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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13-04-07 15:01 来源:区人大办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5月15日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副主任毛鸣鹤、王伯宁、陈炳祥、应瞧曙、马福年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谷裕和毛鸣鹤主持,副区长张飞宇、区法院院长周兴宥、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茅国振、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工委委员。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张云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俞爱民所作的关于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审议意见另刊)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公安江北分局局长柴大科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卢新勇所作的全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审议前准备工作及调研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另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和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请的有关人事任职议案。(人事任职名单另刊)

  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作总结讲话。

  缺席:楼国君、褚敏

 

对区政府关于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5月15日,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水利等部门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对水利工作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构建防洪减灾、水源供给和生态保障等体系,全区水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我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基础较为薄弱等原因,还存在着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城乡不平衡、水环境保护意识还需加强等问题。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营造全区上下共同重视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重要地位的认识,按照我区“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快全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改革发展步伐。加强水利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水利、重视水利、推动水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我区水利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水利事业发展的实际要求,建议将“江北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中心”明确为全额拨款国有事业单位,确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探索建立由按区域划分和按河道归属划分相结合的河道管理体制,并逐步过渡到由单一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健全完善水利执法体系,加强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和管理。

  (三)完善水利规划,切实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及时做好我区水利设施整体规划布局与姚江北岸新区内水利建设规划的衔接。落实好区块开发的控规或详规的拟定都须事先征求水利部门的意见并符合水利规划的规定。在不断增加水利建设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水利建设投融资机构来解决水利建设资金缺口,加强对“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突出建管结合,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积极构建专业化、制度化的水利建设管理机制,探索中小水利工程集中组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分类打包捆绑招标等行之有效的建管形式。重点加强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坚持“建管并重”,重视水利工程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权责明确、科学高效、经费保障的运行机制和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制度。

(五)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我区水环境质量。加强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和监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涉水违法案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禁止在禁养区河道内养殖畜禽的行为,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排放。加大对个别单位和个人违规侵占河道以及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全区污水管网的整体规划与建设,加大纳管和河道截污的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我区水环境整体质量。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答复的函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北区人大常办(2012)31号的函已收悉。对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结合“6.18”特大暴雨和“海葵”台风防御情况,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结合防涝防台工作,营造全区重视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

  自从6月18日特大暴雨和“海葵”台风对我区造成重大灾害后,我们在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干部群众中营造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深化水利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借这次区人大对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审议的机会,着力提高全区水利行业能力建设,为下一步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奠定基础。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我区水利工作管理体制机制

  7月30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北区编(2012)15号),将慈江灌区管理处经费预算形式由自收自支调整为财政全额补助,人员编制由20名调整为6名,明确了慈江灌区管理处为从事公益服务(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职责职能不变。

  下一步计划将区农水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水利服务总站撤销,成立有编制和经费保障的区农村水利管理总站、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对重点水利工程的养护和维修实行统一物业管理,计划通过市场化运作,外包给水利物业公司。水利执法队伍要进一步扩大,重点加强基层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完善村级水利工作队伍,加强村级水利公共管理和服务,解决农村水利“最后一公里”的管护和服务问题。

  三、完善水利规划,切实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

  水利工程是造福子孙后代、关系发展的工程,我们从长谋划,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原则,以保障水安全、营造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为目标,以全面提高防洪抗灾能力为重点,以河道、水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并重,先后制订完善了“十二五”水利建设规划、13条区级骨干河道控制(红线)规划,以及水库山塘除险加固、河道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防洪排涝等专项实施规划。通过规划的制订,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既避免了低标准重复建设,又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侵占河道、违章搭建等现象的发生。

  今后,我们还要加强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对因交通道路建设、新区开发和房地产开发等所带来的影响及存在问题,及时做好有关规划的调整和完善,避免低标准重复建设。二是要加强规划的控制和执行,树立全局意识,严格涉水项目的审批程序。特别对河道规划的控制,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在水域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事先征得水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立项,共同把关,从根本上遏制对水土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河网率逐年减少的局面。

  目前,正在结合“6.18”特大暴雨和“海葵”台风后我区的内涝情况,对《江北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进行全面的论证,对全区内的河网水系作全面的梳理,进一步明确防洪排涝的目标和措施,为未来河道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

  四、突出建管结合,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1、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标准合同制的实施。同时,做到规范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水利资金专款专用,独立账户,财政、审计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工程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和提高投资效益。

  2、严格把关工程建设质量。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英雄和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姚江城防和慈江灵山段等重点工程建设质量,由监理和质监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施工前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中加强质量监督,完工后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安全。

  3、明确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单位。姚江西水东排工程(即慈江整治)、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工程,这两大工程建设完工后均将移交给新成立的江北区水利工程建设与养护中心负责管理养护,其余水利工程已均明确管护单位,并且由区财政安排专项水利维修与养护资金对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予以补助,对慈江灌区管辖的重点水利工程养护资金全额予以保障。

  五、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我区水环境质量

  以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水政执法为重点,加强区、镇(街道)两级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1、规范涉水许可管理。规范做好涉水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审查,提高行政许可的科学性。积极推进行政许可项目的变更和职能归并,进一步梳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许可流程,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逐步理顺行政服务体系。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重点做好英雄水库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渔业养殖的饲料投放和库区周边畜禽养殖的治理。建立以英雄水库为重点的水质监测网点5家,水源水质监测2次/月,及时掌握水质情况,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加强水污染事件调处,把水质污染苗头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必要时,采取翻水冲污、换水体的办法,降低污染程度。

  3、加大水政执法和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每年“3.22世界水日”和“3.22--3.28中国水周”的宣传,提高人们对水法规的认识。加强水政监察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重点对交通、铁路及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纠正,保持了区内主要江河的畅通。同时,定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违法占用水域活动,规范水事秩序,维护水法规的严肃性。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区水利概况

  全区共有河流234条,总长为331.7公里,河网率6.26%(不包括姚江只有3.86%),是宁波平原地区河网密度较低区域。06年7月,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北外环路以内河道(长71公里,面积116万平方米)移交给市内河管理处管理,并于08年8月下放至区城管局。北外环路以外河道(长292公里,面积450万平方米)属农村河道,由区农水局管理。

  全区有小(一)型水库4座,总库容2146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1座,库容16.6万立方米。另有小山塘26座,蓄水总量18.4万立方米,其中7座屋顶山塘。

  全区有节制闸93座,主要的抗旱节制闸21座,2座翻水站。排灌泵站20寸以上水泵有96台,流量65立方米/秒,装机容量5405千瓦/时,主要排灌泵站有和平、谢浪闸、妙山万亩等泵站。

  二、水利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区水利建设工作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水利部门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农田水利工程和水环境生态建设,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强化水利管理制度和水利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水利管理的改革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保障。自2007年以来,我区水利工程总投入70180.38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20063.1万元,区财政投入17401.22万元,街道(镇)自筹、银行贷款等投入32716.06万元。

  (一)水利工作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按照既定的水利建设规划目标和任务,贯彻抓重点、促面上、保安全、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狠抓落实,真抓实干,通过全区各级共同努力,水利设施面貌不断改观。

  1、城市防洪工程基本建成。我区境内的城防工程(三江六岸)建设任务9.5公里,其中甬江堤防3.6公里(常洪隧道—宁波大学)、姚江堤防5.9公里(北岸洋市砖瓦厂—华辰大桥,南岸江北大桥—姚江公园)。按照市里要求达到“百年一遇”的统一建设标准,于08年底全部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共完成投资1.54亿元。

  2、流域排涝工程逐步推进。姚江东排工程、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等一批流域排涝骨干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宁波市姚江东排河道整治工程。作为省、市、区重点工程,其目的是为慈江以北洪水经镇海蟹浦闸排出,减轻姚江排水压力,防洪排涝标准从过去的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河面宽度拓宽至60米以上。姚江东排江北段工程,全长约14.85公里,静态概算总投资5.4亿元,分三段由所在街道(镇)负责实施。投资近3000万元的庄桥灵山段1.1公里为试验段先行建设,于08年8月全部完工。投资1.93亿元的洪塘段,除铁路桥外也已全面完工。慈城段分为4个标段,Ⅰ标段于2010年11月进场施工,预计到2012年6月份可以全部完工;Ⅳ标段工程由去年11月启动,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到今年下半年可以全部完工;Ⅱ、Ⅲ标段已完成招标,政策处理也已启动,工程计划今年6月开工,2013年年底完工。江北区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工程(姚江干堤工程)。该工程位于姚江北岸,西起江北与余姚交界处,东至青林湾大桥,全长21.4公里,是宁波市甬江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宁波市重点水利工程之一,连续两年列入江北区政府实事工程。该工程包括14座水闸和5座泵站,总投资约12.15亿元,其中城区段(青林湾大桥~绕城高速姚江大桥)为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非城区段(绕城高速姚江大桥~江北余姚交界处)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根据甬江流域规划并结合江北区的实际,该工程建设按全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段立项、分批建设,计划目标争取在2013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15年全面建设完成。为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区政府在2010年3月专门成立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工程建设指挥部,承担工程的建设任务。2010年先启动建设试验段3.783公里,至2011年8月水利工程部分已完工,累计完成总投资4700万元;2011年11月启动慈城段工程建设,目前慈城I标段已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慈城段Ⅱ标段施工队伍也已进场;洪塘段工程因涉及姚江新城建设规划,经与两江开发公司多次协商讨论,已明确由水利部门负责先行实施,具体方案作进一步完善,力争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进场施工,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3、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着力于山塘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小流域的整治。投资近5000万元,全面完成了4座小(一)型和1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小流域、屋顶山塘整治全面开展,已完成毛岙、金沙、五联溪坑整治,共计4.68公里,全面完成了穿村溪坑整治任务,整治屋顶山塘7座,防洪减灾整体能力不断加强。着力于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以行政首长负总责的防汛责任制和防汛组织网络建设,公布水库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监管人名单,明确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着力于完善各类防汛预案。不断规范、完善防汛工作预案、抗旱工作预案、防台应急预案,以及水库、屋顶山塘的防汛专项预案。组建抢险队伍28支共计352人,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抗灾、救险的预演活动,为突发性灾情的发生做好准备。着力于加强汛前防汛检查。坚持做好每年汛前检查工作,对全区水库、小山塘、翻水站、抗旱节止闸、排涝站,以及姚江、慈江重点围塘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渡汛安全。着力于综合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远程防汛会商系统、水雨情遥测系统、重要水利工程监控系统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增添防汛通信设备,储备冲锋舟、橡皮艇、编织袋等必要的防汛物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的作用不断加强。

  4、民生水利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河道整治建设不断深入。河道整治始终是水利工作的一项中心内容,开展了清障、清淤、清水面、护堤岸“三清一护”为主要内容的河道整治建设,已累计完成清水河道整治70公里,河道疏浚286多公里。水环境整治不断加强。重点抓好河道水面的保洁,区、街道(镇)两级制订保洁制度,开展两月一次的检查考核,3个涉农街道(镇)落实保洁队伍5支59人,保洁船11艘,做到重点河段8小时保洁,其他河段流动保洁,河道保洁质量得到了省、市嘉奖。投入800余万元,建成4个水环境示范村,典型示范效益明显。农业节水等设施不断推进。大力开展节水灌溉、饮用水等设施建设和改造。从2007年起全面推广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新增喷微灌面积7000亩;投资2589万元完成了慈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进一步完善了慈城片的灌排系统,受益面积7万余亩。率先实现了农村饮用水全覆盖。开展“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率先实现了农村饮用水全覆盖,农村饮用水基本安全;投入1000多万元对金沙、南联、毛力、毛岙四村进行了自来水管网、水源升级改造。小型农田设施不断完善。先后完成改造维修排涝站47座,改造维修水闸28座,新建和改造机耕桥及危桥33座、机埠70座、修机耕路56公里、渠道78公里,维修排水沟46公里,加固和维修围塘12.5公里,完成河岸等水域绿化面积20余万平方米。加快粮食功能区和现化农业示范园区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了一批农田水利设施。

  5、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以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水政执法为重点,加强区、镇(街道)两级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涉水许可规范管理。规范做好涉水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审查,提高行政许可的科学性。进一步梳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许可流程,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重点做好英雄水库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渔业养殖的饲料投放和库区周边畜禽养殖的治理。建立以英雄水库为重点的水质监测网点5家,每月开展2次水源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加强水污染事件调处,把水质污染苗头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水政执法和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和“3.22--3.28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水法规的认识。加强水政监察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重点对江北段连接线、北外环路延伸段、铁路货运北站、杭甬客专及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纠正,保持了区内主要江河的畅通。定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违法占用水域活动,规范水事秩序,维护水法规的严肃性。

  6、水利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强化管理创新,逐步完善水利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推动水利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工程建设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推进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标准合同制和重点工程跟踪审计制。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监理和质监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职能不断增强。以主要江河、水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抓好水利规划的修正和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避免低标准重复建设。水利部门积极与发改、土管、交通等部门配合协调,加强各个环节的沟通和服务。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案的答复和落实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回顾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水利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群众对水利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水环境和河道设施的保护意识淡薄,违法挤占河道、与水争地和任意排放污水、倾倒碴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现象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用水量减少等,基层对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在退化,缺乏积极主动参与的热情。

  2、重点工程推进中难度大。一是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沿线或跨越慈江的地缆、高架电线、天然气管道、油管、桥梁、铁路、高速公路以及文物遗存点等设施与建筑均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对工程推进影响较大。二是拆迁难度大。工程沿线涉及多处村民聚居点和文保点,许多未在红线范围内的村民有强烈的拆迁意愿,拆迁实施时间长、难度大、要求高、费用大。三是征地压力大。沿线老百姓抢种树木和经济作物、乱搭建鸭舍现象严重,村级要求兑现10%留用地,增大前期政策处理和投资的压力。

  3、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融资压力大。一是历史欠帐多,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老化严重,排涝体系建设不完善,低洼地段易受洪涝威胁严重,需要改造的项目较多;目前受土地征用和拆迁赔偿等原因,政策处理的费用增加。二是资金来源少,投入不足。除了上级政策性补助外,区级水利基金每年可用在4000万元左右,2011年度入库4298万元,今年1-4月入库1294万元。街道(镇)投入有限,融资难度大。

  4、水利建设与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经费和防汛经费严重不足;水行政管理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差距,河道整治力度与区域发展要求不相协调。二是管理养护单位体质与性质不相适应,我区虽然成立了江北区水利工程建设养护中心,但这个机构挂在慈江灌区管理处,没有专职人员。三是河道管理部门不统一。河道的管理体制城乡分隔,由城管局和农水局二个部门管理,这对全区河道治理、防洪调度等带来较多困难。

  5、依法行政难度大。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力量不足,没有形成全社会和多部门的合力监督体系,单一靠水利部门的管理,执法力度明显不够。

  三、下步工作的重点与打算

  今年是我区水利建设的关键一年,针对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大、时间紧、要求高的特点,我们将深入贯彻宁波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继续保持水利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工作艰巨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水利基础的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对做好水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形势,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在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安定、完成制定的工作目标上迈出坚实步伐,使我区的水利面貌有一个较大的变化。

  (二)进一步加强对水利规划的完善和控制。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和农村水利建设规划。对因交通道路建设、新区和房地产开发等所带来的影响及存在问题,及时做好有关规划的调整和完善,避免低标准重复建设。加强规划的控制和执行,严格涉水项目的审批程序,特别对河道规划的控制(我区河网率只有3.6%,市要求达到6%,省要求达到8%),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在水域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前,应事先征得水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立项,共同把关,从根本上遏制水土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河网率逐年减少的局面。

  (三)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积极保障建设资金的需求。一是积极筹措财政水利资金,加大对水利的专项投入。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综合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不低于20%;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确保关系民生的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稳定增长。二是继续争取中央、市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资金补助,保证姚江、慈江等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三是街道(镇)、村两级要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必须保持水利建设资金每年有比例增加。四是工业区、新城区及房地产等开发地块内的水利设施建设要与城市拓展同步实施。

  (四)切实抓好今年水利的主要工作。根据计划安排,今年着重要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姚江干堤和东排工程建设,力争完成各项计划的建设任务。二是抓好防汛工作。要把不死人、少损失作为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总责的防汛责任制和防汛组织网络,明确管理责任制,落实巡查制度,做到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渡汛。三是抓好生态河道建设。今年计划10条河道进行生态整治,建设样板生态河道10公里以上,计划投资1500万元以上,力争在今年7月份开工。通过水景观、水生态、水文化的建设,营造居住舒适、环境美观、水清岸绿、和谐自然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生物多样性得到改善。四是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对街道(镇)的考核目标,从管理机制、资金配套、保洁率、保洁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按市场化运作办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保洁承包单位,明确统一保洁标准。实行街道(镇)、区两级监管机制,将检查结果与保洁经费挂钩,奖优罚劣,确保我区河道保洁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对区政府关于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5月15日,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警力下沉,服务延伸,提升了基层警务工作效能,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但同时还存在着警力不足、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步伐不够快、警务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警务室的警力配置。公安江北分局要在现有警力情况下,逐步解决涉农街道、特别是慈城镇的警力配备,尽可能增加社区民警数量。区政府、各街道(镇)、公安江北分局要共同努力,年内在全区所有警务室配备专职协警,并统一着装上岗。

  二、进一步加快警务室的规范化建设。区政府要从规划、基础建设和经费上给社区警务工作以支持。公安江北分局要和民政、建设、规划等部门积极沟通,在新的社区用房建设中按规范化标准设置警务室。在现有城区社区用房紧张,大多数没有单独警务室用房,办公条件差的情况下,区政府和各街道要采取整合、改建、租房等办法,想方设法改善警务室办公条件。城区街道近期要建成1至2个标准化警务室,以后逐步全面完成警务室的标准化配备。

  三、进一步提高警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选调素质高、熟悉社区情况的民警担任社区民警。要针对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强化教育培训。要立足自我,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警务工作。要不断完善考评激励机制,调动警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答复的函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北区人大常办〔2012〕32号的函已收悉。对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警务室用房建设,加强警力保障。

  一是加快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将警务室建设标准纳入区域社会事业建设整体规划中,对拆迁待建的、二楼办公的、拼房办公的警务室加快改造进度,根据警务室硬件保障标准,分步骤、有条件地实现警务室拥有独立办公用房。对老、破、残、旧的警务室进行翻新装修,统一规范门面标识、统一配置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优化警力配置。在警力相对增加的前提下,继续将新增警力向基层倾斜,向社区警务倾斜。根据城乡建设发展的实际,科学分类警务室,对部分治安形势复杂、流动人口倒挂现象突出,管理难度较大的社区配备一区双警,以有效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三是增强专职协辅警配备。按照省公安厅社区民警与专职协辅警1:1.5的配比要求,逐步配齐配强社区警务专职协辅警队伍。提高协辅警待遇,统一规范协辅警的着装携装,加强协辅警队伍的管理培训,切实增强社区警务警力保障。

  二、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能力。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基层所队领导和全体社区民警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社区民警专职化是公安工作发展总体方向、城乡社区警务是整个公安工作重中之重的理念,积极转变作风,不断激发工作能动性,增强岗位荣誉感,切实扎根社区,深入群众,真正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倾听民意,排解民忧,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执行力。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社区民警“六必”工作制度,当好“四个员”,做到“四个多”,落实“四个好”,真正将社区警务各项规章制度、措施部署落到实处,让群众切实享受到社区警务的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社区民警综合素质。通过强化培训、组织交流、以老带新等途径,提高社区民警在警务实战、群众工作,纠纷调解、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真正拉近警民距离,和谐警民关系。

  四是进一步加强通联。定期听取相关单位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互通共享信息,强化联系协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措施、拓宽管理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到社区警务中,发挥社区警务更大作用。

  三、加强综合治理,筑牢小区安防。

  一是加大技防投入。由综合治理部门牵头,采取各项措施,加强老小区电控防盗门和小区内部视频监控的安装。公安机关当好参谋,在详尽调研踏勘的基础上,详细制定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由街道社区及基层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

  二是加强对小区物业的指导监督。定期召开物业联席会议,通报小区治安形势,指导物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加强对物业保安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对物业公司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是提高小区居民自防意识和能力。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等,通报典型案件的作案手段和防范方法,推广成本低、效果好、使用方便的技防小装置,提高社区居民的自防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动和组织居民小组长、治安积极分子、片区经理人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义务巡逻,共同守卫家园平安。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全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公安江北分局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特别是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首次被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标志着社区警务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善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城乡社区警务,不仅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公安事业科学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公安江北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针对辖区治安特点,坚持以民意为主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转变理念,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全面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工作,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1年,分局根据全区社区警务工作现状,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全力破解体制、机制、组织、保障等多方面的难题,进一步规范了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有效深化了社区警务工作,在社区民警专职化、警务前移、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做法和成效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和推广,市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分局听取情况汇报,进行实地调研,镇海、江东、天津、成都、宣城等本市及外省兄弟单位纷纷到分局考察交流,社区警务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一)推进社区警务室硬件建设。近年来,分局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切实加大了社区警务室建设的软硬件投入。目前,全区共建有社区(区域)警务室55个,其中一类警务室2个、二类警务室53个;社区警务室33个,农村区域警务室22个。全部警务室实现了“有室挂牌”,统一了警务室标志、标识,配备了基本的办公室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接入了公安专线。

  (二)完善社区警务工作的运行机制。为确保社区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有时间、有精力、有动力,改革派出所勤务模式,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规定社区民警除参加必要的会议外,不再参加其他活动。实行弹性工作制,增加与群众见面互动的时间,提高居民对社区民警熟知度。推行社区民警集中办公,推动社区民警沉到警务室开展工作。鼓励民警在其居住地担任社区民警,实行全天候嵌入式工作模式,改变了以往“有室无人”的状况,真正实现了警务室“开门、亮灯、有人”。

  (三)明确社区警务工作的职责任务。建立“必下沉、必公开、必见面、心回访、必到场、必入户”的“六必”工作制度,要求社区民警要当好“四个员”(即:社情民意信息员、平安创建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人民群众服务员),切实做到“四个多”(即:多走动、多请教、多熟悉、多沟通),全面落实“四个好”(即:上岗执勤要有好仪表、公正执法要有好质量、爱岗敬业要有好作为、联系群众要有好评价)。推出“开门评警”,促使民警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着力营造“扎根在基层、奉献在社区”的工作氛围。

  (四)深化社区警务工作的服务内涵。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通过到社区走访、邀请群众代表进行座谈等形式,向群众主动汇报公安工作和辖区治安状况,虚心听取工作意见建议。配备了集定位、与#9平安联防报警系统联网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作手机,将手机号码全部对外公开,统一制作民警信息公示栏和警民联系卡,创建社区QQ群、开通警务微博等网上沟通新平台,密切警民联系,真正使群众“有意见能出得了声”、“有需要能找得到人”、“有困难能上得了门”。同时,结合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尽己所能提供便民服务,做能让群众感动的事,着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办好事,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社区民警通过走访,为辖区群众解决困难380余件,做好事、实事520余件。

  (五)加大社区警务工作的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社区警力配置。目前,有专职社区民警62名,占全局民警总数的13.8%,占全部派出所民警数的26.8%。其中大多数为有社区警务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民警。为每名社区民警配备1名以上协警人员,全区目前有社区警务协辅警338名,其中专职协辅警8名,流动人口协管员330名,有效解决了社区警务室有室无人的状况。全面落实“三个一”培训制度,即每年举行一次新任社区民警任职培训、一次全体社区民警业务培训和一次社区民警经验座谈交流会,着力提高社区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建立领导联系社区制,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和派出所领导每人联系一个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社区,帮助指导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全局机关100名民警都有一个联系社区(村)、学校、企业,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弥补警力不足。

  全区的社区警务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殷切关心下,通过全体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充分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社区民警专职化水平明显提升,社区见警率和群众的熟知率大幅提高,小区发案得到有效控制。去年下半年,各社区内的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了10.7%。社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同比提高了5.7和6.3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尽管全区的社区警务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是我们当前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仍有不少方面亟待改进。

  一是警务室用房及警力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全区55个警务室,已拆迁待建的有2个,设在二楼办公的有7个,城区25个警务室和社区合署办公的有11个,占到了总数的44%。部分警务室因年久失修等原因,外观、内间墙面脱落、办公条件简陋。另一方面,虽然分局根据警务室警力配备要求。在一类警务室配备了两名以上社区民警,其余二类警务室配备一名民警,但是,随着城市开发建设的加快,人口的激增,相当一部分社区(区域)实有人口已经过万,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倒挂现象严重,治安形势相对复杂,管理难度逐年增大,一区一警的警力配置就显得有些不足。此外,目前,全区除文教各社区配备了专职的社区警务协警外,其他社区均没有专职的协辅警,都是由流动人口专管员兼任。且协辅警没有统一着装,流动性较大。

  二是社区民警在思想认识、工作方式、素质能力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自去年来,分局强势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制定多项制度措施,充分保障社区民警的工作时间和精力。但是,从考核和调研的情况发现,部分民警思想上还没有足够重视,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在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回应的底气还不足、解决的力度还不大、工作方法还不多。有相当一部分社区民警的群众工作水平不高,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进不了门、说不上话、交不了心”的情况,没有很好地拉近警民距离、沟通警民感情、取得群众理解、获得群众信任。

  三是老小区安全防范有待进一步强化。全区目前共有49个老小区,有一半以上的楼道至今未安装电控防盗门,且老小区内基本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而目前公安的1744个视频监控中只有36个是小区内监控,其余均为路面视频监控,无法触及小区内部。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老小区成为了安全防范的盲区。去年分局划拨专项经费,在双东坊小区内新建16个视频监控,使该小区内视频监控由8个增至24个,小区居民反响热烈,小区发案大幅下降。加强老小区技防建设已经成为下步社会面治安防控建设中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大批外来人员涌入江北就业务工,截止2011年我区在册流动人口总数已达260464人,较2010年增加5.52%。流动人口的剧增给辖区治安带来重大压力,流动人口数量排在全区前列的庄桥、洪塘两个街道的发案总数占到全区发案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的协作机制尚未完善,管理合力有待加强,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信息资源相对独立,难以完全共享。从公安管理角度看,分局现有流动人口专管员330人,其中区政府划拨工资人员208人,街道(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22人,人均管理比例在1:800左右,和省政府1:500的配备要求有一定距离,此外,流动人口专管员收入待遇相对较低,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警务室用房建设,加强警力保障。一是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争取区政府和街道(镇)地支持,将警务室建设标准纳入区域社会事业建设整体规划中,对拆迁待建的、二楼办公的、拼房办公的警务室加快改造进度,根据警务室硬件保障标准,分步骤、有条件地实现警务室拥有独立办公用房。对老、破、残、旧的警务室进行翻新装修,统一规范门面标识、统一配置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优化警力配置。在警力相对增加的前提下,继续将新增警力向基层倾斜,向社区警务倾斜。根据城乡建设发展的实际,科学分类警务室,对部分治安形势复杂、流动人口倒挂现象突出,管理难度较大的社区配备一区双警,以有效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三是增强专职协辅警配备。按照省公安厅社区民警与专职协辅警1:1.5的配比要求,积极与各街道(镇)进行沟通,争取人力和经费上的倾斜,逐步配齐配强社区警务专职协辅警队伍。统一规范协辅警的着装携装,加强协辅警队伍的管理培训,切实增强社区警务警力保障。

  (二)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能力。一是进一步统一基层所队领导和全体社区民警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社区民警专职化是公安工作发展总体方向、城乡社区警务是整个公安工作重中之重的理念,积极转变作风,不断激发工作能动性,增强岗位荣誉感,切实扎根社区,深入群众,真正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倾听民意,排解民忧,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执行力。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社区民警“六必”工作制度,当好“四个员”,做到“四个多”,落实“四个好”,真正将社区警务各项规章制度、措施部署落到实处,让群众切实享受到社区警务的实效。三是进一步提高社区民警综合素质。通过强化培训、组织交流、以老带新等途径,提高社区民警在警务实战、群众工作,纠纷调解、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真正拉近警民距离,和谐警民关系。四是进一步加强通联。积极加强同区级有关部门、街道(镇)、社区的沟通,定期听取相关单位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互通共享信息,强化联系协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措施、拓宽管理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到社区警务中,发挥社区警务更大作用。

  (三)加强综合治理,筑牢小区安防。一是加大技防投入。由综合治理部门牵头,采取各项措施,加强老小区电控防盗门和小区内部视频监控的安装。公安机关当好参谋,在详尽调研踏勘的基础上,详细制定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由街道社区及基层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二是加强对小区物业的指导监督。定期召开物业联席会议,通报小区治安形势,指导物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加强对物业保安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对物业公司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提高小区居民自防意识和能力。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等,通报典型案件的作案手段和防范方法,推广成本低、效果好、使用方便的技防小装置,提高社区居民的自防水平。四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动和组织居民小组长、治安积极分子、片区经理人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义务巡逻,共同守卫家园平安。

  (四)多部门齐联动,强化外口管理。一是成立专管机构,健全工作体系。政府部门加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指导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由区府办牵头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具体落实管理措施和相关服务工作,街道(镇)承担基层资源整合的职责,为基层信息登记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障。二是突出管理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公安机关以城乡社区警务e超市为依托,建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新模式,强化人户信息的实时掌握,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管控。相关政府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创新突破。三是增加专管员编制,提高专管员待遇。逐步争取以不低于上年度登记流动人口数500:1的比例统一招录、配备专管员力量,落实专管员队伍经费保障,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专管员工资常态增长机制,确保专管员队伍保持较高的人员素质。四是加强专管员管理,提高专管员素质。以“统一组建、公安管理、持证上岗、综合使用”为原则,严把录取关、管理关。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奖惩,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全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审议前

准备工作及调研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委员:

  年初,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审议的议题。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3月份开始,围绕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审议前的准备及调研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准备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为做好本次审议工作,我们确定公安江北分局为本次专项工作报告的责任部门,并进行了多次衔接,将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传达,要求公安江北分局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作好准备,将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4月20日前将征求意见稿送法工委。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专题调研。法工委制订了调研方案,

组织了调研组,从3月中旬到4月下旬,深入各地对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一是召开座谈会。分别到慈城镇和文教、洪塘街道,召开了3个座谈会,听取了慈城镇和街道人大工委、人武部、综治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听取有关部门情况介绍。分别听取了区委政法委、公安江北分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规划江北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实地察看走访。分别察看走访了北岸琴森社区、桃源社区、正大社区、双东坊社区、天水家园社区、绿梅社区和洪塘下沈、慈城古镇中心等警务室,了解各警务室的硬件软件建设情况,并和部分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协警进行了交流。四是征求各方意见。在调研过程中,向社区工作者、人大代表、居民和村民代表发放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情况调查表75份,调查结果如下:所在社区有警务室的为86%,知道社区民警基本情况的为86%,在警务室、社区和群众较为集中的地方见到社区民警的为62%,社区民警上门走访率为69%,在群众求助、社区(村)的各种会议、社区居民接待日、社区(村)群众性文娱活动时的民警的到场率为89%,对社区民警在本社区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89%。

  (三)调研结果的反馈与回应。4月下旬,公安江北分局上报了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法工委认真作了阅看,并提出了初步意见。同时,法工委将调研所征集到的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专题向公安江北分局作了反馈,要求公安江北分局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公安江北分局根据法工委的意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了法工委的意见,形成了今天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调研情况汇总

  近年来,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我区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提升了基层警务工作效能,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运行规范。一是领导重视。区政府和公安分局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多次到各派出所和社区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牵头研究、制订有关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分局党委成员及各派出所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治安情况相对复杂、外来人口相对较多、群众满意率相对较低的社区,了解掌握社区基本情况。在社区民警休假、培训等情况下,派出所联系领导承担起相应的社区警务工作。二是各警务室的设置、运行基本规范。目前城区街道每个社区都设置了警务室,涉农街道和慈城镇设置了区域警务室和社区警务室,全区共建有社区(区域)警务室55个,共配备了专职社区民警62名,各类协辅警338名。明确了社区民警“管人、控案、防范宣传、服务群众”的职责任务,各警务室基本做到了“开门、亮灯、有人”。

(二)创新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一是建立了社区警务“e超市”。建立虚拟社区,社区民警每天将社区警务工作信息输入,提供有效信息,形成了全警共享平台,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二是进行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根据社区民警专职化运作情况,因地制宜的作出了与深化社区民警专职化相配套的勤务机制改革,不仅使巡逻接处警的专职化程度提高,而且使社区民警真正从值班接处警中解放出来,还使侦查办案民警的办案时间和精力得到保障,全面提升了派出所各警种的专职化水平,为有效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服务群众,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一是主动服务群众。城区社区民警在社区的时间增多,经常上门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在发生刑事、治案案件、调解纠纷时能及时走访与回访;在群众求助时能及时到场解决问题;在社区各种活动和社区管理中能及时参与,提高了服务质量,密切了警民关系。二是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能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消防检查、安全监督、治安情况通报等防范工作,参与指导小区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社区发案率下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虽然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警力配备还不足。一是民警和协警力量还不足。部分社区警务室值班人员大都是协警,没有统一着装,群众知晓度不高。涉农街道和慈城镇由于警力不足,管辖范围广,社区民警还要承担所里其他工作,在警务室很少看到民警,一般由不固定的协警轮流值班,有的协警不了解社区情况。如慈城镇派出所只有32名民警,其中社区民警9名,社区民警管辖区域大,很难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二是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力量薄弱。目前我区流动人口已超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专管员管理任务重,而专管员配备较少,不到上级规定的500:1比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二)警务室规范化建设进程还不够快。一是警务室用房紧张。由于社区警务室建设标准未列入社区用房建设规划,规范化建设较难。城区许多警务室都是和社区居委会一起办公,没有单独的办公场地,办公条件差,不便于社区民警开展工作。二是警务室发展不平衡。城区社区警务室见警率好于涉农街道和慈城镇,城区社区警务室基本上都有人值班;而涉农街道和慈城镇警务室硬件建设好于城区,但见警率不高。三是警务保障措施尚不到位。部分警务室水电等费用由居委会开支,群防群治经费无法得到全额落实。

  (三)警务人员工作能力还不够强。一是社区民警的综合素

质还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部分社区民警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多,但做群众工作能力偏弱,同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物业的沟通协调能力也较弱,要成为社区预防、打击、服务、协调的“多面手”有时感到力不从心。社区民警中转业干部、非甬籍民警占一定数量,同群众交流、沟通语言不便,也制约着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二是协警和流动人口专管员素质不高。由于工资待遇低,管理任务重,协警和流动人口专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素质高的人难留。三是社区民警做台帐的时间过多,深入社区为群众服务还不够。目前社区民警平均每月要做30多张报表,维护系统20多个,社区民警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

  (四)考评、奖惩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有些考评指标不够科学,民警存在应付考核的现象,实效不够。二是考评方式不够民主。现在考评大多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群众召开会议集中考评、打分,有关部门和群众参与度不高,不能真正反映社区民警的工作绩效。三是奖惩机制不够完善。对社区民警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关心还不够,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警务在维护辖区稳定、服务群众方面的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警务室的警力配置。要逐步解决涉农街道

和慈城镇警务室警力不足的问题,要按市局规定配备专职社区民警和协警力量,社区民警数量不得少于本派出所警力的三分之一。每个警务室都要逐步配备专职固定的协警,统一着装,以便于熟悉辖区情况,有效开展工作。在现有警力有限的情况下,要确保警力向社区民警倾斜,相对稳定社区民警队伍,进一步提倡民警在自己居住的社区担任该社区民警,以利于民警更深的融入群众,更快的掌握社区情况。

  (二)进一步加快警务室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警务室用房建设,区公安分局要和民政、建设、规划等部门积极沟通警务室用房建设情况,在新的社区用房建设中按规范化标准设置警务室,警务室用房标准要列入社区用房整体建设规划中,在社区建设时一并考虑。在现有城区社区用房紧张、大多数没有单独警务室用房、办公条件差的情况下,要想方设法改善办公条件。公安分局要对现有警务室进行分类,明确近期工作重点;区政府和各街道要采取整合、改建、租房等方法,逐步改善社区警务室办公条件。要健全警务保障措施,建立警务室正规经费来源渠道,落实警务室办公和群防群治等经费。加快网上警务室建设,充实宁波社区警务网上有关江北社区警务室建设的内容,及时上传和更新内容,更好的服务群众。

  (三)进一步提高警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一是要提高综合素质。针对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新老社区民警要开展“传帮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选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听懂宁波方言的民警担任社区民警工作,便于沟通了解情况。要加强对协警和流动人口专管员的培训,提高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减少社区民警做台帐的时间,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深入社区,了解民情,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服务群众上。三是要整合力量,做好结合文章。不仅要提高民警单兵作战的能力,还要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在综治层面与相关部门、街道综治力量结合,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形成合力做好平安维稳工作。在社区层面与社区管理工作结合,加强与社区片区经理人、司法、城管等联系沟通,信息共享,力量共用;在社区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尿检等工作中社区民警也要配合参与。在治安防范层面,要加强与社区物业、保安、夜巡队、护村队等人员的联系和指导培训,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自防意识和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警务工作的考评机制。考核标准要定量和

定性相结合,注重实效。要以社区民警见警率、工作效率、对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群防群治工作组织落实、群众安全感以及对民警工作满意度等情况作为主要评判标准。考核方式应由集中考评向平时积累考核转变,由“看台帐、听汇报”向“实地检查、进门入户,听取群众意见”转变。要努力提高社区警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对考核优秀的社区民警,在评优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要给予优先考虑,使民警得到更多实惠,充分调动城乡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2年5月15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国春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玉祥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罗国荣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卢新勇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佟和平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

任;

  杨瑞仕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姚正胜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俞爱民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曼婷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建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滨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坚波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中马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欧丽雅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中马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波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白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尤武卫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孔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钟家雷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孔浦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秀君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文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仰峰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甬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莉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楼卫星为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洪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2年5月15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管幸康为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利芳的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5月15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永标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晓峰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吴军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赵永标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海娟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郭文婷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房伟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共23名)

  谷   裕     毛鸣鹤     王伯宁     陈炳祥 

  应瞧曙      马福年      卢新勇     刘秀君(女)

  孙金奎      杨云生      杨瑞仕     沈莉(女)

  张波(女)    张利君(女)  张真柱     陈国云

  范国春      罗战强      周建强    周曼婷(女)

  俞爱民(女)  梅志成     赖兴祥

缺席(共2名)

  楼国君     褚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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