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组织了由部分工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的调查组,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分别在辖区七个街道、慈城镇以及区农水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江北分局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等形式,对全区水环境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召开座谈会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对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人员赴北仑区学习考察了该区内河水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水环境整治监督工作的背景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也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水环境决定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承载。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镇)围绕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和打造美丽品质新江北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全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水环境污染物承载和自净能力的有限性、已实施遏制措施的脆弱性、治理缺乏系统性等综合原因,我区水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河网率严重偏低,过水断面不断降低,河道通畅性差,污染的源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个别河道发黑发臭,特别是人口集聚且基础设施不配套区域和畜禽养殖区域的河道,群众意见更大。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品质新江北,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我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议题,力求通过五年一贯的持续监督,努力提高我区水环境保护和整治的水平,改善水环境整体质量,使人民群众对水环境的满意率明显上升。
二、我区水环境的基本现状
江北辖区内共有大小河道234条,长332.7公里,水面总面积524­­­­万m­2,总河网率3.86%,主要江河有姚江、甬江和慈江、江北大河、庄桥大河等。其中宽度10米以上的河道134条,长275.17公里,10米以下的河道100条,长57.53公里,区级河道13条。按照管理职能划分,我区现有河道分为城市内河和农村河道,以北外环路和机场路为界,分属区城管局和农水局管理。我区水库主要集中在洪塘和慈城地区,共有各类水库5座,其中小(一)型(100~1000万方)4座,小(二)型(10~100万方)1座,山塘26座,英雄水库和毛力水库还作为附近个别村庄的饮用水和备用水源地。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区目标,把水环境治理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各项工程的建设,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不断完善全区污水管网规划与建设,核心区内主要污水管网基本建成,核心区外世纪大道、环城北路及北外环路三条污水主干管建成投用。加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力度,2010~2012年,完成清水河道24公里,河道疏浚90余公里。加快实施城区内河整治工程,2009~2011年,共完成内河整治51条,长52.2公里,水域面积94万方。切实落实河道管理长效制度,进一步加强河道的保洁、养护等管理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27个。积极推进畜禽整治工作,两年来共关闭和拆除养殖场91家,完成13家规模养猪场的排泄物治理工作。实施姚江西水东排工程和姚江堤防工程,对全区5座水库和21座山塘进行了除险加固。
虽然,我区水环境工作在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缺少系统性和根本性的治理,当前无论是城市内河还是农村河道,整体水环境仍不够理想,日益呈现出综合功能弱化、水质退化的趋势,河道总体水质令人担忧。根据市环保局分别在姚江、慈江、庄桥河、江北大河和北斗河安装的6个水样监测点位(其中姚江2个)监测的数据看,2011年6个点中有姚江和北斗河的3个点位达到水质目标,而2012年只有姚江的2个点位达标,英雄水库也在去年因污染暴发了长达数月的蓝藻事件。目前江河中,有机污染及富营养化状态较为普遍,根据环保部门对河流水质监测的情况看,除姚江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外,其余河道水质少数为Ⅳ类,更多的是Ⅴ类甚至劣Ⅴ类,包括刚刚经过整治的压赛乌隘河、路林河、张桂家河、倪赛河等河道的水质也为劣Ⅴ类。从水样检测看,河道中水质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氨氮、硫、磷等化学物;从人的感观看,个别河道尤其是众多小河、断头河发黑发臭、漂有固体污染物的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在气温高及降雨量少的时期,群众反映较大,个别区域甚至出现了多次信访事件。
三、当前我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水环境治理历史欠账较多,污染易、治理难、投资大,加上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区水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问题,离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目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从调研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主要问题:
(一)思想层次方面。当前,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水资源保护和整治滞后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水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由于饮用水水源的改变和普及以及经济作物面积的扩大,其服务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功能有所下降,导致部分单位和群众对河道、水库等水资源的保护意识较以往淡薄,违规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放污水以及侵占河道等行为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基层组织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离高标准要求仍显不足,面对严峻的治理任务,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整体投入比重较低,力度还不够大。
(二)管理体制方面。我区辖区内河道的管理主体比较多,涉及市、区、街道(镇)、村多个部门和单位,没有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资源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各部门由于分工相对独立,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容易形成根据本部门职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而各自为政的情况,使水环境整治缺少系统性和整体性,造成合力不足、投入分散的现象,难以实现水环境整治的综合成效。同时,由于管理部门较多、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仅凭各部门单独执法难以起到效果。这种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当前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形势发展的需要,其弊端在具体工作中已多处显现。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部分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河道的保护意识淡薄,使河道水系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河网水系不畅,自净能力差,环境容量低,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同时,水环境整治的基础设施不完全配套,历史欠账较多,老问题没解决,新的如万达广场、水上阑珊等近年新完成的项目,也存在截污不彻底的问题;宁波北污水处理厂与我区三条排污主干管虽已基本建成,但还存在农村地区干管少,城乡未能做到建设同步、管理同质,沟通各地排污点的污水支管、管道更是不健全,主要还是被动依赖区块开发带动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也比较低,接入大管网的少,运行可靠性弱。有的污水截流管网相互之间不相衔接,难以形成畅通的自流,甚至由于标准不一无法连接,管道形同虚设;有的地方则根本没有污水截流设施,污水只能直排入河。排污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严重制约了我区的水环境整治工作。
(四)河道整治与管理方面。近年来,我区相继实施了城区内河整治工程和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对城区及部分农村河道分别进行了清淤、疏浚、截污、砌石、景观绿化等不同内容的整治,使河道的水质、景观等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由于截污不彻底,污染源头没有消除,后续管理未跟上,再加上往往整治了其中一段,而不是整条整治,导致河道整治后水质难以长期保持。河道管理方面,由于在工作安排及资金投入上,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管理资金不足,使部分河道和水利设施得不到及时有效管护,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河道管理缺少跟踪问效责任落实制度,产生了极个别河道保洁人员将河道垃圾收集后长期堆于河边产生二次污染,河道受到污染时也不及时报告等现象。此外,我区农村河道和城区内河的保洁经费标准不统一,存在较大差异。
(五)污染源头控制方面。导致我区河道水质污染的来源基本有四个方面:一是污水污染。主要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区和集镇老小区等居民的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排河道或通过雨水管排入河道,农贸市场、餐饮、洗车、洗浴及其它经营业主为图方便将服务业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流至河道,以及部分企业工业污水和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河道;二是农业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我区目前尚有畜禽养殖场547家,其中猪养殖场317家,禽养殖场230家,另有肉牛定点屠宰场一家,这些养殖场每日排放大量污水、污物,很大一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流入河道。此外,农药、化肥的超标使用,利用率低,也对河水造成污染;三是固废污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农用薄膜等固体废弃物随意倒入河中,造成河道的淤积和污染;四是内源污染。河道淤泥里的污染物沉积河底长期得不到有效扩散和清淤,成为河道水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支流、小河、断头河尤为明显。
四、对本届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
优质的水环境是我区建设美丽品质新江北的重要内涵之一,也是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重要支点,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当前,我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任务很重,人大代表与群众的期待很高,必须要以对江北发展负责、对人民福祉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水环境的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对本届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工作体制,建立完整高效的水环境整治体系。区政府要切实把水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战略位置,科学制定届期整治规划、目标和分年计划,以铁腕的劲头来治理水环境污染这个重大民生问题。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化“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成立区水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科学部署,改变之前由各部门单打独斗的状况。制定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镇的职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实施区域联动、综合治理。同时,要把各地各部门的水环境整治工作列为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动员、宣传和通报工作机制。没有公民的文明,就没有生态的文明,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不仅要靠政府部门,还要发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个人来共同参与、共同监管、共同推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报窗等宣传平台,加大以外来务工人员、畜禽养殖户、重点污染源企业主等为重点的,有关涉河涉水、环境保护、文明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水环境方面的监测信息和科技标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疏通公众投拆渠道,主动听取群众对水环境状况的评价和监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整治工作氛围。
(三)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水环境整治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水环境整治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加大整体投入力度,实施专款专用。要明确将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并优先落实水环境整治的财力安排,优先实施水环境整治的重点工程。严格执行好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的规定要求,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管理与水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力度,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加大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各类资金参与水环境整治。
(四)坚持治本为先,加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水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涉及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的系统性工程,要统筹谋划好水环境整治工作整体计划。通过调研,建议本届区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完善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规划。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标准,通过区域开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三改一拆”,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配套,真正做到城乡同步建设、同质管理、同等标准。要加快推进老城区、街道集镇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工程建设,将有条件雨污分流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排污管网;对没有条件雨污分流的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部分老小区进行雨污截流,就近接入排污管网;对两岸人口集中且雨污合流现象较多的河道,在河道内或沿河道路、绿地下铺设截污管道进行雨污截流,并就近接入排污管网,截断排入河道的雨污水。
2.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目前,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已在我区部分行政村逐步推进,从已实施该项工程的庄桥灵山、洪塘安山、慈城毛岙等地的情况看,工程费用在村均300万元左右,污水集中处理的模式略有不同,效果均较为明显,但也存在差异。下步要以其余规划保留村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处理的模式,使农村生活污水对附近河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得到基本消除。同时,要结合全区污水管网的建设,逐步从目前相对独立的处理模式转到直接接入大管网的模式,以真正实现农村环境整洁、生态和谐的目标。
3.全力抓好畜禽养殖业整治工作。坚决落实禁养区、限养区的相关规定,全区所有区域内要严格禁止新建养殖场。完善并出台养殖场关停计划和实施办法,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关停,限养区内关停小型分散畜禽养殖场,并防止反复。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对于违法用地需强制拆除的养殖场,要按拆违程序进行处理;对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要按相关法律及时予以查处;尽快搬迁位于庄桥农副业综合场的菜牛定点屠宰场。疏堵结合,择址建立排泄物综合处理利用中心,解决部分保留养殖场排泄物处理难、利用难的问题。规范大型畜禽养殖场污水废物的治理,鼓励通过农牧结合、生态种养和以有机肥为中心开展循环农业项目建设。
4.实施河网水系沟通规划和河道整治工程。结合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河网水系沟通规划,对全区河道进行一次排摸,拆除河道上影响河道畅通的旧桥、旧碶、旧闸和沿河违章建筑,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使全区河道形成完整流通的水系,提高河水的流动性,改善河网水质。继续实施新一轮河道整治计划,重点加快推进慈江慈城段、庄桥大河、江北大河、北斗河等河道的整治,对其中淤积严重的河道实施截流清淤,对沿河排水(污)口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截断河道两侧的污水源,并彻底清除河道内及两岸的各种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不断提高河道保洁标准,加强工作监管,增强保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突出建管并举,切实落实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在开展好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巩固整治成果,落实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建议成立区河道管理处,对全区河道和两岸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河道的督查、管理与维护。持续加大河道、水库、排污管网等管理经费的投入,强化养护力量配备,加强河道、水库的日常巡查、管养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维护好河道的整治效果。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由农水、城管、环保、国土等多个部门参与的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严肃查处各类侵占填埋河道、水域等违法行为,制止和清除河道内各种阻水障碍物、拦渔设施等违章行为,纠正随意向河道内倾倒各类生产生活垃圾等不良行为,加大对严重超标排放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结合媒体曝光等手段,跟踪督促一抓到底。
主任、副主任、委员,水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它与我们人类的各项活动息息相关,对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是区人大常委会响应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和区委提出建设美丽品质新江北的重要工作部署。建议常委会在本届今后几年,分别通过常委会及代表视察、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民意测验以及开展监督“回头看”等不同形式,对全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不同内容有重点地进行持续监督,通过这些监督活动的开展,促使我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不断有效和深入地开展,并取得真正的实效。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