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执政党建设的角度来考量,我国信访制度设计的初衷就是为了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以求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其运行现状是否合理也会直接影响到党群关系是否和谐。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促进信访督办、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监督作用,加强人大信访督促检查、督促办理工作,既能促使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又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信访联系群众的窗口桥梁纽带作用,体现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宪法》中“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明确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作为广大选民选出的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大代表同样有监督权。同时,《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和协助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当前人大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的提高,信访成为人大常委会广泛联系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民情,有效地帮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故本文就在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制度现状及改革对策进行分析研究,以求为完善与改革我国信访制度提供理论参考,从而进一步加强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一、信访制度的现状分析
随着2003年入夏后,随着一度被“非典”疫情阻断的信访步伐不断向北京集聚,黑压压的信访人群在中央国家机关门前,汇成了一股历史上罕见的信访“洪峰”。而伴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迅速发展,信访事件在网络上更是一点即燃、极易发酵,“上访妈妈”、“信访办主任变老上访户”等一系列事件不绝于耳。
(一)群众信访量大、信访内容过于宽泛而且结构失衡
当前我国信访量非常大,矛盾化解难度仍然较大,据统计,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共接待群众来访60.1万人次,去年前三季度中国检察机关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并依法办理群众信访535112件次,其中最高检205214件次。此外群众信访内容过于宽泛。虽然《信访条例》等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做出了有关规定,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当中,行政纠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甚至是邻里纠纷、家庭琐事都涌入信访渠道,超出信访的工作容量而导致信访部门不堪重负。此外,群众信访内容结构出现失衡。这表现在参与类信访量偏少,求决类、涉讼类信访数量偏多,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数量畸多,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质疑。
(二)群众信访的方式存在较严重的无序现象
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必须以合法有序的方式进行上访,但是在实际中群众非正常上访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法”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非正常访、重复访、越级访,加之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的不完善,既增加了当事人的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更影响了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导致司法公信建设困难重重。群众信访方式无序现象主要表现在:
第一,缠访、闹访现象大量存在。个别上访老户认为在信访工作部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把上访作为要挟地方政府的一条途径,提出不合理要求,给地方政府施压。第二,重复访现象比较严重与普遍。一些部委的内部信访部门近年的的重复访数量占来访总量的比例一般也在 20-30%之间,有的甚至达到 30%以上。第三,越级访现象比较普遍。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的处理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但是实际中越级上访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进京上访量不断增长。第四,群体访现象增多。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超过 5 人上访的群体访持续走高。
(三)处理部门的工作来看信访制度遭遇挑战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各级党政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在实际的工作中,大多数部门能够坚持依法按政照策开展信访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也存在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存在一些问题,阻止群众表达民意表达诉求,从而疏远了党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稳定,使信访制度陷入困境。主要表现在:
第一,推诿拖延信访工作。主要是因为有些部门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没有积极的给予回应,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另外有些基层部把主要心思放在经济发展上,没有重视群众工作,从而对信访工作不重视,推诿、拖延信访工作,敷衍信访人。
第二,压制群众信访。由于“零上访”、信访“一票否决”等考核压力,一些地方基层政府甚至压制群众信访。包括对上访人进行围追堵截,以非法手段控制信访人,有的甚至将上访人关进精神病院等。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研究员曾带领课题组对 632 名进京上访的农民进行调查,其数据显示,“有 55.4%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抄家、被没收财物、东西被抢走,有 50.4%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而被关押或拘留,有 53.6%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干部指使黑社会的人打击报复。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折某些地方政府压制群众信访以求掩饰矛盾、害怕矛盾被暴露,这种行为不但没有解决问题与矛盾,反而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流失。
第三,花钱买太平。由于有些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提出的问题比较复杂,确实非常难解决。迫于压力,地方政府有时会突破权力的限制,愿意用金钱或者其他优惠条件换取信访人的息诉罢访。但是花钱买来的“信访太平”不是真正的太平,这种行为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信访老户,从而造成更大的后患;另一方面也是对法律政策的权威的损害,从而导致地方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下降,进而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建立与完善人大信访代理制度
信访代理制作为一种新的信访疏导方式,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跑腿”,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通过人大信访代理制度,在不同程度上为人民群众(选民)拓宽了诉求渠道,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政府工作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人大代表通过参与信访接待,面对面与选民交流,了解群众的需求,成为基层代表获取民意的重要途径。
一是直接代理。人大代表收集和整理群众想要诉求的问题,把群众的来访化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促使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履职搭建了一个新平台,悉民意、掌民情、解民忧,引导代表在参与信访过程中努力当好信访工作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问题调查员、信访问题办理监督员。江北区人大代表、孔浦街道宁愉幼儿园院长陈秀珠在一次接访中,接到群众反映对孔浦一村房屋低洼地段非成套房已经是危房,老百姓居住这里不但生活质量差而且相当危险。于是,陈秀珠经调查后2008年区人代会上提出了由她领衔的一份《关于推进孔浦非成套拆迁》的建议。当年该街道即启动了此地块非成套拆迁工作。为了更好的推进信访代理工作,该镇搭建了“陈秀珠工作室”为信访代理平台,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许多拆迁户也向这位老孔浦人的人代表咨询政策与提出相关拆迁。直到整个拆迁项目节目,没有一户居民因为拆迁不满意而发生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少街道、镇依托社区、村的建立代表代理群众信访中心“接待室”、“恳谈室”、“联络站”,在乡镇、村居住的县人大代表利用茶余饭后接待群众上访,对带有广泛性或倾向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向区县人大常委会或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二是参与接访。依托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的下基层接访活动形式,或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定期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日、代表接访日等活动,是当前县乡级基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主要方式。上海市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建立实施了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提出了“凡未向会见选民的代表提出会见请求的来访或者递交的来信,市和区(县)及乡级人大一律不予受理”,以促进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此项工作自2003年起在黄浦区的市人大代表中试行,2004年起全面推行,至2007年10月底,参与接访的代表达到415名,占代表总数的48%,共阅看群众来信7416件,参与接待来访群众2043批、2724人次,为化解社会矛盾作出了贡献。
三是走访联系。通过设立“代表之家”、“人大代表接访室”、“代表联络点”、“代表议事厅”、“代表恳谈室”等场所,定期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与选民交流,了解群众的需求,成为基层代表获取民意的重要途径。通过定期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日、代表接访日、代表与选民“心连心”等活动,解决民生问题。这种做法既为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一个有效平台,同时也协助解决困扰党委政府工作的难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与基层所站面对面交流,多角度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和信访问题,力求做到有关问题在现场协调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予以解释说明,并由会议决定跟踪限期办理,有效地解决了许多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人大信访工作的意义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人大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反映群众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条重要的经常性渠道,有其他渠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通过这条渠道,可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通过这条渠道可以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情绪,向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人大的立法和监督等项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二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需要。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要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将问题解决,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要通过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及时有效地调整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结语
目前为止,我国的法治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距离真正的法治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信访制度产生时我国的法治还很不健全,随着我国的法法治化进程不断推进,信访制度必然也会随之发展,从而也会对党群关系产生影响。因为随着法治的不断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权力监督机制也会更加健全与科学合,让一些人大代表参与处理信访问题,逐渐为更多地方人大所运用。目前,很多地方对人大代表参与信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既是对信访渠道的拓宽,也是人大工作的大胆创新,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人民代表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