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天气预报:
关于全区打防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日期:2018-04-19 13:11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关于全区打防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工作

情况的汇报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公安江北分局,向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区打防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近年来,随着我区金融创新工作不断深化,各种线上、线下金融投资企业,特别是以P2P借贷模式运营的投资理财公司作为新兴业态大量涌现,并渗透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据区金融办统计数据,截至今年8月底,我区共有各类金融投资企业833家,主要分为投资担保、投资管理、股权投资、P2P网贷和贵金属交易等几大类。这类企业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的需求,是对现有银行金融体系的有力补充。但近两年来,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苗头趋势。2016年我区新增此类企业117家,2017年截至8月底新增273家,合计占现有总数的46.8%,数量上升趋势明显;其中慈城镇新增247家,电商创新园区新增91家,合计占新增总数的86.6%,区域聚集情况突出。同时,因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行业标准不健全等客观原因,出现了部分企业登记法人与实际控制者不同、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较低等现象,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2015年以来,各地、各级公安机关累计立案侦查涉及我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70余起,辖区受害群众达3000余人,其中下岗工人、老年人、农村失土农民等群体占比70%以上,平均每人损失超万余元,给我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带来一定挑战。

一直以来,我局紧扣平安江北建设,主动融入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职能、拓宽侦查范围,严厉打击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涉案总金额逾3.3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主要是做好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全面排查隐患,切实掌握全区情况底数。结合我局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建设年等活动,主动会同区金融办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金融投资类企业开展“地毯式”、“洗楼式”排查,全面排摸公司底数和经营状况。2016年6月开展全区金融投资类企业系统大排查,对当时的603家企业开展全面摸底,共排查出风险型企业140家,涉案型12家,为人员管控、隐患化解和案发后的快速精确打击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延伸采集触角,从在侦刑事案件、110接处警、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等信息中分析发现情报线索,确保不留盲区。

(二)坚持攻坚克难,着力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根据排查收集到的情报线索,及时开展犯罪信息分析研判,科学制定侦办方案,有效固定相关证据,迅速破获“天弘创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翔浩投资宁波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社会危害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并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强势劝离关停新发现的违法苗头公司19家。同时,对分局立案查处和外地协查案件涉及的3000余名投资人逐一进行电话联系,对有经济损失的投资人逐一见面谈话,累计制作报案人笔录2400余份,为提升追赃挽损成效打牢基础。

(三)强化警种联动,全面提升打防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各警种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专业特点,开展合成作战,系统推进打防工作。由经侦部门牵头协调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刑侦部门负责侦办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诱发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案件;治安部门牵头处置涉众、涉稳型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金融领域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网警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上金融违法犯罪信息的监控,通过违法犯罪信息、银行资金监测信息等数据的汇总、比对,全面分析基础数据,协助查办涉网类金融违法犯罪案件。

(四)加大追赃力度,全力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坚持以民意为导向,用足用好查控手段,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迅速启动办案程序,第一时间与银行对接冻结涉案资金账户,防止资金外流。抓好投融资公司资金清退的监督,与区金融办联合定期或不定期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盯紧对我区影响较大、投资人员较多、损失较大的重点个案,推动追赃挽损工作整体提升。2016年,针对“聚金会江北分公司”涉稳风险,成功运用非刑事措施,累计退还公众投资款395笔1690余万元,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发酵。

(五)加强应急处突,妥善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在坚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同时,积极落实多部门联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相关案件的维稳工作。例如在“天弘财富”案件中,受害群众370余人、受损资金8千余万元。鉴于案情重大、影响较广,我局一方面调集精干警力全力破案,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受害群众的安抚劝导工作,累计参加案情通报会20余次,答复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接待群众上访10余批次,妥善化解该案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二、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

(一)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这一特点显著区别于其他刑事犯罪,凸显其严重社会危害性。近年来,我区发生的该类案件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不在少数,涉及受害群体少则十数人,多则上百人。如通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二年时间(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就注册成立分公司3家、门店2家,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推销理财产品,涉及投资人273人,涉案金额4478万元。牵涉人员之多、涉案资金之巨、涉及面之广,创下我区非法集资案件之最。受害群体更是涵盖了下岗职工、退休老人、学历较高的白领、企事业单位人员及大量的乡镇店铺、企业主等各类人群。

(二)所涉领域广,犯罪类型多。通过近两年的高压整治,全区注册“投资咨询类”企业增速放缓,却出现为规避监管以“信息科技”、“生物科技”等名称注册登记,行非法集资勾当的公司。同时,随着相关优惠税收措施的实施,不少以电子商务、消费反利、投资创富等为名的金融公司在我区注册,全国各地加盟商、自然人通过网络加入,参与者数量呈几何级增长,不同程度存在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风险。例如总公司注册在电商创新园区的浙江某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真实经营地在杭州,并建立了丽水分公司,意向建立建德、台湾分公司,发展人数众多,但该公司目前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涉嫌传销。

(三)真实信息少,打击难度高。公安机关在日常走访和实际办案过程中不时发现小部分企业存在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实际控制人与注册法人不一致等现象,给侦办工作带来现实困难。例如,近期市国税局向我局反映案件线索,注册地为江北区慈湖人家小区的某公司,在短短1个月内暴力虚开增值税发票3亿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联合专案组成立后,经初步侦查就遇到了两大难题:一是涉事企业无从查找。专案组根据工商注册信息前往慈湖人家查找到具体门牌后,发现实地是一个100平米不到的平房,再经进一步查询,在这同一地址上注册的类似金融企业多达上百家,实体办公无从谈起。二是企业法人虚构。该公司的注册法人傅某和股东常某为河北省廊坊市人,都声称不知道有人以他们名义建立公司,经技术手段核查,二人确未在我市留下活动轨迹,系被他人盗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而实际控制者通过中间人收购其它公司,先变更注册法人再迁至我区后,停用全部原有联系方式,使得该案陷入了企业和实际控制人均难以查找的境地,侦办难度较大。

(四)跨区域发展,输入型明显。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往往不固定于一个地区,总公司在外省市,分公司或办事处设在我区的输入型犯罪已成为我区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的现实问题。从2016年以来爆发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 ,我区大多只有分支机构,所涉资金通过POS机或网银直接转往总公司账户,分支机构基本无独立财务。例如北京华赢凯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区建立宁波分公司,涉及投资者40余人,涉及资金2000余万元,但该分公司所获取的投资款均通过POS机直接转往总公司账户,向投资者分发利息也是由总公司直接发放。还有一些如杭州“龙炎”等案件仅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资金往来,手段更为隐蔽,查控工作更难。

(五)犯罪周期短,追赃挽损难。传统非法集资案件多数周期集中在2至4年,通常由于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案发。但P2P网络借贷、投资咨询类、网络理财类等公司集资周期大多只有一年左右,最短的才1个多月,不少违法犯罪公司“捞一票走人”的特点较为明显。近年来,我区发生多起外省籍人员租用城市商用房注册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雇佣他人通过发宣传单、电话推销、送小礼品等方式,以外省市扩大生产、开发油田、股权转让等为由,用高额利息回报做诱饵,得款后迅速潜逃。此类案件引发涉稳问题的核心是追赃挽损较难,我区参与人的追赃挽损率普遍不高,这种与心理预期相差较大的现状也给后期维稳工作带来不少隐患。

三、我局下步工作打算和努力方向

面对较为严峻的工作形势特别是十九大维稳安保的现实要求,我局将主动履职、靠前作为,以“三个并重”为实际抓手,严厉打击防范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为辖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排查与管理并重,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围绕金融投资领域特别是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新动向,加强情报收集、分析和研判,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一是全面排查底数。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和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多发现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全区重点领域金融企业情况,建立完备的基础台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强化跟踪管控。针对排摸掌控的风险企业,落实情报会商和跟踪管理等机制,配合相关部门逐一开展风险等级评定,落实“一企一档”、“一企一策”等有效监控手段。三是开展梳理研判。强化犯罪线索和涉稳信息收集研判工作,进一步提升情报服务实战效能。同时,根据警种职能优势,做好风险发现和预警工作,对重点人事物,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动态监测,确保管控不留死角。

(二)打击与稳控并重,优化社会经济环境。坚持将查办案件与维稳处置同研究、同部署,做到打击更及时、稳控更到位。一是坚持打早打小。对所掌握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客观评估,抓住有利时机,保持工作主动性。对前期发现处于萌芽期的犯罪线索,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会同法、检机关共同研究处理,将隐患风险消除在萌芽阶段。二是坚持要案攻坚。将涉及恶意逃废债、侵犯国家权益的涉税案件等经济犯罪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以“重点人员不惹事、矛盾纠纷不升级”为目标,将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特别是对案值巨大、牵涉面广的案件,及时成立专班,集中优势警力进行重点突破。三是坚持全力挽损。深入研究金融领域相关政策法律,针对涉稳风险突出的涉众型案件,继续以提升追赃挽损成效为重点,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综合施策,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涉案财产安全,最大可能减少后期维稳工作隐患。

(三)坚持宣传和防范并重,营造有序社会氛围。针对不少金融投资领域犯罪披着“合法外衣”令人无从甄别和高额回报诱惑使人“利令智昏”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宣教引导,源头减少案件发生。一是注重实效性。坚持寓教于生活,以群众喜闻乐见、简明易懂的表现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范识别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的类型、特点和手法。坚持点面结合,既面向退休人员、企业经管者等不同群体,又注重在写字楼、集贸市场、商场公园、金融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防范宣传。二是注重针对性。改变过去“撒胡椒面式”的广而告之,通过进社区,把老年人、农村失土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作为重点对象,综合采取流动广播、张贴提示、群发短信等方式,通报最新警情,普及防骗常识;通过进楼宇,加强相关企业及业主投资风险教育的同时,宣传震慑潜在犯罪分子,达到警示目的。三是注重多元性。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途径,建立健全相关经济犯罪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曝光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的手法、特点和严重危害性,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

有效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金融投资领域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今后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契机,针对当前的辖区实际,充分发挥“刀把子”的职能作用,打好“打、防、管、控”组合拳,努力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9月25日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