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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24 15:54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27件(闭会期间建议4件),其中:财经管理类16件,社会事业类33件,城市建设类30件,城市管理类39件,政法类2件,综合类1 件,不属于区级办理权限的6件,已通过市人大代表上提。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依法将121件建议交由区政府系统38个单位办理,这些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办结。从办理答复情况来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6件,占46%;建议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59件,占49%;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近期难以解决的5件,占4%;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1件,占1%从代表反馈情况来看,对办理工作全部表示满意;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119件,占98%,表示基本满意率的2件,占2%此外,常委会确定的7件重点督办建议,在常委会领导的推动下,都已解决或基本解决,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严格把关,提高质量。强化对建议提出的培训和引导,与各代表中心组共同严把建议调研、撰写、讨论、提交四个环节,切实提高建议质量。人代会期间,议案组与区政府办公室一起对代表提交的每件建议进行严格审核,把内容重叠的如消除“空挂户”、“三线”整治、管控渣土车等建议进行合并,对于内容空洞,没有具体措施的建议要求补充、修改或合并撤除,并筛选出涉及公交、铁路市级职能权限的6件建议,通过市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中提出,提高了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审核中,对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确定办理单位,进行网上预交办,提高了建议交办的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领导督办。人代会后,代表工委认真研究分析代表建议特点,将一些涉及全局、影响较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代表建议,作为初步重点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从中确定了关于搭建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法律服务平台等7件作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牵头、相关工委重点督办。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工委同志,通过上门调研、座谈走访、实地考察、外出学习等方式,对相关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有效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如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在前洋“8718”企业服务平台中开设了法律服务频道,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法律诉讼、法律文件代理等专业法律服务;庄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新增的B超等检测设备已经到位,运行能力将得到有效提高;区市场监督局已就白沙菜场拆迁重建方案进行了优化;区教育局将对区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外聘教职工开展一年一次的体检;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破解难题,提出工作新举措。

  (三)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建议办理中,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深入抓的工作职责,并积极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好建议落实,主动与代表对接。承办单位负责人都能提早与代表面商,如区人社局就钱鸥代表提出的关于牙周基础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早在4月份就完成与代表面商,第一个将建议办理的答复文件上报区人大。在办理过程中,代表工委和相关工委通过电话、走访、调研、视察等方式,了解办理进度,及时把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承办单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要求,促进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创新模式,强化跟踪。为提高建议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了“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工委协调督办、各工委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督办模式,提高了督办的精度和力度。代表工委将每件建议落实到常委会相关工委进行对口督办,并及时告知建议办理进度,督办工委采取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组织相关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和走访,促进建议的办理落实。如城建环保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专业组代表对区住建局、文广新局等单位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办。同时,强化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组织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个建议办理大户和代表第一次反馈基本满意建议的承办单位汇报建议办理情况,着重就代表反馈基本满意的建议作出说明,并由对口人大工委作出评估,有力地推进了建议办理的有效落实。同时,还组织各代表中心组对121件建议进行“回头看”测评,经梳理和汇总,关于要求解决湾头区域10%留用地问题等5件建议,代表在“回头看”中对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为此,我们将把这5件建议转为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实行跨年度继续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办。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在区政府领导普遍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的当下,仍有少数单位思想认识未跟上节拍。一是存在“拖着办”的现象。建议办理前松后紧、突击办理的情况依然明显。建议办理截止期前的一个星期,有7件建议才答复代表,办理工作仓促,质量不高。二是存在“应付办”的现象。建议办理“重解释、轻破解”、“重答复、轻落实”还不同程度存在。与代表沟通不够诚恳,措施不够有力;为追求代表的满意率,通过“攻关”方式,获取满意,代表意见很大。三是存在“不按要求办”的现象。答复行文不规范,如把“建议”写成“提案”、“议案”,答复文件中类别标记未标注,文件抄送没有送达代表所在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有的单位对多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只答复第一位代表,而没有答复其他联名代表,造成相关代表对办理工作不知情。

  (二)办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还存在一些“短板”,亟需进一步补强。一是责任分解还不够精准。部分职能交叉、需要综合协调的建议还没有交给“最合适”的部门办理。二是镇、街道参与机制还有待深化。有的单位在面商时,没有按规定通知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还有极个别单位违背“背靠背”测评原则,追着代表要求“满意”。三是主办、协办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主办、协办单位之间仍存在着协而不办、配合不力的现象。尤其是群租房整治、“三线”整治等建议,“与谁都有关、谁都办不好”,形不成办理合力。

  (三)办理成效还有待深化。从代表反馈情况来看,建议办理成效还未完全显现。一是重复建议亟待突破。片面强调政策、资金等因素限制答复代表,未能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最大努力解决实际问题,难以取得代表认同,造成部分建议多次重复提出,如10%留用地、小区积水、慈城北部村供水和安置社区物业管理等问题。二是综合性建议的办理亟待纵深推进。对于代表提出的部分站位高、立意深、落点实的建议,承办单位还没有站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行动的高度上予以破解,只是泛泛说明目前状况,对下步措施研究不足。三是承诺解决事项亟待兑现。从统计数据来看,大部分建议还处于承诺解决状态,需要承办单位按照承诺计划,抓紧落实有关措施,以免相关建议久办不结,成为重复建议。

四、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区政府要定期举办培训活动,建议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监督、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抓手,各单位“一把手”要对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要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要亲自办理。要强化绩效考核,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督促各部门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优秀典型宣传,树立一批敬业爱岗榜样,引领各承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以真诚的态度赢得代表的“真满意”。

  (二)要强化梳理,进一步健全办理机制。区政府要健全建议交办机制,承办单位责任分解和调整要及时征求代表本人及代表工委、相关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意见。要落实建议面商“三见面”、意见反馈“背靠背”等机制制度,提高建议办理的规范化水平。要厘清主办、协办单位的责任,尤其是要建立综合性部门牵头破解难题机制,充分运用综合性部门的资源优势、信息优势,集中力量破解疑难、热点问题。

  (三)要深化督查,进一步推动措施落地。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将落实答复意见排上议事日程,倒排工作计划,及时采取实质性的措施兑现承诺。要在答复意见中明确解决时限,细化计划步骤,以实际行动取信代表。要加强督查,切实推动解决一批立意高、涉及面广、指向集中的综合性建议。区政府要及时破除影响建议办理成效的体制瓶颈,强化各项要素保障,各承办单位要穷尽工作方法,充分与代表沟通,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深化三项工作。一是深化建议办理公开工作,运用网络、报刊、宣传窗等媒介对建议内容、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实行“三公开”,尝试对部分热点难点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实行选民联名测评,使建议办理工作置于代表和选民监督之下,接受选民监督,达到代表建议“阳光办理”。二是深化跟踪监督,对建议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加强跨年度监督,对那些答复“列入计划或逐步解决”和办理过程较长的建议,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听取、通报办理情况、回访听取代表意见、组织“回头看”活动等措施,定期检查承办单位答复代表的承诺是否落实。三是深化对口督办。完善常委会各工委对口督办的工作机制,加强各工委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联系、检查和跟踪,对代表反馈基本满意的建议,由对口工委对办理工作进行评价,工委评价不满意的,退回重新办理,如果仍不满意,进行次年滚动办理,促使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落实、见成效上,真正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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