,积极发挥重点办综合协调职能,以重点项目推进会商会议、现场协调会等形式,及时有效地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着力做好土地、资金、服务、能源等项目要素保障。
全力推进和谐征地拆迁。着力解决影响项目落户的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提高拆除率和拆净率,有效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配合两江北岸开发,加快姚江新城和甬江新城区块的拆迁进度。尽早完成轻轨2号线、机场路北延、湾头区块、工程学院二期等项目的拆迁工作。关注洪塘林家、农业园区(袁家)、庄桥冯家、李家、应家等列入第一批计划的新项目,确保其按时启动,并尽快下达全区第二批征地拆迁计划。
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继续深化“两大提升”行动和五项专项整治。探索统筹管理、上下联动的渣土运输、消纳管理机制。开展争创文明集贸市场和文明经营户活动,改造西草菜市场和白沙菜市场。全面实施“智慧城管”,升级改造数字城管系统。完善联合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建立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街道(镇)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探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执法大格局。扎实推进区文化中心建设,不断深化文化福利共享工程。
(四)创建“活力江北”,全力以赴提升机制体制优势
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任务。推进农村住房两改,确保完成农房建设百万平方的目标。加快新农村建设,抓紧落实中心村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农业与二三产的融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农业投资主体参与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培育更多农业龙头企业。以城市化和产业发展为导向,继续开展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行政效率。在完成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抓好改革后续配套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重点专项改革。推进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积极招引具有上市潜力的公司。实施“金财511工程”,争取更多企业进入“金财511工程”培育梯队。大力引进产业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的实力企业。着力打造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实施“低产地”改造工程,出台并逐步落实《关于实施“工业低产地改造倍增工程”的若干意见》。严格建设项目节能和环保的评估审查,完善和落实差别电价等制度,制订投资项目能源评价和环境评价准入制度。强化节能和环保监察工作机制,推进城区内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完成12个村的股份制改革,开展农村股份制提质工作。多渠道探索村级留用地开发模式,采取以指标变现为主、探索以商业经营用房折抵指标的方式解决村发展留用地问题。推进原机电园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争取实现共赢互利。
大力建设慈城卫星城。进一步发挥卫星城体制机制优势,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经济发展活力。完善投融资体制,清理投融资平台,做好金库运营工作。进一步探索卫星城城市管理模式,在慈城新城尝试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为数字化管理创造条件。完成卫星城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启动新城西侧地块的城市研究和控规编制工作。推进古城保护开发,重点做好东北角风貌协调和旅游六要素功能配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投资创业中心慈城区块的基础设施工程。拉开新城框架,推进盛高城市综合体、万科云鹭湾和维拉小镇二期地块的项目开发建设。
(五)推进社会事业,全力以赴提升社会幸福指数
推进惠民保障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充分就业区”创建工作常态性开展。因地制宜开发新培训项目,打造创业培训品牌项目,提升技能培训实效。扩大社保征缴面,全面完成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扩面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管理格局。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推进行动”,加大职工权益保障,全面落实“两金一卡”制度和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报备制度。
繁荣教体卫事业。进一步实施学校发展共同体策略,实现各校教育资源共享。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开工建设城庄地块和洪塘经济适用房配套学校;做好三江中学等迁建的前期工作;全面完成校舍安全改造项目;认真督促落实年度7所幼儿园建设任务。落实市奥体中心建设的考察论证,推进“五棋一牌”基地、登山道、自行车道等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完成省级卫生强区创建省级终评估工作,加快建设区卫生信息中心。
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全面开展基层和谐促进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形成“网格化管理、互助式服务”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继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我区社会管理创新各重点项目取得成效,完成上级部署项目的全区推广。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精心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主任、副主任、委员,做好2011年下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对于开创“十二五”期间发展新局面至关重要。我们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加快建设“三区三城”,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完成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份以来,财经工委在陈炳祥副主任的带领下,就全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先后走访了发改局、统计局、外贸局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镇)和部分重点企业,从不同角度了解了上半年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征求了有关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财经工委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调研的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下面我代表财经工委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二五”规划纲要为指导,深入开展“三思三创”和建设“三区三城”主题活动,拉高标杆,创新举措,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全区经济稳步增长,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1-6月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2亿元,增长8.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7亿元,增长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9.9亿元,增长12.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9亿元,增长14.6%;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4.2亿美元,增长13.1%;实际利用外资1.7亿美元,增长205.8%。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城乡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业经济转型势头较好
上半年,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3亿元,增长14.4%;工业增加值实现35.7亿元,增长9.3%,均高于GDP增速,呈现较好的转型势头。一是新兴产业发展较快。上半年,我区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财政科技支出同比大幅增长50%,有效地带动了企业转型的积极性。长阳科技已开工建设,沪甬电力锂电池、波乐多晶硅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进顺利。1-6月份,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4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近四分之一,同比增长15%,高于工业产值增速;同时,专利授权量大幅增长,增幅列全市第一。二是工业投资开始回升。上半年实现工业投资5亿元,增长38%,虽然总量和占比不大,但扭转了两年多以来的负增长态势。其中,装备制造业表现突出,三星智能电表、圣莱达温控器生产线、爱柯迪压铸件生产线等项目顺利推进,实现3.5亿元,同比增长119.7%,占总量的70%。三是规上工业较快增长。共实现总产值193.6亿元,同比增长14.1%,利税总额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31.3%;六大重点行业中有3个行业的产值、利润、税收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重点企业表现良好, 510、30强、成长型企业大多数快速发展。此外,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股份制改造不断加快,一些企业的上市工作推进顺利。
(二)服务业发展平稳
上半年,我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9.3亿元,增长4.8%,实现税收入库19.5亿元,增长45.1%。限上服务业实现收入280.7亿元,增长24.7%。一是特色服务业保持平稳发展。海运业总运力已达到144万吨,实现收入12亿元,同比增长14.1%。在9家亿元市场和万达广场的带动下,我区消费市场保持平稳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9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万达广场实现900万人次流量,营业额3亿元,拉动我区社零增长约3.6个百分点,贡献了四分之一的增幅。二是金融业发展提速。实现增加值6.3亿元,增长20.4%,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10%,民生银行、临商银行、浙商银行、富民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或即将入驻我区。三是旅游业发展较快。1-6月,我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58.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7.2亿元,均增长12.7%。慈城古县城、荪湖保国寺旅游度假区、老外滩等重点景区建设进一步加快,宁波北山休闲游步道一期精品段即将启动建设,成功举办首届“都市田园狂欢节”,旅游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三)招商引资势头强劲
在去年同期外资高速增长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取得了良好的业绩。1-6月份,共引进外资项目6个,实际利用外资1.7亿美元,已完成全年目标,增长205.8%,增幅列全市第二;其中重点产业、重点区块招商取得突破,长阳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相继入驻,三五集团项目、慈城新城城市综合体项目、盛高湾头酒店项目等9个项目在浙洽会上签约,总投资达到10.8亿美元,其中,总投资8亿美元的三五集团项目创全市单体签约规模之最。此外,共引进了内资项目251个,实到注册资金20.2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亿元以上大项目4个,三产项目224个。
(四)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随着两江投资有限公司的成立,两江北岸的开发建设已经实质性启动,带动了我区固定资产的投资。1-6月份,全区已完成拆迁签约面积50万平米,固定资产投资69.9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第三产业实现投资64.9亿元,占比超过九成;基础设施投资13亿元,增幅71.8%,是拉动投资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到7月份,全区50个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完成投资48.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4.7%,27个续建项目推进较快,已完成年度计划的78.4%,23个新开工项目中,奔驰4S店、丽江西路、湾头休闲商务区配套道路、中策创意商务广场等10个项目已经开工。
受宏观政策影响,房地产投资实现50.4亿元,增长1.9%,实现小幅增长主要是受安置房投资快速增长的带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实现39亿元,负增长5.5%,同时,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均有较大幅度下滑。
(五)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明显成绩,3个项目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村委会选举全面完成。城乡一体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住房“两改”工作落实项目9个,“两权一房”改革不断深化,累计发放抵(质)押贷款1.3亿元。卫星城建设推进顺利,机构改革已全面完成,总体规划完成报批前公示,古城保护开发稳步推进,新城形象初步展现,万科一期、维拉小镇二期推进顺利,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机构、人员已经到位,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上半年,全区新增就业岗位5千多个,帮助实现再就业3500多人,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均明显高于GDP增幅,社会保障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移,落实了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转换政策。安置房、保障房建设投资增幅超过70%,城庄地块、宝庆寺地块等安置房全面开工建设,应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已竣工。万达广场、世纪联华等相继开业,商业网点布局逐步展开,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度不断提高。召开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教育事业发展新目标,从国家到省市的3个教育试点项目全面启动,区域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成功创建了省卫生强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区文化中心、唐弢学校、市妇儿医院北部院区等社会事业和实事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得到不断提升。
二、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上半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制约我区经济增长的因素进一步加大
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的情况下,近期欧洲再次出现主权债务危机和美国主权信用评级被下调,导致全球经济“二次探底”的可能性加大。在此背景下,制约我区经济增长的因素进一步加大,要继续保持目前增速的难度较大。主要因素有:一是企业用工成本不断上涨。据统计反映,上半年,规上工业工资总额同比增长21.5%,职工数增长4.2%,月平均工资3100元,同比增长23.3%,而且,职工数增幅呈下降趋势,平均工资则呈上升趋势。这表明,企业不得不通过大幅度提高工资水平来缓解招工难。二是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7月份PPI已经达到7.5%,连续创出新高。据了解我区企业原材料成本上升了约20%以上。三是融资困难。银根紧缩加上中央对政府性融资平台的清理,不仅使得中小企业和政府项目贷款难度加大,而且贷款成本也明显提高。四是电力紧缺。上半年,我区供电量同比增长9.5%,较去年同期26.7%的增幅明显下降,导致工业用电同比增长仅5.9%,增幅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4.3个百分点。据分析,电荒对我区企业生产的影响至少在10%以上。
(二)房地产下滑明显
房地产在我区占据重要地位。从目前情况看,去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已对我区产生明显影响。1-6月份,我区土地转让收入下降53%,全区房地产销售面积13.3万平米,下降76%,商品房销售额22.5亿元,下降71%;房地产开发投资39.2亿元,下降5.5%,其中住宅下降18.4%。剔除缓缴因素,房地产税收同比基本持平。从调研情况看,由于宏观调控仍将持续,加上今年以来我区推出地块较少,个别地块甚至出现了土地等项目的情况,这将对我区GDP、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等主要指标的持续增长产生较大的压力。
(三)节能降耗任务艰巨
上半年,全区用电量同比上升9.5%,万元增加值能耗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要完成全年下降4.6%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主要原因有:一是服务业能耗快速增长。上半年,规上工业和限上服务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之比为51:49,二者基本持平,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了23%,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业、商贸业的发展。二是高能耗行业和企业集中。交通运输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四大行业占全区规上和限上用能总耗的70%,其中交通运输业占42.9%,占限上服务业的88%。60家综合能耗千吨标煤以上企业占规上和限上企业的76.2%。三是居民电耗刚性增长。上半年,全区居民用电量同比增长14.9%,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3个百分点。
此外,根据调研情况,虽然上半年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实现了平稳增长,但与其他县区相比,除外资以外,大多数指标排位靠后,且低于全市平均数。
三、对下半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建议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要圆满实现“十二五”各项工作目标,做好全年工作十分重要。根据我区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结合调研中各方面反映的意见,我们建议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究
根据调研情况,今后一段时间我们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将更加复杂,部分企业受融资困难、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影响,生产经营比2008年更加困难。为此,我们要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与研究,准确把握好宏观经济走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局面,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当好参谋,积极化解不利因素,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根据我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的现状,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要继续重视工业经济发展。工业是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要继续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工业投资水平;加强企业梯队建设,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提高市场竞争力;要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发展的机遇,加大科研支持力度,加快引进、培育和发展新的优势产业。要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二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商业楼宇布局和建设,注重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支持商贸、金融、物流、中介、创意、汽车销售以及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要加强对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要继续提升景区品质、加快项目建设,促进我区旅游业加快发展。三要积极谋划商圈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吸收、借鉴商业发达地区商圈建设经验,积极争取三江口“一小时步行圈”建设的有利方案,谋划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地面、地上空间,打通重点商业广场与周边商业、商务楼宇、轻轨站点的联系,实现无缝对接,有效提高商圈的空间利用率和辐射力,提升城市形象。
(三)加快建设和引进重点项目
要继续抓好征地拆迁工作,保障“两江北岸”开发战略顺利启动和实施,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着力解决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地块拆净率;要积极争取市相关部门支持,理顺土地出让体制,加快出让速度,减轻融资压力,促进项目尽快落地。要继续做好“搭平台、走出去、引进来”的文章,借助推介平台,加大区块整体包装力度,提高区域对各类资金的吸引力;要抓住长阳科技等企业落户我区的契机,加大招商力度,壮大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要充分发挥好慈城卫星城体制优势,加大税源性招商力度;同时要做好商业楼宇、城市综合体的二次招商工作。要积极探索重大项目“模拟审批”机制,加强服务和协调,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协助签约项目尽快转化、落地,推进汽车北站搬迁、建设和地块开发等重点项目和区块的建设进程。要进一步重视已引进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处理好“两江北岸”规划控制、征地拆迁与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的关系,防止优质企业流失。
(四)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有关部门要摸清情况、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协调,落实好激励机制,合力推进低产地改造,提高亩产产出率;要进一步增强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平台的集聚能力,鼓励有条件企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拓展发展空间,促进转型升级。要继续推进盘活闲置资源,明确光明眼病医院有关处理政策,促进相关地块早日开发。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准入门槛,强化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监控,支持节能改造,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全面推进禁燃区建设,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五)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和谐发展
要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落实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完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效率提高。要继续加快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农村股份制改革,探索推进村级留用地开发,增强村级经济活力。要继续改善民生,加快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好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政府实事工程,不断扩大社会保险面,完善“充分就业区”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保障房、安置房建设力度,落实农村住房两改任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要进一步发挥体制优势,提高机构运行效率,推动慈城卫星城加快发展;要加快古县城保护开发,有效集聚人气;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等要素要适度向卫星城倾斜,促进新城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加快建设。
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129件。这些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交由区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区政府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全区建议办理工作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制度规范,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建议办理。继续实行区长、副区长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格局。二是重视面商沟通。各承办单位普遍实行局级领导面商制,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调研、集体面商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寻求建议解决落实的办法和途径,经统计,今年单位负责人的面商率达84.4%。三是注重办理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认真分析代表建议,突出重点,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少承办单位把做好建议办理答复与推进工作、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的良好氛围。
目前,所有建议已经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0件,占38.8%;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1件,占47.3%。两类合计111件,占总数的86.1%。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18件,占13.9%。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78.3%,基本满意率21.7%;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59%,基本满意率41%。
二、督办工作主要做法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督办工作作为保障代表权力,服务代表履职的重要内容来抓,发挥整体合力,加大督办工作力度。
(一)改进基础性工作,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为了保障代表依法及时提出建议,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基础性建设,改进代表建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大会前,我们专题研究今年的建议提出工作,引导代表在广泛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思考并筛选后形成大会建议。同时,要求各代表中心组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从内容、职责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把关,使代表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本次代表建议全部实现了以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统一提交,文字、格式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及时交办代表建议。大会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与区政府办公室逐件审查建议内容,并对129件建议进行预先交办,根据承办单位与代表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确保建议交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是加强沟通联系。我们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经办人员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建议催办工作,对个别有不满意倾向的建议,提早介入,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帮助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办理方案和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办理过程中,我们会同区政府办公室随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工作程序按照要求严格把关。
(二)突出重点,发挥建议督办合力
基于今年代表建议量多面广,我们及时做好参谋和服务工作,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做好常委会领导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主任会议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将“加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等4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件,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常委会领导通过听取、座谈、协调等多种途径,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各承办单位充分吸纳代表建议,出台相应政策,使4件重点建议的办理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关于加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的建议,区政府即将出台《江北区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将对幼儿园的建设经费、开班经费给予补助;关于要求加强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区民政局进行了专题调查,从社区硬件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关于要求把毛力、毛岙自来水列入政府水改项目的建议,目前毛岙村正在实施之中,毛力村即将启动;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建议,已作为市级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二是抓重点单位的督办。8月,代表建议办理基本结束后,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会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同志分别走访了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等13家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了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商讨研究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推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三是抓不满意件的督办。今年代表建议反馈中明确提出不满意的有二件,对此,我们及时走访相关单位和中心组了解分析办理情况及不满意的原因,经核实,两件不满意件,一件属于目前政策条件尚不成熟,且群众呼声较高,需要进一步作政策解释工作;另一件是承办单位无法履行其他部门责任。对此,我们主动与相关单位和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同时,要求承办单位继续做好沟通交流工作。最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不再重办。
(三)注重落实,承诺事项跟踪督办
按照巩固深化代表建议承诺事项“回头看”活动成果的要求,今年着重做了二方面工作。第一,再次办理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今年在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下,对本届以来代表多次提出而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建议进行梳理和分析,从中筛选了“关于要求对老小区、背街小巷进行改造”等9件建议交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再次办理,通过办理,部分建议得到进一步落实。如:关于受规划控制地块农民住房问题等建议区政府即将出台相应政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已开始试点。第二,强化建议承诺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对五次会议111件A、B类的代表建议逐一梳理,把答复中有明确承诺事项,有明确落实时限的代表建议,列为跟踪督办件,督促各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对已确定的跟踪督办件,坚持“不解决,不销号”。 8月底前,各承办单位也对跟踪督办件作了一次检查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们在督办中发现,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个别承办单位还存在重面商,轻办理的现象。对于部分一时较难落实需要通过努力解决的建议,缺乏主动性。二是办理工作制度尚需完善。主要是协办单位与主办单位配合还不够协调。三是难点建议的解决率还不够高。对群众呼声较大,并且重复提出的建议,还缺少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今年的建议督办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要继续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今年是本届人大代表的换届之年,换届后将有不少新代表产生,为提高新任代表素质,加强培训是下步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将开展各级层面的专题培训,通过辅导,使新当选的代表及时掌握撰写代表建议的方法和技巧,确保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同时,加强对建议承办单位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
二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面商沟通机制。沟通协调是否通畅往往决定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成效。面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积极创造条件让代表参与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代表建议“三见面”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加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制度,对有承诺事项的建议实行跟踪督办,并对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实行滚动督办,力求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三要探索建议督办工作新机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代表建议绩效评估活动,每年有针对性的选择1-2家承办单位,对其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视度、面商率、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等方面的情况向代表报告,并接受其评估。此外,认真总结本届以来代表建议的公开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深化代表建议提出、办理、结果“三公开”活动,积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使其更好地发挥代表、承办单位和选民三者之间的桥梁作用。
关于江北区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屠浩征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我区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汇报,请予审议。
一、“五五”普法期间《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我区“五五”普法规划自2006年启动实施,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五五”普法期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听取普法工作汇报,进行督促检查和视察,并在2008年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报告。区委、区政府每年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分别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检查验收。我区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贯彻落实《决议》:一是强化领导,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分类指导,着力开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村(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通过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聘任、农村法律援助点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企业“法律体检”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服务中心,着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针对不同对象,大力宣传推进转型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信访、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创新方法,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创新基层法制促进员、“和谐拆迁·与法同行”、“法律人在行动”、“法律驿站”等工作,将普法宣传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的积极作用。
总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区各级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在全区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建设“法治江北”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由于历史渊源、传统思维、行为习惯等多方面原因,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与法治社会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区的普法工作还存在覆盖面不够广、新办法不够多、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与不足,个别单位和部门认为普法是软指标,出力大、见效慢,忽视了普法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这说明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建设“法治江北”任重而道远。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在2011年至2015年的五年中,进一步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不断提高我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建设“平安江北”、“法治江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已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以来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和成功经验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工作职责、教育对象、考核考试及工作保障等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软任务”变为“硬措施”,是各地各部门必须要执行的工作职责。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不落实普法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惩治措施。因此,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区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的一项法定职责和任务,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以法律手段推进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
我区的“六五”普法规划,是根据国家、省、市的“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起草的,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第三部分为对象和要求;第四部分为组织领导和保障。
在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的过程中,坚持以下思路:一是在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五五”普法规划精神的同时,突出江北特点,使规划体现特色性;二是在继承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方式,使规划体现创新性。
在“六五”普法规划讨论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的确立上,着重体现了五个理念: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平安江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入新活力;五是坚持普治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
“六五”普法规划体现了巩固传承、与上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衔接,提出了“二个进一步、三个相一致”的总体目标,即: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
根据总体目标,规划确立了“六五”普法期间的八个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六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七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八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建设。
围绕上述目标和任务,“六五”普法期间要在组织好全民普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六大类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重点,以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基础,带动社会各类群体学法用法。通过实施分类指导,因材施教、按需而为,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为了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规划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评估机制、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着重三项机制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与法治区、法治街道(镇)创建工作相结合。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不断提升工作手段,引入公益普法概念,发挥宣传媒体作用,扩大普法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在落实保障经费方面,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市场参与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在“六五”普法规划期间,区本级每年人均经费不低于1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同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三是完善评估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制度,科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标准。
在吸收、拓展“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基础上,“六五”普法规划突出了“转型升级、按需而为”。
一是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方式、功能上力求突破传统,创新创优。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上,注重从“传播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转变,在继续彰显权利的同时,倡导责任回归。强调公民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上,注重从“政府主导,知识灌输”到“社会参与,文化渗透”转变。规划提出“普法是社会责任”、“普法是公益事业”的工作理念,把“大普法”体系延伸到“全社会共同参与”,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普法合力。法制宣传教育功能上,注重从“提高法治观念”到“提高法治水平”转变。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
二是在法制宣传教育方向上,力求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在服务大局上,规划着眼于“三区三城”建设和“两江北岸”开发的需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社会管理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六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在服务群众上,规划提出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惠民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坚持因人而异、分类施教;加大法制宣传阵地投入,完善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引入新兴传媒,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便利。同时提出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定期调查群众法律需求,根据群众反馈意见作出调整,为群众掌握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帮助。
主任、副主任、委员,我区“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完成,是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监督检查分不开的。本次常委会听取我区关于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决议,对于我区“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深信,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区的“六五”普法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平安江北”、“法治江北”、“和谐江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1年9月27日
江北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法治江北”建设进程,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践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关于“三区三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建设“法治江北”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抓住全区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贯彻落实《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打造“宜居江北”、“绿色江北”、“创新江北”、“活力江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乡一体、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大局,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有效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惠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入新活力。
——坚持按需而为,注重实效。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教,突出群体特点、个性风格,使普法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相结合,与国家机关的工作职能相结合,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司法全过程。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有新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在85%以上,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及率100%,在校青少年的普及率100%。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有新提升。实现区、各街道、慈城镇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人民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执结率达95%以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重大执法违法行为。
——基层依法治理活动有新拓展。新创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个,区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80家。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新突破。全区建成一批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中心、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平台;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法治理念,自觉参与法治实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规划发展要求,学习宣传关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投资结构优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处置、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党政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搭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特别是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和展演力度,推精品、创品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努力培育富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
(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建立完善区、街道(镇)及政府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新的领域延伸发展。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八)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做到整体谋划、上下联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发展。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开展一个大型主题活动。突出抓好“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在全社会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重点,以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基础,引领和带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深化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全区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坚持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围绕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通过定期轮训、法制讲座、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完善、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执法水平,把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公正司法水平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指标。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重点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培养专兼职结合的法制教师队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四落实”。整合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作用,开辟第二课堂,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拓宽普法教育渠道,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推行在大型商务楼宇(商圈)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推广律师志愿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推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每年开展2次以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农村“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村“两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做到涉农街道(镇)都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实现“六个有”的目标,即: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所法制学校、有一名农村法律顾问、有一套普法制度、有一个法律图书室(柜)和有一支普法队伍。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有步骤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努力壮大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
(六)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百万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做到学法与用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不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指导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广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乡音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举办各类法制讲座,提供多种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加强对归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懂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对残疾人、失业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街道(镇)”创建活动相结合,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区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执法检查及新法颁布实施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区政协要通过视察、建议等参政议政途径,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明确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以法律手段推进普法工作的能力。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及人民团体、行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机构或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职责;各人民团体和行业组织要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普法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评估机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绩效评估体系课题研究,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制度,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科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落实。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法制促进员、网络评论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库和资料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切实发挥传统主流媒体优势,拓展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主要公共场所配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宣传设施;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基地;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五)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六五”普法规划期间,每年人均经费不低于1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并随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按计划整体推进。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进行阶段性表彰。2015年组织总结验收。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9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6年以来,我区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江北”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保障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有效服务“两江北岸”开发、“三区三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江北”建设进程,有必要从2011年至2015年,在全区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出决议如下:
一、明确主要任务,全面服务江北经济社会发展
要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公民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原则和精神,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要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需求,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廉政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培养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和权利义务平等意识,促进和保障全区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区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要按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分类指导。全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强化法治理念的培育,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充分整合校内外的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着力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要加强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新市民和其他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重点加强对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等农村基层骨干人员的法制培训,提升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
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着力构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把法治文化引入到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要切实抓好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的法制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开辟各类法制宣传橱窗、专栏、专题等,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本区实际,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和形式,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坚持普治并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的全过程。深入推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要深入开展“法治江北”、法治街道(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全区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组织要根据《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结合“六五”普法工作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协办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推进机制,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齐抓共管机制,法制宣传教育主体和客体的互动机制,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要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公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的贯彻实施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区政府在继续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要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据《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认真听取和充分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同时,也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我区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依法进行同步换届选举。最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我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作出了具体部署。下面,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将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和谐,为顺利实现“ 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现代化新江北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做好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时间安排。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于2011年7月开始;按照上级要求,2012年1月上旬前选出新一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2月底前,分别召开新一届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我区的代表选举日定为2012年1月10日。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安排在2012年2月中旬举行。
(二)工作步骤。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11月上旬),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编印选举工作宣传提纲,印制各种证件。第二阶段(11月中旬-12月下旬),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搞好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依法处理选民不同意见的申诉。第三阶段(12月底—2012年1月上旬),提名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反复酝酿、民主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第四阶段(2012年1月中旬—2012年6月),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总结。
慈城镇要按照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同时分别提名、同时分别选举的原则,在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上,与区换届选举相互衔接、有序进行。
三、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一)依法设立选举机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区、镇分别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区、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区委原则同意,将提请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人大、政府的相关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对确因工作需要参加选举委员会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可以先行工作,在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并公布后,依法辞去其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务。区选举委员会主任由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慈城镇选举委员会主任由镇人大主席担任。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街道设立选举办事处,选举办事处负责人一般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担任。各街道选举办事处组成人员已由各街道人大工委推荐提名并经各街道党工委同意,由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在任命选举委员会时一并任命。区选举委员会委托镇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二)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一是做好选区划分工作。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综合考虑有利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因素,划分好选区。选区的规模,按照每一选区选举1至3名代表确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工作单位划分。在区级人大代表选区划分前,先确定慈城镇人大代表的选区,尽量使区级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个镇级人大代表选区。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各类开发园区内人员参选由所在街道、镇组织。二是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发动选民自行登记;也可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选民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三)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一是明确基本原则。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二是认真对待“人户分离”现象。对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工作或者居住,不能回户籍所在地参选的,经户籍地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对在现居住地一年以上并持有《浙江临时居住证》或者《浙江居住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三是选举机构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户籍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户籍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
(四)依法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确定和介绍工作。一是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都要进行深入的考察和了解,严格把关。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包括是否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以及是否在其他地方当选为人大代表等。
二是依法确认正式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区选民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经多次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可以依法进行预选。预选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三是依法介绍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以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选民有要求的,应当通过召开见面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与选民见面活动要在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对于代表候选人的自我宣传等竞选活动,应当依法予以妥善处理,确保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五)规范选举代表的投票形式。一是依法组织选民投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要在同一天进行。各选区投票结束后分别一次计票,并于当日公布选举结果。区、镇选举委员会要组织精干力量,确保投票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二是规范投票形式。各选区以设立投票站方式为主,组织投票选举。在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近投票。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流动票箱,使用时至少要有 2 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选票、票箱、名册分别要有专人负责,切实加大对流动票箱的监管力度。代表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委托投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关于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结构要求以及镇人大负责人的配备
(一)人大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一是代表名额。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区、镇人大代表名额与本届相同,区人大代表名额为180名,慈城镇人大代表名额为93名。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以及保证各方面都有适当代表的要求进行,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数为基础,可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二是代表结构。区十届人大代表的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区十届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占45% 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占25% 左右,党政干部比例不超过24%; 中共党员占65% 左右,非中共党员占35% 左右(民主党派人士应占适当比例);妇女代表占 23% 以上。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本届有所上升。要逐步规范代表候选人人选的分类,明确人选的归类看主要从事的职业且被社会公众接受的身份。连任代表一般要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兼职,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慈城镇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可参照上述精神根据实际自行掌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适当减少代表中党政领导干部的数量。区十届人大代表中,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严格控制在5至7名,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控制在2至3名。镇人大代表中,镇党委和政府负责人以安排 2 至 3 名代表为宜。
(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和结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的需要,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由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后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同时要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专职委员要占委员总数50%以上,并适当增加经济、法律、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应根据条件适当安排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为常委会委员人选;专职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至少要有三分之一能在换届时连任,其中部分人员能任满两届,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三)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根据慈城镇的区域规模和工作任务实际需要,镇人大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镇政府领导人员不安排为镇人大主席团成员。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区委已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的各类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各街道、慈城镇也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二)发挥人大组织的作用。各级人大组织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将要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各类培训,落实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要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区、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三)切实防止和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制定应对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加强对选举情况的研判,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宗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尤其是要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乘机进行渗透破坏。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和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依法予以罢免,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通报。
(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做好重点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防止不当炒作,主动回应各方关切,疏导群众意见和情绪。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特别是探索运用新兴媒体,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动员、引导人民群众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保障换届选举经费。选举经费是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根据选举法和中央文件的要求,把选举经费依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
这次换届选举是我国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对于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进一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期,同时又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这次换届选举更显复杂。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新一届
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
(2011年9月 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对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1、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180名;慈城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确定为93名。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2、2012年1月10日为全区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
3、区、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分别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区、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4、各街道设立选举办事处,选举办事处受区选举委员会的领导。
5、根据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被确定为代表正式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常委会委托主任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慈城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
(2011年9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就慈城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决定如下:
慈城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3名。
此项决定,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宁波市江北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11年9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做好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决定设立江北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谷裕
副主任:杨馥源 江 鲁 毛鸣鹤
委员: 严一名 卢新勇 俞爱民 孙亚芳 张亦平
吴信忠 李鹤举 黄强明 冯亚萍 胡梓超
张利君 孙新土 吴 巍 孔 宇 屠浩征
张 波 陈国富 潘晓冬 傅善德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俞爱民兼任主任。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慈城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11年9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做好慈城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决定设立慈城镇选举委员会。慈城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孙金奎
副主任:林坚强 邵 波 周春辉
委员: 王 斌 翁坚军 金 昕 陈灵斌 董旗
翁国华 宋德芳 顾向科 王 逸
慈城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镇选举委员会任命。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街道选举办事处的决定
(草案)
(2011年9月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做好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设立街道选举办事处,下设办公室。各街道选举办事处组成人员如下:
中马街道选举办事处由陈宏雄、谢碧波、欧丽雅、何林辉、龚喜喜、赵红、何夏良、胡建军、刘波、沈晓红、王友祥、陆培儿、严雪芳、陈苗红、柯芳共15位同志组成。陈宏雄任主任,谢碧波、欧丽雅任副主任,欧丽雅兼任选举办公室主任。
白沙街道选举办事处由范国春、翁卫、刘晓霞、乐晶晶、董雪俊、王宇菊、谢卫清、许式平、高峰、俞秀文、贺彬、滕勤勇、杨艳红、董莹、张洁静、黄莺、罗丽莲共17位同志组成。范国春任主任,翁卫、刘晓霞任副主任,刘晓霞兼任选举办公室主任。
孔浦街道选举办事处由孙旭东、钟家雷、裘敏、施建兰、郎强、王颖、李东泉、范优苗、张志勋、陈浩峰、周雪玲、吴丹丽、吕静波、张缓诚、余建海共15位同志组成。孙旭东任主任,钟家雷任副主任,裘敏兼任选举办公室主任。
文教街道选举办事处由刘秀君、林幼红、朱建民、过炜、顾红飞、任建善、沈时红、方国磊、姚明华、王美芳、方红珠,赵燕君、曹晓燕、何燕芬、龙英、周海云共16位同志组成。刘秀君任主任,林幼红、朱建民任副主任,姚明华兼任选举办公室主任。
甬江街道选举办事处由李仰峰、朱建国、徐耀富、戴萍、朱霞萍、励成亮、邵红军、蔡风生、陆志峰、方文、沈澄澈、朱德勇、唐晏明、郑亚萍、陆翠微、张金丹、陈立新、王俊生共18位同志组成。李仰峰任主任,朱建国、徐耀富、戴萍、朱霞萍任副主任,励成亮兼任选举办公室主任。
庄桥街道选举办事处由董勤初、沈莉、赵涵、钟培贤、凌宏、周乐平、林春丽、沈一琼、应月波、丁亚娟、李昌明、陈红波、张 良、张仰奎、郑魁、管宝德共16位同志组成。董勤初任主任,沈莉、赵涵、钟培贤、凌宏、周乐平任副主任,陈红波兼任选举办公室主任。
洪塘街道选举办事处由黄建德、叶欣海、陈华君、卢维安、叶建军、周朝辉、倪萍、林军、王飞、陈龙夫、钟惠萍、朱芸、蔡炜、黄祝夫、章国富、朱建明、肖红民、陈明明、姚静、冯慧玲共20位同志组成。黄建德任主任,叶欣海、陈华君、卢维安、叶建军、周朝辉、倪萍、林军任副主任,冯慧玲兼任选举办公室主任。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1年9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江敏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军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晓峰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剑锋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文辉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乐秀祥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巨源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勇龙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共 17名)
谷 裕 王伯宁 毛鸣鹤 陈炳祥
应瞧曙 贝静民 卢新勇 孙金奎
杨瑞仕 严一名 陈子良 范国春
周曼婷 郑道昌 俞爱民 章海军
蒋宏生 楼国强
缺席(共5名)
俞 雷 冯亚萍 邵国振 郑道昌
徐兰福
对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9月27日,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上半年,区政府及财政、税收部门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变化,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税收管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较好地促进了我区经济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在执行中,还存在收入增长呈现放缓趋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等困难和问题。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分析预测,积极组织收入。面对进一步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要居安思危,加强对宏观政策走向和区域经济的分析与研究,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做到应收尽收;要统筹当前与今后收入的持续、均衡增长。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区政府和各街道(镇)要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对企业涉税事务和政策的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企业的纳税意识。
(二)不断拓展税源,增强发展后劲。要立足存量壮大,大力推进“金财511工程”和基层财政倍增计划,深化企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收入结构优化。要着眼增量发展,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配合处理好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和税收同时落户;要进一步发挥卫星城体制优势,提高我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要继续加强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和规范债务管理,支持和保障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增强我区财政的发展后劲。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妥善处理好企业拆迁政策中的有关问题,做到在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的同时,保持税源不流失,并培植好后续税源。
(三)强化预算管理,合理分配资金。要坚持有保有压,合理分配资金,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务卡有关制度,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改善民生事业和支持转型升级上;对支出进度滞后的项目,要加强分析研究,确保支出进度基本均衡。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落实国库集中收付等有关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对国有资产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切实防止资金闲置,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同时,要尽早组织力量研究2012年预算编排工作;要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完善预算编制范围,科学编制收入预算,细化编制支出预算,增强预算公开力度,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做好预算提交人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1年9 月27
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1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我区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区建设“三区三城”,打造“四个江北”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两个年”活动,积极推动“两项工程”, 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调控机制,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财政收入增势良好,财政支出结构优化、重点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上半年,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4704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同比增加18765万元,增幅为4.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37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 %,同比增加71667 万元,增幅为27.0%;地方财政基金收入1332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同比减少52902万元,减幅28.4%。
一般预算收入中,中央级财政收入完成1155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同比增加20303 万元,增幅为21.3%;地方级财政收入22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 %,同比增加51364 万元,增幅为30.2%。上半年我区财政收入已经完成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上半年,全区共发生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90655万元,同比增加20738万元,增幅为29.7%。
上半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支出2119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 %,同比减少9527万元,减幅为4.3 %。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8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 %,同比增长7329万元,增幅为6.6%;地方财政基金支出93227 万元,同比减少16856万元,减幅为15.3%。
一般预算支出的具体项目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60万元。
(二)国防支出277万元。
(三)公共安全支出12578万元。
(四)教育支出16928万元。
(五)科学技术支出5872万元。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4 万元。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4万元。
(八)医疗卫生支出4544万元。
(九)环境保护支出608万元。
(十)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359万元。
(十一)农林水事务支出4600万元。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7217万元。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680万元。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403万元。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业支出56 万元。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48万元。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1888万元。
(十八)其他支出5988 万元。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上半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超过时间进度15.5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带动税收增长、价格上涨带动以现价计算的相关税收增长以及特殊增收因素是我区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从月度来看,月度间增长不均衡,呈现前高后低增长趋势,自四月份,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趋于平稳,保持在30%左右的增幅。
从征收部门看,国税、地税部门收入完成情况良好。国税部门入库11.4亿元,同比增长26.0%,增收2.2亿元;地税部门入库税收18.7亿元,同比增长27.2%,增收4.1亿元;其它类收入入库3.6亿元,同比增长28.8%。
从收入级次看,地方级财政收入比重增加,上半年我区地方级财政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5.7%,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看,三产税收对税收收入的贡献不断加大,上半年我区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的63.7%,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因此,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在总量增长的基础上,收入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二)我区三大支柱行业税收总体平稳
我区工业企业共入库税收98757万元,占全区税收总量的32.1%,同比增长11899万元,增幅13.7%。工业企业税收增长主要得益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强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持续平稳增长。
房产业企业入库税收89414万元,同比增加37813万元,增幅73.3%,占全区税收总量的29.1%,主要是去年房产销售的翘尾影响。随着房产调控政策的深入,我区房地产税收预期将大幅回落。
交通运输业累计入库税收20408万元,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总体来看,交通运输业运力发展形势较好,但由于原材料、人力资源成本上涨较快,企业新增运力带来的收入,被物价因素所抵消,整个行业仍处于恢复区间。
(三)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上半年,我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6%,在支出安排上,注重向“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倾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全区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总额为39960万元,同比增幅为14.9%,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33.7%,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具体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教育方面
2011年上半年,教育区本级支出16390万元,镇(街道)支出538万元,合计1692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完成年初预算的52%。教育支出除正常教师人员工资支出以外,增长主要集中在学前教育经费支出237万元,校园安保工程支出160万元,教育人才支出162万元等。
——文化方面
2011年上半年,文化体育与传媒区本级支出692万元,镇(街道)支出482万元,合计11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完成年初预算的4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进度慢于序时进度,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由于考核等原因,集中在下半年兑现。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2011年上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区本级支出2926万元,镇(街道)支出2028万元,合计49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完成年初预算的54.4%。
需要说明的是,2011年上半年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在社会保障资金专户中列支8730万元,主要内容包括:退休人员补贴支出1899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支出293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支出2445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108万元,低保支出330万元等。因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年上半年总计完成13684万元。
——医疗卫生方面
2011年上半年,医疗卫生区本级支出4174万元,镇(街道)支出370万元,合计45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5%,完成年初预算的39.2%。医疗卫生支出进度相对缓慢,主要是由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尚未明确,预算安排的部分医改资金尚未下达。医疗卫生支出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卫生绩效工资和基本药物制度支出2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50万元,专科医院人员支出227万元等。
——农业方面
2011年上半年,农林水事务区本级支出2597万元,镇(街道)支出2003万元,合计4600万元,同比减少2.1%,完成年初预算的57.8%。涉农支出主要集中在新农村建设、水利设施、农村环境整治、村级排污管网建设等方面。
——科技方面
2011年上半年,科技方面区本级支出4051万元,镇(涉农街道)支出1821万元,合计5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较去年同期增加1963万元,增幅达50.2%。上半年科技支出较去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区科技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科技支出主要集中在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1360万元,科技型企业创新扶持资金1642万元,软件产业和区级科技项目经费489万元等。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尚未稳固
虽然我区上半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满完成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但是必须看到,我区上半年一般预算收入的高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工业经济的恢复性增长和一次性因素增长,经济平稳增长的基础还需进一步稳固,同时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十分复杂,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房地产调控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整等影响还需密切关注,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税收政策影响将在下半年逐渐显现,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可能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
(二)刚性支出及新增重点支出压力较大
从近三年我区可用财力增长同民生支出增长的比较情况看,民生支出增幅(平均增幅为16.8%)明显高于可用财力增幅(平均增幅为10.0%),主要集中在教育投入、社会保障、城市管理方面刚性支出的增加。同时新增支出的压力依然较大,一方面,已经出台的惠及民生各项政策需要继续兑现落实,特别是医药卫生体制等改革都需要财政新增大量支出;另一方面,由于金融等宏观政策的调整和房地产调控的深入,年初安排的重点项目、重点区块建设资金难以充分保障。
(三)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改革亟待深化
随着财政预算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区财政部门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的措施,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相对粗放、预算监督和绩效评价不够有力等问题,亟需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实施后,财政收支的全面均衡管理成为摆在财政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为力争完成今年财政预算任务,保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下半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一是关注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国家调控政策对全区财政收入的影响,特别是房地产调控和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关注重点行业、重点税收企业的运行态势。二是加强财源型项目招商,通过完善财源型项目招商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街道加强财源型招商的积极性,重视一次性税源的招引,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把财源型招商与促进区块建设、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财源招商实效。三是加强企业梯队培育,通过实施“金财511工程”,对税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着重培育和扶持,使企业具备全面竞争力,增强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支撑作用。
(二)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
坚持有保有压,重点保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推动经济转型,优化支出结构。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财力用到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民生等重点关键领域中去。二是积极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企业梯队,同时积极推进校企结合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着力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教育方面,严格落实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学前经费保障机制;在医疗卫生方面,贯彻落实有关医疗改革政策,加大卫生基础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在社会保障方面,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财税政策;在文化方面,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完善以农村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三农”方面,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农业投入,不断增加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强化对农田水利建设、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的支持力度,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点建设,加快现代农业生产项目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推进财政改革,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事关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意义重大,加强“两基”建设,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是推进财政改革,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力措施。一是加强“两基”建设,实施基层财政倍增计划,强化财政收入计划管理,完善慈城卫星城市财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卫星城市财政体制优势,支持卫星城市快速发展;加强镇、涉农街道财政管理,健全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财政的业务指导;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做好财政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财政信息的动态数据库。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全面预算编制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和流程,强化非税收入、超收收入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力度,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约束,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调整预算;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逐步细化公开部门预算内容。三是加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实施后的财政支出均衡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资金追踪管理机制,积极实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主任、副主任、委员,上半年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要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年度预算平衡。
关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份以来,财经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就我区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先后调查走访了区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和部分街道(镇),从各方面听取了有关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财经工委对上半年全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下面我代表财经工委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区政府及财税部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建设“三区三城”,打造“四个江北”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和财政调控机制,推进“两项工程”建设,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较好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上半年,全区财政总收入为470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增长4.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337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增长27%;地方财政基金收入13323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1.4%,减少28.4%。一般预算中,地方级财政完成收入2217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4%,增长30.2%。上半年完成财政总支出2119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3%,减少4.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87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7%,增长6.6%;地方财政基金支出93227万元,减少15.3%。一般预算收支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主要特点是:
(一)预算收入稳定增长,街道(镇)实力不断增强
受我区经济平稳增长带动,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各月增幅均保持在20%以上。主体税种继续占据主导地位,四大主体税种实现入库25.6亿元,增长24.5%,占一般预算收入的76%;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幅高于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分别达到30.8%、52.5%,增值税增长16.1%,个人所得税若剔除上年缓缴影响,实现小幅增长;此外,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以及其他工商税等小税种均实现了较高的增幅,占全区税收总量的比重已近四分之一。在“基层财政倍增工程”的推动下,我区街道(镇)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八个街道(镇)一般预算收入实现25.4亿元,增长39.7%,占全区收入的75.4%,,比去年同期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其中,庄桥街道实现108%的增幅。
(二)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占比提高
随着我区经济转型步伐的加快,我区税收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地方级财政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提高了1.5个百分点,达到65.7%。第三产业占税收比重提高了7个百分点,达到63.7%。重点行业中,制造业税收增长13.7%,房地产增长73.3%,此外,金融保险业增长了44.8%。规上工业、510、30强、成长型和服务明星企业大多表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税收增长平稳。
(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上半年,我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长6.6%。六大类重点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增长14.9%,较一般预算支出增幅高出8.3个百分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33.7%,提高了2.5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5.5%,科技支出增长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1%;另外,受考核、国库集中支付等因素影响,教育、文化、农业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支出的增长将在下半年体现。
二、预算计划执行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研情况,上半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中的一些问题需引起关注和重视。主要有:
(一)收入增长放缓趋势显现
从调研情况看,今年以来,预算收入的增长呈现了前高后低的趋势,放缓趋势明显,全年增速回落的可能性较大。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有:一是企业经营困难进一步增加。近期,欧美金融市场再次出现动荡,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加,加上融资困难、电力紧缺、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进一步增加,将继续对我区财政收入产生负面影响。二是房地产形势不容乐观。上半年房地产收入实现8.9亿元,占全区税收的29.1%,大幅增长了73.3%,但主要是缓缴因素,剔除后与去年基本持平。根据调研反映,由于房地产市场观望情绪浓厚,加上后续房源缺乏,下半年房地产收入将明显回落,约为1.5亿元。同时,持续的房地产调控也直接影响我区地块出让,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了53%。三是新个税法实施。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法将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也将对我区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二)支出压力仍然较大
上半年,全区预算收入虽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但由于增长趋势放缓,加上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我区预算收支平衡的压力仍然较大。除教育绩效工资、道路建设等刚性支出增加外,新增的主要支出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政策、经济政策兑现等。
三、对下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建议
为更好地完成全年的收入任务,根据当前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发展趋势,结合调研中收集的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分析预测,积极组织收入
面对进一步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要居安思危,加强对宏观政策走向和区域经济的分析与研究,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也要统筹当前与今后收入的持续、均衡增长。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同时,区政府和各街道(镇)要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对企业涉税事务和政策的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企业的纳税意识。
(二)不断拓展税源,增强发展后劲
要立足存量壮大,大力推进“金财511工程”和基层财政倍增计划,深化企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收入结构优化。要着眼增量发展,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配合处理好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和税收同时落户;要进一步发挥卫星城体制优势,提高我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要继续加强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和规范债务管理,支持和保障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增强我区财政的发展后劲。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妥善处理好企业拆迁政策中的有关问题,做到在加快推进征地拆迁的同时,保持税源不流失,并培植好后续税源。
(三)强化预算管理,合理分配资金
要坚持有保有压,合理分配资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改善民生事业和支持转型升级上;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务卡有关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落实国库集中收付等有关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有关要求,尽早组织力量研究2012年预算编排工作,完善预算编制范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增强预算公开力度,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做好预算提交人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1年9月日
对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9月27日,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分工明确,机制完善,承办单位能注重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进工作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民生和惠民、便民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成效。办理工作总体较好,但实际问题的解决率还不够理想,一些建议代表多年提出,承办单位每年办理,还未得到有效落实。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的调查研究,对于代表多年重复提出、事关民生问题且办理有难度的建议,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加以落实,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向代表进行详细说明。
二是要高度重视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具体办理时间表,按计划抓紧落实;对于当前不具备条件落实的建议,一旦条件具备要及时落实。
三是对本届以来,承诺未落实、代表反复提出未解决的建议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可行性,明确办理措施,本届难以完成的,要列入下届工作计划,切实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落脚点。
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区政府系统共有28个单位负责办理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29件。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办理工作各项制度,努力提高效率和办理质量,129件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建议办理的结果看,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 50 件,占38.8%,比去年提高12.4个百分点;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1件,占47.3%。两类合计111件,占总数的86.1%。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18件,占13.9%。据统计,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78.3%,基本满意率21.7%;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59%,基本满意率41%。
二、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回顾今年建议办理工作,主要做法和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人大代表对江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寄予厚望,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的建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扎实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思三创”主题教育的具体体现,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和代表监督的实际行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实抓好。区长张南芬多次听取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并亲自领办了《关于加快解决受规划控制地块农民住房问题的建议》,区政府各位副区长也分别领办了1件建议件。这些建议件内容事关江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热切关注的民生大事,但又长期以来受政策、体制及财力影响,破解的力度还不够,为此代表呼声强烈,必须用创新的思路予以突破,区政府领导敢于担责、率先垂范,为部门办理建议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区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区人大有关部门的衔接,及时做好办理工作协调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代表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方案,督促落实办理工作责任。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局级领导干部面商工作要求。从代表对建议办理反馈情况看,今年单位负责人面商率达到84.4%。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今年以来,区政府系统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北区政办发〔2011〕25号)。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章制度,促进形成规范高效的办理工作机制。一是深化领导领办制度。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领导领办件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流程,今年首次实现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各领办1件代表建议件,更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各承办单位也相应实行重要建议由单位主要领导领办制度。二是落实办理工作制度。区人代会闭幕后,区政府办公室立即会同区人大代表工委梳理、归类建议件,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期限和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三是强化协调跟踪制度。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协调工作,对部门单独办理有难度的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联合办理。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督、质量管控的跟踪督办机制,通过组织专项督查、部门约谈、定期通报办理进展等方式,切实推进办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区人大代表工委的沟通协作,认真组织并参与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共同督促各承办单位有关承诺事项的办理落实,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三、创新方法,优化平台。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不断拓展办理工作思路,努力在促进建议办理的落实上创新思路、拓宽渠道、改进方法。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区政府注意抓好代表建议调研,将建议办理与区政府重大调研课题相结合。各承办单位充分参考和吸纳代表建议内容,将建议办理与重点工作调研相结合,实现建议办理和重点工作推进双促进。二是加强沟通协商。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参与联合调研、召开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等渠道,主动做好与代表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对代表所提的建议内容办理职能在市级部门的,在细致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一方面积极向市级职能部门反映,另一方面在区级职能范围内尽最大努力解决区级可以解决的问题。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区政府办公室加大代表办理工作督查力度,先后开展了重点代表建议、领导领办件、职能交叉件、重办件等办理工作督查活动,对疑难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四、抓好落实,成效明显。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更加重视代表建议的吸纳办理,把抓好代表建议的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进政府工作相结合,与解决代表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民生和惠民便民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推动了政府工作的开展。今年不少代表就我区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当前工作,开展了节能减排、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攻坚等专项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促成了一批政策的出台。区政府高度关注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城乡教育统筹、基层安全生产、大学生就业创业等建议,凝聚代表智慧,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低产地改造培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五五”工程、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和工作举措。三是加快了民生项目的落实。结合代表关于改善民生方面的建议,优先安排建议涉及的城市基础和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329国道整治、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文体活动中心、城市综合体等一批民生实事项目开工建设。如《关于加快解决受规划控制地块农民住房问题的建议》,针对因2003年土地预征导致城市工业功能区范围内11个行政村存在较多住房困难户的问题,区政府张南芬区长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目前一期安置房用地已落实,前期工作已启动;针对《关于解决我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中提出的迅猛增长的机动车数量与相对不足的停车场地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不仅影响道路的安全与畅通,更制约了我区未来的发展和繁荣的问题,经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召开专题会议交流探讨,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停车近、中、远期发展战略,形成了停车设施建设的总体框架,目前,共建成停车位410个,临时停车位13处。相关部门还围绕代表普遍关注的城市综合管理、征地拆迁、社区建设、农村垃圾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扎实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
今年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与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要求尚有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受管理体制等客观因素制约,个别代表建议未能在办理期限内全部予以落实。二是个别建议办理落实力度还不够,“小事好办、大事难办,涉及单位部门事好办、涉及多个部门事难办”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个别单位的具体承办人员与代表的沟通面商态度不够诚恳。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改进,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督促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抓好抓实。二是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在建议的落实上下功夫,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完善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健全督促检查、调查研究、征询走访、总结考核、情况通报等制度。四是进一步拓宽同代表联系的渠道,增进与代表的沟通交流,更加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主任、副主任、委员,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区政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肃诚恳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努力把办理工作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面推进江北“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