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江北区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我省发布的《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我代表江北区人民政府将2017年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以来,江北区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市、区发展战略,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五水共治、持续强化污染防治、大力整治低小散、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不断提高,较好地实现了生产生活和谐共赢。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1天,优良比例为78.3%,比2016年的81.3%优良率下降3%,在宁波市(优良率为84.2%)14个县市区中位于第1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浓度[1]四项指标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65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与2016年比均呈下降态势,并且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 比2016年的40微克/立方米略有好转,但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在宁波市(35微克/立方米)14个县市区中位于第11。臭氧(O3)浓度[2]为167微克/立方米,高于2016年(160微克/立方米),且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近年来,我区的臭氧浓度呈逐年上升态势,与宁波市的变化趋势一致,已成为影响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我区市控以上水质断面优良率[3]为50%(全市71.3%),功能达标率为75%(全市80%),除慈城断面外4,其余断面全部达标。同比2016年,市控以上断面优良率、功能达标率持平。按《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除慈城点位外,清林渡、日湖、官山河点位均已达标。全区240条河道、319个水质监测断面功能达标率为24.5%,水质总体评价由重度污染转为中度污染。
姚江湾头饮用水源保护区2017年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但个别月份出现粪大肠菌群超标现象;受气温、降水等影响,2017年夏季个别月份出现水华。备用饮用水源地英雄水库2017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国家、省、市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江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于2018年启动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江北区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的分布地点、范围、面积、实际利用情况、可安全利用率等相关数据,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向人大作专题汇报。
(四)生态资源状况
全区土地面积2081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018公顷,占土地面积比例为29%;园地面积598公顷,占比3%;林地面积3408公顷,占比16%;建设用地9087公顷,占比44%;水域面积1094公顷,占比5%。
(五)环境风险状况
我区为镇海危化品过境通道,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区委区政府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修编,环境应急响应以位于庄桥街道的宁波汉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应急物资储备点,以宁波市环保局应急处置专家库为技术支撑,以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为应急联动监测单位,区政府应急办、环保、安监、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属地街道三级联动响应机制基本形成。
2017年全区发生1例突发环境事件,为庄桥街道永发小区碳五合成树脂低聚物废液倾倒下水道事件,造成附近空气及李冯河河道污染。相关职能部门立刻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应对举措,转移安抚群众,及时消除污染影响,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江北区201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等提出2017年环境保护方面目标任务11大项,完成情况如下:
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任务要求1: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减排目标任务。2017年宁波市下达我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削减4%(35.8吨),氨氮(NH3-N)排放总量削减2%(12.4吨)。
完成情况:完成荪湖生活污水处理和慈城双顶山牧场畜禽废水治理提升2个减排项目,合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80.514吨,氨氮(NH3-N)12.434吨,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
2.水气土污染防治
任务要求2:纵深推进“五水共治”,实现市控以上水质全达标、劣Ⅴ类水质断面全消除,治水强基工程全落实。
完成情况:深化“五水共治” 工作,构建责任保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查问责,创新全流域综合治理,“八颗公章”联合执法成为全省剿劣样板。2017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5%,市对区下达的红旗大闸和裘市大河剿劣任务全面完成, 47个劣Ⅴ类小微水体实现摘帽,全区240条河道、319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总体评价由重度污染转为中度污染,9月底,我区顺利通过市治水办的全域剿劣现场验收。
全年累计拆除涉河违建93.2万平方米,关停沿河“低小散”517家、整改464家。开展沿河排口整治,排摸各类排口5130个,全部完成标识标牌设置, 1064个入河排口实现全整治。开展河道双清行动,清理渔网、地笼等各类河道障碍物37000余件,清理河面垃圾约4500吨,清理河岸垃圾约3000吨。
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完成投资43628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9%;孔浦闸站整治改造工程完成投资7200万元,为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20%。完成河道疏浚149公里、河道整治112.8公里,建设高效节水工程1800亩,智能化和水肥一体化60亩。
任务要求3:围绕“污水零直排”,协调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干管建设、工业整治和城市雨污分流改造等五大工程,提高区域污水收集和处置率。辖区内1个乡镇(街道)建成“污水零直排区”[4]。
完成情况:全区累计疏通管网270公里,沿河截污37.9公里,新建改建管道50.7公里;完成96条、112.8公里的河道整治;完成134条河道、149公里、69.9万方清淤工程。实施35个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累计投资1.1亿元,受益居民近2万户。开展重点区域餐饮废水整治,康庄南路、北海路、榭嘉路等300多家沿街店铺实现污水纳管提升。推进147家工业企业雨污分流专项整治。全市率先建立建筑工地“排水许可证”联动监管机制,全区20个涉河房建项目全部实现了“零直排”。
“零直排中马模式”得到了熊建平副省长的高度肯定,中马街道、白沙街道获评市首批“零直排街道”。
任务要求4:积极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完成情况:2017年,我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3%,中心城区降尘强度比2013 年下降40%,《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下达我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完成。
“五气共治”工作有序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在完成市环保局对我区下达6家企业VOCs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又自我加压完成9家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6个加油站24个地下油罐完成改造。车船尾气污染防治方面,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持续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方面,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渣土管理责任挂牌公示全覆盖,40个工地申报创建省市标化工地,8个工地获评“2017年度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年共检查渣土车6980余辆,立案查处248起,罚金298万元。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方面,向区内所有餐饮经营户发放《致餐饮经营户的一封信》,明确餐饮油烟治理目标和要求,发放餐厨垃圾、排污处理《温馨提示单》425份,开展油烟专项整治15次,责令整改107件,处理举报投诉30件。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方面,将秸秆禁烧纳入农村环境管理考核内容,疏堵结合强化管控,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2.08%,完成年度秸秆综合治理任务。
任务要求5:开展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等防治。
完成情况:制订并印发《江北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十三五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保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在防止土壤酸化、地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对甬江精密板材等工业用地退二进三项目开展土壤污染情况评估,并按照评估要求进行修复。完成全区10家重点企业、190个土壤污染调查点位的核实,为2018年度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打好基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零点行动”、暗访暗查等活动,严查违法行为。
3.生态保护与创建
任务要求6: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严守生态红线。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江北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根据《江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对照《2017年度江北区美丽宁波建设工作任务书》中各项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2017年市美丽办对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国务院、浙江省政府要求,完成《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江北片区修订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修订后江北生态红线区分别为姚江湾头水源涵养红线区和英雄水库水源涵养红线区,总面积15.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7.59%。
任务要求7: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2017年前三季度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为2.4%(尚无全年统计数据),全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为2.1%;全区97家规上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12项,覆盖率为34.2%;完成8家企业的8个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累计节能1142吨标煤;完成43个工业项目区级节能评估和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全年累计腾出用能空间5562吨标煤。制定《江北区落后产能淘汰和四无企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累计完成“低小散”整治358家。
任务要求8:强化耕地保护,抓好山体复绿,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统筹力度。
完成情况: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完成我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举证,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编制。调减后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6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2.54万亩。完成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富家岭和半浦矿山生态复绿复垦工作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
灵山村与国庆村两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市级验收,推进庄桥应家村、姚家村地块和慈城三勤、民丰地块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104亩垦造耕地项目的验收报备,完成表土剥离250亩,超出任务数25亩。
任务要求9:建设美丽乡村。
完成情况:出台《江北区“十三五”期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打造“10+10”示范村。完成29个保留村村庄建设规划、精品村村庄提升规划、“三村一庄园”、“姚江农业公园”等区块规划编制。围绕“三线五区”,创新EPC乡村改造等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和村庄环境。创建市级美丽乡村风景线1条、美丽街道(镇)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6个、合格村20个。
坚持以环境论英雄,完善《2017年度江北区提升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奖励办法》,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资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置等专项行动,制定下发《江北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16个村的垃圾三化处理工作。
持续推进“四路两侧”环境整治,基本完成445个道路问题点位整治,其中9个省级和市级点位已全部完成。绕城保国寺入城口成功创建2017年省级精品入城口,北环西路成功创建2017年省级精品道路,我区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四边三化”行动优秀市、县(市、区)。
4.环境监管与执法
任务要求10: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2017年,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共立案查处49家企业,处罚金额121.14万元,均比2016年增加70%。其中组织听证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与公安部门协同查处3件,其中移送公安部门1件,公安部门侦破并抓获涉案人员3人。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出动检查人员2000多人次,检查企业900余家次,下达100多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环境信访,全年共调处环境信访394件,完成各级各类督办件46件,处理率100%,满意率100%。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加强全区5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执法监管,区域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5.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任务要求11: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
完成情况: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上报省政务网统一受理平台事项共计11项,实现环保行政许可事项100%涵盖。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各类项目网上登记表备案1284件,做好区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模式创新工作,实现审批提速50%以上。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工作,慈城膜幻动力小镇和电商园区前洋e商小镇区域环评完成报批,并以这一模式开展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慈城省级高新区、前洋省级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工作已顺利铺开。
三、存在问题和差距
一年来,全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总体改善,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生态环境状况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亟需在下阶段工作中予以重点解决。一是环境质量好转趋势不够平稳。全区水质虽得到明显改善,但要保持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任务仍然较重;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后,改善压力较大,2017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与市里下达的未来几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仍有距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基础薄弱、底数不清等问题。二是环保基础建设还存在短板。生活污水有效收集率和处理率不高;缺乏大的减排工程,完成减排目标难度较大;垃圾处置的监管机制未全覆盖;环境问题台账不清、环境质量本底数据不全。三是重点区域污染和隐患问题仍存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妥善清理;工业区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存在不合理的问题;危化品运输存在环境风险;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够大;环境信访量居高不下。四是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少数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基层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与新形势还不适应。
四、关于剿灭劣Ⅴ类水暨 “污水零直排区” 创建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根据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区剿灭劣Ⅴ类水暨“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汇报》的审议意见,现将后续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监测中心和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截止2018年2月,区级骨干河道已连续6个月全部达到或优于Ⅴ类水;8个区控及以上水质考核断面实现全消劣;47个劣Ⅴ类小微水体实现全销号;1064个入河排口实现全整治;全区于2017年9月底顺利通过市治水办的全域剿劣现场验收;中马街道、白沙街道于2017年12月通过市治水办组织的污水零直排街道现场验收。市治水办已将江北区作为省“大禹鼎”推荐单位报省。
一是加快排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排污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全区累计新建(改造)管网50.7公里,环城北路污水管道修缮工程已于2017年底进场施工。推进排污系统规划建设,市城管局已完成《宁波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待市《专项规划》确定后,我区再根据规划排定项目库,统筹排污管网建设计划。
二是主动研究市级市政管网管理权下放后相关问题。理顺管网管理体制。组建江北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和路灯所,承接市级部门下放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管理工作,从2018年1月1日起已按新的管理职责正常运作。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7年全年累计完成疏通管网270公里。2018年计划清淤疏通管网200公里。
三是增强区域内水体流动性。制定科学的生态补水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江北区水利现代化规划》,目前已基本明确规划框架,将水系沟通和生态补水列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打通区域“断头河”。2018年计划投资9600万元,开展江北大河、夏家河与畈里塘河,后姜河与张家畈河的联通工程。
四是加快“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科学合理地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完成35个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受益居民近2万户,4个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基本完成,6个小区正在施工中,计划4月底全部完成。2018年安排文教、孔浦街道20个小区的雨污分流项目,计划投资1.3亿元,确保完成文教街道、孔浦街道污水零直排创建。推进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程。已对231家列入监察平台重点整治区块的“四无”企业完成了淘汰整治并通过验收,完成率100%。研究促进村级物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2017年以来累计完成村级物业整治613家,其中拆除455处,拆除面积27.21万平方米;整治企业158家;收储面积24.8万平方米。
五是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质量问题。目前,全区58个建有农污设施的行政村均已完成工程建设,54个行政村已通过初验进入运维状态。其中42个行政村已通过综合验收并移交第三方运维公司开展专业化运维,剩余16个村争取年内完成第三方运维移交。
六是对“一河一策”“一点一策”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经第三方水质监测公司的监测分析,我区河道水质总体趋好,区级骨干河道已连续6个月全部达到或优于Ⅴ类水。继续坚持科学治水。2017年全年完成96条、112.8公里的河道整治。2018年计划开展水环境治理项目22个,计划投资3.5亿元。探索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河道监控系统。在裘市大河等4条河道设置50个监控点位,试点实施水质动态监测及污染源快速定位,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
七是深化推广“八大公章”联合执法模式。不断深化“八颗公章”联合执法机制。2017年以来,累计拆除涉河违建93.2万平方米;关停沿河“低小散”517家、整改464家。依法全面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根据市级相关部门文件,排水许可证下放工作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止目前,区城管局已核发排水许可证5张,正在办理5张。
八是营造全社会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宣传江北水文化,鼓励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开展治水、节水等方面文艺作品的创作与演出,通过共治共建共享,营造全面治水的浓厚氛围。在2017年度全省治水的公众满意度测评中,江北区排名全市第6位,全省第59位,比2016年上升30位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我区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工程,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打好“碧水”攻坚战。深入实施“五水共治”,打通“断头河”,持续巩固剿劣成果,确保全区无劣Ⅴ类水,水质不反弹。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考核督导长效机制;开展“最美母亲河”形象提升行动;文教、孔浦等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街道创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涉水案件执法力度;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扩容。
(二)打好“蓝天”攻坚战。编制并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覆盖各街道、镇、园区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纵深推进“五气共治”。开展城市扬尘、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散乱污企业、秸秆垃圾焚烧专项执法行动,力争2018年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大幅提升。
(三)打好“净土”攻坚战。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土壤分类管控措施,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落实重点监管企业用地自行监测和公开制度。
(四)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全面摸清我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和处理现状,加强区域合作,提高资源化率;严控工业固废焚烧行为;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实施监管手段信息化。
(五)打好“低小散”整治攻坚战。大力推进“低小散”整治等专项行动,实现全域覆盖、分片包干,加大部门联合执法保障力度,落实全程监督考核制度,确保 “治保促”攻坚目标全面完成。提前招引优质高效的新项目,实现整治地块“腾笼换鸟”; 建立淘汰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事后监管和执法,防止新“低小散”的形成。
(六)打好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战。在抓好两个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再一次对我区33个交办件所涉问题,深入开展全面复查,杜绝“死灰复燃”。健全环境保护问题排摸机制,分批下达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江北区环保督察“绿剑”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涉水工业企业、餐饮废水、VOCS排放企业、工地扬尘、餐饮油烟、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行动,实现环境保护从“管”到“监管”并重的转变。
(七)打好生态文明创建攻坚战。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的短板,明确责任单位,分解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扩大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工作,建立生态创建长效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工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下,2018年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将顺利开展,我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定将持续改善。
附件: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