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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15-02-27 15:10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7日在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副主任毛鸣鹤、王伯宁、陈炳祥、应瞧曙、马福年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谷裕和毛鸣鹤主持,常务副区长徐文华,副区长朱小都,区法院院长周兴宥,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区法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人事任职名单另刊)。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徐文华所作的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国春所作的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宏雄所作的关于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征集情况的报告,决定提交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票决。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周建强代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国春所作的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和筹备工作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召开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另刊)。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和列席人员名单(建议议程和各类名单另刊)。

  七、会议讨论通过了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作总结讲话。

  缺席:张波、孙金奎、张真柱

 

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名单

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郁明彪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董惠忠的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初波、陈鸿海、君、杜礼强、冯敏、方宇、罗文龙、吴杰、王远扬、吴宗良、张锡波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

  梅亚红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胡滨的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孙金奎辞去江北区

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由于工作需要,孙金奎向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孙金奎辞去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向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2014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根据市、区人大的要求,我区首次实行区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由人大代表票决确定年度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票决确定了五方面政府实事工程,分别为治水强基、清水治污、城市改造和交通出行、就业养老、教育卫生。这些项目已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心工程”,也体现了政府致力于改善民生、为民办事的宗旨。在区政府统筹安排和各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努力下,各项实事工程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

  (一)治水强基。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洪塘段开工建设。完成姚江东排二期主体工程。完成慈江大闸、江北大河农村段、孔浦强排泵站前期设计勘查工作,江北大河农村段河道整治工程力争开工。完成中横河一期主体工程。改造提升庄桥下穿、东保下穿、洪塘下穿、虹星下穿、慈浦下穿、慈城人民路下穿、唐家湾下穿等7座下穿立交的排涝能力。增购排水抢险车,把全区累计可移动设备排涝能力提高到10000立方米/小时。(责任单位:农水局、城管局、交通局、孔浦街道、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

  实施情况:

  1、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 慈城段工程Ⅰ、Ⅱ标段已完成完工验收;Ⅲ标段堤防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除采石场段外);Ⅳ标段因征地拆迁、进场道路、相关政策等因素限制进展缓慢,目前孱头浦闸水闸主体结构基本完成,钢筋砼防洪墙完成约1500米。2014年1-12月总计完成投资10035万元,投资完成率143.4%。

  2、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洪塘段):已于2014年12月19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并已进场施工。完成投资8015万元,投资完成率267.2%。

  3、姚江东排二期主体工程:已完成市、区年度计划目标,四个标段全线完工。

  4、慈江大闸改建工程:已经完成前期设计勘察工作。

  5、江北大河(农村段)整治工程及孔浦强排站工程:已完成江北大河(农村段)整治工程及孔浦强排站工程前期设计勘察工作。江北大河(农村段)整治工程监理、施工于2014年12月初发布招标公告,按计划分别于2014年12月30日及31日开标。目前,监理单位招标因最终报名竞标数量不足三家而流标,经条件设置重新调整后计划于2014年12月30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预计将于2015年1月20日完成招标。同时积极筹划江北大河(农村段)工程启动段政策处理工作,计划2015年1月中旬开工。

  6、中横河一期工程:中横河整治一期工程全线完工。

  7、7座下穿排涝提升工程:慈浦下穿:已完成;洪塘下穿:已完成;庄桥下穿:已完成;虹星下穿:已完成;东保下穿:已完成;慈城人民路下穿:人民路下穿改造暂不能施工,主要原因为该项目的施工需要与江北大道二期工程同时进行,经过慈城镇与区交通局衔接,该项目将与江北大道二期工程同步开展并完成;唐家湾下穿:已完成。

  8、排水抢险车:排水抢险车已采购到位,全区累计可移动设备排涝能力超过10000立方米/小时。

  (二)清水治污。推进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胡家新河、洋市中心河、东大河、东邵河、洪塘街河5条河道整治,启动庄桥河、茅家河一期、河滩浦河、洪家新河、上邵河、洋市河、张家畈河7条河道整治。完成40公里河道疏浚。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英雄水库上游四个村和上岙村项目开工,塘民村项目完工。(责任单位:农水局、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

  实施情况:

  1、推进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已完成。胡家新河、洋市中心河、东大河、东邵河、洪塘街河5条河道整治工作已完成;启动类项目中,庄桥河已启动,水下测量已完成;茅家河一期工程已完成;河滩铺河疏浚工程除西江村段外,基本完工;洪家新河完成河道断面原始测量,已完成施工招投标;上邵河已完成;洋市河已启动;张家畈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40%。

  2、河道疏浚:已完成58公里河道疏浚。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塘民村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上岙村正在进行管道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15%;英雄水库上游四个村均已进场施工;其中南联村已完成终端施工和路面恢复工作,正在接户,完成工程量90%;公有村路面恢复过半,完成工程总进度的65%;金沙村终端即将建设完成,完成总工程量的56%;五联村终端施工和铺管同步进行,完成工程量的45%。

  (三)城市改造和交通出行。完成正大路、文汇路、鄞慈镇路、文教路28弄以及文教路40弄5条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姚江北侧滨江绿化景观一期工程(江北大桥——铁路桥)完工。江北大道二期项目开工。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实施情况:

  1、背街小巷政治工程:正大路:已完成;新马路鄞慈镇路:已完成;文教路28弄:已完成;文教路40弄:已完成;文汇路:已完成。

  2、姚江北侧滨江绿化景观一期工程(江北大桥-铁路桥):已完工,通过竣工验收。

  3、江北大道二期项目:已完成前期各项审批和招投标工作,开始施工。

  4、公共自行车:2014年新增网点38个,锁止器1012个,完成所有网点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

  (四)就业养老。新增就业岗位8000个,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5000人。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现城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人社局、民政局)

  实施情况:

  1、劳动就业岗位:2014年全区新增就业岗位14520个。

  2、劳动技能培训:2014年完成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7262人。

  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2014年新建宁静、天成、望京三个社区和妙山、毛力两个村等居家养老服务站5个,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建文教街道和白沙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中心2个,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五)教育卫生。大庆北路地块配套学校一期完工。宁波市第九医院(二期)开工。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开工。建成心电区域会诊中心。(责任单位:公建中心、教育局、卫生局)

  实施情况:

  1、大庆北路地块配套学校(一期):已完成,通过联合验收。

  2、第九医院(二期):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质安监登记、施工许可证,2014年12月30日进场开工。

  3、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已完成内外墙腻子,厨房烟道安装,室内管道铺设以及桥架安放。

  4、心电区域会诊中心: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二、今年推进实事工程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在2014年的实事工程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实事工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做法:

  (一)精心组织,整体推进。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实事工程从征集、筛选、票决到组织实施,都是在各级领导及各责任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进行的,各方齐心协力,上下思想统一,相关部门联动,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二是领导亲力亲为。区政府十分关注实事工程建设,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各责任单位实事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对难点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头挂帅破解难题,保证实事工程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全部建立了领导班子和具体工作班子,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任务较重的部门进行了领导分工。

  (二)责任分解,狠抓落实。区政府将五大方面实事工程进行了细化,分解为22个项目,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做到了“四个明确”,即:每个实事工程都有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区政府办公室每个月定期对实事工程进行网上督查,每个季度末进行现场督查,并以《政办通报》的形式对各项实事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同时,将实事工程项目列入区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强化督查力度。

  (三)加强监管,规范操作。2014年的实事工程大多是一些财政资金投入多的工程类项目,如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7座下穿排涝提升工程、水环境整治工程等,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实行工程合同制、招标制、审计制、监理制,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做到各项工程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公开透明。二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求工程组织单位严把设备材料关、建设质量关、检查验收关、工程监理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贴近实际,成效明显。2014年的五方面实事工程,都是最贴近群众实际、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民生问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如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及河道的疏浚,既提升了区域整体形象,又美化了区域居民的居住环境;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推进,对提升我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今年实事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的实事工程工期短、投资大、内容复杂,工程实施中存在一些实际的困难和问题,如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进展缓慢、慈城人民路下穿改造暂时无法施工等。

  1、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

  由于受沿线政策处理影响,慈城段全线11公里堤防,能够开工建设的仅仅只有9公里。制约因素如下:

  (1)城山渡至谢郎闸约800米堤防原定方案是临时封闭,设计院出过一套方案,但经现场商讨后认为不适合施工。目前正在编制第二、三套方案,方案重新设计及后续施工招标还需要一定时间。

  (2)Ⅲ标约600米堤防及乍山浦闸,因采石场政策问题,进场施工过,现已暂停半年多,目前尚在协商中。

  (3)Ⅳ标段规划设计了三条进场道路。一是横山村进场道路。但因恰逢村组织换届以及政策补偿标准问题而推迟,现在尚有1户政策处理工作未完成,目前还不能进场。二是半浦村进场道路。半浦渡头街,因协议拆迁,基础工作已做,仍有个别户未谈妥处理不了;半浦其他地方,因进场道路影响居民生产生活,造成施工缓慢。三是虹星村进场道路。因采石场政策处理仍在洽谈中,无法正常施工。

  2、慈城人民路下穿改造

  慈城人民路下穿原泵站设计和道路防水墙的建设标准已达防洪标准,只需进行工程起终点的驼峰改造。人民路与江北大道二期作为两条公路相交,人民路下穿是两条路交接的标高点,按相关规定只能维持现有标高。如进行驼峰改造,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江北大道二期改造后,标高可提升20—30厘米,所以慈城人民路下穿改造暂时无法施工,必须与江北大道二期建设同步进行。

  2015年,我们继续严格按照《政府实事工程征集暂行办法》要求,采取网络征集、书面征集、座谈征集、调研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以区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社会各界的建议和区直各单位、街道(镇)的建议。在经过分类、筛选、整合、论证后,形成了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初选项目。下一阶段,区政府办公室将初选项目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积极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街道(镇)有关负责人征求意见。在整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论证,并提请区人大审议。

  主任、副主任、委员,以上是2014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区政府

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票决的决定》要求,2014年我区首次实行了政府实事工程票决制。实施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以各代表中心组为单位组织人大代表对工程项目进行了阶段性检查。前段时间,我们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事工程完成情况

  2014年区政府实施的实事工程共有五个方面,分别为治水强基、清水治污、城市改造、就业养老、教育卫生,目前各项实事工程目标基本完成。

  1、治水强基。目标是: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洪塘段开工建设。完成姚江东排二期主体工程。完成慈江大闸、江北大河农村段、孔浦强排泵站前期设计勘查工作,江北大河农村段河道整治工程力争开工。完成中横河一期主体工程。改造提升庄桥下穿、东保下穿、洪塘下穿、虹星下穿、慈浦下穿、慈城人民路下穿、唐家湾下穿等7座下穿立交的排涝能力。增购排水抢险车,把全区累计可移动设备排涝能力提高到10000立方米/小时。

  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工程一、二标段已完工验收,三标段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四标段因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等因素限制,水闸主体结构基本完成;洪塘段工程已进场施工。姚江东排二期主体工程全线完工。慈江大闸、江北大河农村段、孔浦强排泵站前期设计勘查工作已完成,中横河整治一期工程全线完工。庄桥、东保、洪塘、虹星、慈浦、唐家湾6座下穿排涝提升工程均已完工,慈城人民路下穿需要与江北大道二期工程同步进行。排水抢险车已采购到位,全区累计可移动设备排涝能力超过10000立方米/小时。

  2、清水治污。目标是:推进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胡家新河、洋市中心河、东大河、东邵河、洪塘街河5条河道整治,启动庄桥河、茅家河一期、河滩浦河、洪家新河、上邵河、洋市河、张家畈河7条河道整治。完成40公里河道疏浚。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英雄水库上游四个村和上岙村项目开工,塘民村项目完工。

  胡家新河、洋市中心河、东大河、东邵河、洪塘街河5条河道整治工作已完成。庄桥河、茅家河一期、河滩浦河、洪家新河、上邵河、洋市河、张家畈河7条河道整治均已启动,其中茅家河一期工程已完成。河道疏浚完成了58公里,完成率14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塘民村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上岙村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5%;英雄水库上游南联、公有、金沙、五联四个村的工程均已进场施工。

  3、城市改造和交通出行。目标是:完成正大路、文汇路、鄞慈镇路、文教路28弄以及文教路40弄5条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姚江北侧滨江绿化景观一期工程(江北大桥——铁路桥)完工。江北大道二期项目开工。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

  正大路、文汇路、鄞慈镇路、文教路28弄以及文教路40弄5条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均已完成。姚江北侧滨江绿化景观一期工程(江北大桥——铁路桥)已通过竣工验收。江北大道二期项目已开工。全年公共自行车新增网点38个,锁止器1012个,完成所有网点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

  4、就业养老。目标是:新增就业岗位8000个,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5000人。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现城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2014年,全区新增就业岗位14520个,完成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7262人,宁静、天成、望京三个社区和妙山、毛力两个村新建的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文教街道和白沙街道新建的2个区域性居家养老中心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5、教育卫生。目标是:大庆北路地块配套学校一期完工。宁波市第九医院(二期)开工。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开工。建成心电区域会诊中心。

  大庆北路地块配套学校(一期)已通过联合验收,项目完工。第九医院(二期)已开工。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心电区域会诊中心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二、实事工程实施主要特点

  2014年是政府实事工程实行票决制的第一年,区政府按照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承诺,将办好实事工程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实施,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任务落实有强度。年初人代会票决确定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后,区政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迅速落实层级责任。确立了由区长负总责、分管副区长牵头抓的实事工程推进责任制,明确了各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各街道、职能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周密制定工作计划,积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负责专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了项目建设问责有人、究责有处。

  (二)督促检查有力度。为保证各项实事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丁晓芳区长亲自带队实地检查实事工程实施情况,区政府办公室每月对各项工程进行网上督查、每季度实地督查,《政办通报》定期通报,并将实事工程列入了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全程跟踪。

  (三)成效提升有亮度。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年度实事工程建设进展较快,取得了较好成效。如通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料、送餐服务、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优质便捷服务,得到了群众的较好评价。又如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建设工程启动较快,现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超速完成了年度建设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实事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征集工作启动不够迅速,部分承办单位对办理实事工程的认识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还不够高。二是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四标段进展缓慢、慈城人民路下穿改造暂时无法施工,个别项目建设中存在前松后紧的现象。三是部分实事工程的普惠程度有待提高,一些实事工程的群众知晓率还不够高,宣传推广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和代表意见,对区政府实事工程的实施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机制。为民办实事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实事工程项目征集工作,克服畏难思想,乐于为群众办实事。一要尽早启动项目征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选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能看到实效、得到实惠的事项,选择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实事项目源自民意,合乎民心。二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对确定的实事工程项目,年初要列入财政预算。三要强化工作目标考核,加强跟踪督查,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对一些进度偏慢的项目要进行重点督办。

  (二)强化工作合力,抓紧未完工项目的落实。要加强对未完成项目的研究分析,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整合多方力量,共同破解难题,加快推进速度。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顺排工序,科学组织施工,努力提高施工效率。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配合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问责,保证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三)细化后续管理,发挥实事工程长期效益。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根本”的实事工程运作理念,在讲求项目建设时效性的同时,更加注重项目的长效性。要建立健全实事工程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实事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并细化各项后续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并逐步完善后续管理的工作责任体系、投入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实事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深化项目宣传,提高实事工程普惠程度。要围绕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质量效益、受益群体等主题,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深度与广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实事工程项目的知晓率。要通过宣传推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实事工程的运作管理、质量监督、效果评估等工作当中,让更多的群众切实感受到实事工程建设带来的实惠,努力形成全区上下关心、支持实事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关于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

  征集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征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5年实事工程征集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开征集阶段,自2014年10月以来,通过《新江北》、江北有线电视、区发改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实事工程,同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接、征集。区发改局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理和梳理,在与项目部门初步沟通后,形成初步的候选项目。第二阶段为论证阶段,由区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对初步的候选项目进行论证,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六方面实事工程的候选项目,并在2014年12月22日第3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生社会。

  改善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环境建设。完成涉农街道(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率先在全市实现城乡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区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责任单位:审管办、民政局)

  二、治水治污。

  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慈城段除临时封闭段外全面完工,洪塘段完成工程量60%以上。江北大河农村段完成总工程量30%。中横河整治工程基本完工。开展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行动,启动庄桥原机电园区污水管网、慈城私营工业城污水管网。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剩余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实现全部开工(拆迁村除外)。(责任单位:农水局、住建局、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

  三、住房保障。

  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危旧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群众意愿分类处理,启动全区危旧房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完成大庆新村、义庄巷等非成套房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基本完成全区成片非成套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旧城办)

  四、惠民便民。

  完成双东路菜场改造和孙家菜场建设工程,庄桥菜场主体工程结顶。创建省级放心农贸市场1个以上。新增就业岗位8000个,完成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5000人。新建公共自行车站点40个以上。西邵垃圾转运站、洪塘孙家垃圾中转站开工。(责任单位:公建中心、商务局、人社局、交通局、城管局、庄桥街道、洪塘街道)

  五、教育卫生。

  江北湾头小学完工,庄桥中心小学扩建完成主体工程,滨江实验学校实现开工。第九医院(二期)完成地下室工程,姚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程完工。提升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提升检查手段,免费为江北区妇女开展“两癌”筛查工作。(责任单位:两江办、公建中心、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妇联)

  六、城市有机更新。

  加强街景整治,完成4条以上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江北大道改建二期项目完成观庄至妙金段工程量的70%。(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主任、副主任、委员,以上是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征集的基本情况,请予审议。

 

 

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自江北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有5名代表(林锦琪、郑进达、俞雷、费新华、潘庆),其代表资格终止;因工作需要辞去代表职务的有1名代表(欧丽雅),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她的辞职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补选王邦进、华伟、余拥峰、邹刚、张立伟、张银康、邵波、韩雄良为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8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以上8位代表的选举均符合法定程序。同时,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确认了其区十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176名,缺额4名。

 

 

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说明和筹备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范国春

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区委同意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举行,2月9日代表报到和举行预备会议。下面,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说明和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议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审议确定我区2015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区委第八次党代会和八届七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努力创新转型,跨越发展,推进江北新型城市化建设步伐,为加快构筑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新城,早日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关于会议的日程安排

  根据会议任务,会议预定为4天(正式会期3天)。具体安排是:2月9日工作人员进点;9日下午召集人会议,代表报到,各代表团活动,召开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10日—11日,举行开幕式,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计划、财政报告,听取和审查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2日上午进行大会审议发言,下午进行选举、实事工程票决、通过各项决议和举行闭幕式。整个会议安排四次全体会议、四次主席团会议。大会开幕式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宁波大剧院举行,预备会议和第二、三、四次全体会议、主席团各次会议以及大会其余的各项活动均安排在远洲大酒店。

  会议建议议程共有以下几项: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区长丁晓芳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北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关于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关于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审议和通过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九、其他事项。

  三、关于会议的组织领导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集并主持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主席团成员建议由区委书记、副书记,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主席,组织部长,以及各代表团团长、部队代表、老同志代表等组成,经区委同意后按法定程序产生。

  建议大会秘书长由毛鸣鹤同志担任,副秘书长由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有关负责人担任,经区委同意后按法定程序产生。

  大会期间建立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临时党委,各代表团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成员名单请区委决定,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拟由各代表团党员团长、副团长担任。

  会议建立中马、白沙、孔浦、文教、甬江、庄桥、洪塘、慈城等8个代表团。

  四、关于会议的审议工作

  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采取代表团审议和大会审议相结合的形式。为进一步保证代表的知政知情权,更好地审议政府工作,本次会议分别拟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以及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招商引资、商贸业、投资创业中心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发展、“五水共治”、城乡一体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节能降耗、教育、卫生、科技、文化、食品安全监管、就业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管理、社会救助、城市管理、“三改一拆”、征地拆迁、重点项目推进、质监、城市规划等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供区政府序列各部门的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一并印发全体代表参阅。

  在大会之前,区人大代表各中心组要组织一次代表视察活动,征求选民和代表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做好议案、建议、意见的征集和准备工作。

  五、关于列席会议的人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拟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2.不是区十届人大代表的区级领导;

  3.区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4.辖区市属有关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5.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负责人;

  6.部分市人大代表。

  列席会议人员名单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出,区人大常委会决定。

  建议邀请辖区金融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开幕式并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等。

  出席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同志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一并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

  六、关于会议的筹备工作情况

  会议筹备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会牵头,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到目前为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12月24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批转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请示》。这次会议后,我们将成立由毛鸣鹤同志任主任,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有关负责人任副主任的大会筹备处(筹备处下设秘书、组织、宣传、会务、议案、保卫6个组)。大会筹备处将召开有关会议,并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安排部署各项筹备工作。各工作小组将按照各自职责,抽调人员,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进一步抓好大会的宣传、组织、会务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要求各中心组开展会前活动。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代表中心组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会前活动。目前各代表中心组正在部署会前代表学习、视察等活动,将就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广泛征求选民意见和建议。

  (三)起草大会各项工作报告。为起草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起草班子,在对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去年一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从11月下旬开始着手起草,12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各街道、镇人大以及人大机关各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起草班子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了送审稿送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整个报告分为去年工作回顾和今年主要工作任务两大部分,工作回顾部分主要由加强监督工作、推进依法治区、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四大部分内容组成,基本客观反映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去年一年的主要工作。前一阶段,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也已起草完毕,将进入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单位意见阶段。同时,对计划、财政两个报告的起草工作也提出了要求,目前这两个报告也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大会参阅材料以及其他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准备之中。所有的大会材料将在1月20日统一付印并集中装袋。

  (四)积极准备会务和服务保障工作。本次大会的各次会议和代表的各项活动,主要在宁波大剧院和远洲大酒店进行,为更好地安排会议的各项日程和活动,我们提前与上述单位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周密地工作安排。会议的审议和会议的宣传、会场的安排以及代表的交通、就餐、安全、停车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也已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抓紧落实。

  主任会议要求大会筹备处所有工作人员,在大会开幕前要进一步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的检查与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大会的胜利召开。

  请把以上报告连同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2015年1月日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召开,2月9日安排代表报到和召开预备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区长丁晓芳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北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北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关于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

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关于江北区人民检

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审议和通过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九、其他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区长丁晓芳关于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北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北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关于江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关于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

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杰关于江北区人民检

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审议和通过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九、其他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

主席团(39名,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丁晓芳(女)  干伯铨        马福年        王邦进

  王伯宁        毛鸣鹤        卢新勇        朱仰钢

  华  伟        刘秀君(女)  许会祥        杨云生

  励成杰        吴益统        吴  巍        余拥锋

  邹  刚        谷  裕        应瞧曙        沈  莉(女)

  张  波(女)  张飞宇        张利君(女)  张忠根

  张真柱        陈国云        陈炳祥        范国春

  罗战强        周建强        周曼婷(女)  俞爱民(女)

  费伟华        梅志成        盛  悠        韩雄良

  楼国君        赖兴祥        褚  敏

  秘书长:毛鸣鹤(兼)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的说明

(39人)

一、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5名):

华  伟  区委书记
丁晓芳  区委副书记、区长
费伟华  区委副书记(正区长级)

王邦进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飞宇  区委常委、慈城镇党委书记

二、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名):
谷  裕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毛鸣鹤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王伯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炳祥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应瞧曙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马福年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区总工会主席

卢新勇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刘秀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文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杨云生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惠贞书院校长

吴  巍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沈  莉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庄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  波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白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利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妇联主席

张真柱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陈国云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庄桥街道李家村党支部书记

范国春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罗战强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周建强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委主任

周曼婷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俞爱民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梅志成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主任

楼国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赖兴祥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褚  敏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区政协主席(1名):
干伯铨  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四、各代表团团长(7名):

余拥锋  中马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益统  白沙街道党工委书记

邹  刚 孔浦街道党工委书记

励成杰  文教街道党工委书记
朱仰钢  甬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许会祥 庄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盛  悠  洪塘街道党工委书记

五、老干部及部队代表:(2名)

张忠根  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韩雄良  东航政治部秘书处处长

六、秘书长:

毛鸣鹤(兼)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马代表团

  余拥锋  中马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银康  中马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白沙代表团

  吴益统  白沙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波  白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孔浦代表团

  邹  刚  孔浦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先顺  孔浦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文教代表团

  励成杰  文教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秀君  文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甬江代表团

  朱仰钢  甬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仰峰  甬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庄桥代表团

  许会祥 庄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沈  莉  庄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洪塘代表团

  盛  悠  洪塘街道党工委书记

  楼卫星  洪塘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慈城代表团

  张飞宇  区委常委、慈城镇党委书记

  邵  波  慈城镇人大主席

 

  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共97名)

一、区级领导(15名)

陈  强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邹宇明  区委常委

孙旭东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陶  诚  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

任建成  区委常委

李国军  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朱小都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朱宏松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戴  瑜  区政府副区长

林大吉  区政府副区长

谢德维  区政府副区长

贺  斌  区政府副区长

阿依娜姆·买合苏木  区政府副区长

徐培荣  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

施樱芬  慈城镇镇长(副区级)

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22名)

陈宏雄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祝宪丁  区教育局(体育局)局长

楼可可  区科技局局长

刘建平  区民宗局局长

余成国  区监察局局长

孔  宇  区民政局局长

屠浩征  区司法局局长

励可达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郁明彪  区住建局局长、铁办主任

许光明  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文龙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云  区农水局局长

张坚波 区商务局局长

黄强明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颖琦  区卫生局局长
林幼红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倪海雁  区审计局局长

蔡伟杰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罗世均  区统计局局长

任剑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管幸康  区安监局局长

韩  镇  区质监局局长

三、区委有关部门负责人(9名)

尤武卫  区委办主任

杨光辉  区委政研室主任

竺建定  区史志办主任

王仲凯  区信访局局长

张亦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雪峰  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项水平  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刘红伟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主任

丁月珍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四、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11名)

胡德法  区慈善总会会长

冯亚萍  区侨办主任

赵建民  区审管办(公管办)主任

虞祖平  区大活动办主任

虞剑平  江北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周春辉  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卓珠甩  区征地拆迁办(房屋征收办)主任

陈健群  区两江办主任

汪荣秋  区旧城办副主任

俞闻寰  区公建中心主任

鲁旭鹏  宁波电子商务城管理中心主任

五、区人大机关有关人员(11名)

罗国荣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周晓慧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佟和平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姚正胜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王玉祥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赵迎峰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柳多祖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严一名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章海军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朱兆定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胡  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6名)

金  昕 中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翁  卫  白沙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梓超  文教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坚强  甬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  渊  庄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胜兵  洪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七、辖区内市直属单位负责人(15名)
陈国富  公安江北分局副局长

郜正亚  江北交警大队教导员

朱培庆  江北消防大队大队长

叶国萍  江北地税局局长

邬志明  江北区国税局局长

陈建权  规划江北分局局长
冯国南 国土江北分局局长
费良汉 环保江北分局局长

陆智勇  江北供水公司经理

胡华年  电信江北分局分局长

石  锦  移动通信江北分公司总经理

王怡鸥  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再天  宁波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松炬  宁波三江口海事处处长

钟建波  宁波电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八、在江北的市人大代表(8名)  

王  静  区文联副主席
陶莲香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东南商报社经济新闻部主任
余建海  孔浦街道文竹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泰琅  区人民医院原院长
聂秋华  浙江省科协副主席、宁波大学原校长、宁波大学学术

      委员会主任
杜礼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指导船长

郑家珍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产品研发主管

赵永清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1月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5年是全面实现“十二五”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江北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构筑现代化滨水品质新城的攻坚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江北区委的领导下,按照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以促进改革发展和保障民生改善为落脚点,以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为着力点,依法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快推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新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1、改进监督方法。按照区委关于全面加快江北新型城市化建设步伐的部署,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推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开展实事工程督查、代表约见、专项工作评议等工作,逐步实现询问工作常态化,健全审议和询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2、开展重点事项监督。贯彻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跟踪我区宏观经济运行,关注“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听取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汇报。坚持把水环境整治作为本届常委会监督重点,做好“五水共治”专题询问意见及政府部门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通过开展年初检查、年中视察、年末测评等活动,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围绕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执法情况开展监督,督促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改进执法工作。

  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项,分别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报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议题共11项,分别是:部门预算专题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汇报,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重点区块规划情况的汇报,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侨务工作情况的汇报,代表联络站运行情况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4、加强计划和财政监督。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报告4项,分别是:2014年区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此外,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总结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经验,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学习修改后的预算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开展专题调研,推动修改后的预算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人代会部门预算专题审议工作,委托审计部门开展部门预算重点审计,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督促政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政府债务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5、开展视察、评议测评和专题询问等活动。全年安排视察活动4次,分别是: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评议测评等工作4项:对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测评,开展“五水共治”代表满意度测评,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评议。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专题询问。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规定,组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队伍,加强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拓展人大监督渠道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信访案件调处机制,加大领导督办重点信访案件的力度,及时受理、转办、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促进解决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发挥工委职能作用。开展11项调研:社区法制建设工作情况,修改后的预算法实施情况,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服务业发展情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两江北岸开发建设情况。启动预算监督工作制度修订,开展国家级生态区建设跟踪检查。

  二、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8、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重大事项决定的相关规定,坚持抓重点、决大事,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讨论决定区域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重大项目建设、生态区创建、民主法治建设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积极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效方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确保决议决定体现集体智慧、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9、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建立健全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以及任职表态等机制,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加强对“一府两院”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重点围绕干部依法行政情况、代表建议办理等对任命干部进行监督,积极运用代表测评、常委会测评、专项工作测评等新举措,促进任命人员依法履职。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0、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将省、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纳入代表联络站开展联系群众活动,推进代表进站全员化。充分运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立网上代表联络站,方便群众通过网上代表联络站全天候联系代表。建立代表约见部门负责人制度,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定期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11、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提出、审查、交办、承办、答复、落实等工作制度,继续推行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一府两院”负责人领衔办理、建议办理现场推进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建议落实情况跟踪机制,深入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以及区委监察平台等渠道公开办理过程、公布办理结果,进一步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12、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注重代表履职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分类培训等方式,将代表培训活动贯穿于常委会全年工作之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围绕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五水共治”、新型城市化等全区中心工作,以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为单位,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支持代表倾听民声,充分反映民意。继续开展代表“回选区、会选民、汇民意”、“三个一、五个好”等活动。

  13、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建立健全代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对各代表中心组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代表参加活动、审议发言、提出建议等内容,进行集中检查,作为先进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评比的重要依据。完善代表述职评议制度,继续开展市、区人大代表向选区单位和选民述职工作,督促代表自觉接受选区单位和选民的监督。

  四、强化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

  14、提高理论研究工作质量。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江北新型城市化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依法治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加强人大理论研究队伍建设,落实重点课题调研制度、集中研讨制度以及相关激励机制,建立和健全成果转化机制,使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履职服务。

  15、改进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创新宣传理念,拓宽宣传思路,加强与省、市、区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深化对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常委会审议和重点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人大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员的工作考核,经常性地开展业务交流和工作研讨,提高人大信息工作水平。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报送、网站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发挥网站的监督、联系、宣传作用。

  五、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

  16、加强思想政治与作风建设。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和专题讲座制度,加强政治理论以及宪法、预算法等法律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依法履职水平。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始终保持一线精神状态,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17、加强组织与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努力提高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工作制度的要求,保持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回应社会呼声,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完善审议意见督办机制,建立健全办理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形式,促进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18、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密切与上级人大的联系,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各项专题调研。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加大对街道、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强化对街道、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坚持街道、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活动制度。注重总结街道、镇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支持和鼓励街道、镇人大不断创新,形成上下联动、规范有序、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19、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有效执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关心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加强和规范机关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健全干部依法履职激励机制,营造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不断增强机关工作活力,提高机关工作水平。


附件: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计划表

时间

常委会审议议题

主任会议议题

常委会

其他活动

委办专题

调研、视察等活动

3月

1、对我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测评(法工委);

2、对我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测评(财经工委)。

1、听取区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专题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汇报(财经工委)。

1、 社区法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法工委)。


4月

1、听取区旅游局关于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财经工委);

2、听取规划江北分局关于全区重点区块规划情况的汇报(城建环保工委)。

1、修改后的预算法实施情况调研(财经工委);

2、启动预算监督工作制度修订(财经工委);

3、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调研(财经工委)。



5月

1、听取和审议区农水局关于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报告(城建环保工委);

2、听取和审议区卫生局关于全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报告(教科文卫工委)。

1、宪法学习讲座(办公室)。

1、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调研(财经工委);

2、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调研(财经工委);

3、国家级生态区跟踪检查(城建环保工委);

4、学习考察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运作等工作(代表工委);

5、区人大代表培训(代表工委)。


6月

1、听取区招商局关于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汇报(财经工委);

2、听取环保江北分局关于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城建环保工委)。

1、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财经工委);

2、镇、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培训(代表工委);

3、社情民意征集活动(代表工委)。



7月

1、听取和审议江北区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财经工委);

2、听取和审议江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工委);

3、听取和审议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经工委);

4、听取和审议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经工委)。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调研(教科文卫工委);

2、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代表工委);

3、市人大中心组活动(代表工委)。



8月

1、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评议(法工委)。

1、听取区侨办关于全区侨务工作情况的汇报(教科文卫工委);

2、听取代表联络站运行情况的汇报(代表工委)。

1、视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法工委)。

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调研(财经工委、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

2、我区劳动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法工委)。

9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工委);

2、听取和审议区教育局关于我区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工委)。

1、视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城建环保工委);

2、预算法学习讲座(办公室)。

1、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调研(法工委);

2、两江北岸开发建设情况调研(城建环保工委)。


10月

1、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专题询问(法工委);

2、开展“五水共治”代表满意度测评(城建环保工委)。

1、听取区安监局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财经工委);

2、听取区市场监督局关于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教科文卫工委)。

1、重要情况通报会(代表工委);

2、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工委)。

1、省人大代表联组活动(代表工委)。

11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代表工委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代表工委);

2、听取和审议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代表工委);

3、听取江北区“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财经工委)。

1、社情民意征集活动(代表工委)。



12月

1、听取区旧城改造办关于我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城建环保工委);

2、听取区科技局关于全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情况的汇报(教科文卫工委)。

  1、市人大中心组活动(代表工委);

  2、代表先进评优活动(代表工委)。



2016年1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办公室);

2、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及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办公室);

3、通过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召集人和列席人员名单(办公室);

4、讨论通过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办公室);

5、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办公室);

6、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代表工委)。

1、视察2015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情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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