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办医审议意见部门落实措施回执单
落实内容
|
工作推进计划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1.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出台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1、7月底完成《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研。
2、8月底形成《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初稿。
3、9月上旬对《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进一步完善,9月中旬开始征求相关部门意见,9月底完成《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议稿。
4、10月上旬报区政府常委会审议,10月底制定出台《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邵利明
|
医政科
|
2.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加强民营医院特色品牌建设。
|
1、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特色专科建设、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创新能力。
2、探索设立专家临床工作室、技术交流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民办公助”模式,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品牌效应。
3、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民营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
李秀琴、邵利明、杨振宇
|
医政科、基层科、卫监科
|
3.建立辖区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
对符合《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条件、政府支持举办的民营医疗机构予以准入,并鼓励、引导做强做大。对一些低小散乱的医疗机构,结合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在一个年度内累计不良行为记分超过12分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邵利明
|
卫监科
|
4.优化社会资本办医审批流程。
|
1、7月份开始 “执业医师首次注册网上受理”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
2、8月份探索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审批“诚信直通车”服务。
3、《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出台前,重点加强审批前期服务,提前介入现场指导,降低相对人对投资办医的盲目性。
4、《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出台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项目“最多跑一次”。
|
邵利明
|
行政审批科
|
5.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社会资本办医监督执法力度,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
|
1、7月底建立部门联席会审制度。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量化分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誉公示等制度。
2、8月初建立依法执业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向社会通报检查结果。
3、9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口腔诊疗机构专项整治、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等活动,以高强度大频次的专项整治督促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
|
邵利明、杨振宇
|
卫监科、医政科
|
6.加强政策扶持,制定出台区域民营医疗机构扶持政策
|
1、8月份完成《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实施意见》调研。
2、9月份形成《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实施意见》初稿。
3、10月份完成《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实施意见》意见征求,并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
4、11月份报区政府常委会审议。
4、12月底前制定出台《江北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实施意见》。
|
邵利明
|
医政科
|
7.建立社会资本办医领域企业经理人制度
|
1、7月底完成局领导、中层干部联系民营医院结对。
2、8月份开始分组开展民营医院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调研、政策宣讲等服务工作。
|
李秀琴
|
办公室
|
|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