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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6 14:55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4日在宁波市江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杨永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519件,办结10506件,同比分别上升14.3%和18.9%,结案标的金额75.3亿元,同期结案率、长期未结案、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等主要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一、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541件,审结526件,同比分别下降9.1%和12.9%,判处罪犯79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2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江北建设。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302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21件216人,涉案金额达27.3亿元,涉及被害人4000余人,保障老百姓“钱袋子安全”。审结全省首例监委系统查办的乌某某等4人滥用职权案,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形成法治反腐合力。联合公安、检察出台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及庭前会议规则并实践运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坚持依法从宽,对386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判处非监禁刑。注重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可能判处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9.4%,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二)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新收一审民事案件5303件,审结5375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18.7%,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示范作用,维护市场规则、倡导公序良俗。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纠纷394件,修复家庭伦理关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注重利益平衡,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涉房地产案件15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尊重契约自由,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919件,促进市场要素有序流转。立足区域实际,妥善处理物业纠纷540件,构建和谐人居环境。支持务工者维权讨薪,审结劳动争议纠纷747件,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

  (三)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新收行政案件132件,审结133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9.0%,其中审结异地管辖案件97件,占比75.2%,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处行政机关败诉20件,占全部判决案件的15.5%。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诉讼诉前调解机制,经协调撤诉32件,撤诉率24.8%,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年初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并连续八年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行政执法成效与不足,有效堵塞行政管理漏洞,促进法治江北建设。配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6.7%,同比上升16.7%,有效缓解“民告官不见官”问题。与区综合执法局成立联络工作室,由该局派员轮流驻点法院,共同提升履职水平。

  (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收执行案件4369件,执结4300件,同比分别上升18.6%和25%,执行到位标的额9.7亿元,同比上升150.6%,保障群众胜诉权益,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2017年法治江北建设拳头产品库,两办联合发文并成立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形成破难合力。拓展并充分利用网上点对点、总对总查控系统,与区国土局等14家单位联动执行,将被执行人存款、房屋及车辆等财产一网打尽,累计冻结存款1.4亿元,查封房产798处、车辆442辆,全面挤压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空间。加快资产处置,全年网拍250件,成交额7亿元,平均用时39.3天,较去年减少30.8天,受到市中院领导的批示肯定。高压态势惩戒失信行为,曝光老赖1309人次、布控1191人、抓获356人、司法拘留157人,让老赖网上有名、脚下无路。坚持战役思维,开展集中专项执行8次,逐项攻克规避执行、拒不腾房等执行顽疾,形成雷霆之势。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真心理解执行工作。

  二、主动作为,干在实处,护航改革发展大局

  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融入、精准服务,为辖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保障重点工作。主动融入拆治归等中心工作,办结行政非诉案件141件,准予执行率100%,全市率先完成国土非诉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共清理积案101件,推进征收拆迁法治化,保障城市有机更新。出台专项服务保障意见,护航以“一带一路”为统领推进国际化开放都市建设,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审执原则,审结涉军停偿案件42件,执结20件,腾退场地16.5万平方米,执行到位标的额160余万元,依法维护国防利益、支持军队改革,我院做法在全市涉军停偿工作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并受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的广泛关注。

  (二)服务转型升级。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发展态势,开展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专项活动,走访企业及单位50余家,帮助企业防范风险、规范经营,该活动得到多位区领导的批示肯定。坚持审慎原则,灵活采取措施,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改造升级。如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通过股东增资促成执行和解,为企业争取自救时间,实现多方共赢,该案被评为全市依法精准服务企业优秀案例。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结金融纠纷377件,推进涉银行不良资产司法处置,维护金融安全,为金融创新产业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加强破产审判,新收破产案件13件,审结17件,盘活生产要素,推动腾笼换鸟。

  (三)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法治在平安江北建设中的引领与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健全接访制度,有效利用连接最高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见室,用法治化方式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全年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接访51次336人。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规范司法救助流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为被害人和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99.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延伸少年审判工作,开展校园模拟法庭、回访帮教等活动8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针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11份,促进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不断优化。

  三、不忘宗旨,为民司法,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健全三大机制,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需求导向,与洪塘街道、中马街道、行业协会加强诉调衔接,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点,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大力推广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全年网上立案3303件,跨域立案85件,60.9%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一次不用跑”即完成立案手续。全面建成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可完成除庭审以外的所有事务,受省高院首肯、获当事人点赞。搭建委托调解平台,吸收区物业办、区妇联等机构力量及老娘舅、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建立在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特邀优秀调解员在线解纷止争,凝聚纠纷化解合力。2017年诉前纠纷化解率为14.2%,立案调撤率为54.1%。

  (二)“互联网+审判”,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加快推进司法审判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建成高清数字法庭17个。大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无书记员方式开庭审理案件2035件,促进诉讼提速增效。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214件,实现部分案件“开庭不用跑”,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单兵设备实时传输现场画面并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执行工作的远程指挥与全程留痕,我院做法在第九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311件案件网上庭审直播,98.7%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涉诉资产均实现网拍,节点告知制度全面落实,2017年全市阳光司法测评中,我院名列前茅,司法公开继续领先。在区交警大队设立交通法庭,将道交纠纷纳入“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努力实现当天受理、当天结案,2017年8月以来高效处置道交纠纷471件。完成建院以来所有卷宗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当事人或律师等凭有效口令即可自主查阅和打印电子案卷,在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集聚改革效应,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改革行至中流,唯奋楫方能破浪前行。我院将团队重组、机构改革、繁简分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努力破解诉讼梗阻。大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三中心、两部、一局+两庭”的大部制机构格局,打破原有庭室壁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经整合,综合部门协调会议减少36%,流程审批减少20%。主动适应政策调整,重组审判团队,配齐配强诉讼服务中心力量,通过“诉前化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四步解纷,实现民事案件“二八分流”,即院机关80%以上民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化解,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搭建疑难案件咨询平台,为司法裁判提供智力支持,全年召集会议13次,形成类案标准19条,努力实现同案同判。2017年我院审判质效全面优化,受到省市法院院长的批示肯定,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构建新型审判团队”开题会在我院召开,我院新的司改做法作为样本再次在全市推广。

  四、厚植根基,凝力行远,打造一流法院铁军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增强本领意识,夯实能力基础,不断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一)创新管理,激发队伍活力。全省率先出台司改背景下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评价干警业绩,激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创设随机分案新规则,对低效率的审判团队实行分案轮空,并将轮空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鼓励能者多劳。层层落实办案责任,质效数据统计到人、通报到人,形成比学赶超办案氛围。依托信息化技术,强化事中监督,建立完善全员覆盖、全程留痕的审判监督机制。严格案件评查,全年评查案件632件,发布通报26期,防止司法行为失范。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新遴选员额法官10名,提拔中层干部8名,优化队伍结构。2017年我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32.5件,同期结案率99.9%,位居全省前列。

  (二)笃学尚行,厚植发展根基。以名院建设为驱动,通过全员读书、技能比拼、文书评选等系列活动,夯实能力基础。开展每月一课活动,每期安排2名员额法官讲课,共享经验智慧,提升业务水平。建成院史文化长廊和图书阅览室,积淀优秀传统,凝炼人文精神,增强干警集体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凝聚发展正能量,我院周琴娜法官参与拍摄的电影《百名法官》,于十九大前夕在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播出,反响良好;我院法官作为编委会成员的理论著作《担保法司法实务要点与规范集成》由法律出版社发行出版,形成较大影响。

  (三)从严治院,深化廉洁司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丰富廉政教育载体,督促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顺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拓宽监督平台,新选聘10名廉政监督员,延伸廉政监督触角。严格贯彻落实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全年开展审务督察27次,发布督查通报6期,严明纪律作风。积极探索司改背景下的廉政监督机制,重新排摸廉政风险点,构建充分放权、有效控权、廉洁用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接受市中院对我院司法巡查,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改进司法作风,提振队伍形象。

  (四)诚恳接受各界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98人次,让代表委员零距离体验司法,亲历法院的发展与进步。认真贯彻人大会议决议,及时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坦诚回应质询,破难工作获多方支持,效果明显。积极落实反馈关于回收垫付民工工资款的提案,推动形成良性长效工作机制,获政协委员好评。健全完善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96件,陪审率达99.8%,推进司法民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畅通院长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公众走进法院、监督司法。

  各位代表,2017年,区法院秉承克难攻坚、创先争优的拼搏精神,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年获得省市级集体荣誉12项,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35人。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法院干警团结奋斗、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不足,导致个别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不够理想。二是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尚在磨合,一些改革配套措施尚未完全落地,一定程度影响了改革成效,司改后司法权的监督还有薄弱环节。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还不到位,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案件“执行不能”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合力加以解决。四是智慧法院建设进展不够迅速,信息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的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争当勇立新时代潮头的司法排头兵,为我区高水平推进“五大建设”、加快构筑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更进一步。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全员学、系统学、深入学,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把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领法院长远工作和未来发展的根本遵循。充分认识新时代背景下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积极探索捍卫公正的有力举措,争做法律正义的维护者和法律实施的领航者。

  二是在精准服务大局上更进一步。牢牢把握国家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判断,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辖区改革发展。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破产审判,依法化解过剩产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在倾力司法为民上更进一步。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不断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让人民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让解决纠纷的渠道更多、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合力,使司法裁判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

  四是在勇于改革创新上更进一步。继续保持“敢吃螃蟹”的勇气,找准突破口,蹄疾步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江北移动微法院为载体,全面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加快打造具有时代气息的智慧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在全面从严治院上更进一步。强化铁的意识,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守法治信仰,坚定政治立场。锤炼铁的本领,突出实战训练,切实提升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司法能力。铸造铁的作风,从严从实规范司法,锲而不舍端正作风,不断提升队伍形象。严明铁的纪律,织密权力制约网,筑牢法纪防火墙,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坚持关心关爱干警,消除法官依法履职的后顾之忧。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脚踏实地、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部 分 用 语 说 明

  1.国土非诉执行积案清理(报告第4页倒数第3行):针对国土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非诉行政积案执行难较为突出的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三改一拆”办公室于2016年底决定集中清理历史积案,此项工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

  2.涉军停偿案件(报告第5页第2行):即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审判执行案件,配合中央军委提出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要求。

  3.三大机制(报告第6页第10行):即全省法院打造的诉讼服务品牌。大立案指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努力破解立案难;“大服务”指以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将审判工作前移,努力提供全方位服务;“大调解”是指大力开展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努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4.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报告第6页第10行):是省委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领域的实践运用,在立案、缴费、查阅电子案卷等诉讼服务环节,通过网上立案、在线送达、电子查阅案卷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5.在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报告第6页倒数第4行):根据“互联网+”战略要求,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社会资源,打造集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审判、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以诉讼或非诉讼等多种方式化解。

  6.诉前纠纷化解率和立案调撤率(报告第6页倒数第2行):诉前纠纷化解率是指诉前纠纷化解案件数占民事和行政收案数的比例。立案调撤率是指民事立案调撤结案数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例。

  7.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报告第7页第11行):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可在网上平台一体化处理,包括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流程。

  8.三中心、两部、一局+两庭(报告第7页倒数第3行):“三中心”即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政务中心、审判管理中心;“两部”即刑事行政部、民商部;“一局”即执行警务局。“两庭”为慈城法庭、庄桥法庭两个派出法庭,在机构改革中保持不变。

  9.五个过硬(报告第8页第11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要求,即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10.名院建设(报告第9页第3行):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打造与宁波建设‘名城名都’的定位相匹配、与宁波在全省的地位相匹配、与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目标相匹配的一流名院”的全市法院“名院建设”战略,主要包含育名家、建名庭、办名案、树名牌四个方面。

   

注:本报告数据统计起讫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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