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担任代表职务满法律规定的任期,就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即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三年,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至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