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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府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4-06-09 15:31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对区政府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有关法律法规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527日,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普遍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优化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但同时还存在着科技进步意识相对淡化、依靠科技进步的优势有待进一步显现以及科技进步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科技进步创新的工作氛围。一是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使科技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全民科技意识,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三是以财政优惠、金融支持、税收调节、政策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有关企业科技进步政策的倾斜力度,推动企业加快自身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发展的步伐。

  二、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是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既要注重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又要注重用高新技术改造现有的传统产业;既要注重引进工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又要注重引进第三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加强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和完善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和区级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为企业自主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营造适宜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促使更多的优质企业和项目在江北落户。三是引导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培养科技创新团队,注重研发核心技术,转化应用科技成果,全面加快全区企业科技创新步伐。

  三、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一是用制度进步促进科技进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社会筹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关注科技的投入与绩效情况,加大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力度,加大对项目财政科技经费的监管。二是加强科技工作与我区企业、产业的对接,鼓励实用技术的创新、引进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完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制度和科技奖励制度,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三是完善科技人才的相关激励政策。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使高新技术人才在落户、收入待遇、税收减免、社会保障等方面拥有较好的待遇;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科技人才资本产权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发挥和保护广大高新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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