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裕,副主任毛鸣鹤、王伯宁、陈炳祥、应瞧曙及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谷裕和毛鸣鹤主持,副区长许会祥,区法院副院长夏文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晓冬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副院长夏文俊受院长周兴宥委托所作的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江北区民事执行工作专题询问的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书面听取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江北分局、区司法局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司法机关司(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局局长孙亚芳所作的关于我区行政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和《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办法另刊)。
缺席:杨云生、陈国云、楼国君、赖兴祥、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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