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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6-03 10:57 来源:江北区人大常委会 访问次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残联

主任、副主任、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区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

  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是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工作,多次强调做好残疾人工作,事关八千多万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民生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习总书记亲自出席中国残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尽力为群众救急解困、雪中送炭,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省委书记车俊出席省残联代表大会(七代会)并在会上强调,浙江省各级残联组织和广大残疾人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推动浙江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出席市残联代表大会并发表讲话,强调残疾人事业是春天的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残疾人事业摆到突出位置,坚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工作一条谋划、一体推进,让春天的事业更加灿烂。

  二、全区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江北区现有持证残疾人7157人,近三年来办证总人数增长30%。其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3700人,60周岁及以上残疾人4244人,两者都占持证残疾人总数的50%以上。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发展规划中。近三年来,累计安排残疾人事业经费4438.37万元,实施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康复、庇护就业等一批重大民生实事,打造了“恰如家”、送教上门、梦想湖畔就业基地等多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创造了环境条件,区残联被评为全国“公益服务最佳合作伙伴”。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残奥冠军徐佳玲、企业家顾武军等一大批自强残疾人典型,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实现了跨越发展。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基础不断健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成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主任,28个有关部门及各街道(镇)分管领导为成员。区残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残疾人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各成员单位在推进中心工作的过程中,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解决残疾人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各知己任、各执其事、各负其责。区残联充分履行残工委办公室职能,担负牵头、协调作用,开展督查指导。2018年江北区胜利召开区残联六代会,落实了“专兼挂”、“广代表”等改革要求,更多残疾人工作专家、优秀残疾人工作者和优秀残疾人加入了工作队伍,奠定了后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二是完善政策支撑,夯实法制保障。区政府办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3项框架性政策文件,区残工委及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27个事关残疾人生存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为推动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各级残联依托《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建立健全了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互动的残疾人信访维权制度,并实施了以司法救助、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基础的法律援助工程。三是财政保障有力,政策落地见效好。我区倾注真心实意,投入真金白银,持续增进残疾人福祉,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2018年全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达1720万元,惠及4370名残疾人,实现目标对象全覆盖。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贴4050人次,残疾人参保率达到98%。投入77.3万元,为全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家庭财产险,搭建生活意外屏障。康复服务率和目标人群托养服务率达100%,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达100%。今年,区财政已落实600万元的康复设备专项资金用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期升级工程。

  (二)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勇担当,残疾人重点亮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精准落实残疾人兜底保障政策。搭建低保兜底,两项补贴为主,专项补助为辅的生活保障体系。我区共有520名残疾人列入低保,370名残疾人通过单独施保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13名贫困残疾人享受到每月242~804元的生活补贴,3642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每月135~810元的护理补贴,残疾人帮扶救助达到应保尽保、城乡统筹。在残疾人意外伤害险、住院医疗和家庭财产险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在重度残疾人全额保障的基础上,出台中轻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使全区700多名中轻度残疾人可享受100元/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补贴。二是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目前,全区共计安置残疾人就业1012名,其中15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573名,实际减免增值税4854万元;7家工疗机构托养庇护中轻度精神、智力残疾人169人,其中120多人就业;6家残疾人扶贫基地,解决47名残疾人就业问题,辐射带动300余名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灵活就业增收。建立残疾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和“梦想湖畔”残障人士创业基地,培育孵化“静默系列”和“盲人客服”等残疾人就业创业特色项目。“梦想湖畔”和“精院医家”入选“浙江省文创助残创业创新十佳”。三是全面推动康复服务高水平发展。扎实开展“健康江北”创建工作,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年服务残疾人突破1.5万人次,康复服务率稳固在98%以上,辅具适配率达100%。“一站式”全额保障1030名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药物,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引导社会力量扶残助残,先后引进9家民办康复机构,使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达到17家,其中13家被评为市级“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并涌现出橄榄树儿童发展中心、恰如家等多个在全省乃至全国广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助残机构。精准实施“暖心浴室”、“轻松行”、“康复医疗护理进家庭”等一批江北特色康复项目,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和类别化需求。“恰如家”被中国残联评为“残疾人之家”,誉为全国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的“宁波模式”,5月16日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授奖。四是高质量普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每年为全区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核发1000元~5000元的助学金。建立“支持性教育、特教学校、送教上门”三位一体的特教体系,全区建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个,资源教室27个,以合作办学模式建成特教学校1家。送教上门项目被评为全市最具影响力的助残项目,全区156名持证适龄残疾儿义务教育全面优质普及,实现残疾人特殊教育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市级“康复体育进家庭”工作成效显著,惠及300户残疾人家庭。在第三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上,残奥冠军徐佳玲摘得游泳项目7金2银,奖牌数位列中国代表团之首。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实施残疾人文艺“六进”巡演和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全省残联宣文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江北经验”赢得点赞。残疾人社会融合度明显提高。

  (三)始终恪守为民服务情怀,残疾人生活品质持续提升。深度融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局,开展全区7000多名残疾人的状况监测大调研,聚焦残疾人“民生小事”,梳理“零次跑”服务项目,开通助残服务直通车,有力地推动各项重难点任务开花结果,切实增强残疾人享受“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获得感。率先推出智慧阳光电视平台,残疾人在电视上就可以看到助残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免除残疾人家庭240元/月的基本收视服务费,加大了“阳光政务”力度,助残服务信息查询更加便捷高效,有效推进残疾人工作“马上办”“网上办”“帮助办”。每年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了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目标对象改造率达到100%。成功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2家,并通过“海绵城市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厕所革命”等机遇,专项解决了城区部分老旧道路和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场、公共厕所、社区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提升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全区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总体较好,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总体不错,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

  (一)残疾人就业和劳动保护依然面临很多困难。在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残疾人就业压力更趋明显。如,受退税政策调整、企业用工成本上涨等各方面经济因素的影响,不少福利企业就辞退了残疾人选用普通职工。工疗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精神、智力残疾人的就业和托养问题,但是管理难效益低,承担了较大的社会责任,却只享受与福利企业同样的政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生存发展的压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形式并不乐观。此外,民生实事工程任务艰巨。根据省政府的十大民生实事,分解到江北区的“残疾人之家”的建设任务有8家,且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道需建设1 家,目前还有中马、白沙、文教三个街道没有建立庇护机构。

  (二)部分公共服务仍滞后于残疾群众实际需求。康复病床紧张,较难满足肢体残疾人康复需求。目前,江北区(含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有床位55张,但没有一张是残疾人的专用床位,都是由医院统筹安排的康复床位,残疾人的康复住院需求很难满足。江北区特殊学校虽已建立,但无论是场地、师资,还是日常管理、康教结合、信息化管理等,距离特殊学校标准化建设还有一定差距。送教上门的经费标准多年未变,服务压力较大,频率仅为每周一次,每次课时的时长只有2小时,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频率有待提高到一周两次。

  (三)精准实现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成为新难题。近几年,随着党和国家对民生事业的重视达到新高度,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精准扶贫要求社会救助“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及时准入退出。但核实困难情况、核查隐性收入、做好人户分离管理等,已经成为救助动态管理有效实施的最大障碍。如,在残疾人补贴发放过程中,由于无法第一时间掌握补贴人员的户籍迁出、死亡等信息,就容易产生各类补贴多发现象。

  (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有待提高。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前提条件,一个城市无障碍环境的好坏,直接体现了这个城市的人权状况和文明水平。但目前我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初期建设标准低,更新维护又相对落后,部分主要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尚不到位,存在占用和破坏的情况,整体使用情况并不理想,与我区的经济、城市发展不相符,与残疾人等需求人员的实际需要更是相距甚远。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严格落实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基础制度,完善助学、康复补助、社保补贴等辅助性专项救助,探索建立“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特困残疾人群体的救助政策。与薪资增长水平相平衡,适当提高机构托养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推进落实完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推动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加强残疾人救助工作的审核、监管和督查,确保残疾人生活保障“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与低保、特困、殡葬、司法、人社等领域的数据共享,逐步实现补贴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二)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快“健康江北”建设,优化康复医学科建设,完善基层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康复中心、辅具中心、恰如家三大平台,开展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生活自理一条龙服务,打造“江北康复圈”。全力推进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期升级项目,完成康复设施的升级换挡,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和装修设计,力争打造“省内领先、市内一流、有江北特色”的康复医学中心。在服务中心新址设置“辅具中心”,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的展示、租赁和体验服务。支持恰如家的全国“希望之家”建设,做大做强“脊髓损伤者生活重建”宁波模式品牌。进一步落实残疾人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和签约服务费补助工作,力争有意向的重点残疾人“应签尽签”,开展“送健康•促和谐”个性化康复服务项目,加大精神残疾人服药和住院治疗的救助力度,加强与精神残疾人亲友的沟通,全力做好维权和防控工作。

  (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严格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每个街道、镇各建设一家“残疾人之家”,推动智力、精神残疾人的就业安置工作。排摸低收入家庭残疾人信息,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管理,带动更多农村残疾人就近灵活就业增收。促进按比例就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加强企业、残疾人之间的就业信息对接,持续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因地制宜探索开发“布艺工坊”等残疾人就业创业新品牌,拓宽就业渠道。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和职业介绍,打造残疾人工匠队伍。

  (四)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严格落实《宁波市江北区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完善“支持性教育、特教学校、送教上门”三位一体的特教体系建设,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的支持性资源教室建设,加强特教老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送教上门服务,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规范落实,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段入学“全覆盖、零拒绝”。做好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工作,推动助学对象向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延伸。

  (五)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残健融合。优化软硬环境,丰富文体活动,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深入实施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做强“留笑花语”、轮椅舞蹈等文化精品,争取向省级乃至全国推出更多残疾人文艺的江北新品牌。分批分期开展净居亮居工程,为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残疾人家庭提供三通和清扫服务。推动2个社区创建第二批省级无障碍社区,完善社区公厕、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恰如家”开放式志愿助残服务基地建设,引导和培养更多的机关干部、大学生和其他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助残志愿服务。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工程,开展免费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普法讲座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群众合法权益,引导残疾群众合理合法维权。围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先进典型,特别是文明城市创建、建国70周年、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等做好专题宣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材料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

主任、副主任、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区政府2017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7、2018年度市对区法治政府考核均名列全市前茅,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列入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专项培育试点。

  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注重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得到不断夯实。一是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区政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顶层谋划。区政府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最多跑一次”改革、县乡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明确要求打造更高标准的法治政府。积极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作用,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强化法治政府考评和督查,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健全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知名律师在常务会议上讲课,引领全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两年来累计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5次。组织全区法治政府专题研修班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提升领导干部法律业务水平,全区公务员共2831人次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100%。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参加考试,通过率100%。

  (二)注重履行职能,各项中心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持续加大各领域改革攻坚力度,深入实施服务争效“绿波带”行动,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政务环境。在全省率先对街道(镇)办事事项进行梳理,编印全省第一本《江北区街道(镇)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标准》。加快推进全区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的统一和规范,根据“八统一”要求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099项,实现率达100%。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联合体制度,通过科学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对项目实施综合咨询、集成评估、联合测绘等一站式集成服务,打造企业投资项目中介机构“服务争效”倍增器。从企业群众办事视角出发,构建全生态高效审批服务体系,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平均得分连续34个月全市第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作为浙江省唯一一个政务服务项目被列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市唯一列入国务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区县(市),我区从企业、个人以及特殊领域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创新建立集成式、全周期、精准化的特色政务公开机制,通过为企业投资定制“集成式”政务公开、为个人办事定制“全周期”政务公开、为特殊领域定制“精准化”政务公开三大模式,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价值最大化。我区位居2017年县级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全国第三,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中位列各区县(市)第一。

  (三)注重机制建设,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环节,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会议审议。两年来, 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均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65份。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制度。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借助法律顾问外力,从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对行政合同进行严格把关,实现全区行政合同有效监管。两年来,共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6件,向区人大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完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7件,审查各类重大投资项目、经济合同45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先后修订《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江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性文件,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考评等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参谋作用,有效避免了政府行为的法律风险。目前,全区已实现区政府、部门和街道(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注重层级监督,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规范提升。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源头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共确认并公告全区各类行政执法主体62家,审核新证申请188人,换证64人,全区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53人。组织对区级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以评查促规范执法的成效不断显现,区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两年来,全区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76634件,行政处罚案件18736件,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金额2524.7万元。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标准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推进会。在全市区级层面率先出台法制审核规程,细化审核流程,梳理纳入法制审核的事项目录清单。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的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区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创新实施“非接触性”执法模式,通过监控取证、案件处理、非诉执行等“非接触”手段完成违法行为查处,该做法获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网上公示制度,两年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万余条。三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为有效破解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措施单一等问题,区司法局联合区监察委、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建立“三位一体”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等监督制度,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问责的联合监督体系。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公开选聘8位由律师、社区干部、新闻工作者等组成的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进一步优化了全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两年来,针对三改一拆、污水排放、景区儿童票价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9次,制发监督通知书6份,督促整改问题15件,该做法在《检察日报》《今日头条》等刊发,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四是探索开展涉法事务“清单式”服务。针对基层在治危拆违、拆迁清零等工作中执法程序不规范、部门间衔接不顺畅等问题,推行涉法事务“清单式”服务机制。通过分类梳理,明确执法事项的工作时限、工作内容、责任主体和法律依据,制作集体土地房屋行政裁决、危房紧急撤离等执法清单8张,成为了基层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南。为破解毁绿种菜、张贴楼道小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但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在全省率先编制《江北区居民小区(村)多发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列出23类、55种易发违法事项的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促使执法部门主动履职,为基层治理提供有效法律支撑,受到了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做法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先后在《法治浙江》《宁波信息》和省市法制办简报录用,并在《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多次报道。

  (五)注重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按要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区行政复议局。改进案件审理方式,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两年来,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7件,其中撤销或确认违法16件,直接纠错率达23.8%,层级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无一件被法院撤销。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在全市率先制定行政应诉办法,强化被诉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和通报制度。编印全区行政案例选编,举办应诉专题培训,组织庭审观摩,防止应诉不当导致案件败诉。两年来,全区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6件,其中区政府为被告44件,部门为被告62件,败诉8件,是全市胜诉率最高的区县(市)之一。2018年区政府负责人出庭21件,出庭率达100%,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强化行政与司法互动。坚持多层次的府院联席会议,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对于重大、多发的行政争议,与区法院共商对策,及时交流情况、互通信息、研究问题,共同促进行政争议的化解。两年来,会同区法院召开各种形式的联席会议11次,研究解决了一批行政争议中存在的共性和疑难问题。四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梳理出台《江北区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明确行政机关在行政调解中的权力义务。探索多元化的调解机制,会同区法院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整合各领域调解资源,提升行政调解覆盖面和专业度。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配备专门调解力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

  回顾过去两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取得较好成绩。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期盼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部门间行政执法的协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措施,切实改进,争取为率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创建活动为抓手,在深化拓展上下功夫,在谋求实效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新提高,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宁波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树立依法行政导向,更加注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的实绩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法治干部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专题研修班、组织旁听审判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实现窗口直接签批率达到95%以上。深化“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模式,推进跨层级多部门事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重点做好商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等领域梳理规范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方式。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纳入目录化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探索与区委、区人大相关工作机构的联动审查机制,增强审查工作的协同性。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强化对行政机关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防范政府行为法律风险。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推进街道(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街道(镇)执法相关配套制度。推行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细则。深化涉法事务“清单式”服务,优化“清单式”服务运用流程,确保重大执法事项依法依程序进行。强化“三位一体”执法监督,完善选题、查摆、公开、复查、纠正的专项监督“五步工作法”,实现对行政执法领域多渠道、全方位的协同监督。继续推行“非接触性”执法模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优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裁决、信访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争做到矛盾纠纷不出区,有效化解在基层。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形象标识、工作流程、办案标准,健全行政复议组织机构、案件办理、工作保障等制度体系,提升复议机关公信力。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分析研判、败诉案件报告整改、定期通报等机制,督促部门落实行政应诉职责,降低案件败诉率。坚持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六)进一步深化“最佳实践”培育试点。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最佳实践”培育计划,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专项培育试点工作,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法事务“清单式”服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非接触性”执法等重点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江北经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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