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区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江北区首次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委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加强对相关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进一步增强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区审计局依托审计整改督查管理系统,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问题整改挂销号全覆盖。
各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能够主动整改,通过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等方式,在一定的整改期限内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能够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查漏补缺,提升整改成效。区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若干意见》,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并对全区的公款存放情况进行清查统计;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江北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非税收入内部管理制度》(试行)以及《江北区公路管理段非税收入内部管理制度》(试行),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区公建中心出台了《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非招标类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竞标方案补偿;区教育局出台了《江北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考核办法》,规范施工过程管理;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建设单位,于2018年10月,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涉及四类56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42个问题已经整改,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8个问题将于今后规范。
一、已经整改的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相关问题
1.关于部分预算项目预见性不足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8年10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若干意见》,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追加管理,针对预算执行较低部门的项目追加,优先考虑当年项目统筹调剂。
2.关于部分单位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8年10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若干意见》,建立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制度,对预算单位实行季(月)通报和年度考核,要求执行率较低的部门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紧抓落实,加快实施,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和质量,截至2018年10月31日已经通报了1次。同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预算规模相挂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在今年调整预算中有针对性的收回执行进度较慢的专项资金以及年初未细化且未下达的本级代编预算,截至2018年9月收回资金1.03亿元。
3.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8年8月对政府专项中历年结余资金和基建项目结存资金进行了梳理,共清理专户资金3938万元,非税专户截至10月底累计已缴库178911万元,其余款项待结算后缴库。
4.关于预算支出未直接下达到用款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拨付至预算单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规范管理,截至2018年9月底,政府专项账户资金已累计拨付16983万元。
5.公款存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未能全面掌握全区公款存放情况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8年8月和10月,分别发出通知(北区财政〔2018〕80号和北区财政〔2018〕100号)对全区各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情况进行清查统计,并要求单位自查自纠,对照整改。
(2)关于本部门管理的财政资金存放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非税八个专户已根据《江北区统筹资金激励性存放试行办法》(讨论稿)实行了激励性存放,同时对非税以外的财政专户进行了系统清理,其中已将政府专项专户核算的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2000万元和偿债资金专户中5000万元纳入统筹存放。审计期间,区资产经营公司对产业基金账户资金调整为按协议利率上浮40%进行存放。
6.延伸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
(1)关于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低保、高龄津贴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贴的问题,区民政局在审计期间已追回死亡人员领取的补贴资金,并开展相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提醒谈话。
(2)关于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问题,区卫计局在审计期间已全额追回死亡人员领取的补贴,并召开局机关工作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于2018年5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江北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扶)工作的通知》文件,召集相关街道计生办负责人,全面梳理计划生育奖扶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3)关于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问题,区残联在审计期间,已全额追回死亡人员领取的补贴。
(4)关于部分执收单位缴库不及时的问题,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由计财科牵头、公路段联动,制定了《江北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非税收入内部管理制度》(试行)以及《江北区公路管理段非税收入内部管理制度》(试行),要求根据制度做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江北区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对孔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未按拆迁补偿协议要求及时收回被征收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问题,甬江街道已将已签约企业的房屋、土地权证收回。
(2)关于孔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未取得房地产评估报告及设备设施评估的情况下与甬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货币补偿协议问题,在甬江街道督促下,宁波市信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已按工业用途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和设施报告。
(3)关于农村危旧房改造电子登记台账与实际现场不符的问题,在区住建局督促下,各街道已加强现场的巡查和电子台账记录的管理。
2.关于产业基金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区产业基金于2018年按原合伙协议新缴纳海邦人才基金出资额400万元,在资金存放效益上,原中标银行存款利率较基准利润上浮40%。
3.关于江北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问题,区城管局于已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并暂停社区再次申购以消化积压的垃圾袋。
4.关于江北区2016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审计发现的个别会议、培训无审批单或通知书,讲课费支付依据不足的问题,区旅游局已完善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公务费用。
(三)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五家单位均存在政府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根据2017年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招标结果按程序择优开展抽检工作;区交投公司已将2018年度的审计服务采购方案报经区国资部门审批;区城投公司对2018年的调研服务进行了集体决策。
2.关于两家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对新的小型工程均签订了合同,且已对工程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
3.关于三家单位房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缴了产权为局所有的房租,除已拆迁的房屋的外,对剩余房屋进行了公开招标;洪塘街道对安置房管理不完善、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部分房租未按协议及时收取等3个问题进行整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组织牵头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未及时收取的房租10万元进行了收缴。
4.关于四家单位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两江办出纳会计已分别由两人担任,2018年划拨资金已经补办相关审批程序,2018年采购及接待已附相关清单;区交投公司对原资金存放不规范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报第四纪检组,完善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对多计收入的相关账务进行了调整;区城投公司完善了公务支出报销不合规的明细资料,调整了存贷款利息核算不规范的账务;区旅游局完善了内控制度,对在下属单位列支的费用进行了调整。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选择不规范的问题,庄桥街道对两个项目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操作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区公建中心出台《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非招标类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竞标方案补偿;区教育局加强了对学校招投标的管理。
2.关于项目工期成本控制不到位、工期延期的问题,慈城镇等8家建设单位加强了工期管理和延期审批;慈城镇出台《慈城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0月,区审计局联合区财政局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投资内审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
3.关于部分项目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庄桥街道等4家单位完善了变更联系单的签证和备案手续;区教育局出台《江北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考核办法》规范施工过程管理;2018年9月,区发改局组织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4.关于部分合同签订不严谨、执行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函)的问题,庄桥街道对咨询合同签订的单位在协审机构入围名录库选取暂停一年,并停付该项目跟踪咨询合同费用。
二、正在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邵余村旧城改造项目村集体拆迁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庄桥街道正在起草相关制度,加强对拆迁资金支付程序和审批手续的管理。
(二)关于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部分保障房长期闲置的问题,区住建局对闲置的3套经济适用房将在报请市政府变更转换为安置房后再行处理,对剩余的465套闲置安置房将通过拍卖销售、作为拆迁房源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关于江北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垃圾分类投放质量不高的问题,采取了加强宣传,设立讲师团、督导员,加强检查和考核等措施,来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
(四)关于五家单位均存在政府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中,区城投公司所有的人才公寓正在协调成立业委会对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招标。
(五)关于三家单位房产管理不够规范中,区交投公司已完成闲置房产的询价评估工作,即将进行公开招租。
(六)关于两个学校的新建行政楼等房屋产权证未办理的问题,庄桥中心小学新建部分大楼因供地手续不齐全,孔浦中学重建行政楼因原学校产权不清致使规划审批受阻,区教育局、区公建中心正与相关部门对接落实相关房产权证办理事宜。
三、今后规范的问题
(一)关于五家单位均存在政府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中,区旅游局、洪塘街道对已发生的未定点采购、未定点印刷、活动承办商未经公开招标的问题将在今后予以规范。
(二)关于两家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中,洪塘街道对已发生的个别未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事务所进行审计和部分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将在今后予以规范。
(三)关于四家单位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中,区旅游局对专项经费与协议内容不符以及个别集体外出活动未经区级审批的问题,将今后工作中予以规范。
(四)关于部分合同签订不严谨、执行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函)的问题,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承诺在后续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合同保证金制度,规范合同审批,严肃合同履行。
四、尚在整改和整改困难的问题及原因
从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的整改情况来看,整改结果总体是好的,但仍有一些问题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尚未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推进。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单位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存在以会议、制度代替整改等情况;二是受客观或外部条件的制约,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也需要相应的时间;三是一些问题当前整改比较困难,只能在今后工作中予以纠正,需进一步关注后续的执行情况。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整改考核工作。要充分利用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区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契机,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整改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多部门协调、多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进一步推动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回避,不拖延,加强组织领导,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加快整改进度和成效,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成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深入查找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因体制机制等引起的且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以整改为契机,加强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分步整改工作计划,持续推进落实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