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代会会议 > 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 会议文件
天气预报: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8 15:17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宁波市江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杨永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578件,办结11774件,同比分别上升10.1%和12.1%,结案标的金额41.77亿元,同期结案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等主要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一、聚焦法治,忠诚履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不忘初心,奋力耕耘。一年来,我院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守法治精神,在逾万案件中条分缕析、定纷止争、忠诚履职,全力守护辖区人民的美好家园。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共铸平安江北。审结刑事案件549件,判处罪犯78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4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犯罪案件170件184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4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重从快审结涉天弘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医保诈骗案等一批关乎民生的大案要案,从重判处36人,保障人民群众钱袋子的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组织邀请多部门百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受贿案庭审,开展“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引导公职人员知敬畏、守底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件24人,移送犯罪线索1件3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区域平安。审慎妥善处理11•26重大爆炸事故案,回应群众公共安全关切。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共创品质江北。扎实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为212名被告人指定援助辩护律师,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彰显法治文明进步。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注重在贩卖毒品、强奸等证据薄弱案件中加大证人出庭力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年证人出庭作证11人次,有效防范冤假错案。贯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发挥寓教于审功能,惩教结合判处未成年犯28人,我院未成年审判庭获评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依法从宽对246名罪犯适用非监禁刑或免刑,体现宽严相济,确保宽严得当。健全司法救助机制,为1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7万元、司法援助保险金22.19万元,传递司法温暖。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共建和谐江北。审结民商事案件6398件,同比上升19.1%,诉讼标的额31.18亿元。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示范作用,以判例方式审结新司法解释施行后全省首例夫妻共同债务案件,重树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规则,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调撤率为62.5%。成功调撤物业纠纷606件、婚姻家庭纠纷264件,以润物无声的方式维系家庭邻里关系和睦;调处医疗纠纷18件,努力缓和医患冲突。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探索离婚证明制度,发放离婚证明书9份,保护当事人隐私。坚持优先立审执原则,审结涉军停偿案件28件并全部执结,案件数居全市首位,依法保障国防建设和军民合法权益。

  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共筑法治江北。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发挥司法监督职能,审结行政案件96件,其中异地管辖案件62件,占比64.6%;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0件,败诉率为20.8%,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协调撤诉案件39件,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民告官不见官问题全面改善。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并连续九年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助力提升执法水平,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健全法院综合执法联络室工作机制,保障非接触性执法等工作,2018年5月,我院综合执法联络室在三级非接触性执法现场会上作为考察点向与会人员推广介绍,赢得广泛关注和赞誉。

  二、聚焦发展,精准施策,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

  实干为先,发展为要。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法治为最大公约数,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经济的引领作用,全力护航辖区改革开放再出发。

  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找准工作着力点与结合点,出台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意见,护航区委“六争攻坚、攀高跨越”决策部署。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城乡治理重点工作,健全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审结非诉执行案件29件,准予执行率为100%。设立驻区环保局联动办公室,优化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层层落实重大会议维稳安保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平安护航任务。注重服务争效,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获评最具风采公共服务单位。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依法审结涉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纠纷案件34件,引导市场主体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4957件,弘扬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维护理性有序的交易秩序。依法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严格规制高利借贷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251件,同比上升13.7%,涉案标的额3.69亿元,缓解企业融资贵问题。强化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审结金融借款案件861件,同比上升139.8%,涉案标的额8.12亿元,协力化解和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发扬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慈城法庭依托慈孝文化,推出“一村一调解”工作机制,将大量村邻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经验做法入选《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特刊》。以全市率先配置的巡回审判车为载体,将庭审开进厂房车间、村委大院、百姓人家,开展巡回审判53次,将每次庭审开成法治公开课,延伸审判辐射效应。与区人社局建立诉裁衔接机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纠纷135件,执结642件,执结到位金额1974万元。妥善化解灵桥汽化职工集体讨薪案,向176名职工发放工资479.54万元,助力江北无欠薪行动,受到多方肯定。

  三、聚焦民生,风雨兼程,努力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承诺

  今年是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验收之年。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以亮剑必胜的决心、铁腕攻坚的举措和坚强有力的保障,众志成城、全力攻坚,坚决如期打赢这场硬仗。

  加强执行保障,破难格局不断健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各界支持,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形成了破难工作格局。深挖内部潜力,加大人财物向执行工作的倾斜,抽调多名干警充实到执行一线,为破难工作凝聚合力。注重发挥代表委员作用,助推破解执行难,共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监督执行9件次。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依托全媒体实时报道执行进展,共在市级以上媒体报道18次,其中电视直播3次、专版报道5次,为破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健全联动机制,提升执行查控效果,共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款项1.6亿元、查封房产908处、查扣车辆486辆,同比分别上升14.3%、13.8%和9.9%,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385人、限制高消费3760人、限制出境15人,同比分别上升158.6%、235.7%和400%,形成强大执行威慑。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共司法拘留205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处以罚款589人,其中徐伟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获评全市打击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

  创新执行举措,执行公信不断提升。探索教科书式执行方式,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经验做法被省高院刊文推广。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为履行意愿强烈却暂无清偿能力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修复渠道,经验做法受到《法制日报》等媒体的广泛关注。建立“法官有约”制度,每位执行法官每周固定半天主动约见当事人,实行挂号听诊,有效解决法官难找问题,全年执行信访同比减少43%,未出现上级交办涉执信访案件。

  强化责任担当,执行指标日臻优化。围绕社科院评估要求,制定作战图、倒排时间表,执行局全员实行周一晚和周六固定加班制,决胜前暂停所有院领导和执行干警年休假及工会疗养,坚定背水一战决心。全年共执结案件4683件,执行到位金额9.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9%和2.5%。经多年夜以继日的努力,目前我院执行指标全面向好,四项核心指标均已符合第三方评估要求,执行清偿率、执行完成率等各项关键指标均位居全市前列。

  四、聚焦改革,科技领航,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革故鼎新,孜孜求索。一年来,我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以智能化建设为引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司法实践。面对智能手机全面普及、移动网络广泛覆盖、微信已成为沟通交流重要渠道的新形势,坚持需求导向,扎实推进移动微法院推广应用,让“手机上打官司”成为现实,让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平台上线以来共引入案件5305件、在线送达6731件、开庭178件,民事案件审理平均用时减少12.41天,大大便利了群众参与诉讼,我院移动微法院工作受到市中院领导的批示肯定,三篇案例入选全市移动微法院优秀案例。深化三大机制建设成果应用,在区人民调解中心配置自助链终端一体机,依托街道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点及派驻诉服中心的调解力量,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预防转变,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5.1%。推动召开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ODR平台应用推广推进会,健全完善纠纷在线多元解决机制,目前平台已引入调解组织25家、调解员108名,上线化解纠纷738件,成功率为91.9%。

  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努力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紧紧抓住权力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建章立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守住办案质量生命线。其中,针对司改后院庭长管理监督职责弱化问题,出台《裁判要旨讨论制度》,改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弥补专业法官会议之不足,推进审判监督规范化。针对审判权下放后裁判尺度难统一的问题,汇编《北法参阅》,梳理裁判方法,为法官裁判提供类案参考,几项制度均获省高院肯定和推广。针对庭审规范问题,加大庭审评查力度,员额法官每半年评查一轮,纠正庭审失范。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全年在新浪网直播庭审876次,以公开倒逼庭审规范。同时,陆续出台要素式裁判文书和要素式举证要点实施办法及庭前会议表格化工作机制等,通过系列举措,我院审判质量日趋优化,2018年我院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0.28%,位居全省前十、全市首位。

  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促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深化大数据应用,依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个人—业务庭—全院三级办案质效评估体系,每月一本质效数据“体检表”,通过八大类58项指标明细,全方位无死角实时反映每位员额法官、每个审判团队的即时业绩,提升审判管理智能化水平。2018年我院结案均衡度下降至5.80,位居全省首位,审判效率持续优化。依托政务钉钉及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推进移动办公和无纸化办公,构建集公文流转、会务接待、财务经费、车辆管理、考勤管理等于一体的完备网上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行政事务的办公效率。配合推进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截至目前,一体化协同办案比例为83.3%。开通三方远程庭审系统,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远程庭审285件。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实现法院与拘留所的互联互通,提升提审智能化水平。

  五、聚焦队伍,从严治院,打造勇立潮头的司法排头兵

  立功立事,人才为本。一年来,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和人才支撑作为法院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江北法院铁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对党委、上级法院及本院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制定出台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从规范组织生活等入手,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党建工作受到市中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坚持把能力建设放在中心。开展“行远践初心、砥砺担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和模范庭审、优秀文书等评选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连续五年中标省级重点调研课题并多次承办课题开题会,通过交流研讨论证,提升干警理论水平。精心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法院技能比武活动,三名干警获评业务能手称号。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增选员额法官3名,择优选升员额法官等级6名,激发队伍活力。丰富文化建设载体,开展多项文艺活动,活跃集体氛围。 

  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扣紧责任链条。加强审判执行活动廉政风险监控的智能预警,促进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规范小细节、转变大风气,围绕庭审规范、作风纪律、窗口行为及考勤管理等四个重点,加大督察频度力度,持之以恒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全年开展监督检查95次,发布督察通报7期,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出台《问责暂行办法》并做到刚性执行,共对7名干警进行问责,严明纪律规矩。

  不断改进自身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公正裁判水平。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精神,积极配合做好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严深细实抓好落实整改。加强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126人次。配合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增选人民陪审员45名,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100%,推进司法民主。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年上网裁判文书6076份、公众开放日接待163人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2018年,区法院秉承克难攻坚、创先争优的拼搏精神,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年获得省市级荣誉37项。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法院干警团结奋斗、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少数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任重道远。三是司法改革过程中部分措施尚未见效,综合配套举措仍需进一步落实。四是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规范损害了司法公信,辅助人员招录难、留用难现象日渐突出,法官履职保障有待优化。五是智慧法院建设进展不够迅速,信息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的工作安排

  2019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浙江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改革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坚持全面从严治院,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我区大力推进“五化联动”,续写“五大建设”新篇章,加快构筑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厉行法治精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有罪者受到公正惩罚、无罪者不受法外追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价值观的指引作用,惩恶扬善、明辨是非,弘扬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风尚。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织密权力监督网,以高度公开倒逼高度自律、督促谦抑用权。如期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构建破难长效机制,破除影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厚植法治沃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区分商事纠纷和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市场出清功能,推动实体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优化司法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化解各类民生权益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司法需要。践行“三项承诺”,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争当 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排头兵。深入推进移动微法院推广运用,更好便利群众诉讼、法官办案和律师履职。发扬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扎实推进ODR平台应用,推动构建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勇于开拓创新,努力贡献基层改革首创智慧。发挥司改先改优势,探索建立边界明晰、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努力打造监督管理品牌。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整合审判资源配置,构建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的组织体系。深度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挖掘审判数据服务办案、服务改革、服务社会治理的深层次价值,全面变革法院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

  坚定法治信仰,争当勇立潮头司法排头兵。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党建与业务的互融互促,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法院党建品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改革创新本领、群众工作本领和科技应用本领。坚持从严治院,扎实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努力营造海晏河清、清正廉明的司法生态。建立司法行为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脚踏实地、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部 分 用 语 说 明

  1.天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告第2页第9行):即宁波天弘创投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司股东、财务总监等人以年利率8%-14%、所投资金托管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本院对公司财务总监徐红等六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判决。

  2.司法援助保险金(报告第3页第5行):即在部分“执行不能”(即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在法院审结且执行不能的涉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援助保险金。该制度为法院引入商业模式破解执行难题的创新探索。

  3.全省首例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报告第3页第8行):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次日,本院依据《解释》判决同一被告的两起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一起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起因借条只有一方单独签字且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因该案情节典型且为全省首例判决案件,受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广泛关注。

  4.离婚证明书(报告第3页倒数第10行):为保护需要证明离婚关系的当事人隐私,通过离婚证明书证明离婚关系,仅注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婚姻关系依法登记时间以及持续时间等必要证明信息,不涉及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结果等被司法所确认的具体内容。

  5.诉裁衔接机制(报告第5页第10行):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旨在加强原本分属人社局的仲裁与法院的诉讼之间的衔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疑难复杂案件指导制度、联合培训制度等,实现双方信息互通,避免出现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或办案者法律理解有偏差等原因造成的仲裁与审判标准、结果不一致的情形。

  6.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报告第6页倒数第10行):在被执行人的申请下,由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各项配合执行的9项行为内容,依照评分办法进行审查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累计评分达到80分,法院即组成合议庭合议是否将被执行人从失信名单中屏蔽,一旦通过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的屏蔽工作,避免因失信而影响主动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出行、工作、贷款、投资等方面受限。

  7.四项核心指标(报告第7页第2行):指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量化考核的核心指标,具体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

  8.ODR平台(报告第7页倒数第4行):即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指通过整合各类资源,汇聚社会力量,构建成的一个开放式、一站式、智能化的在线纠纷化解平台,集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电子送达等功能为一体,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发挥在线纠纷解决方便快捷、成本低廉、智能高效的优势,为建设平安江北、法治江北提供新动力。

  9.两个毫不动摇(报告第12页第10行):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10.三项承诺(报告第12页倒数第4行):即省高院党组作出的“努力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承诺。

注:本报告数据统计起讫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