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罢免权是指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有依法提出罢免案,要求撤销有关国家机关组成人员职务的权利。罢免案要求罢免人员的职务均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提出罢免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数,即全国人大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必须有本级人大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必须有五分之一以上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