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代会会议 >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 会议文件
天气预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3 09:32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20172月7日在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吕海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在维护社会稳定、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新进展。2013年获评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荣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创建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获评市基层检察院综合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检察公信力综合测评在全市名列前茅。

  一、大局为重,全力以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切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投入“平安江北”和“法治江北”建设,精准服务创业创新,努力做好和谐稳定的护航员。

  积极助推中心工作。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誓夺“平安金鼎”等全区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转型升级“组合拳”。依法查办建筑垃圾审批、管理、监察等环节的职务犯罪32件46人,推动水政执法制度的修订完善,及渣土消纳领域的行业规范和自治。依法办理因抗拒拆迁执法而放火,危及百余群众生命安全等暴力犯罪案件,保障城乡“大整治、大拆迁、大淘汰”工作顺利推进。认真落实G20维稳安保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反恐防暴、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共依法批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59人,起诉67人,切实筑牢检察环节 “安保防线”,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平安护航G20峰会先进集体”。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侵犯企业财产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171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办理的“吴某某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2014年度宁波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认真贯彻省检察院“二十一条意见”,与区工商联签署实施办法,建立快速办理、类案引导、风险评估等协作机制,切实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情节轻微的抽逃出资、虚开发票等民营企业主犯罪案件“轻拿轻放”,依法作出建议撤案或相对不起诉等宽缓处理200余件,督促并追回流失税款近千万元。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活动,为企业送法送服务,努力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深度融入稳控格局。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设立慈城镇人民检察室,加快检力向基层延伸。组建法治宣讲团,深入校园、社区提供防诈骗、防盗抢等安全指南。大力开展检调对接,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13件。依法推进诉访分离,在全省率先对2名“非访”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首创律师等中立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刚柔相济引导来访人员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严格落实首访责任制、检察长接待和领导包案制,共接处来信来访461人次,全部息诉息访。控申举报接待中心为全市基层检察院唯一的“省级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打造“官网+两微”立体化“北检网阵”,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普法宣传,讲好法治故事,先后荣获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省十佳政法类微博、省检察机关首届新媒体“三优”奖项和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二、民生为先,依法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五年来,我们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全面把握批捕、起诉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做好维护民利的实干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634人,与上一个五年基本持平。依法提起公诉4611人,同比增加17.9%。保持对抢劫、抢夺、绑架、制售毒品等恶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共依法批捕414人,起诉428从严从快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杨某某等十五人贩卖毒品特大案件,社会反响较好。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实行严厉打击,办理了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被害近400人的“天弘财富”案和散布虚假股票内幕消息,诈骗1000余名中老年人的“百人电信诈骗团伙”案,均产生较大震慑效应。

  坚决查办危害民生案件。与环保江北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意见,建立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协作机制。依法严惩非法销售假药劣药、“毒凤爪”、“胭脂虾潺”、“死猪肉”、“假鸡精”等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共起诉116人。对公安部督办的跨省销售“问题淀粉”团伙案,实行专案审查。在跨区域非法销售“疫区牛肉”的团伙案中,由检察长带队提前介入行政执法环节引导侦查取证,切实维护“舌尖安全”。深入推进“环保检察”,严格审查非法倾倒废油、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溶液等污染环境案件,依法起诉18人,积极守护“美丽家园”。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追究有罪者,依法保护无罪者。对仅构成行政处罚或暂时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人员,依法不捕335人,不诉65人。对认罪认罚的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落实宽缓政策,依法不捕279人,不诉367人。成立未检科,专业化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增设2个帮教基地,帮助22人完成高中或大学学业。落实外来人员刑事政策“同城待遇”,外来犯罪人员羁押率同比下降23.1%。注重人性化办案,主动对20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救助,共计17万元。

  三、惩防并举,依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打虎拍蝇”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态度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做好法治反腐的主力军。

  深挖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先后在城管、海事、水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十几个领域,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91人,同比增加19.7%,大案率达100%。其中,涉嫌贪污8人、贿赂79人、挪用公款4人。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21人。依法起诉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11人。犯罪金额在10万到50万的41人,50万到100万的9人,100万以上的6人。办理的“水环境治理领域职务犯罪系列案”,被评为全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相关查案经验和剖析报告得到省检察院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严查重点领域渎职犯罪。严格区分工作失误和违法犯罪界限,立案查处渎职犯罪27人,同比增加92.9%。查办税务系统“小官大腐”渎职犯罪4人。查处有关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导致泥浆渣土偷排现象屡禁不止,造成河道淤泥堆积,排洪不畅等严重后果的渎职犯罪18人。其中,冯某一案致使国家遭受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查办3名拆迁工作人员,在困难户资格认定及双违地块审核过程中严重渎职,给予拆迁户超范围赔偿近700万元的犯罪案件。其中,陈某某玩忽职守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大质量优胜案件,沈某某滥用职权案获评全省“绿色司法”优秀案件。

  发挥犯罪预防职能作用。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区域“大预防”格局。出台实施细则,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累计提供查询2924次,有98家单位或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禁止市场准入。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撰写预防报告17篇,4篇被最高检录用,3篇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报告。发出检察建议10份,推动我区出台《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出台《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近70次,编印并发放《权殇》等职务犯罪警示录1500余册,预防宣教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四、强化监督,依法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形势,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努力做好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严格侦查活动审查,共监督立案52人,追捕20人,追诉47人,追加罪名76项。立案监督人数同比增加近1.5倍,追诉人数增加近1倍,追诉漏犯漏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启动法定程序,对51名无社会危险性的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严密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提请)抗诉17件,同比增加2.4倍,全部获得改判。办结刑事申诉案件10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对判后未及时执行的24人予以收监,21人缴纳罚金。

  拓展民事诉讼监督路径。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扎实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共受理并办结民事申诉80件,建议提请抗诉1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份,促成当事人和解23件,经释法说理息诉服判26件。郑某虚假诉讼提请抗诉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监督精品案件”。与区法院共同制定加强协调配合与加强民事执行监督的两个实施意见,扩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案件范围,建立民商事案件庭审监督、民事判决执行监督联席会议等制度,着力拓宽民事检察监督渠道。共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份,全部被法院采纳。

  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法律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尝试预警报告、瑕疵通报、检察长约谈等举措,先行在重点行政领域开展检察监督,2次被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共发出检察建议13份,预警报告5份,通报行政瑕疵26条,约谈有关人员5次。制定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暂行办法,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审查行政处罚结果3500余条。慈城检察室与慈城镇综合执法局就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达成合作意向,进行现场执法监督8次,取得良好效果。

  五、着眼根本,持之以恒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牢牢把握从严治检和能力提高两个核心,不断加强改革创新,努力做好忠诚可靠的法治推动者。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认真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引领干警强化政治品格,厚植为民情怀。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扎实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始终保持队伍风清气正。自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我院是全省始终保持干警违法违纪和办案安全事故“双零”记录的两个基层院之一。落实检察人才培养规划纲要,精心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比、观摩评议公诉人出庭等实战练兵,着力提高干警法治素养和履职水平。1人当选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1人获评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人被荣记二等功,5人被授予全省“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称号,17人入选全市检察基础人才库,另有69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坚持以公开强监督。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项审议和常态监督,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制度,主动向人大报送信息900余条。通过寄送联系专刊,组织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增进交流。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等事项,全部按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推进办案过程透明,近两年累计公开法律文书1350份,办案程序性信息2874条,公开率100%,居全市第一。对“育才路连环撞人案”等舆论发酵案件,邀请有关部门和权威专家参与公开宣告、公开答复说理的全过程。在全省率先推出不捕、不诉及变更强制措施告知制度,以积极主动姿态接受当事人和案外人监督,累计告知732人次。

  坚持以规范促公信。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保障律师会见与文明办案等专项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补短板。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留痕。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每年自查不少于结案总数的20%,将捕后不诉、捕后撤案等列为必查案件,百分之百评查。严格文明规范办案,职务犯罪侦查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嫌疑人每天有连续6小时以上休息时间。全省首推微信预约平台、信息查询指引卡、案讯每日更新等举措,创新打造律师“阅卷零等待、会见无障碍”的快捷通道,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被上级院高度肯定。案件管理办公室获评区“巾帼文明岗”。

  坚持以改革谋提升。作为全省首批司改试点单位,尽职尽责当好改革先行者。制定的《员额检察官入额办法》被作为样板在11个试点检察院中推广。圆满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工作,已经入额的21名检察官全部到岗到位,在司法一线直接办案。普通案件的批捕起诉实行独任检察官办理模式,疑难复杂案件审查和职务犯罪侦查采用检察官办案组形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为庭审指控提供有力支撑。制定的《证人出庭作证工作规程》获上级检察院认可,并在全市推广。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里,我们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二是必须坚持人大监督。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重要制度。人大的专项审议、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是加强和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动力。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以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充分履职,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四是必须坚持围绕大局。在服务中心工作中找到检察工作的重心,及时跟进举措,锐意改革创新,确保检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五是必须坚持从严治检。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把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不断提升机关作风和业务素能,才能促使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知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大局的融合不够紧密,提供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尤其是对民事执行的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联系群众的渠道不够广,检务公开和普法宣传的方式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四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配套的管理、考核、监督等机制尚未全部建立,改革衍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会带来一些新挑战;五是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有待提升,特别是办理知识产权、网络金融犯罪案件的专业人才、专业技能较为缺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今后的工作任务和2017年的工作安排

  当前,检察机关既面临着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的新任务,又面临着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中检察职能再定位、再提升的新课题。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领导核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色司法,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江北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践行绿色司法,服务江北发展新蓝图

  以服务我区“五大建设”,提升区域发展能级为主线,在各个检察环节落实规范、理性、文明的绿色司法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紧紧围绕“拆治归”和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企业“逃废债”以及互联网金融犯罪。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二、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民生安全新需求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环境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实行严厉打击,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予以稳妥办理,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加强刑事和解与救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助推“平安江北”“法治江北”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积极探索实践,力求检察改革新成效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监察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做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事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继续建立完善检察人员分类后的绩效考核等管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实践探索,不断提高打击犯罪、严防冤错的司法质效。

  四、找准职能定位,完善法律监督新体系

  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权划转后,重点强化批捕、起诉工作的监督属性,切实把好普通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采集、事实认定、漏罪漏犯等审查关口。以开展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刑罚执行不到位的法律监督。通过多元方式和途径,稳妥推进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继续拓宽思路,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五、坚持对标看齐,迈出自身建设新步伐

  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不断强化队伍“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深化规范司法和作风建设,加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机制创新,畅通代表联络渠道,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互联网+”智慧检务体系,提高办案办事效率。增强人才培养的实效性,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一届,我们将根据本次大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在新起点上谋求新突破,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