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8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坚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郑敏的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包和平、陈德明、陈锋云、陈红波、陈化贤、陈习波、陈兴德、陈亚尔、陈尧明、单成君、丁亚萍、傅浩峰、傅书芳、龚利红、龚晓喜、顾祥国、郭海浩、韩俞、洪舻、侯丽、胡绍权、胡裕宏、黄海波、简家文、蒋丽华、蒋梦飞、金演宁、赖维娜、李挺、刘婵、刘冠雄、刘君伟、刘雁、柳丽、娄海法、楼晶婧、陆翠微、陆晓晖、吕娟、吕琴、罗曼丽、毛东辉、毛乖婷、毛科亚、毛伟、梅雪亮、孟佳寅、钱江波、钱培青、秦爱津、任君、施雷剑、舒奋、舒吴军、谭豪、汤颖洁、唐新贵、田铭刚、万永军、汪梦霞、汪鹏君、王博千、王建刚、王伦耀、王明、邬赛红、吴艇、吴晓芬、谢玉萍、徐波、徐谷成、徐军达、颜士新、杨仁法、杨欣欣、姚剑亚、余波波、袁鑫、战洪飞、张宏、张嘉烽、张琦航、张晓、张盈、张勇龙、章瑾、赵雪芬、郑刚、郑路、郑婉卿、周海云、周宏沧、周建辉、周喆昊、朱军委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