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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8 15:15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费伟华

各位代表:

  我受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及区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有效推进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200余次,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作出决议决定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次,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正确定位,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推动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正确把握人大工作政治定位。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认真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真正打通和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向区委报告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主动请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全区人大工作,更加全面有效地依法履行各项职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精确把握人大工作目标定位。坚持“立足于帮、着眼于促”,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联系,努力形成在区委领导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全面助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积极参与推动“六争攻坚·攀高跨越”行动,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健康江北建设两条监督主线,在各项工作推进的关键时点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开展专项工作审议,有效推动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落实。围绕老建成区内工业的保留、两江北岸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等方面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全年完成调研文章30余篇,其中16篇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为推进江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人大智慧。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协调推进中马街道槐树路区块旧城区改建、庄桥老镇区产业提升、姚江1号实质性复工以及“11·26”爆炸案后续处理,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创新定位。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常委会锐意创新,将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融入人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要点》,出台《加强和改进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清单》,为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创新实践提供了行动指南。以代表“夜聊”接待为主要形式的“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的高度肯定,浙江日报头版也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门报道。以“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为研究视角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创新研究》荣获2018年浙江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二等奖、宁波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一等奖。人代会会议内容和形式不断优化,大会审议和代表团审议质量进一步提高,审议发言成果得到妥善处理与应用。常委会审议监督由“虚”入“实”,实施“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探索实行“预审议”、“审议+询问”。主任会议有关议题内容更加注重前瞻性研究,并加强了调研成果的应用。一年来,一批具有江北人大特色的创新实践工作得到较好开展,为推进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推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常委会紧扣区委“五大建设”目标任务,把事关全区改革发展全局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省、市工作部署,常委会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年度监督重点。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向全区人民发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 共同建设美丽江北”倡议书,开展“推行垃圾分类,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通过人大代表带动全区人民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加大监督推动力度,首次以“询问+评议”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专题询问,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和下步措施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持续跟踪询问意见的整改落实,有效推动了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常委会首次审议了江北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区政府加强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方面的整治。着眼于我区水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牵头开展相关课题的调研,着重就推进我区污水处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开展剿劣工作“回头看”,加强对重点河道的视察、检查,召开治理协调会,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厕所革命”工作的审议,促进区政府突破农村厕所改建难点,抓住城乡公厕改建重点,提高公厕建管绩效,不断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常委会深入开展低效闲置工业资源再利用情况调研,提出了保护工业发展空间、强化涉地合同管理、加强存量工业用地流转管理等意见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区政府研究出台工业用地分割出让政策,加快各街道、镇和工业区低产地改造,新增一批都市工业发展空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高度关注“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和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对相关报告进行审议,动员对口工委力量,组织5个调研组全面了解规划纲要以及城市发展、卫生和计生发展、休闲旅游发展3个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重大区块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均衡公共服务等方面13条审议意见,推动我区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围绕创新高地建设,听取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汇报,助推区政府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大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和服务机构的力度,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决算等情况开展调研,组织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审查。推进预算“闭环监督”,首次安排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若干意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街道财政良性发展。深化部门预算监督,首次开展人代会代表团部门预算审查,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的预先审查、初审、专题审查和跟踪监督的工作程序。

  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常委会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民生领域补短板工作。高度重视2018年度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监督,通过开展分组视察、听取专题汇报、加强联系协调,推动责任单位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质量,真正造福全区人民。围绕“病有所医”,组织开展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审议,持续跟踪审议意见的处理与落实,推动区政府加快区级中医院建设步伐,健全中医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强化特色专科建设,扩大中医服务供给。围绕“老有所学”,委托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满意度调查,常委会审议老年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老年教育规范化建设、推进老年教育内涵发展等审议意见。区政府积极回应,挂牌成立了长青研修院,在全区设立5个老年教育“流动课堂”。围绕“食有所安”,常委会紧盯食品安全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视察,督促区政府加强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注重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对休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宁波音乐港建设等工作提出意见,推动“美丽之城”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关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重点加强了对宪法、监察法的宣传,举行宪法和法律专题讲座5次,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推动宪法贯彻实施。审议全区劳动仲裁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完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机制,推动劳动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听取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首次对“两院”员额制改革后的5位员额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两院”强化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积极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立法调研)工作室,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8个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参与16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00余条。

  三、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作用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有效履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积极努力。

  畅通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完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常态化。创新开展“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工作,建立“民生小事”人大代表快速收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机制,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出台实施意见,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区深入开展。目前,全区8个代表中心组每月组织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2018年,全区共组织开展“民生小事”代表“夜聊”接访活动91次,参与的各级人大代表335人次,累计接待选民786人,收集“民生小事”768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597件,解决率77.7%,推动了桃源小区便民通道设置、上邵村新光煤气供气站开工、慈湖人家厕所改造、公交线路站点增设移位及候车亭新建改建等一大批民生问题的解决,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常委会还加强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不断推动联络站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一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进站接待选民活动131次,参与代表324人次,接待群众524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10件。

  强化代表服务与保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采取培训、考察、优秀代表经验介绍等方式,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加重要情况通报会、代表问政会、视察、检查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组作用,突出代表行业特点、专业特长,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全年代表活动。一年来,组织7个代表专业组参加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建议督办、专题视察、调研等各类活动60余次。研究制定代表履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深化“阳光建议”,推动代表建议“征集、提交、办理、结果”全过程公开,建立健全重点建议常委会领导督办、工委对口督办、办理“回头看”等机制,对代表反馈不满意、解决不到位和代表反复提出的建议,加大统筹协调、合力破解的力度,白沙老旧小区改造、庄桥云津路交付使用等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32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到了建议总数三分之二。

  四、坚持求真务实、改进作风,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两个机关”的要求,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常委会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坚持以“一线”精神展现“一线”作为,在全区人大系统营造争先创优、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深入贯彻清廉江北建设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配合省委巡视,支持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以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进位赶超。

  加强学习与对外交流。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等活动,全年举办专题学习会议、活动40余次,开展调研活动100多次。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共建人大研究实践基地,与宁波大学法学院共建合作平台。

  推进制度建设。研究出台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满意度测评、“民生小事”代表督办等制度10项,定期召开人大机关月度工作例会、街镇人大季度工作例会,开展审议意见、建议办理、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有效提升了全区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工作位居全市人大系统前列,宣传工作获得历史性突破,人民代表报、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我区人大工作13篇,其中2篇获市人大好新闻奖。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人大门户网站和“江北阳光人大”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增强人大工作合力。与省、市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主动向上级人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加强对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和镇人大的指导,统筹推进全区人大各项工作开展。各街道、镇人大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中马街道建成新标准出台后全市首个标准化代表联络站,白沙街道首创“代表夜聊”联系群众新方式,慈城镇建立“民生小事”收集、督办新机制,文教街道的“五个平台”代表履职做法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上作经验介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和各街道、镇人大合力推进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跟踪问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大力推进“五化联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的攻坚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及区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六争攻坚•攀高跨越”行动目标任务,围绕“五化联动”要求,以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工作水平为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续写新时期江北“五大建设”新篇章,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始终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真正打通和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助区委开好全区人大工作会议,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通过有效行使各项法定职权,从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树立前列意识,切实把走在前列的要求体现在精神状态上、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在新的起点上重整行装再出发、勇立潮头显担当,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创新实践,确保行权履职更加到位

  积极适应时代发展新变化和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不断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职新思路新途径新方式,着力提高人大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公开化水平。深化完善“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加强人代会代表团审议和代表审议发言意见的研究处理,切实改进会风,提高到会率。全面推行常委会议题“预审议”,实现“审议+询问”、满意度测评常态化,增强审议监督实效。优化完善主任会议议事方式,加强主任会议成果应用。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增加执法检查频次,试行“执法检查+询问”,强化整改情况的持续跟踪。探索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发挥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立法调研)工作室的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反馈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强化人大网站、“江北阳光人大”微信公众号、会议电子阅文系统建设。

  三、强化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工作更加有效

  围绕数字化创新、融合化发展、市场化导向、国际化合作、多元化治理“五化联动”和“六争攻坚•攀高跨越”行动目标任务,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开展监督。助推“亩产论英雄”改革,开展工业低效闲置资源再利用情况“二次审议”,监督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工作,审议科技争投情况报告。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重视乡村振兴和农旅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十三五”期间重大休闲旅游项目(区块)开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情况等报告。回应民生关切,开展学前教育工作专题询问,对环境状况、老小区物业管理、疾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实施监督,推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法律监督,首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监察法专项工作等报告,关注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对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一法两条例”、学前教育“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公正司法,对我区劳动争议诉讼类案件开展类案监督。

  四、强化制度执行,确保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更加规范

  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事前沟通协调,将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14项重大事项列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讨论决定工作计划。制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债务专项监督办法,建立国有资产和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前的调研、评估等工作,积极邀请第三方参与重大事项评估,推进区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深入推动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完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程序,加大项目监督力度。全面实施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代表会商制。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规范和实施人事任免程序,坚持和完善被任命干部任前考试、任后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强化代表主体地位,确保代表履职更加充分

  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实、做深、做精“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工作,推进“民生小事”快捷办理,提高问题解决率。加强街道、镇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实现代表接待群众、收集民意常态化。深化“阳光建议”,推进代表建议征集、提交、办理、结果的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力度与广度。加强建议督办,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工委面上督办、其他工委对口督办机制,不断提升建议办结率。加强代表服务管理,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代表进代表联络站、代表中心组集体视察和代表“走进机关”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建议、专项工作等方面的监督推动作用。

  六、强化自身建设,确保服务保障更加高效

  深刻认识和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等专题活动,坚持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推动履职实践和队伍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人大信息宣传,强化人大理论研究。注重与街道、镇人大的联动互动,强化工作交流,提供指导帮助,总结推广经验,共同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我们肩负着时代赋予的崭新使命,承载着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自觉践行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在中共江北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区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团结奋进,为我区推进“五化联动”,续写“五大建设”新篇章,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而努力奋斗!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民生小事”是指人民群众提出或反映的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需要引起有关单位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出行、城市建设与管理、社区服务等内容。“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是指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时,将选民反映的民生方面的问题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并予以监督快捷办理的制度。

  2.“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 :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交由区“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落实)的一种创新督办制度。“函”即“审议意见函”,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以“审议意见函”的形式向区“一府两院”交办。“单”即“承办单位落实措施回执单”,在审议意见交办后,区“一府两院”由其办公室将“承办单位落实措施回执单”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网”即“上网公布”,采取网络等适当方式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公开。“表”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月度进展表”、“审议意见与研究处理(落实)情况对照表”、“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测评结果表”。

  3.“预审议”:在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工作报告前,由常委会相关工委专门召集参与调研的人员,并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召开1次调研报告预备审议会,参会人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预备审议会上发表的意见,体现到调研报告中,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

  4.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当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同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以差额方式投票表决当年度正式实施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5.“阳光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新机制,推行人大代表建议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在全区范围内通过报刊、网络、公开栏等方式,推动区人大代表建议征集、交办、办理、结果等全过程阳光公开,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传统封闭方式向“阳光建议”方式转变。

  6.联络站“四化”建设:联络站是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平台,是汇集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是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载体。通过进一步加强联络站“四化”建设,推动联络站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使联络站形象展示更加统一、功能布局更加合理,运行机制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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