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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6 14:54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2月4日在宁波市江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费伟华

各位代表:

  我受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本届区人大常委会行权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及二次全会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紧紧依靠、全面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有效推进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视察、执法检查32次,作出决议决定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人次,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工作主题,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的创新实践。

  明确新时代人大工作努力方向。常委会把迎接十九大、学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作为全年人大工作主线和努力方向,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全年组织11次集中思想政治和法律学习,为做好新一届区人大工作奠定思想和理论基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紧扣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目标,安排好区人大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聚焦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保证区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准确把握和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立足于帮、着眼于促”,充分发挥人大工作优势,努力形成在区委领导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

  探索行权履职新思路新途径新方式。常委会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精神,作出了《关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更好促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建设的决定》,印发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要点》,提出18项探索、创新和推进的工作举措。有效行使决定权,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作出研究,探索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新办法。改进监督方式,首次实行常委会分组审议,推出审议意见“清单制、销号制、评议制”和“一函一单一网三表”督办模式。探索代表联系群众新机制,开展代表利用业余时间联系选民活动。强化人大制度建设,新制订和修订常委会各类制度16项。推进“江北阳光人大”建设,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一年来,一批具有江北人大特色的创新实践举措得到了较好应用,体现了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任务新要求。

  二、围绕中心工作,有效推进人大监督取得实效

  常委会坚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紧紧抓住重点和突出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有力地推动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快我区改革发展步伐。

  持续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在江北的实践,适时作出《关于批准江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决定》,支持我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区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治气,以法促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围绕“美丽江北”建设,把剿灭劣V类水及“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作为全年监督重点,发出“全面打赢劣V类水剿灭战 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倡议书,号召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区人民共同打响剿劣攻坚战。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和视察,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落实“河长制”,包案攻坚治水项目,组织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切实发挥人大监督的整体助推作用。在常委会审议区政府治水工作报告时首次实行分组审议,邀请一线代表、河长代表、水治理专家参与发言,形成“清单式”审议意见,区政府治水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在《新江北》上公示,接受全区人民监督。为进一步推动政府查漏补缺,常委会还开展了跟踪监督“回头看”,对区政府办理情况逐项进行满意度测评。各代表中心组组织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剿劣工作,争做治水的“宣传员、战斗员、监督员、示范员”,涌现出不少先进事例,李根华代表被评为宁波“最美治水人”。

  推进区域经济能级提升。紧紧抓住我区经济关键领域和环节进行监督,努力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能级提升。围绕我区四大核心产业发展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常委会开展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专题询问,着重就企业关注的新经济培育、工业土地二次开发、低效楼宇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向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询问,并对进一步推动我区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提出了对策建议。常委会还加强了对上半年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运行研究,跟踪收集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和相关数据,重点就解决我区经济内生性增长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围绕推动创新高地建设,主任会议听取了打造创新高地工作的汇报,组织视察正和创新工场、高新技术园、浙大宁波工研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议区政府在优化企业服务、保障各类要素、谋划特色产业、加快人才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我区创新平台不够集聚、创新人才缺乏等问题。

  推动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收运体系管理、工作执行和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完善政府监管体制、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品质。积极落实区委提出的“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建设目标,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了姚江北岸开发、奥体中心和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建设等情况。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要求区政府积极争取市级部门支持、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快重点工程实施进度,努力缓解核心区域交通压力,为我区品质城区建设奠定基础。关注棚户区改造工作,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调研,督促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加快拆迁清零和土地出让,推进我区成片危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提高群众居住环境质量。

  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在我区落地。成立专项督察组,两次对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开展重点调研督察,实地视察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关街道和部门行政服务窗口,了解办事群众亲身感受。围绕“该减的有没有减”、“该变的有没有变”、“该改的有哪些要改”,查找改革实施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对策,努力助推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快一步、更深一层。

  三、聚焦民生关切,着力促进发展成果惠及于民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着手,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区人民。

  关注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法治江北”建设,对2016年常委会民事执行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支持区法院进一步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强化执行刚性,加大信息公开。推进“平安江北”建设,关注各类违法犯罪防控工作,常委会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安江北分局和区金融办关于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打防工作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和司法机关重点在“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多部门联合的打防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社区矫正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区政府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社会化工作基础,提高专业服务水平,有效推进我区基层社会治理。

  推进品质社区建设。常委会以品质社区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推进幸福家园建设,组织力量对社区物业管理开展了专项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社区管理工作,对改善我区城乡社区环境品质、提升社区服务管理功能提出要求,促进社区整治等工作的开展。针对群众反映的双东坊社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督促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开展集中整治,实施环境、秩序、绿化、服务等“四大提升工程”,一个月内清退了困扰居民10余年的60间物业用房,清除大件垃圾30余吨,小区居住环境明显改观,居民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

  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围绕建设文化强区,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组织代表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专题调研8号文创公园、云创青年小镇、宁波音乐港等建设情况,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建议区政府紧紧抓住宁波文创港建设契机,加快文化产业布局,实行产业精准招商,推动制造业与文创业深度融合发展,为进一步繁荣我区的文化产业,提升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作出努力。

  促进医疗水平提高。围绕提升我区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注市第九医院运行情况,主任会议听取一院托管九院成效的汇报,开展满意度调查分析,建议区政府充分发挥托管合作优势,加快三级乙等医院创建,努力提升九院医疗水平和辐射力。常委会审议社会资本办医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我区民营医疗事业发展要及早明确规划布局、加强品牌特色建设、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等审议意见,并加强了审议意见的督办及评估,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推动区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编制了《江北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向品牌特色专科、高端医疗服务方向发展,优化社会资本办医审批,推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制,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现场联合执法6次,取缔非法行医窝点4处,有效改善了我区办医环境。

  四、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密切代表与群众的日常联系,有效发挥代表了解基层情况、联系人民群众的天然优势。

  提升能力,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加强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了8批次、600余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培训学习活动。多渠道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举行区政府重要情况通报会暨代表问政会,组织代表围绕全区改革发展与民生热点,向政府部门现场提出问题,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回应。探索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通过深入群众专题宣讲、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扩大“代表进联络站”活动外延等举措,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小区停车位改造、社区广场舞扰民等多起群众纠纷事件,经过代表及时介入调处,得到了顺利解决。

  搭建平台,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推进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联系常态化、制度化,制订《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和选民办法》,开展“代表进机关”活动,促进代表与“一府两院”的双向沟通。加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在全市率先实现网上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推广孔浦街道代表联络站专人接待群众做法,代表接待群众实现常态化。在市、区领导干部代表的示范带动下,一年来我区先后有300多人次的各级人大代表走进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800多人次,收集社情民意400余件,较好地推动了群众关注的抗洪排涝、小城镇综合整治、居家养老立法、医疗设施改善等一批问题的解决。

  强化督办,提升建议办理实效。把好建议提出关,加强对代表提交建议工作的培训,引导和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调研,努力提出“好建议”。推动建议有效办理,加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工委统筹督办力度,建立委办对口督办、代表专业小组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建议有效落实,对重点督办和代表首次反馈“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建议,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21件建议,均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46%。

  五、夯实履职基础,努力推进人大自身建设

  积极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变化、新要求,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常委会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各街道、镇人大积极作为,全区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新设立农业农村和旅游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工委委员名单,夯实常委会履职组织基础。健全常委会与区政府、区纪委工作联系机制,召开区人大政府工作对接会,建立对口联系“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制度,畅通人大工作联系渠道。不断完善民主议事、科学决策各项制度,推进常委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提升议事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发挥代表专业作用,组建8个代表专业小组,共有102位代表参与其中。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推进常委会及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人大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建立区人大机关月度工作例会,健全人大工作交流研讨机制。深入推进调研与理论工作,向市人大和区委报送理论与调研文章26篇。推进人大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新开设“江北阳光人大”微信公众号,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优秀履职事迹得到广泛宣传,信息工作位居全市人大系统前列。加强与省、市人大和各地人大的工作交流,建立日常联系机制,组织机关干部和代表赴外地学习借鉴人大履职好经验、好做法,常委会机关的服务和保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加强街道、镇人大建设。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推进街道、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增强街道、镇人大工作力量。坚持街道、镇人大干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上下联动开展各类活动,建立季度工作例会,举行人大工作研讨会、专项工作交流会,全区人大工作凝聚力和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各街道人大工委、慈城镇人大积极作为,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在助推中心工作、反映社情民意、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大代表夜聊”、“代表讲堂”等一些创自基层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了广大代表和选民的肯定,基层代表联络站建设经验在全市人大系统作典型交流,慈城立法联系点获全市乡镇层面唯一先进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和各街道、镇人大合力推进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向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监督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提升区域发展能级,更高水平推进创新高地、美丽之城、文化强区、开放都市和幸福家园等“五大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这一要求,全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以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把握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本质要求和时代内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区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推动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

  二、以加强创新实践为引领,努力实现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积极回应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微创新、迈小步、不停步,努力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决定和监督作出规定,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科学选择监督议题,健全落实监督议题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参与人大监督、公民旁听等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不断丰富和拓展监督形式与监督领域。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施行重点议题分组审议,询问与评议相结合等工作方式,深化审议意见“清单制、销号制、评议制”和“一函一单一网三表”督办模式,探索开展二次审议。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组织意图实现到位、法定程序履行到位。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推进规范性文件网络报备工作,探索备案审查第三方评估咨询论证机制。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不断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应用,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和提高人大履职实效。深入“江北阳光人大”创建,促进我区人大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高效。

  三、以提高监督实效为抓手,推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围绕区委深入践行“两山理论”部署,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状况专项审议,听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水利现代化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汇报,以“询问+评议”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专题询问,促进美丽之城建设进程。管好“钱袋子”,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审议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报告,探索预算联网监督,适时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建设和运用,促进财政资金提高使用绩效。聚焦培育四大核心功能,审议“一带一路”为统领推进国际化开放都市建设、低效资源再利用、加大技改投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情况的报告,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视察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围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旅融合新发展,审议“厕所革命”和休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报告,听取民宿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以“审议+评议”形式,开展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审议劳动仲裁工作报告,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推动民生问题改善,关注大健康战略实施,常委会安排审议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审议老年教育发展工作,主任会议听取宁波音乐港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社区物业管理人代会审议发言意见办理等情况的汇报,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出的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开展已完成项目“回头看”督查,确保项目实施取得真正实效。

  四、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有效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重点,继续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开展“为民、务实、担当”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健全代表依法履职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全区重要情况通报会、视察检查、接访、询问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查实况、讲真话、道实情。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完善代表约见部门负责人等制度,继续开展代表问政、“代表进机关”等活动,积极利用社会治理网络平台收集社情民意。按照“小型、专题、深入、实效”原则,开展代表自主选题调研,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专业作用。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站+点”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代表进村和社区接待选民、代表周末或夜间接待等活动效果。强化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评议和测评等工作,规范代表履职管理。深化“阳光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全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继续推行现场督办会、满意度测评、“回头看”、基本满意件次年滚动办理等做法,努力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

  五、以提高履职水平为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持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局观念、法治思维和宗旨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改进调研方式,提高调研成果的应用实效。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人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规则。加强人大“智库”建设,密切与上级人大及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探索即时通信工具的应用推广。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优化人大队伍结构,打造一支能够承担“两个机关”建设新要求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街道、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完善上下联动、季度工作例会等机制,开展跨区域视察等活动,激发街道、镇人大工作活力,夯实全区人大工作基础。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人大工作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树立“一线”意识,保持“一线”状态,追求“一线”作为,团结和依靠全区人民群众,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而努力奋斗!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有关术语解释

   

  1.审议意见“清单制、销号制、评议制”: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交由区“一府两院”办理落实的一种创新督办工作方式。“清单制”指的是提出的审议意见采用“条目式”、“清单式”形式,更加简洁直观,便于区“一府两院”办理;“销号制”指的是对办理完毕的审议意见予以逐条销号,未办理完毕的继续予以办理;“评议制”指的是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评议或测评。

  2.审议意见“一函一单一网三表”督办模式 :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交由区“一府两院”办理落实的一种创新督办模式。“一函”即“审议意见函”,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以“审议意见函”的形式向区“一府两院”交办。“一单”即“部门落实措施回执单”,在审议意见交办后,区人大常委会制发“部门落实措施回执单”送交具体承办部门。“一网”即“上网公布”,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公开。“三表”即“审议意见办理月度进展表”、“审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对照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评估表”。

  3.“最多跑一次”改革:2016年12月,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倡导提出,要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政府自身改革。2017年2月20日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最多跑一次”旨在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能够少跑、跑一次甚至不跑,实现一次性办成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再深化再推进, 是“放管服”改革的浙江探索、浙江实践。

  4.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当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以差额方式投票表决当年度正式实施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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