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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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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取区法院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民事执行工作询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二、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江北分局、区司法局书面报告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三、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报告;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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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单位做好汇报准备,并按《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征求意见和报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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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江北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慈城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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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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