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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3 09:31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20172月7在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杨永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4643件(不含旧存,下同),办结33641件,同比分别上升45.6%41.4%,同期结案率为97.3%,结案标的金额127.6亿元,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处在合理区间范围内,并呈现逐年趋好态势。陪审模式改革、阳光司法及司改试点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4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对我院陪审模式探索给予充分肯定,2016年我院司改试点经验作为实践样本在全省推广。

  一、守护正义,保障人权,助力平安江北建设

  平安是根本。五年来,我院坚守法治生命线,严格公正司法,充分保障人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江北建设。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

  五年来,新收一审刑事案件3340件,审结3356件,同比分别上升51.8%53.5%,判处罪犯474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9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案件1995件,维护社会稳定。审结聚众斗殴、赌博、涉黄涉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78件,净化社会风气。审结网络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件,涉及被害人2000余名,涉案金额达4.8亿元,维护网络和金融秩序。审结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11人,促进绿色发展。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5130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3102人,其中处级19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二)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对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通知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12人次,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件,判决改变检察机关指控罪名4件。全省首推以自愿提供公益劳动的方式,实现异地籍缓刑被告人同城社区矫正,保障被告人权益。尊重被告人人格尊严,严格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规定,彰显司法文明。注重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为435名经济困难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辩护率为97.3%,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坚持依法从宽,对2460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平均审理天数7.5天,当庭宣判率94.5%,在确保公正的同时提升审判效率。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四管齐下,推动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对2名非法上访人员判处刑罚,维护信访秩序和司法权威。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健全院庭领导接访机制,五年来共处理来信288件,接待来访1233人次。层层落实维稳安保责任,审慎处理涉稳敏感案件,牢牢铸就护航党的十八大、G20峰会等重要会议的强大司法防线。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五年来共发送司法建议102份,其中关于三江河道淤泥排放、物业纠纷处置等司法建议获主要领导批示并得到落实,推动政府工作改进、制度完善。我院司法建议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保障。五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增强工作主动性,找准工作着力点,精准发力、积极作为,为区域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保障重点工作

  探索符合江北实际的裁执分离模式,依法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重点工程的推进,顺利实施大光明歌舞厅、慈城镇五婆湖违章建筑等项目的拆除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抗阻的犯罪行为,依法判处2件2人,助力辖区“三改一拆”。以民事先予执行的方式强制腾退原外海航运公司转制职工居住的危房群,保障老外滩二期建设的顺利推进。快速妥处社会广泛关注的灵桥汽化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获市领导的批示肯定。我院连续5年被评为区征地拆迁保障服务先进集体。

  (二)促进转型升级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注重发挥破产清算的市场出清功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年来,共受理破产及公司清算案件21件,其中某船务公司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23亿元,涉及债权人140人。及时处置“僵尸企业”资产,盘活土地1012亩、厂房58.5万平方米,有效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为经济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创造有利条件。审慎处理涉企融资纠纷,有效阻断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扩散,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企业借贷等借贷案件4363件,涉案标的额为61.5亿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召开钢管、物流等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20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00余份,引导企业提升风险防御能力。

  (三)推动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来,新收行政案件342件,审结319件,同比分别上升69.3%57.9%,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判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44件,占全部判决案件的26.2%。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经法院协调促成原告撤诉93件。加大对计生、国土等行政非诉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共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86件,其中2016年受理120件,同比上升185.7%,除撤回申请50件外,准予执行率为100%。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有效解决“民告官不见官”问题,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该项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肯定。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会同区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连续五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力法治江北建设。2013年,行政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三、回应需求,为民司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为民是核心。五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化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体验。

  (一)深化便民举措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立案指导,有效规制滥诉,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8.5%。全省率先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共处理来电2048个,接通率99.3%,受当事人好评。2016年建成执行服务大厅,开通执行在线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并举提供执行服务,实现裁判价值,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应用网上案款管理系统,让涉诉款项缴退更加便捷,减轻当事人诉累。落实电子诉讼档案查阅系统,方便当事人及律师查阅案卷。成立“竹平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五年来共调处民商事案件2949件,接待咨询7000余人次。全面推行小额诉讼快速处理机制,共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085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1天,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二)保障涉案民生

  注重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五年来,新收民商事案件19653件,审结19227件,同比分别上升42.6%39.9%。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1604件,着力修复家庭伦理关系。审结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纠纷3432件,维护民生权益。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百姓的影响,稳妥处理近年来出现的涉“学区房”争议的房屋预售合同纠纷等群体性案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共为符合条件的1203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15.9万元,向149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9.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公开网拍优先”,网拍率为100%,总成交额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481.2万元。

  (三)维护胜诉权益

  五年来,新收执行案件10885件,执结10316件,同比分别上升50.9%42.3%,同期执结率为94.9%,执行到位标的额16.5亿元。强化统筹执行、铁腕执行、智慧执行、规范执行,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将执行工作纳入区政府网格化管理平台,努力构建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充分依托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网上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0.5万余次,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7.7万条,实现执行精准发力。会同公安完善网上布控机制,落实24小时执行干警备勤制度,对1365名被执行人进行布控,抓获被执行人311人。强化执行威慑,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等举措3504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530人。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五年来共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50人,依法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2人,维护司法权威。

  四、敢为人先,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改革是动力。五年来,我院以司法改革为驱动,以阳光司法为依托,先行先试,勇于探路,当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贡献智慧、提供样本。

  (一)遵循规律,打造司改江北样本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稳妥推进司改试点工作。严格选任标准,通过考核+考试的方式,遴选确定首批26名员额法官。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首批任命法官助理15名,其中招录司法雇员7名担任法官助理,缓解审判辅助人员紧缺现状。健全院庭领导办案机制,院庭长逐步回归办案职能,2016年办结案件数同比增加114.5%。经人员分类定岗,实际办案人员比司改前增加了8.8%,审判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坚持人案匹配,组建“1+1+2等模式的审判团队22个,组建方式和运行效果获省高院的高度肯定。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占比95.6%,审委会讨论案件同比减少87.1%,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165月召开的全省司改动员部署会上,我院作为唯一基层试点法院作经验交流发言。同年8月,我院司改试点经验刊发于省委深改办主编的《浙江改革》,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适度分权,陪审改革享誉全国

  在全国率先尝试陪审模式改革,将案件的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适度分离,并增加合议庭中陪审员的人数,由1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陪审员主导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官主导案件的法律适用,调动陪审积极性,保障司法民主。自20138月运行以来,共适用该模式审结案件54件,反响良好。该项改革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核心媒体采访报道,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47月,最高法院以信息专报的形式予以刊发推广。20154月,受最高院司改办邀请,我院在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深化公开,唱响阳光司法品牌

  在全国率先常态化开展广场LED庭审直播,倒逼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升,有效增强司法公信,该项工作得到最高院周强院长和景汉朝副院长的批示肯定。充分运用新媒体提升司法透明度,与“中国法治”手机客户端合作,在线提供司法服务,被最高院评为“法院活动日”示范单位,官方微博被纳入“全国法院政务微博群”。开发数字执行系统移动终端,实现对执行工作各节点的全程留痕,有效提升执行透明度,该项工作在全省法院院长读书会上做了经验介绍。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在中国社科院对浙江省105家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年度总测评”中,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五,其中2014年位居全省首位,并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司法公开领跑全省。

  五、创新管理,内修外炼,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队伍是关键。五年来,我院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管理能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法院队伍信念坚定、忠诚使命。

  (一)优化审判管理

  重构管理体系,由以庭室为单位的科层制管理逐步向以员额法官为单元的扁平化管理过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单案件高效化解。探索构建大民事审判格局,优化审判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能。推进落实庭审记录和简式裁判文书改革,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审理各类案件2644件,有效提升司法效率,缓解人案矛盾。建立过渡期内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设定若干高压线,破除入额终身制,构建能上能下的用人长效机制。

  (二)提升司法能力

  注重履职能力培养,多维度开展评查活动,提升法官庭审驾驭和裁判文书撰写能力,2013年,我院被评为“两评查”活动全国先进单位。注重专家型法官培养,五年来共有54名法官荣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其中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1名法官当选宁波市“十大法治人物”。注重青年法官培养,落实资深法官传帮带机制,举办青年法官论坛28期。注重综合能力培养,五年来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98个,发表案例230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176篇。2016年,我院办公室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三)深化廉洁司法

  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及省高院各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廉政教育形式,组织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并拍摄《柔性处理艺术拒绝》廉政情景剧,深化廉洁教育,得到了上级纪委及省高院的肯定和推广,该片被中纪委列入“全国廉政文化精品库”。2014年,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监督管理体系,从制度上防控廉政风险。

  (四)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定向联络机制,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63次2015年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民事执行工作的专题询问,积极寻求破解执行难的对策建议,有效倒逼执行水平的提升,获得较大反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邀请检察院派员列席审委会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从52名增加到136名。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73次,邀请2390人次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亲身感受司法工作。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17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区法院秉承攻坚克难、创先争优的拼搏精神,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开拓创新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商事审判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34项,“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省级荣誉51项,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68人次,院班子连续三年被评为区“攻坚克难好班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法院干警团结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唯其艰难,更显勇毅;唯其笃行,弥足珍贵。回首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发展,积极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实现裁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人民法院才能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问题为导向,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司法作风,凝聚干警士气,铸就一支过硬法院队伍。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困难:一是法官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警进步缓慢,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审判效果欠佳。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涉诉群众对此反映较为强烈。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信访不信法、网上恶意炒作个案干扰司法等现象仍然存在,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四是一些司法改革措施尚未完全落地或扎根见效,改革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的差距。五是智慧法院建设进展不够迅速,信息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的工作任务和2017年的工作安排

  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格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防止滥诉。强化现代司法理念,通过司法裁判为社会提供导向,为市场建立规则,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执行力度,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争取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铁面无私,公正审判。

  二、干在实处,推动法治江北建设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依法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重点工作推进,促进绿色协调发展。以诚信诉讼和制裁失信为抓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江北建设。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发展态势,加强破产审判,引导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化解过剩产能,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开通道。

  三、“互联网+审判”,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打造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运用“互联网+”思维,坚持线上线下并举,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扎实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确保两年内实现诉讼服务提档升级。

  四、深化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推进改革目标任务的落地见效。继续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配强配齐审判力量,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审判权力监督制约,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探索大庭制审判格局调整,统一裁判尺度。运用大数据思维,加快打造智慧法院,促进审判管理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为法官提供智能化服务,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五、坚守信仰,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打造勇立潮头的审判队伍。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筑牢拒腐防变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院生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夯实硬件基础,强化法官履职保障,为干警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加强司法能力培养,切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监督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砥砺前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的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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