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天气预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社区警务工作)处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2-09-03 16:18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北区人大常办〔2012〕32号的函已收悉。对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警务室用房建设,加强警力保障。

  一是加快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将警务室建设标准纳入区域社会事业建设整体规划中,对拆迁待建的、二楼办公的、拼房办公的警务室加快改造进度,根据警务室硬件保障标准,分步骤、有条件地实现警务室拥有独立办公用房。对老、破、残、旧的警务室进行翻新装修,统一规范门面标识、统一配置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优化警力配置。在警力相对增加的前提下,继续将新增警力向基层倾斜,向社区警务倾斜。根据城乡建设发展的实际,科学分类警务室,对部分治安形势复杂、流动人口倒挂现象突出,管理难度较大的社区配备一区双警,以有效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三是增强专职协辅警配备。按照省公安厅社区民警与专职协辅警1:1.5的配比要求,逐步配齐配强社区警务专职协辅警队伍。提高协辅警待遇,统一规范协辅警的着装携装,加强协辅警队伍的管理培训,切实增强社区警务警力保障。

  二、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基层所队领导和全体社区民警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社区民警专职化是公安工作发展总体方向、城乡社区警务是整个公安工作重中之重的理念,积极转变作风,不断激发工作能动性,增强岗位荣誉感,切实扎根社区,深入群众,真正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倾听民意,排解民忧,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执行力。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社区民警“六必”工作制度,当好“四个员”,做到“四个多”,落实“四个好”,真正将社区警务各项规章制度、措施部署落到实处,让群众切实享受到社区警务的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社区民警综合素质。通过强化培训、组织交流、以老带新等途径,提高社区民警在警务实战、群众工作,纠纷调解、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真正拉近警民距离,和谐警民关系。

  四是进一步加强通联。定期听取相关单位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互通共享信息,强化联系协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措施、拓宽管理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到社区警务中,发挥社区警务更大作用。

  三、加强综合治理,筑牢小区安防。

  一是加大技防投入。由综合治理部门牵头,采取各项措施,加强老小区电控防盗门和小区内部视频监控的安装。公安机关当好参谋,在详尽调研踏勘的基础上,详细制定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由街道社区及基层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

  二是加强对小区物业的指导监督。定期召开物业联席会议,通报小区治安形势,指导物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加强对物业保安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对物业公司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是提高小区居民自防意识和能力。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等,通报典型案件的作案手段和防范方法,推广成本低、效果好、使用方便的技防小装置,提高社区居民的自防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动和组织居民小组长、治安积极分子、片区经理人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义务巡逻,共同守卫家园平安。

                                                                              区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