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政委屠江宁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陶诚局长委托,代表公安江北分局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深化对司(执)法人员监督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全体民警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今年以来,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强化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最大程度地提高执法公信力,有力推动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贯彻落实人大深化司法监督专项工作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深化对司(执)法人员监督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部署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和公平正义,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建立开门评警、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对相关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并归类,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二)广泛征求意见,拓宽监督渠道。今年5月份,我局公开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加强与司、检、法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协商,提高案件执法质量;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跟踪办理机制,第一时间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并着力源头化解;召开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多角度、大范围、科学化听取社会各界对分局执法民警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等情况的真实反映。
(三)强化内部监督,狠抓落实整改。以增强公安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能力为指引,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查处行政案件517件,办理刑事案件217起。分局采取各执法单位自查和法制大队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半年度执法工作进行集中的审核评查。现经评查,分局各执法单位办理的案件均能做到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案件质量情况优良,在全市半年度的执法质量考评中案件质量名列前茅。
二、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情况
(一)“流程规范+责任落实” 双措并举,狠抓执法制度建设,着力完善执法规范体系。针对执法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引导民警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严防发生执法不规范行为。一是抓执法流程规范。按照“先行试点、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执法办案、案件管理和物证管理“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加强案件运转管控,做到案件集中管理,每天跟踪提醒;加强物证系统管理,强化物证收集、固定、保存及移送等环节管理,确保物证客观性。深化执法办案电子签章系统应用,规范网上办案程序,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二是抓执法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每年初签订执法责任书,对依法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受理各类案件、严格规范办案场所使用、逐条逐项进行排查。同时严格落实五级审核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将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每个执法岗位、每个执法环节。三是抓执法体系完善。深化“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积分、科所队长办案等制度,研究制定并落实办案绩效结果运用配套措施。简化行政、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刑事和解、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推行“刑事案件相对集中办案模式”。目前分局刑侦大队专门下设办案中队,明确工作职责,从运行的情况看,分局刑侦类案件办理的质量及执法工作效率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硬件升级+软件建设”双轮驱动,推进科技强警建设,着力打造科学执法环境。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执法环境改造,引导民警加强执法安全意识,保障执法活动安全有序运作。一是加强执法场所建设。制定出台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工作规范,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累计投入300万元,一次性推进分局办案功能区域和8个派出所的硬件隔离改造,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办案区域全部予以改建,统一规范了办案区功能设置、设施配备,严格按照公安部设置标准配备录音录像、信息采集、涉案财物存放及高清电子监控等设备。同时,进一步落实执法场所工作规范。分局多次组织法制、督察等部门不定期对执法场所开展检查,确保执法安全。二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市公安局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就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对本单位涉案财物台账、物品、保管场所进行清理摸底,做到物案关联,逐案逐人建档。认真梳理群众反映、自查发现的有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线索,逐件核查,掌握情况。对排查清理出来的各类问题,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举措,从扣押、保管、处理、责任四个环节入手,建立涉案财物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嫌疑人员就医安全保障。根据《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卫生局关于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就医专用通道建设和使用的指导意见》,经与医疗机构协商,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建立“犯罪嫌疑人员就医专用通道”。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使用犯罪嫌疑人员就医专用通道的通知》,建立完善就医通道的使用流程,落实就医专用通道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避免就医安全隐患,提升执法安全水平。四是加强一线执法装备配备。一线执法民警严格按照省厅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着装、携装,并加强对武器的使用训练,为民警执法执勤提供安全保障。为一线执法单位配备安装现场音视频3G无线传输系统的警车16辆、配发现场执法记录仪57套、移动警务通70台,实现接处警现场音视频全程记录,在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同时,为民警维权提供宝贵证据。同时,每月对各单位相关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倒逼民警接处警、现场证据采录的规范化、标准化。五是积极发挥科技强警作用,不断自主开发各类办案软件。为适应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和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提升全局整体执法效率和队伍战斗力,分局积极鼓励业务单位开发小软件、小系统,比如法制大队与分局科通部门协作,设计开发了办案提醒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公安专网电子信息流程的数字化转换,确保了办案民警、单位领导、分局法制部门对案件从受理至办结移诉的全程动态化跟进。该系统的应用推广有效解决了民警办案超期的大难题,为执法实时监督提供了便利。
(三)“内部自查+外部监督” 双向制约,狠抓执法过程监督,着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出现执法办案“劣质产品”。一是强化法制监督。制定法制员管理办法,在基层所队聘任兼职法制员29名,提高初审把关和自我监督能力。法制、督察部门在严格做好日常案件法制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对警情处置、涉案财物管理、伤害类和纠纷类治安案件处置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通过案件审核、执法巡查、网上巡查、个案评查、执法质量考评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把执法监督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工作流程及硬件设施和装备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实行常态化执法办案区视频巡查,杜绝刑讯逼供、诱供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建立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严格倒查执法过错,落实责任追究,对因执法问题被个案监督的民警一律取消执法标兵评选资格,对执法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综合先进评比资格。三是强化执法公开。严格执行省厅、市局有关网上办案的相关规定,对所有案件实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案件办理网上晾晒,做到“五个公开”,切实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推进“阳光执法”的工作意见,认真落实行政案件公开查处、调解工作。
(四)“信念培育+业务培训” 双管齐下,狠抓执法主体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坚持抓培训提素质、抓奖惩强激励,以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增强实力、提升后劲。一是强化底线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为载体,通过传达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开展“三警大讨论”等系列活动、组织观看教育影片等形式载体,向全警深刻灌输“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特别是要求全体办案民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这条底线,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的出现,全力营造公正的执法办案环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分局未接到1起关于民警不公正办案的投诉。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将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作为轮值培训的重点,紧紧围绕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和强化实战能力两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办案民警实战轮训,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常态化的有针对性的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引导提升民警善于使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使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借助“启慧研究发展中心”建设成果,建立与宁波大学长期合作工作机制,定期邀请宁波大学法学专家为分局民警开课授讲,拓宽民警法制视野,增强法学理念,丰富法律知识,营造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以考促学。依托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机制,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不断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截至目前,分局已有499名民警通过初级执法资格考试,占全局总人数的98.4%;300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占全局总人数的59.1%;17名民警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占全局总人数的3.4%,初、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在全市名列前茅。
三、当前在依法履职、公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分局民警在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信访工作、执法质量考评和各类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问题依然不少。我们要认真审视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少数民警执法理念偏差。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少数民警执法为民的理念淡薄,人权保护意识还有欠缺。一些常识性、基础性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成为制约和影响我局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瓶颈。比如对影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些重要内容该告知不告知,或告知不全、不及时;对未成年人讯问未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传唤违法嫌疑人不告知传唤的原因和法律依据;这不是民警执法能力不行,而是因为执法理念出现偏差,人权意识、程序意识不强。二是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2015年以来,法制大队在执法检查及案件审核过程中已多次发现相关执法问题:首先是取保候审案件存在保而不审现象。比如有的派出所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在半年以上未开展任何实质性侦查工作。刑事强制措施的准确适用,是案件顺利侦办的重要保障,但一旦适用不规范或者错误适用,就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因办案期限超期违法造成工作被动。另外,在实际的执法办案工作中,一些民警证据意识不强,调查取证不够及时、全面,难以适应以“侦查为中心”转变到“审判为中心”的新形势新要求。有的案件立案后没有立即开展侦查活动,不能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失去了获取证据的最佳时机,等到向检察机关提捕移诉时,这些证据往往已经灭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产生案件的不捕不诉。三是执法场所管理亟待强化。执法场所内部功能区改造完成投入使用后,分局相关单位对办案区多次进行了网上和实地督察,发现有关办案区的使用和管理虽然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但问题依然较多,有的还比较严重,反映出有制度不执行不落实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安全检查不落实、信息登记不全、单个民警进行询问、讯问以及同步录音录像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导致发生问题后说不清、道不明。比如有的派出所存在对入所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引起嫌疑人信访投诉等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我局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四是条块执法监督还不够严格。分局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相继推出劣质案件实名点评、执法检查结果排名、实名通报以及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追究力度上还远远不足,思想上还存在诸多顾虑。有些地方虽然出现了执法过错情况,但一旦牵涉到具体的人和事,往往停留在口头上,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按照制度追究责任人,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对民警的触动不大,没有真正提高民警的工作责任心。
四、依法履职、公正执法下阶段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基层领导的工作责任心。一是推进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进一步强化值班所领导坐堂执法和办案区管理职责,及时指导民警执法办案,切实履行办案初始环节执法指导工作。二是加强基层所队领导办案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办案,杜绝将办案任务推给民警的不良风气,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局规定的办案任务;通过案件特别是疑难案件的办理,进一步提高基层所队领导综合素质,从而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三是加强基层领导对案件办理流程的监督。在抓好日常个案质量评判的同时,定期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进行催办督查,切实防止保而不侦情况等办案拖拉问题的出现。
(二)在依法履职水平上进一步提升。随着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公安民警急需加强执法知识学习,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在分局层面,将经常性地邀请政法机关的法律专家针对常见执法问题为办案民警开展法律培训;继续组织评选经典案例和劣质案件,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剖析,加深民警对执法办案的理解。在基层单位层面,进一步科学开展地组织办案能手为其他民警特别是新民警讲解办案方法,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在办案民警层面,鼓励其积极主动参与业务学习,积极主动参与执法办案,不断提升自身办案能力。
(三)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进一步提升。一是提升法制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积极适应当前愈发复杂的执法工作环境。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有重点培养民警个体的专业能力。配足配强法制专职民警,调整充实法制民警队伍,选调法律素养高,执法能力强的民警到法制部门工作,提升法制工作指导监督能力。二是加强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在各办案单位配备执法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民警作为专职法制员,更好地负担起本单位各项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执法保障。协调相关部门执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执法的相关保障工作。针对刑事、行政执法中碰到的执法问题,及时与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民警日常执法,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