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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5 16:19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20161月20在宁波市江北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周兴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法院工作和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215件(不含旧存526件),办结6668件,同比分别上升8.7%2.5%,同期结案率为92.14%,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为93.12%,二审改判发回率为6.87%,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一、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推进法治江北建设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

  全年新收一审刑事案件680件,审结675件,同比分别下降7.1%7.2%,判处罪犯936人。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62件96人。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0100人,同比上升158.5%。坚持依法从宽,对262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判处非监禁刑。严格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尊重被告人人格尊严。重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为175名经济困难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全面落实证据裁判规则,探索鉴定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机制,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件,判决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罪名3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平均审理天数7.5天,当庭宣判率94.3%,在确保公正的同时大大提升审判效率。

  (二)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

  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4275件,审结4042件,同比分别上升4.7%和下降0.8%。其中商事案件新收2085件,审结1883件,诉讼标的额26.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2.1%24.9%76.8%。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7.3%。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遗产继承等纠纷353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与社会公序良俗。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商事案件747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小额诉讼快速处理机制,共审结案件300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2.7天,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三)监督与引导并举促进依法行政

  有效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新收行政案件112件,审结87件,同比分别上升154.6%128.9%。其中本地行政案件55件,同比上升77.4%;异地选择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57件,同比上升338.5%。严格审查被诉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无效10件,占全部判决案件的25%。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经法院协调促成原告撤诉27件。规范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受理非诉行政案件39件,裁定准予执行40件(含旧存)。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有效解决“民告官不见官”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6.1%,该项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肯定。

  二、多管齐下,务实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深化便民利民举措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5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坚持依法受理,共登记立案4237件,同比上升14.1%,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8%。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升级综合性诉讼服务职能,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一站式司法服务。认真落实异地远程电子诉讼档案查阅系统,方便当事人、律师就近查阅案卷。对执行款账户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提高了存款利率,所获利息在严格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对特殊困难当事人实行救助。借助中标银行升级了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设施,并着手开发“透明、安全、便捷、科技”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337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1.5万元,向37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105件,执结181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4%10.1%54.8%,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充分依托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网上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房产等信息1.4万余次,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4713条,执行工作实现了精准发力。会同公安完善网上布控机制,对388名被执行人进行布控,抓获被执行人73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威慑力度,综合运用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等举措,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301人。强化司法拘留措施的运用,全年共拘留被执行人87人,同比上升233%。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民事执行工作的专题询问,并就委员及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深入查摆原因,及时整改落实,有效倒逼民事执行作风的转变。

  (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推进亲民便民阳光司法。运用微博进行庭审视频直播7次。与“中国法治”手机客户端合作开展“法院活动日”,在线接受法律咨询,延伸司法服务,获众多网友点赞,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法院活动日”示范单位。继续完善“数字执行”移动终端,将数字化与信息化理念有效延伸至执行领域,实现对执行工作各节点的全程留痕,深化执行监督与公开,该项工作在年中全省法院院长读书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优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中国社科院对全省105家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年度总测评”中,我院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五,司法公开继续领跑全省。坚持“公开网拍优先”,网拍率为100%,总成交额2.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51万元。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

  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加快新型城市化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领域,切实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延伸司法审查职能,主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其中关于做好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应对的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与采纳。依法实施慈城镇五婆湖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助推辖区“三改一拆”。以民事先予执行的方式强制腾退原外海航运公司转制职工居住的危房群,保障老外滩二期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促进辖区经济转型升级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调节、评价与指引作用。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企业借贷等涉融资案件551件,标的额16亿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慎处理涉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及僵尸企业的案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依法审理强制清算案件2件,破产清算案件2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依法受理我区某船务公司的17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申请,稳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物业纠纷潜在的井喷式增长,主动争取政府支持,优化与各职能部门的诉调衔接。我院向区政府发送的《关于综合治理化解物业纠纷的建议》得到了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相关机制正在建立或完善中。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接访,全年共处理来信359件,接待来访560人次。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四管齐下,推动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惩处非法上访人员陈某某,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四、遵循规律,先行先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一)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我院作为省委确定的11家试点法院之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确定的员额法官不超过行政编的39%、司法辅助人员高于46%、司法行政人员不超过15%的要求,对全体在编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改革。扎实做好首批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将优秀审判资源配置到员额法官岗位的改革要求,通过考核+考试的方式,遴选确定首批26名员额法官,其中4名来自院领导,21名来自审判一线,1名来自综合部门。按照“一线办案部门重点配置、二线办案部门适度配置、综合部门不再配置”的员额法官配置思路,制定办案部门员额法官定编、定岗、定办案指标的“三定方案”,确保员额法官集中到一线办案部门。同时,以多轮次、全覆盖座谈和个别谈心的方式,做细做实干警思想工作,并在内网设置司改动态专栏,定期发布政策文件及最新动态,确保队伍人心稳定,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改革正能量。

  (二)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继续深化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适度分离陪审机制改革。2015年4月,受最高院司改办邀请,在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201511月,与宁波中院合作召开陪审模式改革专家研讨会,邀请国内知名高校的教授,与法官、律师及陪审员代表等,对陪审模式改革进行论证研讨,并提出改进建议,深化改革成效。健全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探索以适当方式公开审委会工作,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院人民陪审员旁听讨论。20155月,审委会公开讨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反响良好,并受到来甬考察的全国人大代表的肯定。

  (三)探索审判管理工作模式改革

  推进落实庭审记录和简式裁判文书改革,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审理各类案件1228件,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整合审判办案部门,民三庭、民四庭与民一庭合署,未成年庭与刑庭合署,优化审判管理体系,逐步向以员额法官为单元的扁平化管理过渡。探索建立“编队管理、独立办案、繁简分流、指标四六、责任共担”的1+1+2审判团队,调动暂未入额的法官工作积极性,该模式获省高院高度肯定,并有望在全省法院推广。出台《关于过渡期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的规定》,设定若干高压线和办案指标,在五年过渡期内不断优化和塑造员额法官。探索建立聘用制法官助理工作机制,招录司法雇员7名担任法官助理。

  五、加强管理,严明作风,锤炼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注重能力建设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精心设计专家型法官的培养路径。2015年,我院共有17人荣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其中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1名法官当选宁波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加强司法调研,服务审判实践,完成调研课题19项,发表调研成果27篇,学术论文获奖56人次,其中我院课题组撰写的《从评议制衡探究陪审权运行的规则构建》一文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十届法学家论坛优胜奖。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共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案例38篇。

  (二)严明司法作风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职业信仰,加强党性修养,守纪律讲规矩,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注重制度保障,强化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全省率先建立内部人员过问案件防范机制,按照屏蔽人情信息,传达办案有效信息的总体思路,排除人情干预,并将处理过程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或函询作出说明。

  (三)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结代表建议1件。认真贯彻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全年共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各类重大信息186条。认真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及时整改。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邀请检察院派员列席审委会制度。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从93名增加到136名。高度关注网络舆情,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工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2015年,区法院秉承克难攻坚、创先争优的拼搏精神,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年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1项、省级集体荣誉10项。尤其去年是我院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年,虽然处于改革的阵痛期,但审判任务圆满完成,队伍建设趋于稳定,且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与肯定。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对照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在体制机制、思想理念、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二是少数案件审判质效不高、判后答疑不够、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三是个别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实、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与此同时,随着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必将触及到更多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化改革过程中必将遇到更多困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官流失情况持续存在,“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凸显;侵害法官权益事件时有发生,而司改政策中涉及法官履职保障等问题尚缺乏明确的顶层设计,基层探索步履艰难。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的工作安排

  2016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继续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逐步释放改革红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回归本质,科学设计,逐步释放改革红利

  按照中央、省委及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改革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江北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减少团队磨合,缩短改革阵痛,逐步释放改革红利。继续探索建立既符合法律精神又契合改革要求,既遵循司法规律又结合江北实际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坚持大胆还权予员额法官,明晰员额法官与院庭长、审委会审判权权力边际,以及审判权、管理权及监督权的权力边际,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司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在过渡期内对员额法官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

  二、审执兼顾,严格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改革与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严把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审判程序关,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确保刑事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全面深化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强化现代司法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理顺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化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继续做好民事执行专题询问及司法专项监督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发展新常态

  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发展蓝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涉案应对,妥善处置企业资金链、互保链断裂衍生的涉案纠纷,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维护辖区良好金融生态。及时处置停业或基本停业的“僵尸企业”,合力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依法审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重点工程、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涉案纠纷,发挥好司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诉调衔接长效机制。

  四、依托科技,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多样性,继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便当事人集中办理相关诉讼事务,不断提高司法便民利民水平。继续应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继续推进司法公开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探索完善民商事案件简式裁判文书改革,完善电子档案查阅、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建设,以信息化助推诉讼便民举措完善提升。

  五、坚定信仰,燃灯守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强化业务能力培养,优化法官职业发展规划,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缓解案多人少、人才流失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持之以恒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各界的支持下,牢记使命,锐意进取,以敢于啃骨头、破坚冰、闯险滩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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