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残联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研究处理对我区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中提出的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分析研究,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落实。现受区政府委托,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合力保障残疾人权益
(一)建立完善协调保障机制。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建立完善协调保障机制,合力保障残疾人权益。一是协调推进保障机制。区政府牵头召开协调会议,建立月度汇报机制,推进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确保《条例》落实到位。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区残工委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合力保障残疾人权益。全国助残日期间,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分组,开展百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走访行动,联合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成立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指导社区开展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成功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4家。建立区卫健局、区残联资源共享机制,在第九医院建立“恰如家”,合力破解脊髓损伤残疾人康复难题。“恰如家”被评为“全国助残先进集体”,机构负责人受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区领导接见,区体育局、区残联两家联合,培养了一大批国际级国家级的体育明星。我区肢残姑娘徐佳玲成为中国最年轻的残奥冠军。今年9月份,徐佳玲再创佳绩,全国残运会上斩获5金1银1铜,入选国家队备战东京残奥会。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区残联牵头拟定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推动“1+X”助残服务改革。将11项助残政策整合到一张申请表中,当群众完成残疾人证办理这个“1”后,即可直接实现“X”即11项助残服务的一事联办。改革推动了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公安江北分局等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尽最大可能通过联席部门调取信息,为助残服务申请提供最大便利。区卫健局与区残联联合完善残疾鉴定机制,通过增加评残机构、证照快递等机制,实现残疾人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办证时限平均缩减66%,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鉴定医生和残联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鉴定”服务,实现助残服务“零次跑”的目标。
(二)加大助残宣传力度。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沟通残疾人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一是加大助残政策宣传。结合电视,网络、微博等平台,全方位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条例、各项优惠政策、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和残疾人自强典型的宣传。“江北政务”电视平台端口开通智慧残联爱心平台,残疾人通过电视即可在线查询助残政策、办事指南、爱心助残机构等信息。区文广旅游局在各基层服务大厅、所有星级酒店以及景区的宣传架上专门放置宣传素材,引导关爱残疾人群、保障残疾人群服务,进一步浓厚保障残疾人群服务的宣传氛围。落实A级景区凭残疾人证件享受半价优惠政策,绿野山居景区为残疾人证提供半价门票优惠,慈城和保国寺景区均对持证残疾人免费开放。二是加大助残政策培训。召开200多人的全区残联系统培训会议,培训助残政策和宣传工作。让每一个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熟悉助残政策。在做好工作人员政策培训的基础上,针对残疾人的浏览习惯,编制简明政策汇编手册10000本,开展全区7000多名残疾人的服务与需求入户调查,将政策汇编逐一送到每个残疾人手中,并有针对性地对残疾人讲解政策。
二、完善基础保障,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
(一)加大康复资源倾斜。为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顺应残联改革新形势,创新残疾人康复新举措,扎实开展精准康复服务。一是推进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区卫健局投入600万元,完成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期的升级项目。与区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江北区残疾人肢体康复训练服务工作的通知》,落实市第九医院专属残疾人康复床位,与病区其他床位统筹使用,在病区床位使用率达100%以上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入住。加强康复大厅各类康复器械与设备的管理与维保,优先供应残疾人使用,保障康复服务资源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加大民办康复机构的指导帮扶,安排市第九医院每周派业务骨干到民办康复机构开展3次查房、培训等业务指导,畅通双方上下转诊渠道,培育区域康复服务业发展。二是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康复医疗救助财政保障。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配置专项资金300万元,为残疾人免费配置轮椅、假肢等辅助器具532人次,为471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补贴,为残疾人提供大病医疗救助542人次。区医保局严格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险等补贴政策。落实医疗保险财政资金125.8万元,实现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免缴1541人,实现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全额免缴1184人。为4052名提供重度残疾人补贴护理,补贴资金1346万元,为710名困难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补贴资金246万元,有效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二)落实特殊教育全覆盖。根据《条例》中关于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的有关规定,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推动特殊教育全覆盖。一是优化特殊教育服务。送教上门方面,积极落实服务经费保障,将残疾学生2万元/年的送教服务标准提高到2.5万元/年,启动17位残疾学生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该项工作曾被宁波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最具影响力助残项目”称号。随班就读方面,已完成学生排摸,确定新学年随班就读学生名单,公用经费按普通学生的10倍拨付,另拨付特殊学校每年30万公用经费,同时,按规定落实资源教师相关津贴。2019学年,江北区残疾儿童少年为161人,其中随班就读42人,特殊学校15人,送教上门17人,延缓入学1人,恩美福利院(恩美儿童学校)86人,入学率100%。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区教育局投资26万元,完成3所学校的资源教室建设工作,“随班就读、特殊学校、送教上门”三位一体的特教格局逐步完善。目前,江北区已建成区特殊教育学校1所,接纳中度残障儿童就学;建成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个,负责指导规范全区特教工作;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7个,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轻度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指导,其中6个分别被评为宁波市示范性资源教室和合格资源教室。
三、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残疾人管理效能
(一)完善机制,加大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无障碍相关法律条例,统筹规划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公共环境和残疾人居家设施的无障碍水平。一是全面完善体制机制。区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和区公建中心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的《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将无障碍建设标准贯穿于文本设计、方案审查、项目验收等全过程。建立残联、残疾人代表团联席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前检查,搭建直接沟通平台,确保新建项目均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二是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区住建局等单位合力推进无障碍建设。全区盲道长度达到60933米。高度重视改造项目的无障碍建设配置,在文萃小区改造项目中,在社区门口增设无障碍停车位,在北海路建设项目中完成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区文广旅游局加大文化旅游设施的无障碍推广,推动我区星级酒店的残疾人专用坡道、无障碍厕所等基本设施建设,目前4家酒店专门推出了残疾人无障碍房间,宁大宾馆在大堂的自动转门设置了残障通行安全按键。我区4家A级景区和区文化中心均配备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无障碍厕所,为帮助残疾人更广泛地参与文化娱乐活动创造了条件。深入实施“无障碍进家庭”活动,今年以来,已入户为35户残疾人免费安装无障碍扶手、轮椅坡道等家居设施,帮助残疾人更好在家庭中实现生活自理,改造完成率137.5%,全市排名第一。
(二)全面排查,加强管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完备,为残疾人自由出行创造条件。一是加大设施排摸整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江北区人行道是否存在人行道局部压缩、盲道缺失、盲道不连续等问题进行排查,并统计整改。完成对槐树路、翠柏路、丽江西路、白沙路、新马路、西草马路、兴北路、大闸路、康庄南路、湖西路等道路新增整改盲道及止步砖共计272平方米。新增完善公共厕所无障碍卫生间7间。二是加强破坏行为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日常巡查等形式,加强对占用、破坏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行为的管理,共查处抄告无障碍设施违规占用案例4641件,提高了公众对维护无障碍设施的认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修、养护。区市政设施养管部门提倡精细化管理,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致力于提升城市道路设施品质、完好率。通过对公园广场进行不锈钢盲道铺设、在出口处对人行道进行降坡处理等方式,在日常养管工作中对部分小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维修完善。
四、实现帮扶共赢,促进残疾人就业能力
(一) 组织培训,提升能力。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梦想,尽量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加大就业信息对接和技能培训。一是强化就业信息对接。区残联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走访调查就业困难残疾人108人,排摸就业需求、职业技能等信息,上门送政策,送服务,建立残疾人职业信息档案。区人社局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有效发挥基层人力社保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残疾人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之间的信息对接,实现再就业28人,市定指标完成率达107.8%。二是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区残联、区人社局建立联合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的集中培训,引导和输送残疾人参加省、市级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已实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12人次,提前完成市定指标。区人社局组织举办插花培训班,培训残疾人30人。截至目前,全区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15人。
(二)多管齐下,实现帮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加大按比例就业力度,一是加大按比例就业力度。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多元化的残疾人就业体系。区残联出台《江北区残疾人扶贫基地创建及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因重度残疾人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属计入扶贫基地安置和辐射帮扶对象。严格残保金征收制度,推动企事业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截止十月底,本年度累计征收残保金4265.32万元。为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经费保障,全区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职工745人。二是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区民政局大力开展“数字福利企业”建设,对经济指标、员工管理、残疾员工参保、退减免税等几大块进行网络管理,全区残疾人福利企业中的残疾职工实现社保医保全覆盖。全区福利企业15家,安置残疾职工573人,安置残疾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5%以上。区残联着力按照省标推进残疾人之家的规范化建设,开展残疾人之家建设的星级评定工作。建成8家“残疾人之家”,为172名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庇护、就业服务,提前完成省民生实事工程任务指标。
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残工委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的残疾人服务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度不断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需要更加深刻地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自觉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及其他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以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殊需求,运用现代化的治理服务理念,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