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11月28日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副主任毛鸣鹤、王伯宁、陈炳祥、应瞧曙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主持,常务副区长徐文华、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区法院副院长夏文俊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沈丁永、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张波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周曼婷所作的关于全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审议前准备工作及调研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另刊)
二、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决议另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有关人事议案,作出了相关决定。(人事任职名单、决定另刊)
四、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谷裕作总结讲话。
缺席:俞 雷、郑道昌
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1月28日,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江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管理方式以及机制创建的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上还需引起重视。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强化计划生育有关文件和政策的学习,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流动人口明确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不断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水平,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要逐步探索和完善双向协作长效服务管理机制,明确相关职责,不断提高双向协作水平和效果。要不断完善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类资源,做到各部门在工作上相互配合、管理上联合执法、信息上互通共享,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健全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干部,增强计生队伍的工作力量。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有关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科技服务和计算机信息应用等内容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
关于江北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张波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江北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指导和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做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促管理,落实流入地政府管理责任,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服务管理、大力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 工作格局,加强与重点区域的双向协作,扎实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几年中,全区先后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省优生“两免”工作先进集体、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省阳光统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的规模越来越大,流动频率和特点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给我区的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目前,按公安暂口登记在册的全区外来人员总数23.8万,与本地户籍人口之比达1:1,远远超出江东、海曙的流动人口数,其中,育龄妇女达12.4万人,已是5.8万本地育龄妇女人数的两倍。外来育龄妇女中省外占88%,主要集中在安徽、贵州、四川、江西和“泛长三角”七省一市。这些外来人口在我区年出生人口数量日益增多,出生性别男性偏好明显,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给全区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面对这种形势,我们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任务新要求。
区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投入保障。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小组会议,加强部门协调工作,形成综合治理局面。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审议听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在每年全区召开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上也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先后制订出台了一批加强服务管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政策的文件。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江北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北区政办发[2011]45号)、《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北区政办发[2007]38号)等文件,区政府计生部门还就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安心”工程等制订了具体实施意见。三是形成了一批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新机制。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牵头下,加强了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建立了计生、公安、卫生、民政、教育、城管、综治等部门定期人口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以及在免费技术项目服务、信息排摸核查、执法检查、出租房管理、核实新生入学家长婚育证明等方面的职责,并完善了街道(镇)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每年还定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财政按有关要求安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人员经费,并按上级文件规定逐年予以一定增长,基本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推进均等化服务,加快流动人口融入本地生育观念的进程。
1、搭建“一团一队一园”宣传新平台,推进计划生育均等化免费宣传服务。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改进宣传模式,拓展宣传载体和渠道,完善宣传内容,全面开展“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除传统的计生宣传品面对面发放外,计生干部经常深入流动人口人群中,将全区统一制作的宁波生育文化和健康富裕生活宣传电子通稿和PPT,展现给流动人口看,使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影响他们的生育行为。由计生干部和各类专家组成的区人口计生知识讲师团定期走进各街道、企业、社区(村)的人口学校,把科学的生育观念、优生优育等知识,传播到外来育龄群众中。定期举行“婚育课堂村企行”、“亲情服务牵手行”、“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十佳评选”等活动,在感情上拉近了和流动人口的距离,提高了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各街道还组建了多支由业余文艺骨干组成的计生文艺宣传队,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编成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快板、小品,不定期演出,寓教于乐,促进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为进一步营造氛围,我们还在北岸琴森、日湖、慈城孔庙等外来人口相对聚集地区建立新型生育文化园,通过科普宣传广告,人口与计划生育雕塑等形式,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总体来看,一批在我区居住时间较长的外来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已得到明显的改变。
2、普及技术服务网络,逐步提高基本公共项目均等化服务水平。一是构建服务网络。全区已经形成了以家庭婚育保健服务中心为龙头,以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主体,村(社区)计生卫生“六位一体”服务室为基础的生殖保健服务网络,实现全区技术服务网络全覆盖,外来育龄人员不出社区(村)就能享受到免费的优质服务。二是提供“五免一低一救助”服务。即免费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一年不低于2次的以生殖道疾病查治为主的“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及低费治疗;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指定专人为外来人员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指导,努力减少外来育龄妇女意外怀孕率、流产率;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外来孕产妇,提供分娩救助。近三年,累计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技术服务10万余例。另外,新建成的一批工作平台实现了外来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信息即时上传国家信息库通报户籍地计生部门,并免费为前来参加B超检查的流动人口邮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极大地方便了外来育龄群众,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度比较高。
(三)全面深化科学化管理,探索建立双向协作、专项整治出生性别比治理三项工作新机制。
1、在全市率先开展与户籍地的双向协作,探索建立区域协作工作新机制。09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流入地政府为主的管理职责后,一是率先发起了和户籍地签订双向协作协议书的工作,细化双方的具体责任和工作流程。目前已与多个省市合计80多个重点市区县签订双向协作协议。各街道(镇)也根据流动人口的来源,主动与一批户籍地建立协作关系。二是每年重点开展一个协作项目。2009年开展了以“亲情服务牵手行”为载体的重点区域双向协作签约活动,拉开了全市区域协作的帷幕,推动了全市流动人口计生“一盘棋”工作进程。2010年主要以安徽省平台的使用为契机,探索点对点协作新机制。并与流入人口较多的贵州、浙江、河南等多个地区建立点对点的协作关系,及时通报重点对象和生孕信息,做好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反馈,累计通报生孕等动态信息20余万条次,进一步提高了信息交流效率和协作效果。今年的重点是开展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协作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对近年来发生的300余例违法生育个案,通过网络协查通报、邀请户籍地来人征收、委托本地征收等方式进行专项推进,取得了一定效果。
2、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震摄效果。结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服务专项活动,在公安、卫生、综治等部门配合下,近三年间组织开展了4轮外来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专题排摸工作,基本掌握了违法怀孕、重点对象的婚育情况,同时及时核查市内各家医院反馈的上千例无证生育对象,核查结果及信息及时通报户籍地。在此基础上,我们每年组织两次各为期一个月的违法生育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安徽、四川、贵州、江西等重点区域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来我区现场执法,近三年全区专项活动期间累计接待户籍地管理部门来人采取补救措施和专项工作200余批次1000多人次,全区由户籍地和管理地分头落实补救措施1500余例,协助户籍地征收社会抚养费90余例、社会抚养费近百万元。通过努力,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造成了较强的震摄效果。
3、拉高标杆,破解难题,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新机制。今年省市首次将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纳入考核,医院国统数据显示全区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畸高,为此,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管区长亲自抓,并由区府办二次专题召开打击非法行医和治理出生性别比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出台了《江北区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治理实施方案》,建立了卫生部门出生信息共享制度、分娩通报对象落实核查追踪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制度。7月初,率先在全市成立了由区府办牵头,区计生、公安、卫生、药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打击“两非”(非法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进行人工流产)专案组,制订出台了万元重奖举报制度,并利用各种信息宣传渠道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两非”宣传活动。在具体案件查处过程中,区府办多次牵头召开专案组案情分析会,对近两年的遗留案件和举报案件进行并案分析,研究落实各种侦破办法,对被举报和有嫌疑的相关医疗单位进行暗访和外围调查,向双向协作单位发去工作联系函,要求户籍地提供近年“两非”案源、相关线索及证人,落实具体联合查处事宜。目前,我区打击“两非”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共取缔3家非法窝点,2名非法行医人员被刑事拘留(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在全市历史上第一个以非法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罪的名义起诉),1名停薪留职医生开除公职及吊销执业医师资格并处罚款,没收了一批作案器具和药品,对从事“两非”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我区的打击“两非”工作受到市人口计生委充分肯定。
(四) 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
1、新增配一支专管员队伍,加强三支队伍建设。07年以来,我区在着力优化社区、村计生服务员队伍、借力发挥公安治安协管员的基础上,新成立了一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队伍,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三员” 服务管理队伍。即: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区、街道两级每年投入200多万元配备百余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管员,专职从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具体工作;二是由区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明确330名公安暂住人口治安协管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职责,由派出所和街道(镇)计生办、综治办联合培训,共同考核,区街道两级每年给予一定计划生育专项经费补助;三是充分发挥各社区、村原有的专职计生服务员的作用,全面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这三支队伍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无缝隙、全覆盖、专人负责” 服务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在全市领先。
2、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08、09年由区政府投资40多万元实施了江北区农村村(社区)计生政务专网建设工程,与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启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综合平台,对全区近10多万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对、补充并输入信息系统,实行信息网上实时提交和查询,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2010年以来,还新投入40余万,新配村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电脑,改善了基层信息化工作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行政强制手段越来越少、社会舆论越来越开放、流入地管理责任却越来越多的新挑战,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也逐渐浮现出一些新问题,主要是:
一是对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认识发生了一定的偏差。受专家关于人口老龄化的公开讨论和社会普遍舆情影响,处在计生系统外的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可以不再严厉控制,这一片面认识不仅影响了户籍人口计生工作,还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行政强制手段缺乏。
二是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全区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生育观念落后地区,文化层次低且流动性大,流动人口在我区的违法怀孕、生育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流动人口的出生性别比男性偏好明显,“两非”活动猖獗,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畸高。受落后的生育观念影响和“两非” 活动暴利驱使,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畸高。基于现行法律、查处手段、责任体系和运作体制的不完善,对“两非”违法活动的有效查处难度非常大。
四是巨大的流动性和人员短缺造成信息掌握和依法管理难。全区百余名专管员不但要对近24万外来人口的全员信息进行管理,还要切实掌握2倍于本地育龄妇女的外来育龄妇女的婚育情况,以及宣传教育、违法生孕情况处置等工作任务,基层工作压力巨大。在全市其他县市区均成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口工作科室的情况下,我区仍未有专门科室及人员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工作人员精力分散,无法全力投入。另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尚未得到完全落实,这些均对加强依法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市民化服务、科学化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综合治理、深入宣传和信息化管理等手段,达到有效控制性别比、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是要积极创建省市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示范区。以免费宣传服务、计生技术服务、“无偿、低偿”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药具供应和随访服务、奖励优待和生育关怀救助等六个均等化服务为主要内容,加大政府统筹协调和经费投入保障力度,梳理调整卫生保健、教育民政、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分级分层次推进市民化服务的标准和水平,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走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积极构建出生性别比治理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观念转变的宣传引导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卫生、计生、药监、综治等部门和各街道(镇)的管理职责,努力探索长效机制。深入研究现行法律法规,探索建立一整套部门配合行之有效的行政查处机制和司法协同机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经常开展打击有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两非”案件。
三是继续大力推进区域协作,提升“双向”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泛长三角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一盘棋”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动与贵州、安徽等外来人口户籍地比较集中的省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向协作,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方式。力争在信息共享、核查、通报、生育政策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无证怀孕违法生育协同处置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四是强化能力培训,加强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以“在职系统培训与强化自学相结合、以会代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加强队伍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强化人口计生工作者的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工作技能,努力优化基层计生服务员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队伍结构。
五是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服务管理。通过深入开展区域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化协作,依托国家PADIS 流动人口子系统和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新近宁波市 正在筹建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大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化协作工作,实现婚育、避孕节育、服务管理协作等信息的网络化传输强化动态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
各位主任、副主任、委员,虽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但是我们有勇气和决心,迎难而上,克服各种困难,将流动人口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我们也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关心、监督下,立足全局、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再接再厉,为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而努力奋斗!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1年10月26日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江北区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
(2011年11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经审查,同意区政府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宁波市江北区2011年
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江北区财政局局长孙新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我区今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1-10月份一般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0月份,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21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比上年增长22.3%,净增收9341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3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比上年增长11.3%,净增支19548万元。从1-10月份财政收入的完成情况来看,在综合考虑影响收入的诸多因素后,预计我区当年的财政收入将较年初预算有一定幅度的增收,达到55亿元,增幅15.4%。
(二)一般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从1-10月份我区分税种入库情况看,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中央财政收入,财政收入结构优化使我区财力较年初预算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但不容忽视的是,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房地产市场销售形势严峻,交通运输业税收受运价、成本等因素影响仍在低位徘徊,同时上级政府出台的保增促调等政策措施和刚性支出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综合以上原因,尽管我区当年的财政收入将有一定幅度的增收,但面临的财政支出压力依然较大,若要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需相应调整支出。
1、一般预算收入调整方案
拟调增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5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调减795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调增43150万元。经上述调整后,2011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550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8%,比上年增长15.4%,净增733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2007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2%,比上年增长10.9%,净增19673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493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4.1%,比上年增长18.2%,净增53661万元。同时安排国有企业亏损补贴5000 万元,用于社会保障专户支出。
2、一般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当年财政支出面临较大的压力,需要通过调整予以解决。一是加强对科技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的支出,包括科技创新平台1000万元、企业扶持专项资金10000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扶持专项资金4000万元);二是重点民生项目政策调整及正常经费增加,包括教育师训经费218万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364万元、正常经费缺口10436万元;三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主要是法院、户籍中心、洪塘派出所基建经费4000万元;四是乡镇体制统筹增加7000万元,合计33018万元。
此外,畈里塘菜场改造补助38万元,公厕改建提升工程经费85万元,城市清洁运动专用设备购置经费62万元,移动献血屋专项经费38万元,食品安全(幼儿奶粉抽检)经费50万元,老小区整治经费500万元,老外滩4A级旅游景区奖励经费100万元,慈孝节专项经费238万元,视频监控系统租赁经费18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协审经费140万元,政府电子政务350万元,区政府各部门办公用房装修经费700万元,执法办案经费600万元,智慧城管300万元,区政府二号院搬迁经费206万元,合计3587万元,也需要相应安排资金。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北区政办发[2010]128号)文件精神,智慧城管300万元、食品安全(幼儿奶粉抽检)经费50万元、老小区整治经费500万元、区政府二号院搬迁经费206万元、中小微企业扶持专项资金4000万元等5056万元,拟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核定2011年援疆援藏和扶持省内重点欠发达县财政资金规模的通知》(甬财政预[2011]454号)文件精神,扶持省内重点欠发达县财政资金1466万元通过年终结算单独反映。
鉴于上述收支的变动因素,我们建议对今年财政收支预算作出相应的调整安排。
按照上述财政收入预算和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测算,调整后,2011年全区地方财政当年可用资金为241870万元,比年初预算214670万元增加27200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资金2379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093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97万元,合计收入303100万元。
根据财政收入来源和收支平衡原则,本次调整增加的27200万元全部用于当年支出安排。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调增全区一般预算支出35181万元,其中:区本级调增28139万元(含上年净结余288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6万元),涉农街道调增7363万元,慈城镇调减321万元。调整后,全区一般预算支出为248536万元(其中:区本级197809万元,涉农街道33800万元,镇级16927万元),财政体制统筹安排13844万元(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1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3799万元,上年各涉农街道、镇财政和单位专款结余16921万元,调整后一般预算总支出303100万元(各涉农街道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见附表)。支出预算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增一般公共服务经费1239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50680万元。
——调增公共安全经费428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22980万元。
——调增教育经费725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33252万元。
——调增科学技术经费135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9818万元。
——调增文化体育与传媒10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3037万元。
——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297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9402万元。
——调增医疗卫生经费193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11773万元。
——调增环境保护220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3200万元。
——调增城乡社区事务经费7535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25445万元。
——调增农林水事务经费196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8154万元。
——调增交通运输经费3325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13600万元。
——调减资源勘探电力等事务经费30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16619万元。
——调增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经费260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5401万元。
——调增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30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300万元。
——调增住房保障支出881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5227万元。
——调增其他支出10260万元,调整后,该项支出的年度预算为24660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2011年当年全区一般预算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10月份,基金收入完成23024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7.0%,同比减少22.1%,净减收65482万元;基金支出完成1971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1.6%,同比增长35.6%,净增支5177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受土地开发转让进度影响,预计基金收入较年初预算将大幅减少,基金支出随之也将较年初预算呈较大减幅。
拟调减基金收入283005万元,调整后,全年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38595万元,其中,水利基金收入10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782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收入1605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6113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资金28049万元,上年结余127120万元,合计收入为4937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8.8%。
拟调减基金支出252299万元,调整后,全年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65715万元,其中:上解上级财政110141万元,文化事业建设及教育支出1056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32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6033万元,城乡社区建设支出28536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6059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817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9054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8049万元,合计支出为493764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明细如下:
——城乡社区建设支出,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本支出166782万元,廉租房建设支出5700万元,地块开发配套学校建设支出40000万元,丽江西路二期工程款支出12600万元,江北区文化中心建设支出8000万元,云飞路一期工程支出8000万元,育才路延伸段工程支出150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建设支出29284万元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主要包括慈城古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83万元,329国道综合整治支出3000万元,云飞路一期工程支出7000万元,保国寺、荪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66万元,涉农街道、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04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支出1406万元等。
经上述调整后,2011年当年全区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目前财政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审议前准备工作及调研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年初,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审议的议题。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自9月份开始,就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审议前的准备工作,现将准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准备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是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做好本次审议工作,我们与区人口计生局进行了工作衔接,将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传达,要求起草好专项工作报告,并将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及时送交教科文卫工委。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专题调研。我们制订了调研方案,成立了调研组,由分管主任带队,在9月份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座谈会。分四个层面召开了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各街道(镇)人口计生工作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村)书记(村长)以及流动人口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走访了部分企业。先后走访了广天赛克斯公司、南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等多个企业,认真收集了企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看法和建议。三是听取了区人口计生局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近几年来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调研结果的反馈与回应。10月13日,区人口计生局上报了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我工委认真进行了审阅,并对照调研所征集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反馈,要求区人口计生局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反映。区人口计生局根据教科文卫工委的意见,形成了今天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调查情况汇总
近几年来,随着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区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模式,初步形成了具有江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从总体看,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较扎实,成效明显。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领导重视,各项政策和措施保障有力。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区长亲自与街道(镇)、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分管领导更是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并召开各种工作会议,协调政策措施,规范服务与管理运作机制。几年来,区政府出台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经费保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区充实调整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同时,在全区所有的街道(镇)和外来育龄妇女500人以上的社区(村)配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管员,负责具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形成了区、街道(镇)、社区(村)的三级服务管理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阵地,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宣传到位,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服务质量逐年提高。区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人口计生知识讲师团、生育文化宣传队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教育,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以及政策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与指导。同时,认真做好了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现居住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服务等项目中,使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服务的比例逐年提高,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区政府主动牵头,加强了对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卫生、教育、民政、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有效地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3、重点突出,各项特色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建立区域双向协作机制。区人口计生部门与全国80多个市区县签订了协议书,搭建起了协作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平台,初步做到了信息互通、服务共享、管理互补、合作多赢,使跨区域流动人口计生双向服务管理更加紧密,有效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集中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行重点监管,加大了清查流动人口怀孕、生育信息的力度,打击“两非”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减少了流动人口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
虽然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在调研过程中,许多干部群众也提出了相关问题和建议,现归纳整理主要有三条: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变革与转型,新的矛盾和问题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有所淡化,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风险。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当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缺乏清醒的认识,满足于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上取得的成绩,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开始放松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倾向。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认识不足。少数企业负责人不但自身违法超生,而且相当一部分企业往往考虑自身用工问题而被动应付,严重的甚至拒绝计生工作人员来访,这些企业成了违法超生的“避风港”。三是部分群众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认识出现滑坡。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惠民政策等不少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依据,多子女家庭的受益远远大于独生子女家庭,大大挫伤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加上“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社会上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低谷。
2、管理方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随着全区流动人口数量的逐年递增,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形势严峻,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一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难。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大,构成复杂,导致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容易脱节。具体表现在:在上门登记过程中,计生工作人员往往难以进门,即使进门后,当事人及业主、房东不配合询问和登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调查过程中,许多人往往采取躲生、藏生、跑生等隐蔽方式,周围群众往往还帮助隐瞒,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发现较难;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没有强硬手段,加上人性化管理的需要,导致计划生育部门对违法事实取证难,依法处罚更难。二是各地综合治理不够有效。虽然我区已与全国多个市区县签订了双向协作协议,但由于双向协作工作全国、全省未实行一盘棋,又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仅靠各地自愿配合,而各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导致各地双向协作的效果存在较大差异,弱化了双向协作的力度。三是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有力。由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复杂性,其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与互动。但目前,公安、工商、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仍然不够紧密。比如:公安部门查验暂住证和登记时偏重于身份证明、治安管理,而计划生育部门偏重于婚姻生育情况,两份登记资料不能达到有效的共享。
3、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区虽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队伍,但仍然存在不少与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一是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事基层计生工作的专管员多数是年龄较大、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聘用人员,往往只能进行简单的服务管理,缺乏实际操作和掌控的业务能力,离建设一支信息化、法制化、科学化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队伍的要求相距甚远。二是计生队伍的待遇有待提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许多计生干部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但由于编制体制方面的原因,他们的薪酬普遍较低,导致部分基层计生干部思想不稳、动力不足,计生队伍的不稳定性比较突出,制约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当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如何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和变化发展趋势,做好新时期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和现实的意义。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有关文件和政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二是区政府要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众团体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和文化宣传方面的优势,争取企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氛围。三是要继续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如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标语、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设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及优生优育等知识,让更多流动人口明确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引导广大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树立科学、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和少生优生等文明的婚育观念,不断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深化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一是要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宣传服务,使流动人口不仅是社会的贡献者,也是社会的分享者,真正实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要强化双向协作机制。在原有双向协作的基础上,要逐步探索和完善双向协作长效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双方的管理职责,形成严格的工作监督机制,狠抓落实,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信息交换、协商协查、上门检查等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双向协作的水平和效果。三是要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区政府要加大协调,全面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民政等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和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建立起部门联系、协查、配合、通报等制度,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与户籍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各部门在工作上互相配合、管理上联合执法、信息上互通共享,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三)强化保障,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一是要加强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的工作水平。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岗前和岗位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进行培训,要经常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加大计生业务知识、行政管理知识、科技服务和计算机信息应用等内容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爱岗敬业,懂业务、会管理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二是要提高待遇,稳定计生工作队伍。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进一步加大人、财、物的投入。要进一步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在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他们,对于那些经常遭遇暴力抗法的计生专管员,要创造条件为他们办理人身安全保险,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2011年11月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接受张南芬同志请求辞去宁波市江北区
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11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南芬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丁晓芳副区长代理宁波市江北区
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11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区人大常委会已决定接受张南芬同志请求辞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主任会议提议,宁波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丁晓芳副区长代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1年11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丁晓芳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大吉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周明力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邹宇明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军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答复的函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北区人大常办〔2011〕47号的函已收悉。对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区流动人口数量已长期超过户籍人口的情况下,加大领导干部和社会舆情、流动人口三个层面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通过将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内容放入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主体班次,强化计划生育有关文件和政策的学习,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以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治理为突破口,结合年度的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分工落实民政、劳动人事、城管、教育卫生、公安、工商、人口计生等各职能部门的宣传管理职责,全面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创新江北”论坛、普法宣传、墙面灯箱广告,计生宣传手册、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途径和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案例,提高全社会及政府各级机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认识,并让更多流动人口明确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不断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从“以人为本”和管理服务相结合的要求出发,以创建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示范区为载体,以宣传倡导、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奖励优待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创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制,大力创建“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工作体系,建成一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窗口和流动人口示范计生协,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服务与管理水平,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以进一步完善双向协作长效服务管理机制为突破点,通过网络协作、现场执法协作、建立重点地区计生联络站工作站等办法,明确户籍地和流入地各自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定期举行专项整治和服务行动,不断提高双向协作水平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省市有关部门的人口数据信息库建设,健全“政府统筹、公安登记、计生服务、部门协作”的综合管理体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创新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类资源,积极开发接口软件,逐步实现各网络管理平台的互通互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三、加强教育培训,逐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一是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力度,按市级考核要求,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人均经费从30元提高到35元,同时在社会抚养费征收项目中安排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治理、双向协作、全员信息、宣传与免费技术服务等专项经费,予以足额保证。二是健全机构建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部新设立政策法规科(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科),增配一名行政编制人员,同时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干部,增强计生队伍的工作力量。三是加强培训工作,推进职业化建设,定期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有关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科技服务和计算机信息应用等内容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
总之,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社会赋予新一届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新任务,事关稳定和长远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不断努力,积极创新,并不断总结一些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江北特色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之路。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宁波市江北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 席(共20名)
谷 裕 王伯宁 毛鸣鹤 陈炳祥
应瞧曙 贝静民 卢新勇 冯亚萍
孙金奎 杨瑞仕 严一名 陈子良
邵国振 范国春 周曼婷 俞爱民
徐兰福 章海军 蒋宏生 楼国强
缺席(共2名)
俞 雷 郑道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