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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08-20 14:00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工作机构分别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秘书、行政、信访四个科室)、法制与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和旅游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2、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一是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参谋助手、联系协调、沟通信息、组织会务、管理机关等事务的综合办理。二是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三是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安排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活动。四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是开展代表工作,安排代表调查、视察等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收入1,855.15万元、支出1,855.1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750.87万元,增长40.4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50.87万元,增长40.8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55.15万元,占总收入100.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5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5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86万元,占79.34%;项目支出383.30万元,占20.66%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61万元、教育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93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29.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55万元,项目支出383.3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5.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5.1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50.87万元,增长40.4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50.87万元,增长40.8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5.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0.87万元,增长40.4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750.87万元,增长40.87%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0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18.93万元,2017年决算为123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4.60万元,2017年决算为19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结余较多。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5万元,2017年决算为1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区人代会,会议经费开支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4.56万元,2017年决算为1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代表活动经费28.93万元分配至各街道、镇人大,未体现在决算内。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6.27万元,2017年决算为8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6.51万元,2017年决算为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原因是公务员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6.44万元,2017年决算为1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因公国出(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7万元,完成预算的77.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的87.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48.5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组织公务考察的不同国家费用有差异;二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71万元,下降143.1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13.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3.00%。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组织公务考察的不同国家费用有差异。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3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7.23%。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区人大考察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考察交流的批次、人数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累计13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大会议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25万元,实际支出164.8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人大会议”项目预算安排125万元,实际支出164.82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充分,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视察等法定会议和重大活动,完成绩效情况良好,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97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公共交通费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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