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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扩张背景下被征收土地房屋农民参与赌博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3-09-05 14:49 来源: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10年宁波市江北区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的城市化建设,城郊结合部的土地、房屋纷纷被征用,失地农民因此大量增加。通过调查发现,取得拆迁征地补偿款的农民参与赌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后果越来越严重。被征收农民的妥善安置不仅关系他们个人、家庭的生存、发展,而且对于维护广大农村团结安定,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一直受到地方政府、全社会广泛关注。为防范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问题的发生,切实改善他们被征收后的生活质量,我院专门成立了课题组,通过查阅案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现状、特点等进行了调查与分析,最终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2010—2012年江北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近三年江北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基本情况
  2010-2012年,江北区拆迁总量 [1]达241万㎡,其中,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量(以下称“农拆量”)约为178.2万㎡,占拆迁总量的73.85%,比重极高。其中2010年拆迁总量31万㎡,农拆量25.6万㎡,占拆迁总量的82.6%;2011年拆迁总量102万㎡,农拆量约80万㎡,占拆迁总量的80%左右;2012年拆迁总量108万㎡,农拆量75.6万㎡,占拆迁总量的70%。2010-2012年,江北区土地被征收面积为13039亩,其中,2010年为3243亩,耕地为2720亩;2011年为4069亩,耕地为3212亩;2012年为5727亩,耕地为4147亩。根据统计,三年来,土地房屋被征收农民总数为10702人,其中,2010年为2151人,2011为3846人,2012年为4653人。
  从上述数据看,近三年江北区农村土地、房屋征收量及涉及农民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2008年以来江北区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原有的城乡结合部大部分转变为城市社区。
  (二)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基本情况
  (1)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构成犯罪的情况
  2010至2012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242件,犯罪人数2030人,其中,赌博犯罪案件40件,赌博犯罪人数为162人,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人数的3.2%和8%,因赌博构成犯罪的人员中,绝大多数为农民。2010年度受理赌博刑事案件7件,涉案人数为42人,身份为农民的有35人,占赌博犯罪总人数的83.3%;2011年度受理赌博刑事案件6件,涉案人数为24人,农民身份的有19人,占赌博犯罪总人数的79.2%;2012年度,受理的赌博刑事案件高达27件,涉案人数猛增到142人,已判决96人,其中农民身份的有80人,占赌博犯罪总人数的83.3%。(见下表)

 

2010-2012年受理犯罪案件、赌博犯罪案件及农民赌博犯罪数量表
  

时间

受理犯罪案件案总数

全年犯罪总人数

受理赌博犯罪案件数

赌博犯罪总人数

农民赌博犯罪总人数

农民赌博犯罪比率

2010

437

677

7

42

35

83.3%

2011

394

642

6

24

19

79.2%

2012

411

711

27

96

80

83.3%


  可以看出,近三年来,我院受理的赌博犯罪案件总数虽然不多,但是涉赌博犯罪人数不少,同时,农民因赌博犯罪的现象更是突出。特别是2012年度我院受理的赌博犯罪案件总数与涉案人数呈急剧上升态势。
  (2)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被治安拘留的情况
  2010至2012年,江北区公安局共查处赌博案件208件,行政处罚 [2]1160人,其中农民身份的有 1096人,占行政处罚总数的92.5%。拆迁较多的甬江街道、庄桥街道和洪塘街道共行政处罚565,占全区行政处罚人数的47.6%。2010年度处理赌博案件41件,行政处罚303人,农民参与赌博的有 268人,占行政处罚总数88.4% ;2011年度处理赌博案件67件,行政处罚358人,农民参与赌博的有326人,占行政处罚总数91.1%;2012年度处理赌博案件100件,行政处罚499人,农民参与赌博的有465人,占行政处罚总数93.2%。
  根据统计数据反映,三年来,我区农民因参与赌博被行政处罚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平均每年以3%左右的增幅。
  2、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特点
  (1)农民参与赌博人数与土地房屋征收总量同比增长
  比较近三年农民土地房屋被征收情况与农民参与赌博构成犯罪及被治安拘留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农民参与赌博数量随土地房屋征收总量呈正比率关系。征收总量增加,农民参与赌博的人数也随着增加,但是这种增加并不是同时进行,后者的增加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主要是因为被征收农民获得补偿款及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2011年我区开始大规模农拆工作,2012年赌博犯罪案件数及农民犯罪人数,农民因参赌被治安拘留人数急剧上升。
  (2)涉案金额与赌场规模同步扩大
  按照法律规定,因赌博构成犯罪的人员主要是通过抽头获利的组织者、协助者和以放高利贷牟利而提供赌资者。对这类人员的量刑轻重,司法实践中基本上是依据其所获利金额的大小。量刑越重,说明其获利数额越多,也意味着涉赌金额越大。2011年,我院仅有1人因为赌博罪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因赌博罪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数增加到11人。特别是2013年前两个月,这种情况已经增加到18人,而且有5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单个赌场的参赌人数越来越多,赌场规模越来越大,有的地方个别赌场甚至波及整个村落,因此,一个案件10余人构罪,数十人被治安拘留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3)参与主体年轻化趋势明显
  赌博,是指用财物作注意一定方式争输赢,目的是赢得更多的金钱或者无知财物。因此,参与赌博的主体往往受到财物、年龄的限制,这也是赌博犯罪低龄化不明显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房屋被征收进行,参与赌博的农民身份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20-30岁左右的参与者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未成年人因赌博构成犯罪开始出现。2013年1、2月份被我院判处开设赌场犯罪的有40人,35人的身份是农民,18周岁以下的有7人,其中1人更是未满16周岁。
  (4)赌博类型日渐多样化、隐蔽化
  过去,农民参与赌博囿于地理范围、知识水平等限制,采用的赌博工具主要是扑克牌、麻将牌、牌九牌。最近几年,通过对公安机关查处的以农民为主体的赌博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利用游戏芯片、赌博游戏机这类电子赌具的新型赌博方式进行赌博的农民越来越多。另外,我们还发现,网络赌博向农村蔓延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些以电子产品作为赌具的赌博,投注便捷,输赢巨大,且易受操纵,危害性及其严重。科技化赌具的出现,不仅使赌博类型日趋多样,而且容易隐蔽,增加案件侦破难度,促使农民参与赌博现象愈发普遍。
  二、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引发的社会危害
  赌博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严重的社会腐蚀剂和犯罪滋生源,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不仅对其个人、家庭产生严重的危害,而且将束缚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村的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1.被征收农民后续生活没有保障
  相对于其他人而言,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后果更加严重。由于土地房屋被征收,特别是由于土地被征收,农民失去了一直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如果能很好地利用国家的补偿款更新个人素质,被征收的农民可以借此提高生活水平。但是倘若因参与赌博而输光钱财家产,他们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三无人员”——无技术、无学历、无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难以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也再难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保障基本的生活要求。对那些农民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说,以后的生活将没有任何的保障。
  2.被征收农民的家庭矛盾激烈
  赌博是家庭纠纷的导火索,可以诱发或加剧参赌人员家庭矛盾,严重的甚至造成参赌人员妻离子散、家毁人亡。被征收农民陷入赌博后,受赌博心理刺激,赢钱希望应更多,输钱则企图翻本,一心一意将心思投入到赌博当中,不仅对自己人生不负责任,对家庭也不尽义务。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参赌农民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经常性的争吵打架,家庭矛盾特别尖锐。而输尽钱财家产的被征收农民,由于生活无依无靠,最后可能发生夫妻反目,骨肉相残现象。在调查中,我们已经多次发现这种现象。
  3.被征收农民违法犯罪现象严重
  根据赌博类型的划分,农民参赌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犯罪型赌博,一是违法型赌博,一是娱乐型赌博。无论何种类型的赌博,在赌博时都会有钱财的快速来回,从而产生赚钱容易的假象,助长参赌农民好逸恶劳思想的不断膨胀。在钱财输尽的时候,部分参赌农民极易走上“以赌养赌”的犯罪道路,企图抽头获利,由参赌身份转为组织身份。也有部分参赌农民为快速聚敛赌资,采用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方式,最终踏上一条人生不归路。我国古代出现的“盗窃出于赌博”思想,很客观地反映了刑事案件滋生的一个重要根源。
  4.阻碍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被征收农民的积极参与赌博无疑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一方面,农村赌博风气的盛行,日益侵蚀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和竞争意识,不利于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制的新型农民,不利于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大量可用于生产的资金被挤占,被赌博败光。同时,由于大量农民积极投入赌博,导致大量的劳动力资源被荒废,造成农村生产、劳动时间不足,必然将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5.促使农村黑恶势力快速壮大
  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容易破坏传统的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和社会风气,消弱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因为频繁的赌博活动,使得熟人社会中传统的相邻关系日益蒙上了一层经济利益,日常交往越来越功利化,重利轻义、重钱轻德的思想越来越突出,而由于赌博引发的纠纷更是恶化了严峻的社会危机,这些都为黑恶势力发展提供了奠定了基础。同时,赌博风气的蔓延还为黑恶势力(能否说明黑恶势力的来源,例如许多赌博抽头犯罪团伙来自外地)的发展创造了资金条件。黑恶势力通过开设赌场等方式疯狂敛财,快速扩张,然后又不断拓展违法犯罪的领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三、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原因分析
  农民土地房屋被征收后,之所以他们积极参与赌博,不仅是受到我国根深蒂固的传统赌博文化以及近年来渐渐形成的小赌合法化的影响,更多的是因为房屋、土地被征收后为他们提供了便利于参赌的条件。另外,部分赌博团伙刻意引诱也是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重要原因。
  1.巨额的补偿款为被征收农民提供了充足的赌资
  近年来,我区农民房屋、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少则获得数十万补偿款,多则获得数百万、上千万的补偿款。面对如此巨额的补偿款,不少农民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不知道如何理财,有效利用这笔补偿款。根据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民在增加消费外,如购买高档车,主要是将补偿款存入银行。于是,不少原先受赌资条件限制的农民,利用该笔补偿款提供的便利,主动或者被动地开始参与赌博,有的甚至进入赌场,积极参赌。而部分农民则受高利诱惑,以补偿款作为高利贷本金进入赌场,间接地转化为赌资。
  2.无地可耕为被征收农民创造了足够的参赌时间
  农村土地被征收以后,农民丧失了种地的条件,过往辛苦耕作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同时,我国大部分农民的文化水平低下,识字不多,基本的电脑操作不懂,以致待遇较好的大部分工作基本上都难以胜任。而不少农民在获得巨额补偿后,也不担心生活困难,故不愿意从事待遇较低的工作,干脆赋闲在家。这种无地可耕,无所事事的生活,一方面为被征收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参赌时间,另一方面又促使被征收农民为消磨时间,积极参赌。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不少被征收地段附近的棋牌室,日夜都有农民参与赌博。
  3.赌博团伙的刻意引诱增加了被征收农民参赌的可能
  在农民获得巨额补偿款的同时,部分赌博团伙也闻风而来。这些赌博团伙采用“出老千”的方式,专门蒙骗被征收农民。为达到吸引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目的,赌博团伙往往都有周密的分工,或者以哥们义气套近乎,或者开始诱之以利,以小输等方式诱骗他们参赌。不少农民在赌博团伙的刻意拉拢下,纷纷下水。2011年,我院审理的赌博犯罪案件中,团伙性赌博案件比较显著,其中尤以贵州团伙为主。有些赌博团伙在引诱不成的情况下,甚至采取暴力逼赌的方式,强迫农民参与赌博。
  4.赌博类型多样化加大了赌博打击难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赌博方式也不断翻新。在保留传统的牌九、麻将等赌博方式外,六合彩、赌球以及网络百家乐等众多的新类型赌博方式纷纷出现。这些赌博方式不受时间、地点和人数的限制,而且往往依托网络通讯、互联网等方式接受投单下注,再通过银行转账,网上支付手段进行赌博。而且这类赌博方式容易上手,因此很容易被文化程度较低的被征收农民接受。但是,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这类赌博的侦察难度大,难以进行有效打击。由于赌博生成的环境无法得到良好的治理,所以当前被征收农民参与积极赌博的现象不能实现根本性扭转。
  5.精神文化需求不足推动了被征收农民参赌
  农村房屋、土地被征收后,农民的财富有了一定的增加,可以享受充裕的物质生活,基本上每户家庭都有能力添设各种现代化的电器设备。但是不能否认的是,目前农民精神生活的提高还明显不足,除看电视外,户外的公共文化活动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虽然最近几年也开始增设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性的文化娱乐场所,不过由于被征收农民大部分文化素质度不高,这些文化场所很难对他们有吸引力。这种精神生活的单一性,为被征收积极参与赌博提供了必要的土壤。
  四、防范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
  注意结合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到案发地附近或者房屋、土地征收比较集中的地段进行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加强禁赌宣传的效果。同时,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宣传价值,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有关赌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赌博的欺骗性和所带来的危害性,浓厚全民禁赌的舆论氛围,重构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帮助被征收农民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价值取向,让被征收农民远离赌博。
  2.推行办案心理干预机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推行办案过程中的心理干预机制,帮助被征收农民树立正确的财富观。被征收农民财富的获得太快太容易,极大地冲击了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朴素的人生价值观,以致他们不知道珍惜这些财富的来之不易,不再克制自己的赌博心理,放任自己的赌博行为,恣意挥霍。因此,法院在审理涉被征收农民赌博引起的民事纠纷等案件时,承办法官需及时对这些因征收而造就的农民富翁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人生观,以积极姿态迎接新的生活。上级法院也应根据情况,及时加强基层法院办案法官心理辅导的能力。必要时,法院还可以借助相关心理辅导机构的力量,对被征收农民进行专业的心理治疗。
  3.依法扶持涉农企业的发展
  依法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拓宽被征收农民的就业渠道,改变他们因不能就业与不愿就业从而走上赌博道路的可能。在审理涉农企业案件时,应按照有利于提高农业市场集约化的原则开展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集体组织、农村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组织等纠纷。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的保护力度,依法维护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判决的示范效应,培植农村新型市场主体的发展,开辟农民参与市场的新方式和新途径,提高农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另外,目前征地拆迁部门在分配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时,都采取一次性分配完毕的做法。从短期效应来看,村民得到了可观的收入,也避免了今后再次分配的麻烦;但从长期效应来看,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风险,也不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管理及今后的发展壮大。有些不善经营的村民在几年内将分配到手的补偿费使用殆尽,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形成新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建议改变一次性分配的做法,由村民大会投票决定保留部分补偿费,采取入股、合营等方式,用于集体经济的发展,以保障村民获得稳定、长期的收益。
  4.加大对赌博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
  在审理赌博犯罪案件时,严格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大规模征收的农村附近发生的赌博犯罪案件从严惩处,尤其是要加大对开设赌场的主犯的处罚力度。规范对赌博犯罪分子的缓刑适用条件,根据犯罪情况和危害后果,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外,尽可能对赌博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同时,做好对开设赌场犯罪分子的财产刑追缴、执行力度,坚决防止犯罪分子在经济上有利可图。通过严厉打击,以震慑赌博犯罪团伙,防范被征收农民被动参赌事件的发生。
  5.协助构建防范赌博的社会预防体系
  在严厉打击赌博及赌博引起的犯罪同时,密切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抓好赌博犯罪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赌风的蔓延。一是重点研究被征收农民参与赌博的新动向、新特点,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帮助制订合理的防范措施。二是建立重大赌博犯罪案件汇报制度,及时预警,防止征收范围内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进一步蔓延。三是通过合理利用司法建议、召开工作座谈会等方式,为电信部门组织开展网络赌博清理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四是加大与银行合作力度,对银行实施的限制、切断赌博资金支付和流通尽力提供司法保障。
  



   [1]拆迁总量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量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量。
   [2]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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