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委员:
年初,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审议的议题。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3月份开始,围绕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审议前的准备及调研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准备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为做好本次审议工作,我们确定公安江北分局为本次专项工作报告的责任部门,并进行了多次衔接,将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传达,要求公安江北分局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作好准备,将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4月20日前将征求意见稿送法工委。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专题调研。法工委制订了调研方案,
组织了调研组,从3月中旬到4月下旬,深入各地对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一是召开座谈会。分别到慈城镇和文教、洪塘街道,召开了3个座谈会,听取了慈城镇和街道人大工委、人武部、综治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听取有关部门情况介绍。分别听取了区委政法委、公安江北分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规划江北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实地察看走访。分别察看走访了北岸琴森社区、桃源社区、正大社区、双东坊社区、天水家园社区、绿梅社区和洪塘下沈、慈城古镇中心等警务室,了解各警务室的硬件软件建设情况,并和部分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协警进行了交流。四是征求各方意见。在调研过程中,向社区工作者、人大代表、居民和村民代表发放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调查表75份,调查结果如下:所在社区有警务室的为86%,知道社区民警基本情况的为86%,在警务室、社区和群众较为集中的地方见到社区民警的为62%,社区民警上门走访率为69%,在群众求助、社区(村)的各种会议、社区居民接待日、社区(村)群众性文娱活动时的民警的到场率为89%,对社区民警在本社区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89%。
(三)调研结果的反馈与回应。4月下旬,公安江北分局上报了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法工委认真作了阅看,并提出了初步意见。同时,法工委将调研所征集到的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专题向公安江北分局作了反馈,要求公安江北分局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公安江北分局根据法工委的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了法工委的意见,形成了今天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调研情况汇总
近年来,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我区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提升了基层警务工作效能,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运行规范。一是领导重视。区政府和公安分局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多次到各派出所和社区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牵头研究、制订有关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分局党委成员及各派出所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治安情况相对复杂、外来人口相对较多、群众满意率相对较低的社区,了解掌握社区基本情况。在社区民警休假、培训等情况下,派出所联系领导承担起相应的社区警务工作。二是各警务室的设置、运行基本规范。目前城区街道每个社区都设置了警务室,涉农街道和慈城镇设置了区域警务室和社区警务室,全区共建有社区(区域)警务室55个,共配备了专职社区民警62名,各类协辅警338名。明确了社区民警“管人、控案、防范宣传、服务群众”的职责任务,各警务室基本做到了“开门、亮灯、有人”。
(二)创新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一是建立了社区警务“e超市”。建立虚拟社区,社区民警每天将社区警务工作信息输入,提供有效信息,形成了全警共享平台,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二是进行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根据社区民警专职化运作情况,因地制宜的作出了与深化社区民警专职化相配套的勤务机制改革,不仅使巡逻接处警的专职化程度提高,而且使社区民警真正从值班接处警中解放出来,还使侦查办案民警的办案时间和精力得到保障,全面提升了派出所各警种的专职化水平,为有效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服务群众,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一是主动服务群众。城区社区民警在社区的时间增多,经常上门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在发生刑事、治案案件、调解纠纷时能及时走访与回访;在群众求助时能及时到场解决问题;在社区各种活动和社区管理中能及时参与,提高了服务质量,密切了警民关系。二是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能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消防检查、安全监督、治安情况通报等防范工作,参与指导小区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社区发案率下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虽然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警力配备还不足。一是民警和协警力量还不足。部分社区警务室值班人员大都是协警,没有统一着装,群众知晓度不高。涉农街道和慈城镇由于警力不足,管辖范围广,社区民警还要承担所里其他工作,在警务室很少看到民警,一般由不固定的协警轮流值班,有的协警不了解社区情况。如慈城镇派出所只有32名民警,其中社区民警9名,社区民警管辖区域大,很难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二是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力量薄弱。目前我区流动人口已超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专管员管理任务重,而专管员配备较少,不到上级规定的500:1比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二)警务室规范化建设进程还不够快。一是警务室用房紧张。由于社区警务室建设标准未列入社区用房建设规划,规范化建设较难。城区许多警务室都是和社区居委会一起办公,没有单独的办公场地,办公条件差,不便于社区民警开展工作。二是警务室发展不平衡。城区社区警务室见警率好于涉农街道和慈城镇,城区社区警务室基本上都有人值班;而涉农街道和慈城镇警务室硬件建设好于城区,但见警率不高。三是警务保障措施尚不到位。部分警务室水电等费用由居委会开支,群防群治经费无法得到全额落实。
(三)警务人员工作能力还不够强。一是社区民警的综合素
质还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部分社区民警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多,但做群众工作能力偏弱,同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物业的沟通协调能力也较弱,要成为社区预防、打击、服务、协调的“多面手”有时感到力不从心。社区民警中转业干部、非甬籍民警占一定数量,同群众交流、沟通语言不便,也制约着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协警和流动人口专管员素质不高。由于工资待遇低,管理任务重,协警和流动人口专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素质高的人难留。三是社区民警做台帐的时间过多,深入社区为群众服务还不够。目前社区民警平均每月要做30多张报表,维护系统20多个,社区民警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
(四)考评、奖惩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有些考评指标不够科学,民警存在应付考核的现象,实效不够。二是考评方式不够民主。现在考评大多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群众召开会议集中考评、打分,有关部门和群众参与度不高,不能真正反映社区民警的工作绩效。三是奖惩机制不够完善。对社区民警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关心还不够,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警务在维护辖区稳定、服务群众方面的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警务室的警力配置。要逐步解决涉农街道
和慈城镇警务室警力不足的问题,要按市局规定配备专职社区民警和协警力量,社区民警数量不得少于本派出所警力的三分之一。每个警务室都要逐步配备专职固定的协警,统一着装,以便于熟悉辖区情况,有效开展工作。在现有警力有限的情况下,要确保警力向社区民警倾斜,相对稳定社区民警队伍,进一步提倡民警在自己居住的社区担任该社区民警,以利于民警更深的融入群众,更快的掌握社区情况。
(二)进一步加快警务室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警务室用房建设,区公安分局要和民政、建设、规划等部门积极沟通警务室用房建设情况,在新的社区用房建设中按规范化标准设置警务室,警务室用房标准要列入社区用房整体建设规划中,在社区建设时一并考虑。在现有城区社区用房紧张、大多数没有单独警务室用房、办公条件差的情况下,要想方设法改善办公条件。公安分局要对现有警务室进行分类,明确近期工作重点;区政府和各街道要采取整合、改建、租房等方法,逐步改善社区警务室办公条件。要健全警务保障措施,建立警务室正规经费来源渠道,落实警务室办公和群防群治等经费。加快网上警务室建设,充实宁波社区警务网上有关江北社区警务室建设的内容,及时上传和更新内容,更好的服务群众。
(三)进一步提高警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一是要提高综合素质。针对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新老社区民警要开展“传帮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选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听懂宁波方言的民警担任社区民警工作,便于沟通了解情况。要加强对协警和流动人口专管员的培训,提高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减少社区民警做台帐的时间,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深入社区,了解民情,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服务群众上。三是要整合力量,做好结合文章。不仅要提高民警单兵作战的能力,还要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在综治层面与相关部门、街道综治力量结合,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形成合力做好平安维稳工作。在社区层面与社区管理工作结合,加强与社区片区经理人、司法、城管等联系沟通,信息共享,力量共用;在社区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尿检等工作中社区民警也要配合参与。在治安防范层面,要加强与社区物业、保安、夜巡队、护村队等人员的联系和指导培训,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自防意识和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警务工作的考评机制。考核标准要定量和
定性相结合,注重实效。要以社区民警见警率、工作效率、对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群防群治工作组织落实、群众安全感以及对民警工作满意度等情况作为主要评判标准。考核方式应由集中考评向平时积累考核转变,由“看台帐、听汇报”向“实地检查、进门入户,听取群众意见”转变。要努力提高社区警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对考核优秀的社区民警,在评优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要给予优先考虑,使民警得到更多实惠,充分调动城乡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