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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3-04-01 16:56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区司法局屠浩征

2013年3月)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我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主要做法

  2011年以来,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实施“两江战略”、大力构筑“三区三城”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指导,广泛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促进江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新合力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四套班子把“六五”普法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并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实现了“三个到位”。

  1、组织人员到位。为了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完善工作机制,2012年5月,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更名为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并调整了成员,由区委副书记郑进达任组长。名称的改变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有助于各成员单位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承担起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任务。重新调整充实了普法联络员、法制促进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五支队伍,在全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工作网络。

  2、规划制定到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2011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0月,区委、区政府批转了《江北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同月,召开了全区“五五”普法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全区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根据要求,都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六五”普法规划。同时,每年结合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年度要点,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3、监督保障到位。将“六五”普法经费纳入全区年度财政预算,2011-2013年,区财政共拔出普法教育专项经费66万元。全区各街道(镇)、区直各单位也相应安排普法教育必要的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区委都将普法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不定期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区普法办切实承担起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坚持多走、多看、多听、多想,立足全区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结合,讲求实效,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有新转变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我们坚持在继承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突出江北特点,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力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1、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由“需要学”向“必须学”转变。全区上下认真落实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区委中心组带头学法,区政府办公会议坚持学法;每年,省管干部、市管干部都能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2011年12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普法办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区首次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2012年,全区公务员参加了市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使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成为常态工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制订下发《江北区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规定》,全区正科级干部和区管干部都必须参加包括《党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内容的测试。20132月,全区390名正科级干部参加了第一次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要条件,主动学法用法成为广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自觉行为。“六五”普法以来,全区共下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376册,《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1183册,共征订《法制宣传资料》98套,其它各类“六五”普法教材4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288套。

  2、青少年普法教育由“单兵作战”向“多方联动”转变。“六五”普法以来,我们通过“建基地、强师资、抓配合、搞联动”等方式,改变以往各学校“单兵作战”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状况。邀请区法院、交警、消防、税务等部门,结合法制教育课程,开展图版展览、法制讲座、现场演练、模拟法庭、分发宣传册等活动,寓教于乐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实践。2012年,宁波市青少年绿色学校被评为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修人学校被评为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科技、计生、地税、环保、交警、消防、禁毒、人防等部门都在基地开设法制宣传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探索法制副校长的配合联动。如检察院、法院的法制副校长共同协作,精选校园真实案例,联系当地法律服务所、法律志愿者,开展了“真实法庭进农村校园”的模拟庭审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村(居)民法制宣传由“单一式”向“复合式”转变。在每年的浙江法治宣传月、“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开展常规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图板展览、法律咨询、有奖竞猜、分发资料等形式,开展广场活动,营造普法氛围。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实名微博、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以宣传标语、法条解释、以案说法、法制漫画、公益广告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面。积极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搭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由全区政法干部担任的法制促进员进驻到村和社区,通过进村(居)上门“释疑解惑”,形成村村都有法制促进员、村村能上法制课的良好局面。随着“一村一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援助点”的建立与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日常化。将法制宣传教育融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征地拆迁全过程,实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慈城镇还创新开展“调解达人秀”活动,以多种形式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村(居)民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

  (三)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新提升

  1、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全面铺开。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在抓好学法的同时,注重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了《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实施意见》,制定了《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定期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建立重大决策执行监察系统,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部门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依法行政示范效应,2012年度,区卫生局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区计生局被评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区政府行政裁决案件办案质量明显提高,5年多来复议、诉讼维持率100%,从未出现一起败诉案件。

  2、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区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撤、扩、并及村改居情况进行梳理汇总,2012年,按照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对全区已获命名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实施动态管理,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按照10%的比例将核查名单和审核意见上报市普法办,2012年上报的3个四星级民主法治村全部顺利升级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加强对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指导,“六五”普法以来,新增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截止20132月,全区共有各级各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0个,创建活动覆盖面100%,创建达标率85%

  3、诚信守法企业与“和谐企业”共创共建。以“安全生产月”、“服务企业月”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安康杯”竞赛活动等。通过组织培训和进企业宣讲等形式,对重点高危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培训。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劳动保障民生服务360度”行动,通过开展就业阳光“3计划”、社保惠民“通道”、医保便民“3服务”、欠薪预防“3走进”,帮企业、促民生,为企业解难,为百姓办事。2012年,全区启动实施企业服务经理人制度,架起企业与党委政府沟通的桥粱,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反馈意见建议难题,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同时,加强企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集中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图片展览、发放资料等形式,切实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意识。

  (四)创新特色,典型带路,法治文化建设有新突破

  法治文化建设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11月,区两办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我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法治文化建设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1、创新特色,开展“法治文化进景区”工作。中马街道辖区内的老外滩坐落于三江口北岸,是市区内唯一一个免费的4A级旅游景点。2012年,中马街道在老外滩建设了全长300余米的法治文化长廊,并配以法治休闲凉亭、电话亭公益法治广告、三角旗、明信片等内容,以基本法律知识宣传、法制漫画、摄影作品展示等,使人们在游玩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而老外滩法制学校、律师进楼宇等工作的开展,将主动为老外滩内的企业、职工、居民等提供法律服务。半年多来,已开展宪法、物权法、安全生产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6,接受现场法律咨询100多人次。老外滩还通过文艺演出、法律情景剧、图板展览等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老外滩“法治文化进景区”工作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形成一定影响,市司法局将其作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亮点推荐给全国法学会拍摄宣传片。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也得到了市民的肯定与喜爱。

  2、典型带路,成立全市首家法制宣传工作室。社区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另一个重要阵地,为了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更好地发展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2012年6月,白沙街道桃源社区成立了徐启照法制宣传工作室,与桃源社区的另外14名法律义工,共同组成一个社区的法制宣传志愿者团队,为居民提供法制宣传,为社区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工作室已累计接待居民法律咨询180余人次、代为起草法律文书15份、开展义务法制讲座5场;调解矛盾纠纷34起,调解成功率达100%2012年,徐启照同志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宣传工作室的成立,使社区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力求通过这一平台,提高辖区居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带动更多的社会人士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之中,让每一位居民都能成为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二、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存在问题

  2011年以来,我区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普及,公民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把学法当成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看作是现代领导科学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学法用法活动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为深入推进“法治江北”创建、建设美丽品质新江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六五”普法工作还存在着不少不足: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对职能法律法规的宣传缺乏有效措施,工作还不够主动深入;二是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诸如农民、流动人口和个私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和盲点,亟待相关部门进行无缝对接,实现整体跟进;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还不够稳定,工作缺乏创新,缺少典型经验,对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不透,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不够活、不够多。

  三、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下步措施

  今年是贯彻实施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在江北全面转型升级、实现“五大跨越”、建设美丽品质新江北之时,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干早干、开拓创新的要求,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需求新变化的要求,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江北的跨越提升提供法律保障、营造法治氛围。

  (一)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做好“三个结合”文章,在树立品牌的基础上,服务中心、开拓创新,使法治文化建设真正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

  1、与慈孝文化相结合。法治文化建设应该因地制宜、凸显地方特色。江北作为中国慈孝文化之乡,慈孝文化源远流长。将慈城的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侧重于与慈孝文化的结合,依托慈孝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的优势,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把法律历史形象化。将法治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融合,让慈与孝、法与情更深入人心。同时,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鼓励指导各街道(镇)都建成一个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点,以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村、法治文化市场、法治文化商圈、法治文化基地等多种形式,真正建成一批覆盖城乡、便民利民、融入生活的法治文化阵地。

  2、与职能工作相结合。法治文化的推进,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整体联动。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开展“法治江北”、“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中,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内涵,以法治实践来丰富法治文化,以法治文化来引领法治实践,努力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在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中齐头并进、百花齐放。同时,逐步建立法治文化部门联动机制,抓住老城区改造、城市景观建设、文化设施功能升级、新农村建设等有利契机,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主题长廊、主题街区等,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实现法治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与“第三方力量”相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深入,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力量”,在充当政府与居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尽可能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基层群众文化团体,以身边人、身边事写法治、演法治、唱法治、讲法治、画法治,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积极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让群众更好地参与法律知识的学习,营造多层次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大力开展不同层面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注重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楼宇(商圈)”工作,结合“和谐企业”创建,继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依托农村法律顾问、基层法制促进员,加强农村党员、“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法律培训,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各种矛盾的能力。对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问题。借助社区法律援助站、人民调解室、警务室等载体,积极开展对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社会闲散人员及归正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认真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逐步规范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抓好普法联络员、法制促进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五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其在教育、组织、传播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鼓励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其他人员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合村、居委会热心法制宣传教育的同志,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同时,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主任、副主任、委员,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是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重视和监督检查分不开的。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并请区人大常委会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普法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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