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黄强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我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区文保建筑管理保护现状
(一)全区文保建筑的数量。我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主要是对文保建筑(即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目前全区共有各类文保建筑266处(包含的单体文保建筑数量为1091个)。其中,四级文保单位共36处,即国家级文保单位3处、省级文保单位5处、市级文保单位4处、区级文保单位24处;二级文保点149处,即市级文保点33处、区级文保点116处;尚未列入文保单位、文保点81处(通称为历史建筑)。
(二)全区文保建筑的分布。我区文保建筑广泛分布在中马、白沙、孔浦、甬江、庄桥、洪塘六个街道及慈城镇,建筑风格主要以传统古建筑及近现代建筑为主。传统古建筑主要集中分布在慈城镇和庄桥街道;近现代建筑多分布在中马、白沙两街道的老外滩区域。从文保建筑的集聚程度上看,慈城镇有文保建筑121处,庄桥街道有文保建筑41处,中马、白沙两街道各类文保建筑合计有44处。这三个街道、一个镇现存的文保建筑共206处,占全区文保建筑总量的77.4%。
(三)全区文保建筑的文物价值。我区的266处文保建筑具有相当高的历史价值、人文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能充分反映江北的历史风貌、人文特色及浓厚的地方文化底蕴。如保国寺是江南地区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木结构建筑;江北天主堂是哥特式建筑的典范,是近代史的缩影;慈城明清古建筑群包含了6个不同历史文化内涵的独立建筑等。
(四)全区文保建筑管理保护情况
1、文保建筑保存良好有61处,占总量的22.9%。保护良好的文保建筑主要位于慈城镇区、老外滩区域、德记巷区域和槐树路区域。这些区域内的文保建筑绝大部分进行过修缮整理,恢复了昔日的风采并融入周围景观之中,反映着江北的城市历史及人文特色。如慈城的孔庙、冯岳彩绘台门、太阳殿路16号冯氏民居、金家井7号民居、朱贵祠等;外滩区域的江北天主堂、宏昌源号旧址、英国领事馆旧址、外滩严氏民居、慰安所旧址;德记巷的方宅、严宅等。
2、文保建筑保存情况一般有174处,占总量的65.4%。这部分文保建筑占据全区文保建筑总数的大部分,尤其以市、区两级文保点和待提升文物居多,大多分布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文保建筑的产权主要以私人所有或使用为主,居住者大多是老年人和外来务工者,主体结构还基本保持完整。
3、文保建筑保存情况较差有31处,占总量的11.7%。在江北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日常的文物安全巡查中,区文物管理部门发现部分文保建筑损毁程度较为严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这些安全隐患主要是:
(1)火灾、虫害现象难以根治。我区文保建筑以木结构的传统民居为主,在地域分布上连接成片,形成大片建筑群分布。基于这种文物分布特征,火灾始终是文物保护中的重点工作。尤其是农村地区或是城乡结合部,人口流动性较大,居民消防意识淡薄,部分民居建筑中电线密布,各种易燃品随处堆积,极易引发火灾。此外,由于气候潮湿多雨,木结构建筑容易发生大规模虫害,虽然区文物管理部门经常组织专业防治机构对文保建筑开展虫蚁防治,但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很难彻底根治。
(2)文物盗窃、拆卖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近年来,我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拆迁过程中,区域内居民搬迁一空,这就给文物贩子和“破烂王”有了可乘之机,在相关街道拆迁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古建筑构件盗窃、拆卖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控制对文保建筑破坏性行为,区文物管理部门联合属地街道采取专人驻点与日常巡查结合的办法,在一定程度遏制了这一不利趋势的蔓延。但是,由于我区建设步伐快、拆迁地块多、文保建筑数量多分布地域广等原因,要完全阻止这种破坏性行为还存在一定难度。
(3)文保建筑年久失修。我区文保建筑大多属于明清时期的建筑,尤其以传统民居为主,城市化进程加快后,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文保建筑内的原居民因为各种原因搬迁到城市中心居住,对于原住宅维修缺乏动力。同时,根据文物法第21条相关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即文保建筑)的维修主要由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负责实施,而且文保建筑维修必须根据“修旧如旧”的原则,由具有文保维修专业资质的公司才能施工,因此修缮费用较高。一般文保建筑内居民很难承担这笔巨额开支,年久失修导致文保建筑破损残毁的现象在我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
(4)人为因素损坏。《文物法》对于文保建筑的本体以及保护范围、建筑控制地带等区域内建造施工等活动具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损害文物安全的行为屡次发生,尤其是承租户对文保建筑本体进行随意改建、乱搭建的行为仍然存在。
二、近年来我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区的文物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全面完成了文物普查工作任务。自2007年下半年至2011年年底,我区开展了文物普查工作,共涉及七个街道一个镇,行政村106个,自然村和社区546个。经过普查,较为全面掌握了全区文物建筑的基本情况,新公布了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10处区级文保点,编制了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报告、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地图,并且整理出版了《江北遗珍》丛书、《江北文保手册》等书籍。
(二)开展文保建筑日常保护与抢救性维修。区文物管理部门与街道(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文物日常保护工作:一是进行虫害整治工作。组织专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对部分古建筑进行杀灭虫蚁作业。二是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一年两次进行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对古建筑内消防器材失效和缺失的现象,及时进行购买和更换,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消防安全专题知识讲座,经常性开展古建筑防火演练等活动,确保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三是开展文保建筑抢修。结合相关部门开展的重点工作,争取专项资金完成了重点文物维修。如2007年中马街道通过利用地块拆迁资金184万修缮了慰安所旧址;2008年通过紧急维修程序分别投入专项资金50万、25万抢修了慈城半浦村周家祠堂和庄桥马径村4处文保建筑;2011年通过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100万修复了老安仁庙;2011年和2012年白沙街道结合背街小巷改造对生宝路金宅、德记巷方宅、严宅进行了整体修缮等,完成了多处文保建筑的抢救性维修工作。
(三)配合重大工程建设做好文保建筑的迁移性保护。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除国家、省、县(区)级文保单位外的文保点和历史建筑,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迁移性保护。区文物管理部门根据掌握的拆迁、建设信息,提前介入,及时做好相关征地拆迁区域文物保护工作。与当地拆迁部门一起参与了洪塘旧宅村116号民居、甬江倪家大屋等与拆迁工作推进存在重大关联项目的迁移性保护,妥善处理好文保建筑保护与区域开发之间的关系;在姚江东排工程中,及时对泗港闸、吴社桥等水利设施进行整体迁移保护,为慈江保留了一道靓丽的文化风景线;在区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中,耕读人家、省稼桥徐宅、清代砖雕台门等古建筑得到恢复重建,为我区增添了浓厚的历史文化。
(四)广泛开展文物管理保护宣传教育。为吸引更多的干部群众关注文物管理保护的工作,区文物管理部门每年以全国文化遗产日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系列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文保意识,很多群众能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提供各种文物管理保护信息,不少群众能主动地向政府捐赠了包括砖雕台门、精美石刻、石碑在内等各种文物。此外,近三年来,在国家、省、市三级文物网站上发表我区各种文保信息近200篇,在国家、省、市级各种主流媒体上,发表文章近50篇,扩大了我区文物管理保护影响力。
(五)打造相对稳定的业余文保员队伍。我区地域广、文物数量多,为了弥补文物管理工作人手上的不足,区文物管理部门历时六年精心组建了一支对文保工作充满热情且具备一定业务素质的业余文保员队伍。每年邀请省、市文物专家学者对业余文保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到先进县(市)、区实地学习考察。目前,区文物管理部门正在进一步提升完善业余文保员工作责任制,将全区文保建筑分片区落实到每个文保员,切实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的文物管理保护工作。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工作的努力,我区绝大部分文保建筑得到了妥善地现状维护,在一定程度上传承和延续了江北的历史风貌。许多文保建筑在旅游开发、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保国寺、慈城明清古建筑群、江北岸近现代建筑群、天主教堂、朱贵祠等文保单位已经开辟成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我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诸多原因,我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全区文物管理保护专项经费短缺。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文保建筑的保护原则上为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保护,但在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时候,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而且县级人民政府的文物保护经费应当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目前,和类似的县市区相比,我区的文物保护投入与我区的文物保护现状及工作量还不协调,我区现有的文物保护经费只能用于个别建筑局部抢救性维修,很难保证全区266处文保建筑日常维护。
(二)部分文保建筑面临损毁风险。与区域开发和城市化推进的时代背景相对应,目前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存在两方面的损毁风险:一是在区域拆迁居民搬迁过程中,存在着居民自拆和外来偷盗文物现象,导致古建筑有毁损风险。二是大量外来流动人口租住古建筑,为了节省租金开支,一房多户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文保建筑乱搭乱建、电线乱接、违章用火现象严重,木结构为主的古建筑毁损风险也进一步增加。这两方面问题,进一步加大了现阶段做好文保建筑管理保护工作的难度。
(三)迁移保护的文保建筑无处恢复重建。受区域整体开发和重大项目推进的影响,我区对部分文保建筑(主要是文保点和历史建筑)采取了迁移保护方式,但是由于重建土地难以落实,大量迁移保护文保建筑无处恢复重建,仅有耕读人家、省稼桥徐宅等少数几处由于区文化中心建设需要得以恢复重建。其余拆卸的古建筑构件堆置在朱贵祠等几处极有限场地内,或是由当地村委会负责保管,如果重建的土地长期得不到解决,因存放条件的限制,主要的建筑构件会腐烂损毁,文物价值将随之消失。
(四)文保力量还有待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面广量多,日常事务繁杂,专业从事文保工作的人员少。一是区级文物管理部门人员配置偏弱。我区文管所管理1091处单体文物建筑,在编3人,编外3人,共6人。与情况相似的兄弟县(市)区相比人员配置偏少;二是街道(镇)文保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街道(镇)文保工作基本上由文化站长或文化站工作人员兼职,工作精力分散,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街道(镇)的文保工作只局限于发挥上呈下达的作用,没有真正履行属地管理与保护的职能。
四、下一步做好文物管理保护工作思路
针对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就如何做好文物管理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文物保护的群众基础。继续以全国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名城保护日等为契机,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的群众影响力。继续加强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出版编制各类文物图文刊物,扩大文物管理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大管理与整治力度,提升文物保护的管理水平。加强古建筑日常巡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项目,即解决现阶段文保资金短缺的困境,也进一步拓宽了文保工作的社会渠道。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从严从重打击文物犯罪。加强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古建筑进行重点整治,明确消防责任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充分挖掘文物资源,丰富我区历史文化底蕴。对辖区内数量众多的文物建筑进行全面保护,对重点文保单位建立文物档案,量身定制保护计划。深入挖掘我区慈孝文化历史底蕴,加大对江北名人文化、商帮文化、渡口文化等研究工作,扩大我区在文化领域的影响力。打造具一定规模的古建筑集聚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将面临迁移的文保点和历史建筑迁建于该区域,这样既有利于现阶段我区的开发建设,又利于古建筑的保护利用,也为今后我区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提供资源。
(四)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文物管理保护的保障力度。尽可能地创造条件,提高区、街道(镇)两级的文物管理保护专职人员配备数量。加大文物管理保护投入,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额度,进一步保障我区文物管理保护总体水平的提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区260余处文物,是历史遗留给我区的珍贵财富。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让它们在推进文化强区建设中发挥新的作用,是每一个从事文物管理保护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把这些珍贵的历史财富保护好,遗留给子孙后代,也是每一位工作、生活在江北的人应尽的义务。
2012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