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北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今年是我区落实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第二年,也是区、街道(镇)两级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实现全覆盖的第一年。根据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4-6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政府相关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开展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重点,注重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市区联动的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去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从“气”、“水”“土”污染防治工作中确定调研重点,并细化为调研内容清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于2018年10月开展了专题询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列入其他调研报告中,本报告不涉及。
(二)加强联动,指导街道(镇)开展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对接,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实施街道(镇)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强化对街道(镇)人大指导,将全区大气、水等方面各项指标数据及时共享,对街道(镇)人大的调研重点、报告时间、报告内容进行明确。
(三)明察暗访,进行全方位深入调研。工委先后组织工委委员、代表专业小组开展专题视察。对全区20多个正在开挖土方或实施绿化工程的工地进行实地暗访。按“治水”、“治气”两个主题,结合市区联动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分三组开展常委会视察,较为真实地了解到我区治水、治气方面的情况。召开部门专题座谈会,与相关部门交流存在的问题,征求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对接检察机关,探索公益诉讼线索共享机制。将调研过程中和“两站一平台”收集的环境问题线索,与区检察院共享,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形成监督合力共同解决一批环境“老大难”问题。
(五)借脑借智,发挥专家学者作用。走访市环境监测中心、市治水办、宁波工程学院交通研究院等单位征求市级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赴省内、市内先进地区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工委“专家库”作用,邀请专业小组代表、专家参与工委调研、视察以及预审议,提高议题审议质量。
二、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18年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全区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5%,三江中学大气国控点位PM2.5年均浓度为38 ug/m3。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整治情况
我区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排放企业治理改造工作,2016年-2018年三年里共完成35家企业VOCs治理,减排量达1400吨/年。2018年完成宝成电镀、金田电材、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省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城市扬尘治理情况
(1)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方面
目前,区住建局共监管建筑工地114个,建筑面积约820万平方米,总量居全大市第二。其中2018年新增受监建筑工地50个,新增受监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2018年至2019年5月,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441份,停工整改项目49个,通报批评企业51家,警示约谈企业26家,上报建议列入重点监管企业11家。实现了《建筑工地扬尘、渣土管理责任公示牌》挂牌率100%,规模以上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安装率100%,规模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率100%。
(2)渣土消纳及渣土车辆管理方面
我区已启用7个建筑渣土陆上消纳场地,总处置能力约540万吨。其中3个为利用废弃矿山消纳,分别为半浦村、富家岭、丁夹岙;4个为回填利用消纳。同时已布局落实与今后三年相匹配的大型陆上渣土消纳(中转)场地总计2426万吨。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市建筑渣土管理信息化平台和区智慧城管监控平台,共享全区9194个探头、建筑垃圾清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标签,对清运渣土车辆加强管理。加大对建筑垃圾清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18年累计出动900余车次,执法队员2500余人次,共检查渣土车辆近5500辆,立案查处405件,罚款金额268.99万元。
3.餐饮油烟监管情况
按照“先排摸整改,再检测定性,后管理处罚”的原则,2018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摸清底数,对餐饮企业加强宣传引导,共发放餐厨垃圾、排污处理《温馨提示单》425份, 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餐饮企业安装的相关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达标的店家进行长期跟踪,对超标的店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我区持续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以清林渡国控点位稳定达标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为抓手,以老旧小区改造和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为突破口,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
全区共涉及需治理的住宅小区共有162个(含涉农街道74个小区),至2018年底合计已完成78个小区的治理改造工作,其中涉农街道(镇)完成36个小区的治理改造工作。2019计划对全区45个住宅小区落实污水零直排专项改造工作,其中涉农街道30个。制定2019年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整改工作方案,以餐饮(包括商业综合体)、洗车等预处理条件较高的沿街店铺为攻坚对象,以辖区道路为破题任务,查漏补缺,逐一核销,进一步完善沿街店铺雨污分流基础设施。
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近300家企业的雨污分流工作。今年涉农街道、镇将深化开展乡镇级工业集聚区的雨污分流工作,并对已有外部污水管网的区块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全面推进新增工业项目的雨污分流工作,尤其是对涉河企业的技改项目严格把关,对污水处理能力弱、未经雨污分流的项目不予备案(立项)。
2.排水管网污染源普查和专项规划研究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2018年对城区四街道开展排水管网污染源普查, 共调查已建管网167.69公里,管道疏通与CCTV检测12.43公里,非开挖修复76处。2018年5月-10月对天水、榭嘉、洪塘区片排水管网开展排查,共进行管道CCTV检测1.88公里,疏通清淤管道3.75公里。涉农街道、镇也于今年4月底完成辖区内排水管网普查,目前,江北区已基本完成检测任务,共排查雨、污水管道总长217.93公里,发现存在缺陷点2054处。由区住建局牵头,2018年年底开展江北区排水设施规划研究,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
3.临时污水处理终端建设情况
为缓解江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过渡期内的污水出路问题,2019年计划建设6座污水临时终端处理设施,庄桥街道新建2座,提升1座,最大日处理量为2000吨。洪塘街道新建1座,最大日处理量1000吨。慈城镇新建2座,最大日处理量10500吨。另外,宁波大学将由市里安排建设永久性地下污水处理设施。这些污水终端处理设施都将在今年建成。
4.海绵城市水系整治情况
江北区作为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在慈城、姚江北岸的60.25平方公里范围内围绕水环境提升、水生态改善、区域水质达到V类水标准开展海绵工程建设,其中试点区面积30.95平方公里,试点外(扩展区)面积29.3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海绵化改造小区、公建、广场类项目36个,海绵公园绿地项目20个,改造及新建海绵化市政道路25条,新建房产、公建项目21个。其中江北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生态岸线19910米、河道清淤46.5万平方米、生态湿地17.3万平方米等,试点区和扩展区的工作将于8月底完成。
5.姚江船屋治理情况
2018年我区开展姚江船屋专项整治清理行动,排摸核查姚江江北段共有渔民船屋51只。实施专班运作,进行政策引导,及时签订整治清理补助协议,妥善劝导上岸,保障渔民利益。截至12月底所有船屋均已清理完毕,成效明显。
6.金属表面处理等涉水五大行业和“低散乱”企业整治情况
2018年区制定实施了“千亩百亿”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低散乱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共完成淘汰整治“低散乱”企业679家,面积超过1000亩。
今年计划对金属表面处理等5大涉水行业9家企业进行整治提升,目前已完成3家企业整治,爱科迪和建新底盘已基本完成整治目前正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丰群食品计划10月底前完成整治验收,金鹰食品、甬新洗涤和君超电子现已停产。
7.排水许可证发放情况
积极探索江北区排水许可三级管理模式,在各涉农街道组织开展排水许可专题培训会9次,发证范围已从中心城区辐射到各涉农街道、镇及园区。截至2019年4月,全区共计发放排水许可证224份,完成排水户批后水质检测监管30户,开具排水设施检查整改通知单19份,查处违规排水案件3起。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区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面开展了农用地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对重点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原址进行调查评估,有三家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完成宁波甬江精密板材有限公司地块风险管控工程,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四)GDP能耗完成情况
2018年我区GDP总量520.6亿元(占全市4.84%),能源消耗总量142.88万吨标煤(占全市3.23%)。万元GDP能0.3207吨标煤/万元,虽较全市平均值低27.27%,但与2017年同比增加0.9%,离市考核目标要求的“2018年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65%”,还有一定差距。
(五)环保信访和环保执法情况
2018年生态环保江北分局共受理信访件336件,其中涉气类举报量最多,达62.2%,噪音类第二,涉水类第三。街道(镇)被投诉举报的主要集中在洪塘街道、庄桥街道和慈城镇,三个地方合计占比达68.8%。与2017年相比,总体环保信访受理量减少,但噪音类和涉水类信访件在2018年有明显反弹趋势,分别上涨44.4%和41%。
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重拳出击,开展“蓝天保卫”、 “清废净土”、 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200多家次,处理各类信访389件,下达整改通知书86份,立案调查企业33家,处罚款200余万元,罚款总金额比上一年增加约20%。
三、存在问题
针对中央、省级环保度督察整改情况、去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及目前我区环境现状,从调研情况看,环保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短板
1.空气质量在全市排位靠后。2018年三江中学国控点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率均未达到市考核要求。各街道(镇)和工业区管委会辖区内细颗粒物(PM2.5)自8月份至年底平均浓度,只有慈城镇达到市对区考核(37μg/m3)要求,孔浦街道、中马街道、洪塘街道、文教街道和庄桥街道均未达到全区平均值(39.8μg/m3)。2019年1-5月国控点位PM2.5平均浓度为40.5,优良率73.3%,低于全市85.1%的水平,全年达标形势比较严峻。
2.乡镇大气监测网络建设滞后。去年审议意见提出要加快街道(乡镇)大气监测站建设,目前街道(镇)固定监测点位已选好,等待确定经费和招标,进度滞后。
3.城市扬尘治理成效还不明显。一是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主体意识淡薄,工地内部控尘措施效果不到位,工地门前2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责任不到位;职能部门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有待加强;二是街道(镇)对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监管重视不够,存在“重速度,轻环境”现象,行业主管部门也有待明确;三是甬江北岸沿线码头搬迁工作难点有待突破,目前还有6家涉及海砂、建材等码头未搬迁,大货车进出扬尘、噪音对道路和周边小区影响较大;四是餐饮油烟事后监管难度大。工商营业执照申领门槛降低,环保由审批变备案;部分餐饮单位即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气体也未从专用管道排出,有些单位油烟处理后的气味仍很重;环保执法依据不足,工商、综合执法局执法条款对应难。
4.交通状况对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据三江中学大气国控点颗粒物源解析报告指出,大气污染源中机动车尾气占比最高,为26.4%,扬尘占21.1%。我区过境货车多,路网体系不完善,跨江交通问题突出,部分路段早晚高峰拥堵严重,间接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加重了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原计划于2018年5月实施的江北区货车“四禁”方案尚需通过市级部门同意、市政府审批等环节,还未全面实施。
5.管理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新技术手段保障不足。人员编制紧张,工作任务加大,如何解决这对矛盾的办法不多。在采用第三方购买服务、高科技监控手段等管理办法时,经费保障的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水污染治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1.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成为当前突出问题。据了解, 2017年7月-2018年9月,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收纳江北区污水量从9.97万吨/日降到5.6万吨/日,呈显著下降趋势,还有4.3万吨/日污水无法进厂处理。江北污水处理厂还在选址研究阶段,与市里要求年底开工的目标相比,时间紧迫。
2.临时污水处理终端建设有待提速,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水质大部分不达标。由于涉及土地、招标、资金等问题,慈城、洪塘、庄桥等地的6个污水处理终端均未正式开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出水水质整体较差,2019年一季度,达到农污二级标准的仅占比29.85%。
3.全区水质情况不稳定,易反复。由于地处平原河网,内河水系流动性差,自净能力弱,生态补水缺乏,内河点位水质部分指标超标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今年市五水共治办下发《关于印发<宁波市打赢治水提升战2019年行动计划>》(甬治水办〔2019〕14号),明确提出2019年底前城市内河水质达到V类水以上标准,30%的内河实现清澈见底的目标要求,我区完成任务压力较大。
4.管网基础较差,建设相对滞后。我区主、次、支污水管网结构不合理,管网存在破漏变形、管道混接错接、部分管道管径偏小等问题。北外环、环城北路等污水主干网满管运行,沿河截污管破漏致使污水渗透水体,同时还存在建设主体多元、管网信息汇总不及时、排水设施普查后管网信息系统未同步建设等问题。
5.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较繁重。城区文教、孔浦街道还有小区未全面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部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时将沿街店铺一并纳入改造,但仍有一些沿街店铺在小区改造时未纳入或当年未列入改造计划。涉农街道2018年和今年结合海绵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完成一批小区雨污分流,但由于经费紧张,还有相当一部分小区不能开展改造。工业企业的雨污分流改造还未全覆盖,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住宅小区和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后,管理主体缺位,运维机制缺失问题还未有效解决。
四、相关建议
结合2018年环境状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美丽江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中央、省环保督查整改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处理好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结合业态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长远工作,破解气、水、土、固废等工作中难点问题,走出一条江北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二)加强责任考核,加大大气扬尘的综合治理力度
1.加快建立扬尘在线监测网格化管理系统。在街道(镇)扬尘产生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按“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定期对全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通报,加大街道(镇)、职能部门的考核力度。
2.加强对建筑工地及周边道路扬尘管理。一是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落实开发主体的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以实际效果为导向,重点确保洗车池水体干净,确保车辆冲洗洁净后上路,确保工地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措施到位;更加注重工地开口处的管理,关注车辆在门口的“滴漏撒”,落实开口附近20米范围内的道路保洁和道路破损的及时养护。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区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江北分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江北交警大队要破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渣土车清运证、渣土车通行证、排水许可证发放间隔期间的管理盲区。加强对建设工程在地下工程、市政绿化两个扬尘产生较集中时间段的监管。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设立大气颗粒物监测点,联网实时监测。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区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江北交警大队等部门从源头治理、过程监管、执法震慑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对由于渣土车、运输车超重行驶造成中心城区、主干道等路面破损严重,尘土飞扬的行为加强执法管理。同时加大科技监管设施设备的投入,有效破解监管力量不足等难题。
3.加强对拆迁工地及周边道路扬尘管理。各街道(镇)作为拆迁工地的管理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对扬尘治理重要性的认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在拆除过程中未采取硬质封闭围挡,未采取洒水措施有效防尘等行为加强执法管理。区政府加强对属地街道的考核,进一步明确拆迁工地扬尘防治的执法主体,形成更清晰的管理、执法链条。
4.增强餐饮油烟监管合力。学习宁波高新区加强餐饮服务行业服务管理的做法,梳理相关法律条款,理清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变末端执法为从源头开始的全过程治理。建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街道(镇)等多单位联合监管信息网络,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相关条例,在禁设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已是餐饮集中区经过整改还不能达到要求的,应引导业态调整。各街道(镇)负责对辖区内因餐饮油烟产生矛盾纠纷的统一协调处理。
5.加快实施新“四禁”方案,严格控制过境货车数量,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相互配合,强化对发放通行证车辆的监管。
6.优化交通路网布局,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中兴大桥将于2020年通车,应加快推进湾头东面跨江交通与中兴大桥的有效衔接,构建一条新的东西向道路。积极研究地铁4号线2020年通车后,如何发挥公共交通对人流的快速疏导功能,特别是发挥庄桥火车站地铁站对万达商圈区块、中体运动城区块、榭嘉居住区块的影响,促进人流通过公共交通进行集散,有效减轻车流通行压力,减少车辆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加大区级统筹力度,补齐治水工作短板。
1.加快江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与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的沟通对接,尽快明确江北区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加强供地保障,重视社会稳定,确保实现市政府确定的年底开工目标。
2.加快临时污水终端建设。加快已确定的6个污水临时终端的开工建设。由于项目采用购买5年服务的方式建设,各街道(镇)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缓解周边河道的污染情况。
3.科学编制江北区排水设施专项规划。加强与市级部门、街道(镇)沟通协调,结合江北区污水处理厂选址,在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提早确定江北排水专项规划,推动我区治水工作提速提质。以江北区污水处理厂为管网输送终点,科学规划污水收集范围,对平原地区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尽纳。系统规划污水管网主、次、支管网结构,科学制订年度管网新建、修建改造计划。建设江北排水管网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区级层面统筹,理顺涉水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大经费投入。
4.全力完成姚江支流河道水质达标任务。按照市治水办工作要求,今年江北区要完成邵家河斗咀、西河、洋市中心河、宅前张河等8条姚江支流的达标任务,应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结合海绵化治理、小区雨污分流、沿街店铺雨污分流、临时污水处理终端建设等措施推进河道综合治理。
5.加大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海绵城市水系整治、活水调度系统等工作的统筹力度,确保治水科学性、系统性。治水工作涉及区经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街道(镇),建议区治水办强化牵头作用,科学确定治水目标,合理引导群众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