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天气预报:
关于2018年度宁波市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3 07:19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关于2018年度宁波市江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区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10月,由区府办向涉及问题整改的有关街道(镇)和有关部门下发了问题整改通知,区审计局对有关单位发送了问题详细清单,对问题整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及时解答,并按规定报送时间的节点要求进行了督促。对上报的整改措施及相关附件进行了抽查核实,对一时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从整改结果看,大多数被审计单位能够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较好地履行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数问题在规定的审计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能够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查漏补缺,提升整改成效。但是个别单位还存在重视不够,整改力度不足的情况,需持续跟踪和关注。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涉及五方面10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99个问题已经整改,8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经过整改,共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289153.4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81444万元),调账、追回资金1418.95万元,修改完善制度14项,新颁布制度17项,党纪及政务问责6人,提醒谈话4人。

  一、已经整改的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相关问题。

  1.关于预算收支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单位的项目、部分结转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若干意见》(北区财政〔2018〕108号)执行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同时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对年度预算内难以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调减预算指标收回财政,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2)关于部分追加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控部门预算追加,除突发事件或上级要求外,优先考虑项目调剂,并均要求提高项目执行率。

  2.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缴费单位并非其代表的投标单位、个别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的问题。区财政局多次约谈问题单位和代理机构,并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江北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北区财政〔2019〕73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北区财政2019〕77号)两个文件,于7月11日发出了《关于全面开展政府采购自查工作的通知》(北区财政〔2019〕63号),要求各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并上报自查材料。

  (2)关于合同签订与招标文件有出入的问题,区财政局约谈了相关问题单位,要求问题单位尽力改正,规范采购行为,目前各单位已进行了整改和说明。

  (3)关于协议采购报价呈规律性、未充分发挥竞价功能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各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启用“政采云”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供应商集中、竞价充分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节约率。

  3.关于政府融资担保和转贷公司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融资担保风险控制办法不够完善的问题,正德担保公司已于2019年8月将原《四级风险控制办法》及《十不担保原则》进行了修订,按照新的办法和原则执行,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准入门槛。

  (2)关于保证金退还不规范的问题,正德担保公司已于2019年7月退回浙江盛世前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0万元保证金。因无法与宁波市科文电气有限公司(该企业已倒闭)取得联系,无法原路径返还保证金10万元。

  (3)关于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正德担保公司已补齐了相关档案资料,之后严格按照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对2019年担保项目进行企业档案完善。

  (4)关于转贷对象和额度不合规的问题,正德担保公司已完善了转贷资金审批流程,于2019年9月起按照新的转贷审批流程执行,对转贷金额及转贷企业严格把关。

  (5)关于转贷资金使用和划转不规范的问题,区金融办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正德担保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重塑转贷审批流程,并严格按新规定使用和划转转贷资金。

  (二)区招商局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关问题。

  1.关于部分大型招商活动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区招商局已按照规定更加规范的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19年4月27日至今,举办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执行。

  2.关于车辆租赁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区招商局已严格执行《关于2019-2021年度区级单位公务出行定点车辆租赁服务机构招投标结果的通知》,自该通知下发至今,共发生车辆租赁9次,其中局科室4次,均在定点范围内采购;驻点联络处5次,因在外地租车情况特殊,参照该通知精神,经比选后低价选择中标单位。

  3.关于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以更加科学和规范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做好大额资金使用等“三大一重”事项的讨论、决策、记录工作。2019年4月27日至今,5万元以上经费支出4笔,均通过班子会议后支付。

  (三)民生和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

  1.江北区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项目审核不到位导致超额补助的问题,区科技局已责成有关企业追加资本金40万元,另收回多发放的知识产权维权补助5682.40元。

  (2)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区科技局已出台《江北区关于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转移支付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加强验收前的实地勘察了解,严格实施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制度。

  (3)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区科技局已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已经启动对执行2年及以上的项目开展中期检查来加强监督管理。

  2.江北区扶贫及帮扶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及帮扶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及时对童士达低保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其名下确实有2套安置房,立即注销其低保资格,从2018年9月起停止发放低保资金。

  (2)关于扶贫及帮扶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残联已全额追回护理补贴共计33340元,区民政局已全额追回慈城镇福利中心多领取的特困补贴7941.6元和洪塘福利院多领取的特困补贴6055.2元。

  3.江北区2017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个别单位在下属单位列支差旅费的问题,甬江街道已在班子会议中明确杜绝该现象再次发生,至今未有在下属单位列支的情况。

  4.经信专项资金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不及时,条文不够细化明确问题,区经信局已会同区财政局已于2019年9月出台了《江北区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事项补充意见》(北区经信〔2019〕52号),明确了投资额不包括可抵扣增值税金额和完善了产业类型和补助比例的认定方式。

  (2)关于未按规定作变更调整审批的问题。区经信局一是完善项目变更调整程序,明确了市级技改项目按照市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区级技改项目中实际投资额变动40%以上或主要设备发生较大变更时,须申报调整;二是加强经信“二号章”的管理,要求慈城镇经发局每月定期向区经信局报送委托事项的统计报表,包括备案、核准及变更等相关信息资料;三是优化审批管理流程,精简了技术改造备案和核准等事项的申报材料。

  (3)关于未对绩效情况进行后续跟踪评估的问题,区经信局已会同区财政局开展2018年度区级技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完成了2018年度市级技改项目的绩效评价并上报市经信局,同时加大了项目事后监管力度,对个别企业设备的重复补助部分予以扣除,追回个别企业在两个市级项目中重复补助部分1.41万元,追回个别企业红字发票冲减的20万投资额相关补助1.2万元。

  (四)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

  1.关于招标管理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区民政局已督促相关村集体对合同与中标工期不一致做出说明,14个单位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区城管局制订了《江北区城管局标前评审会制度实施细则》对招标公告、招标需求、招标范围、评标办法等进行评审,以规范招标流程,避免招标内容重复;文教街道约谈了相关工程负责人;甬江街道已修订《甬江街道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违规分包转包制定相应处罚条款。

  2.关于资金和资产管理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修订《江北区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补充完善了本级购置设备用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的借用手续;区城管局制订了《执法装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上缴区财政相关资金99.83万元;文教街道已对拆迁资金进行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放,上缴区财政相关资金96.18万元;甬江街道上缴相关资金285万元、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

  3. 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不够完善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修订《江北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作废上门服务老人工单11878小时,追回低保金、特困补贴、救助金共计2.23万元,注销一名人员低保资格;区城管局已制订《江北区城区一般养护河道水质提升工作考核细则(试行)》,扣付相关公司养护费4.36万元,收回多付费用3.71万元;文教街道修订了《文教街道社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教街道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规范社区支出;甬江街道制订了《甬江街道农村垃圾分类厕所革命工作补助办法》规范对外补助支出审核工作。

  4.关于自然资源管理仍有待加强的问题,甬江街道实施了外漕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江北大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6个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根据2019年10月区水质检测报告,甬江街道劣V类水的占比从之前的59.45%降低到33%。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相关问题。

  1.关于部分工程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慈城镇对中横河整治工程中未腾空企业违规支付提前搬迁奖等费用15.86万元予以追回,并问责3人次;对中横河整治工程及姚江干堤维修加固工程采用的调产安置靠档、扩档费用结算原则不符区政府《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补充规定》的情况,废止了2008年靠扩档实施细则。

  2.关于部分工程招标不规范的问题。洪塘街道对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项目前期道路改道及场地土方外运等4个单项合同未严格执行公开招标问题,出台了《洪塘街道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制度》;慈城镇对慈湖人家一期地坪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未按区规定公开招标直接发包问题,出台了《慈城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关于专业工程超付工程款时有发生的问题。区公建中心已追回滨江实验学校工程超付甬城配电网公司实施环网和专变安装工程款99.42万元,并于2019年10月形成备忘录,商定新签订的变配电建设工程合同在竣工送电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避免该类情况发生;区住建局已追回丽江西路三期道路工程超付宁波兴光燃气公司燃气工程费4.26万元。

  4.关于部分工程变更不规范的问题。区城管局出台了《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慈城镇出台了《慈城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区公建中心加强了前期与使用单位的对接。

  5.关于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的问题。区公建中心核减了虚报造价89.37万元,并对施工单位扣除违约金5000元,对监理单位扣除违约金1万元,对单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慈城镇核减了两个项目虚报造价222.60万元,对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处罚3.37万元,对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公司处罚2.56万元,并由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组织消防报警系统安全性专业论证,对代建单位慈城房地产公司和监理单位东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各处罚2万元。

  二、正在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区财政局财政非税专户今年已累计缴库7060万元,土地出让金今年已累计缴库281444万元,下步将继续跟进与各主体的结算,加快出让金入库与支出进度。

  (二)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采购预算编制,强化采购预算编制管理。

  (三)关于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没有实际足额到位的问题,正德担保公司已通过主管部门区金融办向区领导汇报并与财政对接。

  (四)关于担保公司管理考核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区金融办将参照市金融办出台的实施意见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关于部分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区招商局拟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资金预算编制和使用的管理。

  (六)关于涉企财政补助项目未全部纳入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的问题,区经信局将根据区财政局要求逐步将涉企财政政策相关扶持专项资金事项纳入信息系统。

  (七)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经信局正按“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进行项目档案归档,健全项目档案目录和卷内目录,并将项目前期资料一并归入项目档案。

  (八)关于甬江街道资产经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实不符、拆迁款未及时上缴街道财政的问题,资产经营公司已于2019年3月22日将拆迁款上缴街道财政,长期股权投资涉及时间较长,存在取证困难,目前街道已收集好相关历史资料,正与律师协商。

  三、上次审计工作报告中正在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邵余村旧城改造项目村集体拆迁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庄桥街道对以后的拆迁资金的拨付进行了规范,并对此笔款项补办了审批手续。

  (二)关于2017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部分保障房长期闲置的问题。截止2019年10月,已用于各街道拆迁地块的房源保障43套;2018年11月、2019年5月组织两次拍卖(采用竞价销售方式)成交39套;《关于江北区剩余安置房源2019年度统筹使用相关事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用于各街道拆迁地块的房源保障173套;剩余210套房源拟通过拍卖方式销售,已启动拍卖工作流程,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拍卖销售。

  (三)关于江北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垃圾分类投放质量不高的问题,区城管局一是开展源头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二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分类意识,三是健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四是强化执法管理联动监管。我区垃圾分类工作从2018年年初全市第6 提升至2018年年度考评第4,并在今年5个月市对区考评中排名第二。

  (四)关于区城投公司所有的人才公寓物业服务公司未经招标的问题,区城投公司与洪塘街道、长兴社区等多方协调,成立子衿公寓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牵头通过公开招标对物业服务进行重新选择。

  (五)关于区北坤公司房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北坤公司所有的姜湖路399弄五间商铺经第三方评估后,已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每年租金收入28.2万元;大闸小区住宅于2018年11月16日流拍,2019年1月23日进行第二次拍卖,成交价为90万元。

  (六)关于庄桥中心小学、孔浦中学新建行政楼房屋产权证未办理的问题,因原有建筑用地土地手续和原产权证不齐原因,均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目前,正提交区政府协调解决。

  四、尚在整改和整改困难的问题及原因

  从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的整改情况来看,整改结果总体是好的,但仍有一些问题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尚未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推进。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单位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采取的措施不够有力,缺乏与上级部门的协调;二是受客观或外部条件的制约,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也需要相应的时间;三是一些问题当前整改比较困难,只能在今后工作中予以纠正,需进一步关注后续的执行情况。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要充分利用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持续跟踪督查机制,由区府办发文牵头落实整改,将整改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多部门协调、多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进一步推动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回避,不拖延,加强组织领导,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加快整改进度和成效,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成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深入查找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因体制机制等引起的且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以整改为契机,加强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分步整改工作计划,持续推进落实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