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通知
代表:
江北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召开,1月15日安排代表报到和召开预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审议确定2019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不断巩固、扩大创新高地、美丽之城、文化强区、开放都市和幸福家园等“五大建设”成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努力在新一轮发展中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二、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查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江北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北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江北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江北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2018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和票决2019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选举事项;
9.其他事项。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您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13:00至14:00持本通知到远洲大酒店各代表团活动地点报到,14:15至15:00以代表团为单位活动,15:30召开预备会议。
四、其他事项
请您接到本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工作,如期按时出席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全程请假、会中请假或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严禁无故缺席、代会。请假单(见附件)由代表中心组审核后,于2018年 12月21日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冯慧玲;电话:89184615;传真:89184635)。
附件: 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请假单
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 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