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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检察院把好四个环节严控案件风险精准护航G20

发布日期:2016-08-01 09:17 来源:江北区检察院 访问次数:

    今年,江北区检察院以“把控风险  服务发展”为工作引领,通过抓好案件风险信息收集、责任落实、矛盾化解和跟踪督查四个环节,严控风险,努力做好G20峰会的检察维稳工作。

一是向前延伸风险收集端口。借助检察长接待、法制宣传周活动、服务非公经济专项行动等多个口子,深入一线收集社情民意,进行风险超前预测。建立健全“经常排查、定期分析,信息预警、事前防范,随时化解、应急处置”的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开展涉检信访排摸会。峰会前,加快排摸频率,每周开展一次排查,确保及时掌握涉检信访苗头隐患。

二是层层压实办案防控责任。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监督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案件风险责任压实到人,督促同步开展风险评估调处工作。在原《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试行意见》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包案责任上提一级制度,其中的Ⅲ-Ⅱ级风险改由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Ⅰ级风险为检察长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强化对案件风险的管控和化解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矛盾风险化解。综合运用第三方介入、联合接访、公开答复、远程接访、新媒体舆论引导等多种举措,集中处理风险突出案件20余件,有效防止问题扩大化。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原则上更加敢为、有为,在应对陈某某暴力抗拒拆迁危及百余人生命安全事件时,明确答复侦查机关该案已危及公共安全涉嫌刑事犯罪,给予有力法律支持。之后从快作出逮捕决定,产生强力震慑,有效助力该违法建筑的成功拆除。

        四是全程督查严防风险扩大。实行“案管+控申+监察”的全程监督管控制度。案管办依托网上统一业务系统,对风险案件实行预警、通报,加大案件评查时执法办案风险处理情况的权重,倒逼加强风险管控。控申科实行专人负责跟踪制,全面掌握涉检信访案件办理的反馈情况。监察部门通过检务督察、检风检查,促进规范执法,杜绝因办案程序性瑕疵引起新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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