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副区长 励可达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新《环保法》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就我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全面部署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向公众呈现出更多的生态“福利”。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空气质量提速改善。全区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5%,同比提高了2.8%,三江中学大气国控点位PM2.5年均浓度降至38 ug/m3,同比下降1 ug/m3,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是水质环境提前达标。全区地表水质优良率50%,区控以上6个监测点位全部达标,顺利通过国家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同时,全区2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保持Ⅲ类水质全部达标。
三是土壤污染有效遏制。累计对138个农用地土壤样品和52件农产品开展监测,全面启动重点工业用地调查,完成18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与质控工作,完成3家重点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并通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是噪声环境稳中向好。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其中中心城区环境噪声值为56.1分贝,同比下降1.5分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值为68.6分贝,同比下降0.5分贝。
五是生态状况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I)继续保持良好,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5.75%以上,湿地保有量保持在1.72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各类绿道10.15公里,建成区新增公园绿地56.77万平方米。
六是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去年,全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群众环境安全感得到持续有力保障。
(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是:确保劣Ⅴ类水无新增、不反弹;PM2.5年均浓度降至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优良率超过80%。通过全区上下一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区生态环境有好转又巩固,主要有以下六方面工作进展。
1、治污攻坚初战告捷。在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专门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江北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及责任清单》,出台了《江北区大气细颗粒物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多部门协同,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质量管理体制。在完成市对区下达的24家工业企业VOCs整治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再完成企业整治11家,实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走在全大市前列。一年来,年削减VOCs1400吨,减排率达70%以上,部署开展“环保执法、公安处罚”的机动车排污执法机制,累计监测机动车1200余台次,处罚车辆50余台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联合各街道(镇),持续加大对道路、建筑扬尘和秸秆焚烧等城乡大气面源污染的管控,促进了政府、部门、企业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在打好治水提升战方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湖(库)长制”标准化管理,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街道3个(文教、孔浦、工业区),打造市级“美丽河湖”1条(日湖),着力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新建、改造道路配套污水管网6公里,完成15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66公里,完成河道清淤29公里、河道整治9公里,累计投资24.8亿元。全面启动金属表面处理等五大涉水行业的综合整治,顺利通过国家两部委“黑臭河”督查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在打好治土攻坚战方面,在全大市率先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甬江精密板材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加快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建成固废消纳场地近4万平方米,新增年处理能力30万吨;积极防控重金属污染风险,宝成电镀18条生产线全部完成深度治理。
2、督察整改渐显成效。坚持把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硬性要求来抓,一步一个脚印推进落实。一方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3件信访件和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件信访件组织“回头看”,至今已开展4轮回头看,全面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另一方面对反馈意见中的涉及江北的问题,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我区整改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督查办跟踪督查整改进度。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涉及江北的四项问题,目前两项已完成,另两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省环保督查的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两项已整改完成,其他均按进度计划整改中。对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执法攻坚等为重点,结合江北实际,由整改办牵头,以街道(镇)和园区管委会为主体,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环境问题,对症下药,落实整改。
3、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坚持从环境执法质量、数量和效果上统筹发力,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的行刑协接,持续加大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特别是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领域,连续推进“保卫蓝天”“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专项执法行动。去年全区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3件、罚款200余万元,罚款金额比上一年增加20%。全力做好日常396件环境信访件的调处工作,坚持做到“群众有诉求,政府必回应”。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修订实施环境应急预案,有效管控辐射安全,圆满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进博会等各类重大活动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4、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坚持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普遍形态,走一条保护与发展的共进融合之路。全力优实体,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创新成果层出不穷,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4%,排名全市第一;推进7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减少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影响,淘汰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300余家,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工业产能利用率稳中有升。倾力优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和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审批事项与流程,在强化环评优布局、调结构、促转型作用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在全区2个省级产业园区(江北光电园区、前洋经济开发区)、2个特色小镇(慈城膜幻动力小镇和前洋e商小镇)开展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改革区域内环评审批时限、环评费用减少75%以上,进一步释放惠民惠企改革红利。
5、生态建设联动融合。坚持城乡融合的生态建设策略,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全力呵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生态旅游资源为载体,全面启动“大花园”建设,孙湖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北山片区通过宁波市乡村旅游示范区验收,三勤、南联、半浦村获评省3A级景区村庄,完成“三改”和拆违面积超过430万平方米。坚持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庄桥街道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新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6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运维试点村庄6个,改建各类公厕226多座。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我区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6、支撑能力提升突破。全面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等阶段性任务,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通过率为98%,排在全省87个县市区第5名,为高水平完成普查工作奠定基础。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全区已完成电镀和钢压延加工2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实行一企一证,一证式管理。不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定期发布各地的水、大气环境质量的检测数据。大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参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成功创建省、市级环保模范(绿色)单位5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的认识到,当前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
(一)空气质量虽有好转,但还未达标。稳步改善的基础也不牢固,总体还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而且我区受外部输入性、交通运输等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特别是区域高密度建设引起的扬尘管控难度很大,各项工作稍有松懈,所取得的成果就有可能出现反复。
(二)地表水环境全部达标仍需不断努力。受制于平原河网水系流动性较差、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补水不足、偷排偷放行为尚未根本杜绝等因素影响,水质容易波动反弹,需要下大力气加以治理改善。
(三)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起步较晚、基础较差,污染家底还没有完全摸清,防治技术比较缺乏,同时受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影响,全区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能力存在一定缺口,导致固废随意处置、倾倒等问题时有发生。
(四)“三管三必须”落实还不到位。协同抓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压力传导还不同程度存在着“温差”“落差”“偏差”等衰减弱化现象,监管部门“车大马小”负重前行的局面还没有彻底扭转;一些企业和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还不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
三、关于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六争攻坚”的行动要求,集全社会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打造美丽江北升级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主要工作目标是:大气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81%,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个区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稳定在50%左右,英雄水库、姚江湾头2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积极谋划做好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准备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精准发力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役。在蓝天保卫战方面,以大气国控点位数据改善为目标,重点开展城市扬尘防治,征地拆迁、渣土运输、建设工地等扬尘产生主要环节降尘措施落实情况联合检查,严控垃圾、秸秆随意焚烧行为;推进6家VOCs重点排放企业开展治理改造,完成3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作坊)淘汰整治工作;积极推进1.6万余辆国三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按期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在治水提升战方面,完成甬江、庄桥、洪塘、慈城4个“污水零直排”街道(镇)创建,创成省市级美丽河湖1个以上,完成金属表面处理等5大涉水行业9家企业的整治提升任务,开展姚江湾头、英雄水库两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督促完成加油站按计划实施油罐更新改造。新建宁波大学片区、电商园区、洪塘南区、庄桥、慈城小型污水处理站。在治土攻坚战方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完成省市确定的金田铜业、林格威尔、宝成电镀等重点企业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宁波市“十三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固废产生企业的监管,严控工业固废焚烧行为,强化危废运输“五联单”管理,严查违法转运企业。结合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落实源头分类减量整治工作及清洁生产审核。建立用地评估、修复与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政策管理体系,分期修复重污染企业原址土壤环境。
(二)凝聚合力抓好督察执法。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综合协调作用,高质量完成2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11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年度整改任务,并对前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个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迎检保障工作。连环式打好日常监管、错时监管、交叉监管、专项监管等环境执法组合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坚决反对环境监管“一刀切”行为,更加注重因地因企施策,并把服务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既做到严格执法、又做到热情服务。持续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时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接续用力加强生态建设。编制实施美丽江北建设规划纲要,全面推开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我区严守管控办法,强化刚性约束。积极推进英雄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及风景名胜区违章建筑等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城乡一体化综合治理,新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A级景区村庄10个,新改建各类公厕57座以上;加快构建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覆盖面达到90%。积极开展省、市级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创建,年度再完成创建5家。
(四)保持定力推进绿色发展。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为高质量发展画好绿色框子、定好绿色规则。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和过剩产能加快出清,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继续加强生态环保三服务工作,全力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通过管理与服务并重、引领与约束并举,不断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绿色竞争力。鼓励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增加环境基础设施供给,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抓住群众对绿色环保产品和优质服务需求与日俱增的有利时机,积极倡导推动绿色消费、绿色居住和绿色出行,建立更广泛的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战线,绘就绿色发展“最大同心圆”。
(五)靶向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纵深推进生态环保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过程加强对第三方环评机构规范化管理,确保一般工业项目环评时限缩短至59天以内。探索高新产业园区、特色小镇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成效好。深化落实排污许可制改革,对重点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做到应发尽发,发一个行业清一个行业。出台《江北区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着力构建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出台《江北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调动各街道(镇)及区直各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进美丽江北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落实。
(六)精准发力强化支撑保障。积极配合做好新修订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实施后宣贯执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加快推进小微环境质量监测基站建设,实现街道(镇)空气监测站点建设全覆盖,形成更加精细的环境质量感知和评价网络。基本完成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加快建立一套真实的、能够反映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排放数据库,绘就一幅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电子地图。
附件:1.关于《江北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2.关于3月份-5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附件1:
关于《江北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2018年3月27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和省、市环保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制度”等8方面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逐项逐条进行了研究处理,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制度”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江北区街道(镇)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区委办〔2016〕99号)精神,实施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街道(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2018年5月,甬江、洪塘街道和工业园区已分别出资48.18万元引入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每个单位配备3名环保员,解决基层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短板。4个城区街道都设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配环保专职人员1名,与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合署办公,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江北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江北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压实了各部门及街道(镇)在扬尘控制方面的责任。
二、关于“及早制定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明确年度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其效果”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2018年,我区各地各部门根据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区县(市)及园区2018年度美丽宁波建设工作任务书》甬美丽办发〔2018〕9号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凝心聚力,建设好生态、保护好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新江北。年度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其效果已具体体现在上面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了。
三、关于“加快全区大气、土壤监测体系建设”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2018年,区政府出资82.6万元为各街道(镇)及工业区购买每月大气质量监测服务,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下半年以环境空气PM2.5为重点,发布了6期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通报,均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复,受到高度重视。使用中央资金108.5万元,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138个农用地土壤样品和52件农产品开展监测;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与分析,完成18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与质控工作,将3家重点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名单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出台了《江北区大气环境细颗粒物考核办法》,将环境质量指标纳入对街道(镇)考核。
四、关于“加强新能源车推广,制定全区充电桩布点规划和建设推进计划”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2018年,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科技局等单位联合编制了《宁波市中心城区“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对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做了规划布局。区发改局委托相关工程咨询单位制定《江北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去年,全区推广新能源车353辆,发放补助款278.75万元。共计完成充电桩建设249个,累计完成投资5427.4万元,其中,公交专用充电设施173个,占69.48%。2019年,我区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充电桩建设,根据目前掌握情况,已有44个居民充电桩进入归档流程,12个公交专用充电桩正在办理扩容手续。
五、关于“争取上级支持,扩大江北道路禁货范围和货运管制措施”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区“新四禁”方案具体区域包括核心区及中心区、慈城古镇片区、慈城新城片区、洪塘片区、庄桥片区。该方案根据江北区现状道路以及过境通道的总体布局,结合区域内货运物流产业布局,对研究范围的区域进行综合考虑,包括货运管制总体方案和货运通道设施方案。通过区域范围、通行道路、通行时间、通行车辆吨位的调整,科学引导货运物流企业调整车型或错峰运行,保证道路畅通,方便群众出行,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新四禁”需要我区做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其管控时间、范围和线路等待市交通警察局和市政府的批准。
六、关于“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甬江北岸码头搬迁整治力度”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2017年通过排查,确定该区域有产权码头企业共计21家,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通过强势挤压“散乱污”等方法,当年关闭(搬迁)9家。2018年计划关闭(搬迁)6家已全部完成。目前还剩6家,拟通过征收列入文创港开发项目用地。近期区政府召集交警、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求各码头每日22:00至次日6:00时间段禁止船舶码头装卸作业、输送带运转和货车进出,每日22:00至次日7:00、12:00至13:30时间段内,禁止车辆利用气泵修车补胎,以减少噪声影响。”
七、关于“加强扬尘治理,尽快研究江北区扬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加强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2018年,区政府出台《江北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江北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压实了各部门及街道(镇)在扬尘控制方面的责任。同时,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合力推进大气污染整治。住建部门在全区建设工地统一设立渣土运输及扬尘管理责任公示牌,下达建设工地整改通知书124份,约谈24起。城管部门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对不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8.49万元。同时,增加道路洒水,强化道路机扫。各街道(镇)积极实施扬尘管控,采取对拆迁地块实施沥青硬化、对裸露地块加盖塑料防尘网、对拆迁房屋实施喷淋作业等方式控制扬尘,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关于“加快推进慈城两座矿山生态治理,完成省考核要求”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半浦采石场在今年2月份按照复垦、复绿方案已启动,目前按照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中。富家岭采石场 复垦、复绿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慈城镇人民政府正在招标后续生态治理的监理单位,等明确监理单位后,立即推进矿山生态治理工作。
附件2:
关于3月份-5月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截止5月底,全区181个居住小区14余万户家庭、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8.3%。
一、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考核。按照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区情,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区分类专班建立与街道一对一联系制度,专班成员每人与一个街道(镇)结对,常态化走访街道社区,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督导员、志愿者面对面交流,了解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现状梳理讨论基层垃圾分类工作难点及问题。建立街道对社区(小区)领导干部“1对1”联系机制,形成以“垃圾分类专班统筹领导,各级部门协同配合,各街道、镇书记亲自领导,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包干基层垃圾分类工作,区分类办定期检查并公布分类成效较好和较差小区名单,同步公布联系领导名单。
根据今年省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安排,今年我区计划创建5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小区,待统筹安排后将目标任务分解。根据市民生实事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双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今年我区将创建12个市级示范小区及2个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商业街,目前已经任务分解至各个街道。24个拟创建市级示范的小区分别为:文教街道大闸小区、锦绣江花、翠东小区;中马街道海顿公馆;白沙街道日湖家园、茗雅苑;甬江街道滨湖晴园、名门府;庄桥街道天沁家园、宝丰名苑;洪塘街道颐和铭郡、鸿盛家园。2条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商业为来福士广场和世贸日湖中心。区分类办与属地各街道对示范创建的小区商业街按照实际考核标准加强进一步指导提升。
二、继续开展多形式垃圾分类宣传,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垃圾分类“小手牵大手”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互动的良好局面。
近期,区分类办共印制发放宣传折页19万册,结合“三服务”活动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上门开展垃圾分类“十进”宣讲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场。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区分类办主任翁卫带区“bo绿服务队”志愿者赴东部战区海军某雷达旅为官兵讲授垃圾分类知识,强化部队官兵垃圾分类意识。区讲师团成员为区财政局、审计局、金融机构等行业开展各类讲座培训。同时以党建引领为抓手,结合区微型党课比赛,将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向全区干部职工进行宣讲。区分类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开展“21天分类打卡”的党员先锋示范活动助力垃圾分类。各街道结合各类主题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庄桥街道庆六一垃圾分类活动在宁波电视台报道播出。
教育引导牢“筑基”。按照校园垃圾分类“五个一”制度,开展高校+中小学、开学第一课等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互动的良好局面,从3月28日开始将全区中小学生特殊的寒假作业——“小手拉大手,分类我时尚”垃圾分类微视频评选出的60件优秀作品,每天选择4件在江北电视台以公益广告的形式进行为期一年的滚动播出;在全区小学科学教师中组建新时尚公益行动志愿团,编写“分类我时尚”中小学生活垃圾课程资源包,设计具有“学生味”的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如“环保小脚丫”“爱心公益”等,促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垃圾分类;区分类办主任翁卫多次到现场对宁波四中、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沟通、指导,4月29日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现场会在我区顺利召开。
三、探索提高居民前端垃圾分类质量的有效办法。综合施策,奖惩并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总结可操作、可复制的推进模式,扩大推广面。
为不断增强辖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通过教育引导、上门辅导、入户指导等方式,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宣传培训活动。各街道、社区通过上门走访、发放资料、送垃圾袋等方式深入开展全覆盖入户宣传工作,对多次上门都没人在家的“空关户”通过张贴通知、发放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四个月来,全区共出动4268人次上门开展入户指导,全区做到入户指导率100%。
近期按照“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导”分类投放机制,全面提升居住小区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和督导引导工作,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信息公示栏、投放点位图、投放点、定时收运归集点及垃圾桶清洗点进行进一步提升,在市对区的检查中做到现场抽检覆盖率达100%。
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各社区、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以社区干部、楼道长、保洁员、督导员为基础建立志愿者队伍,通过加大分类投放环节的监督和二次分拣,每天早晚时间段参与桶边督导人数达320余人,促进源头精准分类。
投入460余万元在全区50个小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包括中马街道辖区内所有小区;白沙街道茗雅苑、日湖花园、贝家边、大庆生活家、日湖晴云;文教街道北岸琴森、翠东小区、柏树花园、大闸小区;孔浦街道红梅小区、怡江小区、怡江春色;甬江街道永红家园、红景佳苑、邻里花园、梅堰一期、梅堰二期;庄桥街道铂翠湾、天水家园一期;洪塘街道颐和铭郡、颐和名苑、灵峰片区;慈城镇云鹭湾江鹭院、枫鹭院、雪鹭院、月鹭院、林鹭院、雨鹭院、溪鹭院、霞鹭院。目前已有32个小区第三方服务企业已经进驻并协助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积极探索各类模式提升源头分类质量。甬江街道在辖区大范围实行“撤桶并点”,朱佳苑将小区中14个垃圾投放点位减并至5个点位,有效增强社区桶边督导力量提升居民垃圾投放准确性。同时甬江街道发挥“八联工作法”,将垃圾分类与党员联户制度紧密结合实施以“党员红黑榜”和“分类之星”为主的季度考评,创新解决垃圾分类工作。
5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继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开出3张罚单,累计处罚金额达2077元。
四、研究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在生活垃圾分类中责任的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区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参与江北区住宅小区生活分类工作职责的通知》,并于近期进一步细化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内容:按照规定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出现站路摆放等情况,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至垃圾收集点,交由相关部门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利用小区公告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并配合街道(镇乡)和社区指导业主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组织物业企业员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处置的相关常识与工作要求,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实行清扫保洁外包的物业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合同,并监督实施。
二是组织培训,提高工作水平。2018年共召开5次垃圾分类动员会及1次专题培训会,同时组织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多批次参加区城管局及街道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并通过层级培训将分类理念和标准灌输到一线保洁人员。为进一步规范前端收集,杜绝“混收混运”现象,区物业办配合区城管局组织辖区56家物业企业完成小区垃圾清运车统一标识喷漆工作。
三是完善合同,明确管理责任。指导物业企业结合实际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的服务内容、标准及具体管理责任范围。目前庄桥街道有1家物业公司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写入物业服务合同,为全区首例。同时完善前期物业招标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前期物业招标内容,强制投标单位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投标响应内容。
四是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一印发《江北区住宅小区垃圾乱堆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小区垃圾乱堆放和垃圾分类专项整治工作。二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标准和项目经理考核办法,激励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性。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累计对住宅小区进行各类垃圾分类检查共500余次,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目前已约谈物业公司13家,累计超过20余次,对管理奥林花园的广东中奥物业和管理红梅小区的甬兴物业进行行业通报,并对项目经理信用扣分。
五是加强宣传,鼓励购买服务。通过物业QQ群、微信群、江北物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联合区文明办联合制作1000张物业公告栏,底板为垃圾分类宣传内容,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楼道垃圾分类工作宣传。鼓励、引导、支持物业企业与政府部门、业委会签订垃圾分类处理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垃圾的分拣收集工作。鼓励物业企业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委托其他相关专业企业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五、完善全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机制。
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处置场所。建立区级分类处置设施,在老货运北站建成全市最大规模绿植废弃物处置场,日处理园林绿化垃圾20吨;引入企业在庄桥街道设置大件垃圾、装潢垃圾处理场所,日处理大件垃圾100吨,建筑装潢垃圾处置线投入使用后日处理量可达1000吨;在电大、宁大云创小镇、甬江达人村等引入餐厨/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今年计划在白沙菜场和宁波纺织学院继续引进就地处置设备
六、加快推进江北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含分选中心)和相关配套道路建设,确定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年底投用。研究制定以区生活垃圾转运站为中心的城乡一体化垃圾转运办法。
位于庄桥街道西邵村的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含分选中心)已结束试运行含厨余垃圾190吨,其他垃圾600吨,转运站服务半径从原来的中心城区延伸辐射到全区七个街道,计划6月底前80%的生活垃圾到西邵转运站进行中转。可回收物分选中心投入运行后每日分选规模可达150吨,市供销社和富邦集团的“搭把手”回收正在进行试运行。
实行城乡厨余“收运处理一体化”收运,经招投标,由宁波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城区四个街道和甬江街道、宁波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庄桥、洪塘、慈城三个涉农街道(镇)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目前餐厨垃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将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厨余垃圾与餐厨垃圾收运单位一致,已落实定时定点的公交化收运和城乡一体化收运,农村厨余垃圾由涉农街道负责超出中标价部分的经费。
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打造“一类一车”收运模式。按照各类垃圾专车收运原则,探索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集”,采用“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小车进社区、大车统一运”的方式,实现分类收运无缝对接。推进机械收运模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路线图,增配收运车34辆,大吨位转运车18辆,开展厨余垃圾公交化收运。按照市处《关于统一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标识的通知》,我局已对运输车辆进行了换装喷漆,对垃圾归集点、垃圾收集容器及转运站坑位的标志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标识。今年2月起,我局在各个街道召集社区、物业召开协调会,就收运体系调整事宜进行沟通。会后,区环卫养护中心收运科上门与各个小区逐个对接,为车辆到位后及时展开工作打好基础。目前,车辆已经全部到位,文教街道已率先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其他垃圾,下一步,我局将加速推进其他区域的收运工作。
七、理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回收”试点小区建设。
扎实推进“两网融合”机制,积极推广“搭把手”公共服务回收平台建设,在各居住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商业广场等积极开展选点布点工作,目前全区已有47台智能回收箱体落地。“搭把手”回收项目积极在各社区及行政村设置智能回收箱或回收点,发展智能物流一体化回收体系,真正方便居民的投售。
八、高标准完成2018年区政府民生实事——15个行政村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入户宣传、长廊、垃圾分类房、指导手册、等各种载体,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氛围营造,从思想源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投放。全区开展入户指导约25万余人次,发放指导手册约8.2万册,培训宣传活动约160场次。完善垃圾桶、垃圾亭设施设备的查漏补缺和垃圾亭形象提升工作,配设垃圾桶10万余个,提升景观垃圾亭约200余个。逐步将上门回收等经验进行推广,目前15个村中已有13个村实现厨余垃圾上门收集工作桥(塘民、童家、上邵、姚家、洪家、鞍山、西江、朱界、邵家渡、毛岙、南联、半浦、毛力),提升垃圾精细化分类程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年度考评与分红、村民“荣辱榜”等挂钩,通过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入第三方机构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评估制度,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2018年,庄桥街道成功创建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今年洪塘街道也将要创建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九、扎实推进全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
目前已在白沙菜场开展厨余垃圾上门定时收运,同时计划在白沙菜场引入餐厨/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备,6月中旬进行招投标工作。目前根据市级部门责任主体变更,农贸市场相关工作将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待市级部门统筹安排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