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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09-27 11:07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高浩杰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情况,请予审议。

  江北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600余家,其中重点种植养殖企业153家,食品及相关生产企业91家,食品经营企业3100家(户),餐饮服务单位1207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1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

  近年来,我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区人大和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更加明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初见成效,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巩固深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几年来未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2011年,我区成功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在市对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连年被评为优秀等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90%以上。现将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监管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平安江北”的考核内容。区政府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对相关部门和各地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区领导多次听取食品安全专题工作汇报、开展工作调研、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带队视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区、街道(镇、部门)、社区(村)、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去年底,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区卫生局与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交接,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

  2、综合协调积极到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举报首问负责制、举报移送制度等协调机制,通过制度落实以法定责、目标考核以考促管、例会交流互通信息,在工作措施上推行“四个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一次联合整治、一次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一次大型宣传活动),部门合作意识和街道(镇)责任意识不断提升,配合日渐默契,在投诉举报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在监管盲点上实行联合执法,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实现无缝监管。

  3、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各环节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农业部门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畜产品、水产品监管力度,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质监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食品及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工商部门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指导、监督商场超市及小食杂店规范经营;商务部门保障“菜篮子供应”,对菜市场实行行业管理,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实施量化分级、“五常法”管理,加强农村家庭聚餐安全监管;卫生部门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城管部门加强无证食品摊贩及餐厨废弃物管理。街道(镇)也落实机构及人员,由安监所或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各部门、街道(镇)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已形成工作合力。

  4、群防群治体系健全。依托社区(村)基层组织,整合各监管部门在基层的协管、信息、维权网点,每个社区(村)均配备了食品安全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培训。制定出台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强化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5、工作经费保障有力。2009年至2011年,全区食品相关项目经费分别达136万元、181万元和340万元,2012年又安排财政预算304万元,特别在对基层创建奖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业投入品、乳制品等重点产品监管予以经费保障,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二)认真履职,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1、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深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进一步推进农资信息化系统建设,全区开展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农资店达到40余家,建立农资经营信用体系,规范提升小农资店经营行为。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动物及产品检疫,建立省外调运备案报验制度,实现动物产品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全程防疫监督。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区已建立了省级标准化示范区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6个;健全自产农产品上市证制度,大力推进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全区累计有机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11个。

  2、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纳入QS生产许可监管范围的91家企业全部领证,并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对食品及相关企业实施现场综合巡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项质控制度、四个关键控制点,三年共完成指令性、应急性及例行巡查627家次,发现问题46起,立案3起。推动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制度和检验队伍建设。加强企业主责任制落实,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自律承诺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承诺内容,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把好食品流通审核、准入关,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规范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3561个,变更1918个,注销218个。建立健全“一票通行”制度,督促指导食品批发单位和小食杂店票据使用、收集、整理和归类,强化食品监管可追溯性。督促大型商超加强自律。指导大型商超建立进货台账管理、信息明示等八项制度,从准入、卫生、制度、质量等方面对超市现场加工的自制食品管理进行规范,在世纪联华等超市探索过期食品销毁全程记录。建章立制,规范小食杂店经营,落实“七有”制度,引导小食杂店向“食品安全示范店”转化提升。做好“菜篮子”保障工作,完成6家农村菜市场和2家城区菜市场改造提升。10家企业(单位)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子系统建设,在肉菜流通行业中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管理制度。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索证管理、网格化管理和卫生监督信息上墙制度,实施率分别达100%。进一步推行“五常法”管理,在辖区集体配送餐单位、A级单位、三星以上宾馆(饭店)推广“五常法”管理达100%, 中心小学以上学校、50人以上幼儿园食堂推广实施“五常法”管理率达50%加强农村家庭聚餐安全监管,为土厨师及帮厨提供免费体检,对100人以的农村集体聚餐进行全过程指导。打造“六街一片”餐饮“五常”管理重点街路,推行厨房功能“五常”管理,进一步规范餐饮单位自主管理、证照制度、索证台帐、网格管理和信息公示。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全程参与,有效开展重大会议(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009年至今,共出动监督力量400余人次,参与近100次重大会议及活动的监厨工作。

  (三)夯实基础,加快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效显著,自2008年开展创建以来,已有6个街道、10个社区、3个学校开展创建活动,其中白沙街道、文教街道通过市级验收,成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加快推进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农村放心店、餐饮单位示范点建设工作,全区已有36个示范企业。2009年以来,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区又成功创建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利用和发布;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在小农资经营行业、年糕生产行业及连锁快餐等3个行业中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区级、街道(镇)、社区(村)、重点企业四级应急网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统一检测计划,统一发布信息,并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三年来,全区每年定量检验检测700批次以上,定性检测批次逐年增加。加大财政投入,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区政府投入400万经费,用于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检测设备增加、人员配备等,区疾控中心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已达181项。区农水局为每个涉农街道(镇)配备了抽样专用箱,落实蔬菜产品和畜产品检测工作责任人。目前,企业自检、委托送检、监督抽验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不断完善。

  (四)重拳出击,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近年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活动,以及今年7月15日开始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并结合区域特点,开展了以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糕点米面、豆制品、罗丹明B等这重点产品的各类专项整治。通过抓协调,促“管”,抓监督、严“查”,抓机制,除“根”,净化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各部门检查全覆盖,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80余起;积极开展隐患风险排查,梳理排查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承担起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检查处罚责任,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了“亮剑”、“打四黑除四害”、打击“病死猪”犯罪破案会战、“地沟油”案件侦办等专项行动,特别是在今年年初,成功破获孔浦街道桂家巷假冒麻油案,涉案金额7万余元。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既注重部门各司其职,又发挥政府统一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区食药安办组织各部门先后开展了豆制品、“地沟油”、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等10余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并将联合整治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落实整改措施。

  (四)求实创新,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我区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思路和方法,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重点问题上有突破,整体思路上有创新,各环节监管亮点工作可圈可点:如种植养殖环节,积极探索以蔬菜产地标识卡为载体的制度创新,在25个行政村、1050户菜农建立了蔬菜产地标识卡,涉及蔬菜种植面积6200亩,解决了蔬菜的追本溯源;生产加工环节,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全市最大的牛奶生产企业——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实行重点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等各项规定,对该企业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工作环节及原料仓库、加工车间等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乳制品生产质量安全;食品流通环节,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在乳制品、酒类、粮油等52家批发企业和菜市场安装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通过电子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工商部门、市场举办方、市场经营者三方互动的即时在线电子监管系统,建立源头可控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10家市场内设立电子触摸屏,在实现亮照的同时,增加了向社会实时公示市场内食品检测、索证索票、商户信用等信息渠道,便于社会监督;餐饮服务环节,实行餐饮行业片区自主管理,在万达商圈餐饮街、餐饮高档区外滩片及部分基础较好、自我管理能力较强的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立自主管理组织,每季度组织片区内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巡查,餐饮监管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检查评分、互相学习,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同时也减轻了餐饮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五)丰富载体,营造食品安全良好宣传氛围。面向公众,通过一季度一次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食品安全宣讲团知识讲座、社区(村)科普栏宣传展板展示、设置公益广告牌、张贴宣传海报、在人员密集场所提供温馨提示、电视台滚动播出安全预警信息、新江北等媒体食品安全专版、运用短信平台群发温馨提示及预警信息、制作发放宣传伞、宣传杯等宣传用品、发放宣传资料、餐饮监管市民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维权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防范能力。面向执法人员,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区食药安办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邀请省卫生厅专家讲解食品安全形势及“一法两规”知识,各监管部门也积极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面向相对人,分层施教,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的同时,督促、帮扶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特别是在日前开展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中,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已有2586家企业落实了“三个一”(即每家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进行一次隐患问题约谈、签订一份食品安全承诺书),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懂法、守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工商部门推行食品经营户业前培训制度,以“一法两规”为主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业前培训,被列入全市工商系统推广实施项目,在全市工商系统中全面实施。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及建议

  虽然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明显,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趋好、稳定可控。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重、难度高、责任大,和群众的期待相比,和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我区食品安全状况和水平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还存在困难和矛盾:一是目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系仍然存在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的问题,监管缺位、错位、越位现象也有发生。二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大面广,日常监管面临严重挑战。我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域广泛,外来人口众多,消费层次参差不齐,低档次的食品相关业态仍有市场需求空间,除全区食品及相关企业近5000家以外,无证无照食品加工经营企业(店)仍有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管难度较大相比之下,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被动应付多,主动巡查少,互动联动机制不尽完善,执法力量、技术支撑相对不足;三是部分生产经营者及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宣传教育广度及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一些中小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懂法、守法意识淡薄,部分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不高,对食品安全辨别能力有限,真正贴近群众、贴近企业、影响面广、作用明显的宣传模式仍需进一步探究。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目前,区食药安办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尽管已从制度机制上明确了食药安办的综合协调职责,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协调的力度。下一步计划将食药安办实体化,明确职能,落实编制,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

  2、重视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坚持食品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在基层探索建立区域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街道(镇)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全程巡查、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人、财、物提供必要的保障,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

  3、理清各监管部门监管职能。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食品领域存在监管主体不明的情况进行梳理,由区政府明确监管部门,确保重点领域和品种没有监管真空和职能交叉,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责,又分工协作的分段监管机制。

  4、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网,确定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责任,排摸网格内食品安全矛盾,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坚持打击与规范并重,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

  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食品生产流通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联合整治,畅通行政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探索长效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重视食品生产流通业态的提升。加大投入力度,对批发交易市场、小餐饮小食杂店等业态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和改造;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做到食品安全可知、可控,继续探索施行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食品信息互动系统。

  建立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机制,及时收集各部门和媒体的信息,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牵头各方参与的食品信息互动系统,通过检测获取相关情况,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建设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消除和减少食品带来的风险。

  1、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实现“四统一”,即统一检测经费、统一检测计划、统一检测标准,统一信息发布,减少重复建设、重复检测频次,节约监管成本。

  2、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关口前移,加强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建立和实施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管理机制,组建相关专家队伍,加强对舆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电子档案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及公告制度,推动企业自律。

  (四)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对公众,要按照“三贴进”原则,巩固社区(村)宣教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满意率。进一步深化对业主和职工的培训,督促并帮扶企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要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的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

                                                                 2012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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